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冰人战士”为你整理了这篇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履行检查职责,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川水函〔2021〕195号)要求,我局认真对2020年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检查开展情况
(一)执法检查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水政监察工作目标,在行政执法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二是为加强河湖(库区)管理,将监管责任细化,制定并印发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关于明确河湖、库区、沟渠等管理范围片区责任制的通知》;三是为规范砂石取用秩序,制定印发了《芦山县砂石取运方案审批实施流程》。
(二)执法检查开展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围绕河道采砂“清零行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等,与各乡镇(街道)、公安机关等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水政网格化巡查。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40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30余次,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7起,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未批先建案1起,违法弃置渣土案7起,所有查处案件均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备案。同时根据职能职责,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案件线索5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4起,其中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线索立案侦查。
二、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我局今年共有行政强制案件1起,不存在行政强制被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的情况,也不存在行政强制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纠错情况。2020年7月,我局向当事人下发强制执行催告书,2020年8月,向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020年12月,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1802执1227号,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履行强制执行内容,缴纳罚金。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1名,其中水政监察大队专兼职人员5人,办案和办公设施较为齐备,有执法记录仪2台,复印机1台,并设置了水事案件调查询问室。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学习法学基础知识,水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020年共举办了2次水行政执法学习专题会,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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