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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红读书心得范本200字10篇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3-03-03 21:50: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红读书心得范本200字10篇,供大家参考。

最红读书心得范本200字10篇

自主学习已是人们不断满足自身需要、充实原有知识结构,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取得成功的法宝。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1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2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3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4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5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作文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6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厚重、朴实的语言,记录了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基斯坦等地的文明的衰落,探讨了造成这些文化衰落的根本原因,并且找到了中华文明之所以延续的原因。

“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中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是这本书自序中的一句话,它富含了哲理,是我们的一个真实的写照。在作者这次“千禧之旅”中,所走过的地方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现代化的城市,而是一些让我们感觉都很古老的地方。正是作者对这些“古老的地方”的“拜访”,使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想法。

读完了余秋雨的这本《千年一叹》,我不禁感叹道,这些古文明是多么神秘,多么宝贵啊!可惜的是,这些文明就要衰落了,等到我们的下一代去欣赏这些文明时,也许它已无影无踪,完全消失了。

而作为这些古文明的后代,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基斯坦,战火一遍又一遍地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已毫无原有的沧桑……

我们至今还可以学习几千年前的历史,这要归功于秦始皇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那些撰写史书的文人,归功于我们的祖先,把中华文化一代一代地传了下来。但是,中华文化也受到了许许多多的破坏。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千年一叹读后感都会留下“到此一游”,古建筑、古文化成了人们发财的工具……作为炎黄子孙,我们要尽己所能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然后去教给我们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我们都是中华文明的传承者,我们有保护中华文明的责任!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7

知道余秋雨的名字,是在多年前,还是一个“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中学生。学习之余,最爱看《散文》杂志。就是在《散文》这本杂志上看到了余老师的《一个王朝的背影》的连载。后来在高三那年,又看到他的《文化苦旅》。又在其他地方陆续看到了他不少的文章。余秋雨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都是凝聚了血的,他真的称得上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为了探寻历史的踪迹,亲自到历史发生的地方感受历史,千山万水都无法阻挡他探寻世界、探寻历史、探寻奥秘的脚步。比如《千年一叹》。真所谓千年一叹,一叹千年呀!

我之所以喜欢《千年一叹》,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古国的悠久历史与悠久历史所带来的历史沧桑感,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余秋雨踏遍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布满荆棘、坎坷和危险的。亚非欧这片土地在历是文明的辉煌,而如今无论是沦陷还是战争,它们也一直都是热点话题,加之它的历史性,于是战争变得更加惨烈。

就像余秋雨说的“我们是去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荒草迷离、战壕密布、盗匪出没。吉普车的车轮紧贴着地面一公里、一公里地碾过去,完全不知道下一公里会遇到什么,所知道的只是一串串真实的恐怖故事:这里,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在几分钟内射杀了数十名外国旅行者;那里,近两个月就有三批外国人质被反政府武装绑架;再往前,三十几名警察刚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那里布满了危险,可以说他是在冒着生命危险来写这本书。《千年一叹》不同与往常的那些散文,它是日记,更加的真实,也更加地能流露出真情。就像余秋雨说的,他这一路太过辛苦,所以他没有改动这些日记,因为任何语言都代替不了当时当刻的感受,所以他保留了这最淳朴、最真实的文字,于是我看到了最真实、最感动的千年古城,以及最真实的余秋雨,最真实的旅程。

余秋雨之前的文章无论是写作的手法和语言都比《千年一叹》要好很多,可我还是觉得《千年一叹》才是我手写我心,才是字字看来都是血,才是真正的经典。语言平实,不哗众取宠,却仍是让我们看到了作者的心,而文章最重要的便是这种真情实感。

“以前我在实地考察中国现存原始文化、写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的时候,也曾一次次地投入过肢体历险和精神历险,但与这次相比,那时总还能转弯抹角地找到帮助和保护”,这一次的旅行注定了艰险。

“不仅仅是荒原。荒原深处有断壁废堡、幢幢黑影、闪闪目光。”那种内心的恐怖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尽的,他们一路上都是官兵举枪把守,就好像是在看着犯人一样,照片上的景色也只是清一色的沙漠,沙尘滚滚、满面风霜,条件艰苦的难以忍受令人难以想象。

可是,我想余秋雨这一路也是值的吧!踏过千年的土地,在最近的地方触摸千年的灵魂,感受文化的美丽,有开心,有辛酸,有感叹……可那都是最珍贵的经历。

他最开始去的是希腊,他说希腊是欧洲文化的始祖,可是现在却令人难过的落后了,尤其是奥林匹克100周年纪念的那场运动会,希腊在经济落后的同时也失掉了尊严,美国的经济强权终究还是胜过了千年的文明,可口可乐终究还是代替了希腊神话,于是全场哭声一片,全国哭声一片。那时痛苦的不只是希腊人,还有千千万万个热爱希腊的人,可惜在资本主义强国的“统治”下,再深厚的文明也无法阻挡它的强势。

而后是埃及。法老、金字塔、沙漠、咒语……埃及总是与神秘相伴,金字塔就是一个奇迹,一个至今都无法创造的奇迹,一个至今都无法解开的迷。还有它的历史,上下埃及,拉美西斯二世……埃及之行对于秋雨而言还是不错的,尤其半路上碰到了很多热心的埃及人,虽然他们有点热心的过头了,可是还是很让人感动。现在的埃及繁花落尽却依然美丽,美丽在人心,他们知足常乐,热情好客……有很多不可多得的好品格。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8

余秋雨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应该说是他的风格很适合我,可能他那种对现象理性的、客观的分析就是个理科生的风格吧,所以我读他的文字总能静下心来,并且我也总能被他的文字所感动。

《千年一叹》算是他的成名作之一吧,写的是从1999年底到2000年初和凤凰卫视在几大文明古国考察的历程,被他们称作是“千禧之旅”。在这本书里面,作者面对了许多文明遗迹的衰落和变迁,谈到了很多文化方面的事情,让我感触颇深。在文章开头的一张图下面,有这样的一句话:古文明的遗体已经冰冷。这句话确实很让人心痛。这便是人类最辉煌的古文明,一种种轮着看过来,最后让寻访者成了一个站在街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的泥人。

首先是希腊,希腊的文明是需要从很早就说起的,这里曾经有荷马的杰作、奥运会的辉煌,但是作者从第一篇文章开始,题目就显得沉重——哀希腊。文明之所以称为文明,是与他的周际生态相比较而言的,因此,他注定要与野蛮和愚昧为邻。可惜的是,一个雅典、一个迈锡尼,都无一例外地衰落了,就是常年的战争,拖垮了整个希腊的经济。但是,尽管曾经有过衰败,如今的希腊人却有自己的人生观。希腊人的生活确实是闲散的,我不敢说他们正确与否,我只是觉得有时候,人生要的不是常年为到老时能过上安逸的生活而奋斗的日子,而是那种纯粹地用自己青春的热血和激情去创造、去拼搏并以此为乐的日子。我们的人生最后必然会从绚烂走向平淡,但平淡之时是否也需要一点回忆呢?就像我们的高中三年,如果所有人都只是为了最后能上一个好的大学而学习、而奋斗的话,那么成都七中,或者说我们的高中生活就绝对不会有那么多值得回味、值得珍惜的记忆了。其实高中可以说是我们最后的天堂了,因为到了大学之后,就有了许多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而不仅仅是考试这么简单的了。所以说,我一直觉得,生活就是要五彩缤纷,不光要做自己必须做的,还应该多体验生活,毕竟“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嘛。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9

《电话里的童话》讲了药品推销员彼安吉常年出差有事,他的小女儿每天睡觉之前要听故事,于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他每晚都打电话给小女儿讲故事。本书收集的就是他讲的60多个故事,不过每个故事都比较短,有时总机接线员都为了听他的故事停了所有电话线。

这么多故事中,给我启发的故事是《一个没头脑的人去散步》,这个故事讲了乔万尼是个没头脑的人,有一天,他出去散步,结果,到处乱撞,把手呀脚呀都撞掉了,他还是照样玩得兴高采烈,后来有很多好心人把他的断手、断脚送了回来。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做事不能丢三落四,要认认真真、有始有终。我也曾经有类似的缺点,不过现在改正了。

我是在星期天晚上回校的,记得有一次我的皮鞋忘带了,老师规定星期一必须穿皮鞋,怎么办呢?我家离学校比较远,叫爸爸送来又太迟了,而且来到的时候校门肯定关了,我只好叫爸爸送到妈妈的宿舍去,明天再叫其他同学带过来。这样丢三落四让父母这么辛苦,我以后可不能再犯啦。

为父母着想,自己的东西要放好,不要像乔万尼那样丢三落四。

最红的读书心得200字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电话里的童话》,令我记忆犹新

这本书的名字一开始让我感到奇怪,当我读完引导后我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女孩,他的爸爸是销售员,在整天都在出差,女孩整天必须得听一个故事才能睡觉,可是妈妈讲的故事她都听腻了,于是爸爸每天都会打长途电话来讲故事给女儿听,所以叫做“电话里的童话”。

这本书讲了很多个好玩的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告诉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小道理,其中最让我感到有趣的是“讲错了的故事”和“发明数字”这两个故事。“讲错了的故事”非常的好笑,他写的是,爷爷给女儿讲小红帽的故事,结果把小红帽一会儿说成小黄帽一会儿说成小绿帽,狼说成马。结果把故事的内容完全变了,说成:一天,妈妈叫小黄帽给婶婶买几个煮鸡蛋,后来遇到一匹马,马告诉他坐75路无轨电车,在多莫广场下车,(完全是瞎扯)就到了买煮鸡蛋的地方了。

《发明数字》这个故事讲的是几个人来发明数字,说:“一顿饭就要揪两次耳朵;从这里到米兰有一千个老公,加上七颗巧克力。”还说什么“三乘一,罗马和巴黎、三乘二,两个鸡蛋卷、三乘三,饼干蘸牛奶、三乘四,蛤蜊和海刺......非常的好玩。

这本书非常好看,而且讲到的事情,有些是我经常遇到的,让我知道了如何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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