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精选5篇)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篇1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法庭旁听活动。这次经历让我对法律程序和司法体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法庭的环境严谨而庄重,法官、律师、检察官、陪审团成员等都在这里展开了一场严肃的较量。我被法官的威严气势所吸引,同时也被律师们的机智敏捷和沉稳自信所打动。
在这次旁听中,我最为印象深刻的是律师们的辩护技巧。他们通过详细的分析和阐述,成功地为被告辩护,使陪审团成员对案件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也了解到,辩护律师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条文,更需要理解案件背后的社会背景和人际关系,这样才能真正站在被告的角度,为他们辩护。
这次法庭旁听让我有了很多收获。我更加理解了法律体系的重要性,以及法律条文的严谨性。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辩护律师的重要作用,他们的辩护技巧和智慧思维,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
总的来说,这次法庭旁听让我有了很多感悟和思考。我更加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也更加敬重那些在法律体系中默默付出的工作人员。这次经历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也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篇2以下是一份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的样本,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体验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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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尊敬的读者:
我最近有幸参加了一次法庭的旁听,这次经历让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以下是我对这次经历的一些心得体会。
1.法律的重要性:在法庭上,我们见证了法律的力量和作用。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法律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让我深刻理解到,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保障每个人权益的武器。
2.程序的严谨性:法庭程序严谨且有序。从法官的判决,到律师的辩护,再到证人的证词,每一步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这让我意识到,法律程序的严谨性不仅保证了案件的公正性,也提高了审判的效率。
3.知识的深度:在法庭上,法律专业知识贯穿始终。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才能处理各种复杂的案件。这次旁听让我意识到,我需要更加深入地学习和理解法律知识。
4.人性的尊重:在法庭上,我们看到了各种人性的展现。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他们都在尽力为自己辩护,展现出人的坚韧和自尊。这次旁听让我意识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应该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
5.社会的责任: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参与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参加法庭旁听,我更加明白,我们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公正的实践中去。
这次法庭旁听经历,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意义,也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我期待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这样的活动中去,更深入地理解和体验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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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篇3以下是一份法庭旁听心得体会,供您参考:
这次法庭旁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个案件背后都涉及到人命、财产等重要问题,处理不当会引发社会动荡。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等职业的严谨和专业让我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权威。
首先,我对法庭的组成和功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法庭由主审法官、陪审团和律师组成,法官负责主持庭审,维护法庭秩序,并做出判决;陪审团负责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律师则代表各自的当事人,为其辩护或代理。法庭的庄重、严肃和紧张的氛围让人深刻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权威。
其次,法庭审判程序和角色分配也让我大开眼界。庭审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包括开场陈述、证据展示、质证、辩论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角色和任务,各方当事人需要充分展示证据和观点,而法官则需要保持中立,严格控制庭审的节奏和方向。这种严谨的审判程序和角色分配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公正。
最后,法庭的审判原则和法律适用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庭审判必须遵循“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同时需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法官在做出判决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证据和观点,并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之,这次法庭旁听让我对法律和法庭审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法庭审判是实现法律的重要手段。每个案件背后都涉及到人命、财产等重要问题,处理不当会引发社会动荡。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篇4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法庭审判的旁听,这是我人生中难得的经历。我深受启发,想与大家分享我的所见所闻。
法庭审判的环境严谨而庄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我走进法庭,我立刻感受到了那种独特的气氛。法庭内摆放着长桌和椅子,法庭正中间是庄严的审判台和法官席。法官、律师、检察官、陪审团、被告和证人等角色都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这个过程中,我见证了法律程序的严谨和公正。庭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每一个环节都有条不紊地进行。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权威性,也更加理解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
在法庭上,我见证了证人证言的力量。证人证言是法庭审判中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判决结果。我见证了法官对证人证言的认真听取和仔细分析,也更加明白了法律对证据的严格要求。
这次旁听法庭审判的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明白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同时,我也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对证据的严格要求,以及证人证言在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性。这次经历对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影响。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律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它关乎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正和公平。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篇5以下是一篇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标题: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法庭旁听,这次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和公正。
法庭的环境庄重而肃静,法官、检察官、律师、陪审团以及法庭书记员等角色各司其职,他们的言谈举止都充满了专业和严谨。庭审中,法官的每一个问题都直指案件的核心,检察官的每一个观点都清晰明了,律师的辩护都严谨而有逻辑。陪审团成员则全神贯注地听取案件,时刻准备着为案件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我看来,法庭是一个高度专业和严谨的场所,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都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陪审团制度的存在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他们必须全神贯注地听取案件,并根据法律和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
这次法庭旁听的经历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认识到法律是严谨的,它需要证据和法律的双重支持,同时也需要法官和陪审团的公正裁决。
总的来说,这次法庭旁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我更加理解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也更加明白了法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我深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基石。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法庭审理,亦称法庭审判。它是人民法院的主要诉讼活动,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关键阶段。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1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跟随古老师以及叶老师来到佛山市中院旁听。在一个靓仔叔叔的引导下,我们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两次在校旁听(南海法院,肇庆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审庭环境更为整洁,严肃。这营造了很好的庭审氛围。坐在里面,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小心翼翼起来。
在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听说是很厉害的一名法官,审判过佛山灭门案)宣布庭审开始。旁听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详细确切来说,应该是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件。由于被告陈x在案发之后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并没有与其他的被告人(苏xx,匡xx,匡xx,皆已判刑)一起合并审判(在庭审结束后问了法官才了解的详情,刚开始一直在困惑为何陈x会与其他的被告分开审判)。在法庭调查环节,检察院派出的女检察员(每次旁听的检查员皆为女性,且给我的感觉都很有威严,说话掷地有声,句句清晰地扣人心弦,说话速度稍快,给人干净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听回来,都有立志做检察员的冲动)宣读起诉书之后,陈x在谁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以及自己有没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这两个焦点上与检察员之间有一段对话。检察员在询问西瓜刀是否陈x带去时,陈x回答说是他们驾摩托车到达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案发现场时,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给自己的,而自己并没有使用西瓜刀对被害人王凤舞实施伤害行为。而在被告的辩护人询问被告时,辩护律师直接问了被告:"你是否有拿着西瓜刀对被害人进行追赶?"我认为该辩护律师问的问题有点欠缺询问技巧,该问题并不利于其当事人即被告。这也给最后检察员认为被告的认罪态度并非良好埋下了证据。而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中,检查员与被告之间的博弈展开了。
许多同伙的供词以及证人的证词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陈x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并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而被告陈x对自身并没有带西瓜刀以及没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并无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仅凭自己口述并不能使审判人员信服。在最后陈x也说出了一句话:其实故意伤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么让他们(证人)说出真话来证明他们(同伙)在说谎。"如果真的如陈x所说,西瓜刀并不是自己带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却没办法找到证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在押人员取证是否没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于目前没有开《证据法》课程,所以对该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论。但据我看的侦探电影,侦探小说的内容,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有为其当事人查事实,收集证据的权利与资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并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甚至没有说出有力的话语来使审判人员信服。我认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做出应有的作用。但是后来听了古老师的解释,原来在我国很少有律师愿意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一来是怕麻烦,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被牵扯进案件。听了古老师的解释之后,很是沉重,为了当事人,而更多的是对律师这一行业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陈词阶段,检查员提出了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被告陈x的罪。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不否认该定罪,但请求法官给予陈x轻判,理由之一是陈x认罪态度良好。对于该点,本人并非赞成。第一,从陈x在案发之后逃回老家四川该行为可以看出,陈x存在着逃逸的行为;第二,陈x对自己在案发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并没有认罪,即没有承认西瓜刀为自己所携带且被害人的要害伤为自己所致,并且也无法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须承担证据责任。在该点也可以看出陈x虽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但并没有全部认罪,且在主要方面没有认罪,所以本人并不认为陈x认罪态度良好。在被告人陈x最后向被害人亲属(被害人妻子)道歉时,被害人妻子激愤地回了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霎时间很是伤感。一件小事引发的血案,致使几名年轻人断送了青春,更无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亲人,至爱的同时,更要坚强地面对以后生活的困难。书上说: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而刑法更是最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像是对被害人亲属的安慰,给予心理平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个悲剧。旁听席上被告的亲属数十个人,个个外表憨厚,衣衫简朴,却浑身透露出无知的气息,对这次旁听抱着甚是轻松的态度。如果他们能对法有更多的了解,对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许就不会出现举刀砍人的悲剧。法盲,一个多普遍的词儿,或许是犯罪现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及敬畏,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导致了多少年轻人走向不归路。普法普法,中国的路还很长。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2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资委、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__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3这个暑假我是留在学校集中实习的,在学院以及老师的安排下,我被安排到了湘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实习。刚开始我还是比较激动的,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因为毕竟还是一个市级的国家机关单位,幻想着吃着泡面讨论着案子,然而真正来了之后,和我们想象的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我们一天除了做几个表格和整理一些票据外,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在办公室看看课外书。虽然感觉自己没有事做,没有学到什么,但是其实在旁听他们在办公室里讨论一些案子的时候,还是能知道很多事情的,有助于了解公安机关办案的方式和方法。
在实习的这一个月来,我个人认为学得最多的还是周末支队领导带我们去旁听的传销案子。这个案子相对比较复杂,涉案金额很大(13亿,但银行流水65亿),涉案人员13个。从旁听中得知,伊思多尔公司只是这个组织(从检察院的指控来看)的一个分支机构。先不讨论这个组织或者公司是不是传销模式,在下面的为了方便书写,就用"组织"这个词来代替公司,组织是中性词,并不能说明它是传销组织。
首先,谈谈庭审模式的新颖性。这个案子是湘潭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开始我比较好奇,涉案金额这么大,案情这么复杂,为什么不是中院来审理这个案件,基层法院来审理这个案件合适吗?后来我查了一下关于中院管辖案件的相关法律规:
民诉: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诉: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刑诉: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关于本案传销,是一个刑事案件,审判长以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为由,所以湘潭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驳回了辩护人的管辖权异议,符合法定程序。通过看法条解开了我的疑惑。
其次,就是庭审程序及辩护人纪律问题。庭审大体程序为: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这是法庭审理大的方向,但是在这些大的程序中还有很多细节程序。在本案中,第一,在质证环节,辩护人对程序问题对合议庭提出了异议辩护人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质证环节,公诉人举证完毕后,应该先由被告人质证,然后再由辩护人质证。而本庭认为证据数量多,为了方便和提高庭审效率,先由辩护人质证,再由被告人质证的程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二,质证时,应按照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次序进行质证,而不是按照第三被告、第二被告、第一被告.次序进行质证,辩护人认为本庭违反法定程序。辩护人在法庭中发表煽动性言论;辩护时不注意辩护语气;辩护时不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第三,关于基层人民法院新的模式的开展。关于基层人民法院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3+4"的审理模式(3个审判长、审判员,4个人民陪审员)。这种模式在基层人民法院运行,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模式,是在岳塘区人民法院做导工作时,在立案庭报纸上看到的,开始我不太懂什么是"3+4"模式,后面请教了李庭长,对这个模式有了大概的了解。我开始认为这只是一种制度的设计,在实际中很难把其付诸于实践。因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少,案件数量多,为了提升办案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不会用7个人组成合议庭来审理一个案件,这样耗时又耗力。然而我的想法有一定的误区,比如这个伊思多尔公司传销案就是例证。让我真正见识到了基层法院的"3+4"审理模式,4个公诉人、13个被告人、19个辩护人,实为有些意外。其中一个北京的律师在庭审中也提出了在基层人民法院用这种模式审理案件也是第一次经历。
第四,关于本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大部分的辩护人是对被告人进行的无罪辩护,认为本案中的伊思多尔公司是正常的商业营销模式,不是所谓的控诉机关所指控的传销组织。关于传销罪的有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非法传销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和自己在庭审后的回忆,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简单概括如下:
1)辩护人认为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资格,相应数据明显有误,不能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依据。理由:会计事务所所作出的鉴定意见,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来进行鉴定,而是按照行业标准来进行的鉴定。鉴定人出庭给出的回应是,国家没有相关统一的规定。
2)认为伊思多尔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的,离开了"云联惠"这个电商平台之后,还是可以独立运行的。在这里,就我自己旁听时的理解,对伊思多尔公司经营模式进行简单的介绍:伊思多尔公司成立于20__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雄超。据辩护人说:伊思多尔公司主要经营卖汽车、房屋和珠宝。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伊思多尔公司通过云联惠电商平台进行积分制兑现。客户通过购买15万的汽车成为云联惠的会员,其实实际15万的车客户只需要付2万元的首付,6个月后提车。然后把2万元换成云联惠的库积分,经过六个月的滚利,会变成7200万恒积分(可以兑现72万元,恒积分可以兑现,而库积分是不可以兑现的)。也就是说客户只需要2万元首付,其后通过云联惠电商平台换积分的形式,通过6个月的滚利后,客户是有选择的:第一,客户可以直接提车。第二,客户可以将所得库积分转换成恒积分(恒积分是可以兑现的)。通过被告人陈述,他们是鼓励客户提车的,因为客户提车后会有后续的一些消费,比如汽车保养、汽车相关配套措施等一些消费(只是被告人陈述,具体不详)。公诉人的指控是被告人以诱骗和鼓励客户换成恒积分,骗取财物。以拉人头数,用后客户的钱去填补前客户的钱的一种传销模式。辩护人通过数学分析和计算,以及对伊思多尔公司经营模式的分析,认为其模式是可独立和可持续发展的,并不是公诉人所指控的客户之间是依赖关系,扯东补西。
3)层级结构。辩护人认为传销组织的运营模式是上线发展下线,再由下线发展下线,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层级运营模式。而伊思多尔的运营模式是自下而上的,现有县级办事处,然后有市级代理,进而有省级代理,最后才有全国运营中心的建立(办事处-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全国运营中心)。而传销模式必须是自上而下的,伊思多尔公司不符合传销组织结构。
4)辩护人认为,伊思多尔有具体的业务经营,比如汽车、房产、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珠宝经营。不存在空手套白狼。和一般的企业是一样的,所以不构成传销组织。
5)伊思多尔是一个合法的企业法人,不是自然人。而传销组织犯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或者单位。所以伊思多尔不符合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6)团队计酬。辩护人认为伊思多尔的奖励机制是和正常的公司奖励模式一样,不具有像传销组织的奖励模式(给推荐人以及上线进行奖励),而伊思多尔不是,只给推荐人进行奖励,和其上级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符合传销奖励模式。
7)伊思多尔公司被常德市政府招商引资,并届时举行了盛大的开业典礼,参会人员有中央及南海省干部等人员参与。所以辩护人认为伊思多尔公司是合法企业,不是传销组织。
8)伊思多尔没有骗取客户的财务,每一次交易都是客户自愿交易,而不是诱骗、胁迫客户交易,所以骗取财物的指控不能成立。
9)还有一些辩护人对其被告人进行的是有罪辩护,主要对其主从犯的认定问题进行辩护。其中有一个辩护人对其起诉书指控不明为由进行辩护,认为其被告人不是组织、领导传销的主犯。其中辩护人对"关键作用"和"重要作用"进行了区分,认为关键作用不等于重要作用。辩护人用了汽车的转向灯和安全带作了形象的比如,汽车的转向灯和安全带没有了,汽车同样可以正常行驶,而如果没有了发动机的话,那么汽车将是一块废铁。所以安全带和转向灯只是起的重要作用,发动机才是关键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在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主犯认定中,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三篇
必须是在传销活动中起"关键作用"而不是重要作用,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书中认为我的当事人有其重要的作用,而又指控本当事人为其主犯。所以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没有分清"重要"和"关键"的意思,重要不等于关键,所以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应系其从犯,而不是主犯。
以上是基于我自己通过旁听进行的回忆,对所有辩护人的意见进行的一个总体的归纳和概括。
就辩护人意见来看,不无道理.如果仅从学理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案子的话,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辩护人的意见的,仅从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公司法人或者单位不能成为其犯罪主体。但作为打击传销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来说,应该构成传销罪的。现代社会发展很快,法律相对于社会来说具有相对的滞后性,作为法官,每一个案子在他自由裁量的范围内进行具有前瞻性的判决,还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关于本案,我个人认为会作为传销罪进行定罪,将犯罪者绳子以法。
内容仅供参考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多篇)
篇:旁听案件庭审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篇1: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doc】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
一.实践名称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二.实践主题
了解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进行庭审的实例,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三.实践目的学生通过旁听法庭审理案件,了解和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整个经过,能够认识到法学理论
与司法实践的区别和差异,以及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认定以及量刑的依据,巩固课堂中所
学的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规
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使自觉遵守法律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为。
四.实践地点
当地法院开庭现场
五.实践过程
得知此次实践后我们首先了解了相关的审理规范,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试行)
(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通过)
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
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
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
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当事人。
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合议庭准备会议还应安排以下议程:
(一)由主审人介绍案情和阅卷情况;
(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明确本案的审理对象和审查重点,了解被诉具体行
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析研究开庭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
策;
(三)研究和确定庭审提纲;
(四)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及合议庭成员是否提出回避;
(五)确定是否公开开庭以及是否传证人到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是否邀请有关人员旁听。
二、书记员在法定期限内张贴公告,向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向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出出庭通知,通知法警按时执行公务。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及时发出旁听券。
严格的案件审理过程
四、庭审前书记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实法庭并检查审判区和旁听区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音响、照明设备及视听资料播放设备是否完好;
(三)检查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是否齐全、统一;
(四)检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传票,查验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的律师执照;
(五)于开庭前五分钟通知法警进入审判区值庭;
(六)安排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就坐;
这天早上九点,案件正式开始审理,这次是这个案件的二审,由于一审未能做出判决,这次二审是将一审中未了解清楚的金钱数字做一个详备的解释。
主要案件是原告方状告被告未能按时交附依照合同的建筑工钱,而被告方则是说原告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而只完成其中一部分,而被告方也只愿意交附原告已做工程的费用。
由此,案件在一审中停止下来,而法庭方面便找了鉴定专家对此事做以鉴定。
开庭后法官将一审中的一些细节及重要情况介绍给了原被告及旁听的人。而原被告双方也对一审中的情况没有不同意的地方。
然后法
官便开始要求原告方提供他们所希望被告需要支付的费用及原告已经做好这些工程的证据。但是原告方似乎并没有做好这次庭审的准备,对这次庭审的证据材料准备并不明析,且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费用赔偿。
法官只能由原告转向被告,寻问被告材料的准备情况。而被告方也已经做好了这次庭审的准备,他们自己也做了一份对此次工程的鉴定,他们的材料表明原告确实已经做了一部分工程,却没有完成全部工程,由此,被告方给出他们能接受的赔付,而不是原告所说的全部工程费用。
接下来,法官请出了这次庭审的鉴定专家,些专家对这次工程的施工情况做了一份明确的鉴定,鉴定中表明,原告方确实做了工程,但是却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其中部分细节由于过于专业我们并不能听懂。而被告方也对鉴定专家的鉴定做出了解释,说他们愿意做出相应的赔付,但是却也对鉴定专家的鉴定做出了一部分质疑,而专家也对鉴定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对其中一部分做出了合理的解答。
案件到这里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可质疑的地方,但是由于
原先方未能完成合同中的工程,被告方想要反诉原先,这个案件也就只能由此告一段落。
六.实践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对中国国情和国家法律的认识,由于案件的严肃性,因此不容许同学做笔录。
庭审中,本次庭审组织严谨、得体,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审判人员仪表端庄,庭审思路清晰,业务操作熟练,驾驭庭审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通过旁听庭审,不但增长了法律知识,而且有利于大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促进大学生对国家法律的重视,并把这种法律意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合法的公民,这也是法院审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法官素质的有效途径,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庭审后,我班同学深受感动,对整个庭审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讨论,充分认识到了法律,加强了法律意识,司法权威的思想深深刻入每一同学的内心。
案件过后的细心讲解
这次法院旁听虽然只是整个案件中的一个小部分,但是却也让我感觉到了法律了严明。我
们一行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法院这样神圣的地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一进入法院便被它的威严给吓住了,而我们也感受到了自己在法律面前的渺小。
我们都对法律知道的少之又少,而我们以前的学习也只是从书本上得来,有句话讲,“纸上得来终觉浅”,而我们这次的旁听也让我们更好的接触了法律,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让我们了解了法律的威严。
比如说这次的案件,不管原告与被告孰是孰非,如果没有法律,那么这个案件的赔付可以需要更多的时间去理清楚,再或者是否能够真的解决清楚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做为一个公民,我们有权力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侵害。但是做为一个公民我们也必须做到守法,只有做好守法,我们才有权力去谈及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们都知法律对每个人都公平的,我们都有去
接受法律保护的权力,但是我们也有义务去听众法律,知道我们可以去做什么,不可以去做什么,我想这就是这次法院旁听带给我的最大的收获吧,我也可以说这次法院旁听可能会影响到我的一生。
一是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单位和部门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前首选想到的应该是人民群众是否会答应,人民群众是否会满意。从而必须走群众路线,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方案和决策,做到既要实施自己方案,又要尽可能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在操作中更不应该隐瞒实情,欺骗群众。碰到不能两全基美时,可以用经济补偿的办法来解决。如本案就有补偿的路径可走。因为学校建体育馆是惠及学生大事,人民群众应予支持,但同时学校对住宅居民造成损害,应给予适当补偿。
二是依法办事是正道。案例启示我们,当自己的利益或他们利益受到损害时,是自身力量解决?还是信访途径解决?还是依法诉讼来解决?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更多地引导人民群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尽管历程很艰难,但必须朝这个方向去努力。我认为我们对信访、上访不能太重视,越重视,信访越多;越重视,离依法办事道路越远;越重视,离依法治国进程越慢;越重视,社会越不和谐。
三是公正司法很重要。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敢于将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而提起诉讼,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大进步。因此,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及其司法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对受理的每一个案件,必须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诉讼当事人;必须做到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案件,才能彰显肩上公平,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期望。
2021年1月14日
【篇2: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
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
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篇3: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
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0211陈安琪
法学*****班
时间:2021年6月
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
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
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
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
**盗窃案,2021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
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
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
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
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
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21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21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
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21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
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
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
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
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
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
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
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
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
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
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
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
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
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
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
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
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
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
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
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
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
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
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
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
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
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
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
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
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
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
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
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
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
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
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2: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
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21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
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
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
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
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
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
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
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
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
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
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
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
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
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
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
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
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
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
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
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
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
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
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
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
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
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
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
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
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
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
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
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
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
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
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
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
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
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
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
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
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
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
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
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
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
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
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
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
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一、律师在辩
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
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
对簿公堂;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总之,通过这次旁
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
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
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
谐。
篇4: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
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
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
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
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
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
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
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
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
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
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
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
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
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
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
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
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
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
的方向。
篇5:法庭旁听体会
第2篇: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1: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在龚向田老师的精心准备和策划下,14级法学1、2班部分同学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听取了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因不服乡政府关于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维权的案例,以此作为本学期行政法课程的实习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行政案件的听审,切实了解到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的真实审理过程,以及体会到我国司法工作的权威性。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对行政法学这门学科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
事情是村民林地转让引起的林地权属争议。2021年秋冬,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杨远江将一林地转让给一家注册公司作为开采砂石场,获经济补偿款16万元。双方履行协议后,村民杨夕和发现,杨远江转让开采的林地是1983年生产队分给自家的责任山,也是2021年版市级政府颁发给自己林权证上所载明a039林小班的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为此,杨夕和与杨远江两户村民引发了林地权属争议纠纷。2021年1月19日,杨夕和向茅渡乡人民政府提交了确认林地权属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本组争议山林归申请人所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4月27日,乡人民政府以政处决字(2015)1号作出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争议山林权属归杨
远江所有”。该“决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可在60天内向县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杨夕和收到乡政府决定后找到律师咨询,经交流了解,发现三个方面的行政作为错误:一是乡级人民政府无权推倒县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二是行政作为程序严重错误。其三,杨夕和、杨远江都持有2021年版林权新证,并且新证载明双方左右林地相互交界。双方是否林小班a039、a038及附图发
生错误,有必要请求林业技术专家作出鉴论结论。据此,接待人员专程走基层向与其争议相邻的持证村民调取复印了九户林小班附图。与此同时,特授权委托本市级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作出相应鉴定结论。
综合本次旁听庭审评议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制度,依法开展庭审活动,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合法。法院除涉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开庭的案件外,一般都能够公开开庭审理。本次行政诉讼案件就做到了公开审理,使庭审活动程序合法、进行有序、阶段清晰、过程完整,平等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增强庭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庭审能力,较好地展现了司法文明。审判和检察人员具有较强的庭审、公诉业务能力,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多数审判人员能够正确地引导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把握庭审节奏,及时处理庭审中的各种突发情况,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庭审活动中他们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举止得体,展现了现代法官应有的公平、公正、文明的形象。
在肯定以上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和注意到一些庭审过程的问题和不足(仅为个人观点):
(一)关于对庭审的认识问题。本次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对庭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工作比较粗糙。如听讲不够认真,未能积极参与庭审,着装不够正式,在审判席上坐姿不端正,从而影响了庭审的民主气氛和开庭的质量,等等。
(二)关于庭审工作规范性问题。审判长对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影像
证据不予理睬,个人认为,为彻底让原告认识到其所持证据的不相关性,审判长因用充分的证据与说理来彻底说服原告,这样便可避免审判长因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映像证据而产生其情绪的影响,我们能够感觉出审判长对原告的要求产生了反感情绪。或者,审判长可以利用法槌进行警告,来增强庭审的权威,而可避免多次语言上的提醒。
对此,提出几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庭审工作的建议:
(一)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司法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庭审工作,要树立依法、平等、民主、透明、高效、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使每一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律师都认识到,不管是人大旁听和还是普通市民评议法院庭审工作,这都既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也是一种推动和支持。要通过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法庭庭审有关规定。完善的庭审制度、规范的庭审活动,是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
本次庭审旁听实习,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且不说教育人们要认真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仅法庭里上到法官、陪审员、当事人,下到听审人员,在这些人的身上,都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以上这些都是在书本里、课堂上所触及不到的珍贵财富,我们会铭记
于心,认真体味。希望今后还会有同样的实习机会供我们学习。
【篇2: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心得】
参加职务犯罪案件的旁听
心
得
体
会
2021年4月15日,根据区纪委、检察院的安排,我经合社书记、董事长参加了对xx街道xx经合社原书记董事长挪用公款、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旁听。该案件一方面向我们表明了党和政府打击和惩治
腐败的决心和力量,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我们,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是十分严竣的。腐败和职务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腐倡廉任重道远。
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严重的政治问题,就我国而言,虽然腐败的形式和手段多种多样,但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一样的,即在政治上败坏党的形象,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在经济上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一下腐败的根源,结合我们日常的工作,提出我们反腐败工作应当采取的措施。
作为一名社区、经合社的干部,我们认为首先必须利用一切可
能的机会和渠道,特别是充分发挥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的优势,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弘扬廉政文化精髓,烘托廉政文化氛围,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其次是不断建立和健全经合社经济管理工作的约束机制。总结一下历年我街道涉及经合社的腐败案件,我们会发现出事的往往是“一把手”,为什么?因为“一把手”权力太大,相应地监督太少,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建立健全一整套经合社工作的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可以在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降低腐败的可能性,这不仅是单纯的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更是爱护和保护经合社领导干部的需要。鉴于腐败问题十分明显的涉及经济问题,对于经合社的工作来说,特别是要加强基建工程和征地项目等最容易导致腐败问题工作的管理约束机制。以制度促进廉政,以制度保障廉政,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政治觉悟。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社区纪检组织应当担负起相当的责任。
再次,要大力提倡民主,鼓励广大股民和党员积极参与到经合社工作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过程中来,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股份制章程的制订和执行,让股民依据章程享有该有的监督权、知情权和表决权,涉及重大的经济事项必须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我们知道预防职务犯罪,防治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
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腐败形式层出不穷,因此我们必须在上级党工委、纪工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经合社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经合社各项管理工作的内控制度,消除腐败产生的根源,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经合社的集体经济利益,同时维护党组织的形象,保持社区的社会稳定和繁荣。
xx经济合作社
xxx年xx月x日
【篇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21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第3篇: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
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
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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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0211陈安琪
法学*****班
时间:2021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21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
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21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21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21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21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
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2: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21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
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
谢。
篇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对簿公堂;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篇4: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篇5:法庭旁听体会
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
2021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点整,我有幸参加漠河县公安局组织的法庭旁听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庭旁听。对我个人而言,若
有所想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整个庭审的过程和氛围。
进入法庭,庄严的国徽让我感觉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第一次参见这样的活动、第一次进入法庭、看见庄严的国徽,感觉无比的亲切和自豪,以及身为一个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深的感觉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
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公证员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两男子酒后辱骂他人,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随后用尖刀先后将4名受害人刺伤。
在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当今社会的青少年,缺少的法律意识。他们有着正值的青春年少、丰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满的生活、本应前途无限。而因一时之冲动却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到愧对亲人和对被
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今社会,由于青少年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清楚认识,做任何事情只凭一时之冲动,做出了让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国之的根本。通过这次庭审,我也看到了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淡薄,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增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辖区内走访居民的时候,把我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辖区的广大居民。让更多的居民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让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
的道路。
第5篇: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一: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0211陈安琪
法学*****班
时间:2021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21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21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21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21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21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
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二: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21年3月
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
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
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三: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
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
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
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
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对簿公堂;
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篇四: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篇五:法庭旁听体会
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
2021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点整,我有幸参加漠河县公安局组织的法庭旁听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庭旁听。对我个人而言,若有所想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整个庭审的过程和氛围。
进入法庭,庄严的国徽让我感觉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第一次参见这样的活动、第一次进入法庭、看见庄严的国徽,感觉无比的亲切和自豪,以及身为一个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深的感觉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
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公证员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两男子酒后辱骂他人,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随后用尖刀先后将4名受害人刺伤。
在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当今社会的青少年,缺少的法律意识。
他们有着正值的青春年少、丰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满的生活、本应前途无限。而因一时之冲动却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到愧对亲人和对被
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今社会,由于青少年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清楚认识,做任何事情只凭一时之冲动,做出了让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国之的根本。通过这次庭审,我也看到了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淡薄,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增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辖区内走访居民的时候,把我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辖区的广大居民。让更多的居民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让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
的道路。
第6篇:旁听民事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民事庭审心得体会【篇1: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21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
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2:民事离婚案件旁听体会心得】
民事离婚案件旁听总结
理论应用的窘境在现实应用中总是被展现的异常清晰,也许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我们无法应然的概括法律实务与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法律实务中检验自己的所学时,由理想与现实差距而产生的感悟必定不少。
为了体验现实司法,亲身感受法庭流程,4月17号下午,我们民法小组组织去越城区人民法院旁观了两场法庭审理。第一场案件主要关于离婚案件的判决,第二场则将全部注意集中在了债权的审理上。因为是旁听案件的感悟,我将不赘案件的详细,只对现实法庭流程谈谈自己的理解。
首先,触动我最深的是庭审时存在的程序下自由。并不是说法官审判案件时可以随心所欲,而是说在法庭调查、辩论、调解、审判的阶段性前提下,法官可以通过相对自由的方式审判案件。
其一,方言的适当应用在基层法庭中很普遍。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不仅仅体现在户口本上对民族的简单划分,还体现在各民族拥有不同的环境、语言、文化。故而法庭上使用当地语言,不仅有利于当事人沟通交流,还能帮助法官详细了解事实经过。
其二,自由的方式还体现在形式上的从容。在案件审判到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就如何处理共同持有的*****股某公司的股票价值产生了争议。由于股票存在不稳定性,隔天股票价格相差幅度也会很大。股票的衡量分割应以当日价格为准,所以我以为双方当事人应在出庭前对股票价格达成共识。出乎我意料,双方未曾对股票分割有任何准
备。慌张中,双方在法官的敦促下,通过网络勘察和实际电话查询,确定了当日确价股票,分割终于有了着落。庭审的从容代表着:法庭审判时,突发了一些新情况或者审判到新阶段时,审判会因而终止。在新情况不影响现有审判时,庭审可以继续进行,及时给双方公正合理的判决。
其次,庭审的效率也让我惊叹。同行的一个组员告诉我,浙江一年平均一个法官要处理245件案子,有时同一个法官一天要审判好几个案子。所以案件审判必须要及时,绝不能拖泥带水。可是案件的审判速度对一件案件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带来挑战。故而审判的效率至关重要。在旁听的两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能熟练的控制庭审进展,合理流畅的进入法庭的下一阶段。在遇到争议或新情形时,比如文章上一段所涉及的当日股价问题,均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平息争端。倘若双方出现争吵,也能迅速缓和法庭气氛。在上学期的模拟法庭中,我们小组也是做离婚案件的审判,可是庭审过程用了1个多小时。此次庭审共计用了近40多分的时间,使得案件得到了应有的解决。
这些便是我此次旁听民事案件的心得体会。
【篇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
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不齐的,千人千面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去善良正义诚信,我觉得真正意义上的门不闭户,道不拾遗的善良社会其实是一个永远的乌托邦之梦,所以这就更加需要法律的后盾保障与防范,社会的需要就是我们法律人的市场;五、在庄严神圣的国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人民法官不自觉的在“堕落”(打瞌睡),这不得不让我去肆意的想象现在的司法执法乃至立法的现状,还有,难道在审判
庭上唯有审判长在中流砥柱吗?左右之审判员几乎不置一词甚至想离开就离开,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吗?这点我确实搞不懂。六、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觉得确实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试是一大挑战,我想,律师行业就更是挑战啦,尤其是像上海、北京那样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觉得现在的自己要抓紧培养与挖掘自己的能力与提升综合素质,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及参与社会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担当今后要面对的诸多挑战,以不变应万变。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第7篇: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资委、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XX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
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4篇
和人格魅力。当今,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
三是坚守本职工作,才能获得人生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警惕、动摇了信念,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
求,出现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法治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记反腐倡廉,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
高于其他政法干警。”通过今天的现场观摩,对_检的讲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忽视了平时的学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这是多次出现在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忏悔书上的字眼,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要注重理论学习。扎实开展理论学习,能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从源头上遏制浮华思想滋生,能更好适应新时期需求,避免三观出现偏差。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虽然结束,但我们抓学习的力度不能减弱。
要做到严以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国家利益,心中要有一把尺。特别是作为共产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对党绝对忠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把“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一言一行。
作为一名刚入职不久的检察干警,系好第一粒扣子是关键,我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让胸前的检徽永远闪耀。
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同时,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自己美好事业和前程。
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作和家庭成员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善于“倒骑毛驴看人生”,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东西千万莫伸手。
我要以此次庭审警示教育的人和事中吸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将以此警示自己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为建设美丽新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
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6篇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立时期,一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渐冷淡法制观念,在权钱面前丢失原那么,多年来忽略党的培养,利用职务之便,对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干坏事,犯了罪,下了地狱,最后败坏了名声。
下列是为大家收拾的关于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的文章6篇
,欢送品鉴!
第一篇: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
X月X日,单位集中组织我们到县人民法院参与XX受贿案庭审观摩活动,这是我第一次现场近距离接触庭审,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威风。审理过程真切再现了XX是如何腐化堕落,进而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导课。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38年的政法工作经受,2年的共产党员身份,XX作为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终于倒在金钱的诱惑之下。法治观念的淡泊、价值观念的偏移、抱负信心的缺失、党性涵养的降低,导致他心存幸运心理,不断触碰法律底线,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
还记得第一天到检察院报到,XX检察长对我们新进干警的谆谆教诲:"作为检察干警,做事要先考虑模范恪守,学会守规矩,树立标准意识,对自身要求要高于普通公务员,高于其他党员,高于其他政法干警。"通过今日的现场观摩,对X检的讲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忽略了平常的学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这是屡次浮现在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忏悔书上的字眼,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要注重理论学习。扎实开展理论学习,能坚决我们的抱负信心,从源头上遏制浮华思想滋生,能更好适应新时期需求,避开三观浮现偏差。教导整顿学习教导环节虽然完结,但我们抓学习的力度不能削弱。
要做到严以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大众利益、国家利益,心中要有一把尺。特殊是作为共产党员,要铭记党的宗旨,对党绝对忠诚,严格恪守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把"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一言一行。
作为一名刚入职不久的检察干警,系好第一粒扣子是关键,我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让胸前的检徽永久闪烁。
第二篇: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有意损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爱
的女孩和一个生疏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生疏男子。最后这个生疏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向来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损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莫非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精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肤浅,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缘由。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到底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干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庇护。学习法律学问,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学问,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忙别人解决容易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背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如果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分。如今是法制社会,当我们恪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庇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安康有序地进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分"。社会进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惟独努力学习法律学问,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胜利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仔细学习好法律学问,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第三篇: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
3月30日,我参与了县法院组织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承受一次润物细无声的警示教导洗礼。
老百姓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毁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遏制和削减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从自身方面,我们要不断优化、强化自身的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庭审后,有下列几点体会。
一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此次警示教导活动,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一旦贪婪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丢失抱负信心,在金钱面前战胜仗;一旦追赶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进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幸运,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终于变成人民的罪人。背面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时刻强化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贡献意识、效劳意识,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二是加强自身涵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涵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涵养的人,才具最具有独特和人格魅力。当今,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心情掌握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涵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涵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工作须要的一种道德活动。其根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公道执法、诚信效劳、廉洁奉公"。
三是坚守本职工作,才干获得人生胜利。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局部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惟独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干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才干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干长期。惟独珍惜工作,我们才干酷爱工作,才干释放出对工作的主动性和发明性,才干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妙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舞台。我们应当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是加强学习,坚决信心。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警觉、动摇了信心,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缘由,就是在市场经济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浮现了"只讲索取,不讲贡献;只讲钱财,不讲原那么"的不良信心。因而,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常常性的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法治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背面案例与正面教导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添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惟独仔细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铭记反腐倡廉,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干葆住清纯本色。
第四篇: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
通过参与县纪委组织干部到人民法院旁听的反腐昌廉警示教导,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和教导。
看着庭上站着的被告先前和我相同是一名干部现在成为阶下囚,从庭审事件看他之所以成为背面典型人物是因为一个干部背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涵养和锻炼,忽略从基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终于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把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假如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懊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在和完善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同时,法制观念稀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觉性和清纯性,必定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终于葬送自己美妙事业和前程。
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需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决的共产主义抱负信心,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作和家庭成员三个根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决的人生目标和追求。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幸运,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视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视,万目睽睽难逃脱"。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安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予。擅长学习,不让头脑空虚;擅长"倒骑毛驴看人生",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酬劳、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东西千万莫伸手。
我要以此次庭审警示教导的人和事中吸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铭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铭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为建立漂亮新村,为实现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奉献。
第五篇: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教师的带着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那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容易,是一个有意损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白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根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向来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晰知道被告人是在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用"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大概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确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互相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当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领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有意损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确实,锁链是很好的阻挡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说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分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肯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美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执引起的殴打损害致死而永久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拯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假如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道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晰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味道。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不安吧。有意损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基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惨重与懊悔,让人匪夷所思。
真的盼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量。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好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第六篇:庭审旁听警示教导心得体会
5月10日上午,我参与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承受警示教导"活动,感受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立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冷淡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丢失原那么,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终于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肯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导,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导,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抱负信心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下列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惟独不断加强学习才干提高自身素养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长进,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惟独静心研读,才干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知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简单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简单乱了方寸,就简单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而必需仔细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事,为国家经济建立做出自己的奉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缘由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抱负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给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丢失信心、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导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在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表明,领导干部一旦贪婪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丢失抱负信心,在金钱面前战胜仗;一旦追赶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进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幸运,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终于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铭记一个共产党员的规范,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贡献意识、效劳意识、勤政意识,忠实采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辛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局部党员干部,忘却了艰辛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肯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辛奋斗的作风,遵守党的宗旨,倡导勤俭节省,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辛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醉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给予的权力是用来效劳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精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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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精选十篇
道德是法律的最低底线,作为中华民族的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让你身临其境去法庭旁听,在那环境里,你会有什么心得体会呢?
篇一: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201302020211陈安琪法学13102班
时间:2015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2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
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4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5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二: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
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6(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
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三: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20110102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对簿公堂;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篇四: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1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11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篇五:法庭旁听体会
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点整,我有幸参加漠河县公安局组织的法庭旁听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庭旁听。对我个人而言,若有所想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整个庭审的过程和氛围。
进入法庭,庄严的国徽让我感觉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第一次参见这样的活动、第一次进入法庭、看见庄严的国徽,感觉无比的亲切和自豪,以及身为一个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深的感觉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
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公证员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两男子酒后辱骂他人,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随后用尖刀先后将4名受害人刺伤。在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当今社会的青少年,缺少12的法律意识。他们有着正值的青春年少、丰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满的生活、本应前途无限。而因一时之冲动却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到愧对亲人和对被
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今社会,由于青少年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清楚认识,做任何事情只凭一时之冲动,做出了让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国之的根本。通过这次庭审,我也看到了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淡薄,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增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辖区内走访居民的时候,把我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辖区的广大居民。让更多的居民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让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篇六:法庭旁听体会
前言
很有幸的,在我们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领导的组织下,我们10级学生有了进入常德市中级法院旁听的机会,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大门,第一次亲临庭审现场,第一次能够真实地现场旁听民事案件的审判,我想这是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优势吧。毕竟,在现实生活中,法院作为我国法律权威的象征,若没亲涉案件,是很难有机会进入法院的过程案件名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侵害作品放映权案日期:2012年4月6日地点: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类型:知识产权法案件案情简13述: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是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蝶公司)是本案涉诉13首mtv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海蝶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授权合同,约定将海蝶公司依法拥有音乐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音集协管理,且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被告未经原告授权,也未经海蝶公司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ktv娱乐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豆浆油条》等13首mtv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000元,承担本案其他合理支出及诉讼费。庭审经过:
1.首先,上午8点20分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
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3.传原告方代表律师(以下简称原告律师)、被告方代表律师(以下简称被告律师)到庭。
4.原告律师、被告律师分别作自我介绍,表明自己的权限为特别授权。
5.审判长宣读原告律师、被告律师各方在庭享有的权利。审判长询问双方对其权利是否有异议。
6.随后审判员就本案纠纷事实做了详细介绍。
7.原告律师宣读起诉书,被告就其起诉书作相应答辩。
148.原告律师提供了关于被告侵权的11份证据,其中包括在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录制的侵权播放的《豆浆油条》的相应视频,并且审判长在征求被告律师的同意下,请求被告律师观看了该视频。
9.被告律师向审判长提供了相应证据作为答辩,并对相关证据作了详细说明。
10.审判长和审判员在基于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的原则上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
11.审判员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询问,双方律师进行回答。
12.审判长宣布进入辩论阶段。双方律师就其纠纷事实进行辩论。
13.审判长询问双方律师是否还有补充,双方代表律师作结辩陈词。
14.审判长询问双反是否同意庭上和解,原告律师表示同意,而被告律师表示不同意,最后审判长宣布本案件没有和解的基础,不进行和解,宣布休庭。
感想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初学者,这次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侵害作品放映权案的旁听,总的来说,在理解的基础上,还是有点吃力的,但同时我仍看到了以下几点:
第一,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照了民事审判的法定程序进行。无论是证据的求证,双方享有的权利,还是和解制度的运用等,都是严格按程序办事,使我切身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神圣。同时清晰的15审判思路,循序渐进的案件流程,让我对法庭审判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第二,被告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因以盈利为目的,侵害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合法权益,被原告诉至法院,受到应有的惩罚,使我能真正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贪婪的下场,法律的作用是真正为受害者服务,打击不法分子。
第三,双方代表律师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辩论中思路清晰、富有逻辑,语言流畅犀利,他们的每一句话都牵动着我,每一句话都似乎有理,可对方一句犀利而又合理的言辞又巧妙地推翻对方的观点以及他们能恰当而又巧妙的运用自己收集的证据等这些都是值得我好好借鉴和学习的,这也更让我对法律添了几分兴趣。并且让我感受到学习法律时书本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四,尽管这次的被告是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案件也是在常德市进行审判,表面上被告似乎占有地域优势,但显然从案件事实中可以了解,被告是出于不利地位的,尽管有其地域优势,也难逃法律的制裁,这充分体现了现今我国在司法公正方面的进步。
最后,这次原被告双方都是请的律师来打官司,这是因为他们一个是音乐公司,一个是ktv娱乐城,有其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来负担官司费用。但现实中,若案件中双方一个是普通公民,另一个是公司或其他能足以请得起律师的个人,尽管在民事案件中他们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法律的认识程度上,在经济能力上,他们是不平等的,这显然对弱势群体不利。因此,我国应该在经济发展的同16时,在法治建设得同时,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困难,建立完善的律师行业的制度,做到人人请得起律师,人人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通过这次法院旁听,我了解了案件审判过程和法庭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律面前是不相信法盲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必须为其犯下的过错付出一定的代价。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法律的理解与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而作为法学专业的学子,我们更应该在知法、守法、护法的基础上担负起建设中国法制社会,完善法律的重任!
篇七:法庭旁听体会
今天,我们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所有同学在刘瑛老师和冯琴老师的带领下,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一个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的旁听,整个旁听的过程十分顺利,在这个过程中,庭审中各方的表现都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
审判人员:本案用普通程序审理,三位审判人员都是代理陪审员,刚开始还觉得有点遗憾,可是在庭审过程中三位法官的表现尤其是审判长的睿智,机敏,都使我深深的为之折服。
原告: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是三位来自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人的搭配可谓是天衣无缝,一个睿智,一个沉稳,一个激烈,他们三个人在庭上的配合也是很默契的,让我觉得从开始到最后一直都处于优势。而且可以看出他们前期准备的材料是十分充1分,甚至还了解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上无论对方抛出什么问题,他们都能沉着的解决。让人不得不佩服。
被告:五位被告在庭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况是他们在庭审之前毫无联系,而且对于本次开庭似乎也没有做十分充分的准备以至于在庭审过程中甚至出现一段时间的"内讧"的现象,因此也让我觉得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一直处于劣势,他们律师的水平似乎较原告的三位律师的水平有一些差距。
在本次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主要学习和体会到了以下几点:
理论学习:以后若要做一位法律工作者,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本次庭审过程中,几位律师和审判人员都表现出了极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他们对案件的相关有待认定的事实都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对各个被告所应当承担的不同责任也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并且都给出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几位律师和审判人员也是充分运用了他们深厚的法律理论对认定案件事实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辩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对于法律的驾驭能力是现在的我十分佩服和期望的,而这种能力必须是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逐渐的养成,应次本次旁听使我认识到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
实战经验:在庭上的无论原告律师,被告律师还是审判人员都不难看出经过了长期的实战磨练,大家对于案件的审理过程都有十分的了解,十分迅速的进入了自己的角色,并都有不俗的发挥,使得整个庭审进行的十分有序。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在庭审中对于诉讼技巧的运用也是十分到位的。这也让我体会到,法律作为一门实践1性学科,一刻也不能离开实战,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的学习,更要深入的学习如何用理论指导实践,将所学之知识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
语言表达:本次庭审也让我觉得语言表达作为一项基本技能其的重要性。这个技能包括语言和表达两个方面,本次庭审中第二被告的语言显然是一个问题,其广式的普通话有时让我们理解困难,而第二原告的那位男律师的表达则存在一些问题,而原告律师中的那位女律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逻辑严密,思维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很强,让我们能轻松的理解其意思,一开口就占尽先机。语言表达能力作为一个从小就训练的能力,在庭审过程中也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试想一个连意思也表达不清楚地人,又怎么能成为一个好的律师或审判人员呢!
仪态大方: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审判人员对你第一眼的感觉也很重要,因此在开庭时仪态一定要大方,试想,一个衣着大方的律师和一个衣着猥琐的律师同庭诉讼的时候,审判人员心中的天平必然会出现些许的倾斜。
自信:无论在庭审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要保持自信,因为你的自信可以传递给审判人员一种信息,你是代表无罪的一方的,你所作出的辩护都是可信的,同时也可以给对方律师以压力,使其心中无底。本案中无论是原告,被告,还是本案的审判人员都表现出了极其强烈的自信心,原告方的咄咄逼人,被告方的从容不迫,审判长的沉着冷静都使整个庭审十分的激烈而又不失秩序,紧张而又不失理性。三方坐在各自的席位上都散发出了自信的魅力
1充足的准备:庭审前充足的准备时案件取胜的决定性因素,纵观本次庭审,原告方审前的准备活动是十分完备的,不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案件相关技术的角度,原告的三位律师都做详尽细致的工作,在这点上五位被告则表现的差强人意,他们在庭下并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以至于他们虽同为被告,但却时常不在同一条战线上,特别是主要责任人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之间互相推托责任,这些于它们都是大大的不利的。相信原告方的三位律师在庭下都使经过了辛苦的准备的,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才使得他们在庭审过程中占据了主动的地位。
本次旁听活动,使我充分的感受到了法庭现场的气氛,也使得我对庭审中各方的角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加强法学的理论学习,同时也会关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使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能力有一个攀升。
关于本次庭审,我有个疑问:我觉得就本案而言,还没有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市面上的盗版品种的母带是怎么来的。如果是第三被告提供母带的话,要求他说明母带的来源,追究他的侵权责任;如果第三被告未提供母带的话,则显而易见是第二被告侵权导致的盗版的出现。因此我觉得这个问题也是本案的一个重点问题。
篇八:法庭旁听体会
时间: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地点:**区人民法院
案件: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事后赔偿产生分歧
原告:受损车辆的单位(**某进出口公司)的司机(授权代理)
2被告:被告一肇事车辆车主(未到)被告二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浙江分公司委托代理人某律师所律师
案件内容:原告驾驶车辆在路上正常驾驶,被告驾驶的小型轿车后备箱上掉落一铁块,导致原告发生事故,车辆受损。原告将车子送去修理,并交由保险公司定损。原告因修车产生50388.5的经济损失,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对其赔偿,然而被告一和被告二对赔偿的金额有异议,因而原告将他们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程序
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原告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
审判长宣布开庭,宣读案件。
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陈诉相关事实和诉讼请求。
1.被告一赔偿因修车产生的费用50388.5元
2.被告二在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内承担责任
3.被告一承担此次诉讼的诉讼费
被告对事实无异议。
原告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1.公安局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全责。(原件)
2.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定损报告,金额50388.5元(原件)
3.车审照片,14份(机动车损失情况,原件)
4.车辆修理的发票及明细(原件)
5.保单(平安提供,肇事车承保的内容,原件)
21被告过目,无异议...
篇九:法庭旁听体会
为加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1月9日上午,x政府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在x中级法院旁听了xxx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对机关干部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启示是有益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
x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的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曾是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和认可的。从庭审中了解到,他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自身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发展到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从而走向违法违纪之路。通过这个案例,一是深为x因私欲膨胀断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体会如下: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22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23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x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将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还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自律自省,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篇十:法庭旁听体会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24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25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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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一: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在龚向田老师的精心准备和策划下,14级法学1、2班部分同学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听取了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因不服乡政府关于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维权的案例,以此作为本学期行政法课程的实习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行政案件的听审,切实了解到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的真实审理过程,以及体会到我国司法工作的权威性。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对行政法学这门学科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
事情是村民林地转让引起的林地权属争议。2014年秋冬,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杨远江将一林地转让给一家注册公司作为开采砂石场,获经济补偿款16万元。双方履行协议后,村民杨夕和发现,杨远江转让开采的林地是1983年生产队分给自家的责任山,也是2009年版市级政府颁发给自己林权证上所载明a039林小班的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为此,杨夕和与杨远江两户村民引发了林地权属争议纠纷。2015年1月19日,杨夕和向茅渡乡人民政府提交了确认林地权属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本组争议山林归申请人所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15年4月27日,乡人民政府以政处决字(2015)1号作出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争议山林权属归杨远江所有”。该“决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可在60天内向县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杨夕和收到乡政府决定后找到律师咨询,经交流了解,发现三个方面的行政作为错误:一是乡级人民政府无权推倒县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二是行政作为程序严重错误。其三,杨夕和、杨远江都持有2009年版林权新证,并且新证载明双方左右林地相互交界。双方是否林小班a039、a038及附图发
生错误,有必要请求林业技术专家作出鉴论结论。据此,接待人员专程走基层向与其争议相邻的持证村民调取复印了九户林小班附图。与此同时,特授权委托本市级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作出相应鉴定结论。
综合本次旁听庭审评议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制度,依法开展庭审活动,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合法。法院除涉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开庭的案件外,一般都能够公开开庭审理。本次行政诉讼案件就做到了公开审理,使庭审活
动程序合法、进行有序、阶段清晰、过程完整,平等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增强庭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庭审能力,较好地展现了司法文明。审判和检察人员具有较强的庭审、公诉业务能力,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多数审判人员能够正确地引导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把握庭审节奏,及时处理庭审中的各种突发情况,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庭审活动中他们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举止得体,展现了现代法官应有的公平、公正、文明的形象。
在肯定以上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和注意到一些庭审过程的问题和不足(仅为个人观点):
(一)关于对庭审的认识问题。本次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对庭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工作比较粗糙。如听讲不够认真,未能积极参与庭审,着装不够正式,在审判席上坐姿不端正,从而影响了庭审的民主气氛和开庭的质量,等等。
(二)关于庭审工作规范性问题。审判长对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影像
证据不予理睬,个人认为,为彻底让原告认识到其所持证据的不相关性,审判长因用充分的证据与说理来彻底说服原告,这样便可避免审判长因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映像证据而产生其情绪的影响,我们能够感觉出审判长对原告的要求产生了反感情绪。或者,审判长可以利用法槌进行警告,来增强庭审的权威,而可避免多次语言上的提醒。
对此,提出几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庭审工作的建议:
(一)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司法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庭审工作,要树立依法、平等、民主、透明、高效、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使每一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律师都认识到,不管是人大旁听和还是普通市民评议法院庭审工作,这都既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也是一种推动和支持。要通过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法庭庭审有关规定。完善的庭审制度、规范的庭审活动,是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
本次庭审旁听实习,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且不说教育人们要认真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仅法庭里上到法官、陪审员、当事人,下到听审人员,在这些人的身上,都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以上这些都是在书本里、课堂上所触及不到的珍贵财富,我们会铭记
于心,认真体味。希望今后还会有同样的实习机会供我们学习。
【篇二: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心得】
参加职务犯罪案件的旁听
心
得
体
会
2015年4月15日,根据区纪委、检察院的安排,我经合社书记、董事长参加了对xx街道xx经合社原书记董事长挪用公款、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旁听。该案件一方面向我们表明了党和政府打击和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量,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我们,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是十分严竣的。腐败和职务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腐倡廉任重道远。
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严重的政治问题,就我国而言,虽然腐败的形式和手段多种多样,但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一样的,即在政治上败坏党的形象,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在经济上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总结一下腐败的根源,结合我们日常的工作,提出我们反腐败工作应当采取的措施。
作为一名社区、经合社的干部,我们认为首先必须利用一切可
能的机会和渠道,特别是充分发挥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的优势,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弘扬廉政文化精髓,烘托廉政文化氛围,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其次是不断建立和健全经合社经济管理工作的约束机制。总结一下历年我街道涉及经合社的腐败案件,我们会发现出事的往往是“一把手”,为什么?因为“一把手”权力太大,相应地监督太少,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建立健全一整套经合社工作的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可以在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降低腐败的可能性,这不仅是单纯的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更是爱护和保护经合社领导干部的需要。鉴于腐败问题十分明显的涉及经济问题,对于经合社的工作来说,特别是要加强基建工程和征地项目等最容易导致腐败问题工作的管理约束机制。以制度促进
廉政,以制度保障廉政,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政治觉悟。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社区纪检组织应当担负起相当的责任。
再次,要大力提倡民主,鼓励广大股民和党员积极参与到经合社工作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过程中来,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股份制章程的制订和执行,让股民依据章程享有该有的监督权、知情权和表决权,涉及重大的经济事项必须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我们知道预防职务犯罪,防治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
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腐败形式层出不穷,因此我们必须在上级党工委、纪工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经合社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经合社各项管理工作的内控制度,消除腐败产生的根源,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经合社的集体经济利益,同时维护党组织的形象,保持社区的社会稳定和繁荣。
xx经济合作社
xxx年xx月x日
【篇三: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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