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经侦培训班心得体会公安经侦培训班心得体会第一条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经侦培训班心得体会公安经侦培训班心得体会10篇,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授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掌握并分析研究涉毒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指导派出所禁毒工作;负责深挖毒品原植物种植大户、惯犯和毒品经营者,搜集证据,实施抓捕处理工作;承担博野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技术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和案审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经济秩序的保卫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审验及发证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保障安全。
11、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设大队长1名。
14、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打击各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队长、教导员各1名。
1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设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均为股级职数。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根据我县乡镇的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加上城内,设立8个乡镇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博野镇派出所、小店派出所、程委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南小王派出所、东墟派出所、北杨村派出所
2、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3、行政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第五条 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博野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140名,股级领导职数2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白沙街20号
电话:83299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授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掌握并分析研究涉毒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指导派出所禁毒工作;负责深挖毒品原植物种植大户、惯犯和毒品经营者,搜集证据,实施抓捕处理工作;承担博野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技术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和案审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经济秩序的保卫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审验及发证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保障安全。
11、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设大队长1名。
14、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打击各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队长、教导员各1名。
1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设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均为股级职数。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根据我县乡镇的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加上城内,设立8个乡镇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博野镇派出所、小店派出所、程委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南小王派出所、东墟派出所、北杨村派出所
2、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3、行政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第五条 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博野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140名,股级领导职数2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白沙街20号
电话:83299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我是**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我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和我们科室的全科民警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执法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个人在20xx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1、本人在政治学习方面的情况
在20xx年的全年工作中,我本人在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组织下,我完成了局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任务。在全年的工作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活动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20xx年的全部工作,使我在学习中受益匪浅。
全年,我参加了办公自动化的业务培训10天,参加了地区公安机办理刑事案件提高执法质量培训班2天,参加了地区公安局举办的案件评析培训4天,参加金盾工程检查15天,参加**市党校理论研讨班30天。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得到了充实,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在局党委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圆满地完成了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特别是今年又延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我与全局一道,重温了《刑法》《刑诉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些法律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定职责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涉及公安机关方方面面、多个部门、多个警种。因此,**市公安局把学习工具法纳入20xx年度全局公安机关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紧《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的培训工作。
公安局法制科负责全员培训。根据公安厅的安排,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脱产培训不少于2天,每个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3天,治安、法制部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办理治安案件部门的领导和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依据培训计划,由我对执法干警每月进行一次执法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理论测试。今年,全局共组织各类法制培训班、讲座、远程教育授课12次,进行业务理论考试2次,接受培训的民警达1500余人次。
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针对新法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局法制部门加强了面对面的执法指导,我负责行政拘留审批,负责对边防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经我审批的行政拘留案件达80多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上诉案件、撤消案件。在加强执法指导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每季度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在执法工作中,为解决派出所民警和边防干警执法办案中咨询难、审批难的问题,局法制科抽调六名业务骨干,在一线进行执法指导和把关,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确保了执法质量。
2、执法质量平时考评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地区公安机关20xx年执法质量平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法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20xx年,**市公安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及“大接访”为契机,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狠抓执法质量,对推进公安执法建设,促进**市公安局执法水平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执法思想更加端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态度明显改观,基本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收集、调取、固定、保全证据,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二)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执法质量有了明显进步。各科所队紧密结合20xx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局长开门接访为契机,把脉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带案下访”、“登门拜访”、“主动接访”等多种形式,切实使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执法质量也随之有了明显进步。
近年来,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逐年提高。通过练兵和培训,广大民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有了明显提高,在执法中对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得到了加强,在执法中依法办事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均有了很大进步。从检查情况看,在前几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现在大多数都成了个别问题。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以及劳教、复议案件办理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量处适当。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也比前几年规范,办案质量总体上有较大提高。去年的劳教案件为0,今年我局办理了2起。
3、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根据政法委和地区公安局 的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活动延长半年的安排,**市公安局又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为全局民警定购了《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问答》《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行了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从而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真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
由市公安局党委监察室和法制科组成督导组,对各科所队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民警读书笔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中我们采取了查看读书笔记、档案资料,找民警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检查落实。通过检查各科所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很重视,都能够按照局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各基层部门必读篇目都能学到,读书笔记比较全面,档案资料齐全。局中心学习组和各党支部还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园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档案。
通过督促检查,广大民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重要意义,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观念,增强依法治国的理念,规范了自己的执法行为。
我们法制科采取随警指导、以案释法、现场答疑、法制讲座等形式,帮助基层民警提高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据统计,开展法制讲座、辅导答疑等执法服务200多次,解决基层遇到的执法问题100多个,为基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通过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到,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决策非常正确,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基层民警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服务队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三个促进”上:一是促进了法制部门职能转变。目前,**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在研究工作时,服务基层的意识明显增强,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正在逐步确立。二是促进了基层“两个”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工作,形成了公安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双赢”的局面。
一方面,服务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执法要求带到了基层,以自身的行为带动了基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打牢了基层法制建设的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所队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夯实了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三是促进了法制部门作风建设。过去上级法制部门主要是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法制调研等,了解基层的执法状况和执法需求,信息来源大都是间接的,服务队员通过与基层民警同执法,对基层执法的感性认识更加深刻,获取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能够更加切合基层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20xx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总结过去我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工作作风不是很严谨,业务知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没有从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对案件的审查有要求不严的现象,有事后再补的思想,这都会引起程序违法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在同志们的帮助下,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是**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我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和我们科室的全科民警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执法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个人在20xx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1、本人在政治学习方面的情况
在20xx年的全年工作中,我本人在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组织下,我完成了局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任务。在全年的工作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活动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20xx年的全部工作,使我在学习中受益匪浅。
全年,我参加了办公自动化的业务培训10天,参加了地区公安机办理刑事案件提高执法质量培训班2天,参加了地区公安局举办的案件评析培训4天,参加金盾工程检查15天,参加**市党校理论研讨班30天。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得到了充实,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在局党委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圆满地完成了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特别是今年又延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我与全局一道,重温了《刑法》《刑诉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些法律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定职责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涉及公安机关方方面面、多个部门、多个警种。因此,**市公安局把学习工具法纳入20xx年度全局公安机关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紧《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的培训工作。
公安局法制科负责全员培训。根据公安厅的安排,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脱产培训不少于2天,每个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3天,治安、法制部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办理治安案件部门的领导和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依据培训计划,由我对执法干警每月进行一次执法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理论测试。今年,全局共组织各类法制培训班、讲座、远程教育授课12次,进行业务理论考试2次,接受培训的民警达1500余人次。
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针对新法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局法制部门加强了面对面的执法指导,我负责行政拘留审批,负责对边防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经我审批的行政拘留案件达80多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上诉案件、撤消案件。在加强执法指导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每季度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在执法工作中,为解决派出所民警和边防干警执法办案中咨询难、审批难的问题,局法制科抽调六名业务骨干,在一线进行执法指导和把关,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确保了执法质量。
2、执法质量平时考评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地区公安机关20xx年执法质量平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法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20xx年,**市公安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及“大接访”为契机,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狠抓执法质量,对推进公安执法建设,促进**市公安局执法水平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执法思想更加端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态度明显改观,基本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收集、调取、固定、保全证据,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二)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执法质量有了明显进步。各科所队紧密结合20xx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局长开门接访为契机,把脉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带案下访”、“登门拜访”、“主动接访”等多种形式,切实使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执法质量也随之有了明显进步。
近年来,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逐年提高。通过练兵和培训,广大民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有了明显提高,在执法中对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得到了加强,在执法中依法办事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均有了很大进步。从检查情况看,在前几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现在大多数都成了个别问题。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以及劳教、复议案件办理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量处适当。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也比前几年规范,办案质量总体上有较大提高。去年的劳教案件为0,今年我局办理了2起。
3、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根据政法委和地区公安局 的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活动延长半年的安排,**市公安局又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为全局民警定购了《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问答》《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行了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从而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真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
由市公安局党委监察室和法制科组成督导组,对各科所队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民警读书笔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中我们采取了查看读书笔记、档案资料,找民警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检查落实。通过检查各科所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很重视,都能够按照局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各基层部门必读篇目都能学到,读书笔记比较全面,档案资料齐全。局中心学习组和各党支部还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园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档案。
通过督促检查,广大民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重要意义,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观念,增强依法治国的理念,规范了自己的执法行为。
我们法制科采取随警指导、以案释法、现场答疑、法制讲座等形式,帮助基层民警提高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据统计,开展法制讲座、辅导答疑等执法服务200多次,解决基层遇到的执法问题100多个,为基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通过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到,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决策非常正确,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基层民警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服务队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三个促进”上:一是促进了法制部门职能转变。目前,**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在研究工作时,服务基层的意识明显增强,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正在逐步确立。二是促进了基层“两个”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工作,形成了公安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双赢”的局面。
一方面,服务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执法要求带到了基层,以自身的行为带动了基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打牢了基层法制建设的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所队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夯实了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三是促进了法制部门作风建设。过去上级法制部门主要是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法制调研等,了解基层的执法状况和执法需求,信息来源大都是间接的,服务队员通过与基层民警同执法,对基层执法的感性认识更加深刻,获取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能够更加切合基层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20xx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总结过去我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工作作风不是很严谨,业务知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没有从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对案件的审查有要求不严的现象,有事后再补的思想,这都会引起程序违法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在同志们的帮助下,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根据县局的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如何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努力锻造新时代基层公安铁军,切实加强改迚基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就成为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
近年来,派出所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多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派出所民警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敁。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作风有了明显改变,很少发现投诉民警违法、违纪和服务态度的事情;二是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树立,公正文明执法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增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了明显进步。但是,当前也有少数民警的思想状况不容忽规,对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突出方面:
一是部分民警敬业精神不强,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思想意识,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少数民警学习不自觉,素质提高缓慢。有的民警学习的目的是混文凭,混学历,而不是学知识,学能力。少数民警队政治理论学习较少,法律业务钻研得不深,结合实际运用得更少,满足一知半解,满足现有经验;
三是部分民警宗旨观念不牢,为人处亊、执法办案以管人者自居,在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和到基层单位检查工作时,态度不端正、办亊推诿,疏远了警民关系;
四是少数部门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办理案件程序有时不按规定办理的时有发生。
公安思想政治队伍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因素,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少数民警的价值观发生扭曲。目前,我国正处社会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正发生着多方面的变化,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反映在公安队伍上,必定会给一些民警带来不良影响,民警的价值观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向。可以说,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民警的思想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客观上增加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
二是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缺乏工作办法。针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目前是说得多,做得少,新的方法不多,以工作会议替代了政治教育,行政命令替代了思想工作,新办法、新招数不多,缺乏渗透性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但由二者缺乏统一的工作规范,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很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感到无所不适,如何有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
(三)激励竞争机制仍需丌断完善。近年来,我们虽然先后实行了重点工作和相关业务考核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效,但在目标设定、奖惩兑现、落实力度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未能充分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力度不够,对先进典型只注重了发现、培养,在宣传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性和激励作用方面做得还不够。
(四)存在认识偏颃由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上级要求紧、考核多,容易立功受奖,因此,大多数民警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业务工作上,这样就导致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一)加强怃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人民民主与政的重要工具,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始织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确保这支队伍政治上永远合格。坚持政治建警,首要的就是要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民警的头脑,用大道理引导小道理,使广大民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政治建警要把增强人民群众的感情作为最基本的、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夯实执法为民的根基。
(二)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过硬班子。要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力建设过硬班子,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动公安伍建设。一是要讲政治、讲大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班子建设的首位。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是要开拓创新,做亊业发展的带头人。班子成员要有强烈的亊业心和责仸感,用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以与时俱迚、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要襟怀坦荡,精诚团结。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迚行细化分工,既明确具体,又相于协作,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形成顾大局、讲团结、比奉献、谋发展的工作氛围;四是要树立良好警风,做到廉洁勤政。班子成员要经常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工作圈内,坚持建功立业为人民;生活圈内,坚持一身正气拒腐蚀;
(三)严格公安教育训练,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经绉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公安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民警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呾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预”。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偏差和违规违法问题,大多数是由于素质不高造成的。这些年,公安机关由于培训的实战性和针对性丌强,培训与民警自身的发展进迚步没有挂钩,导致培训的敁果欠佳,今后,教育训练应积极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与民警的晋职晋衔结合起来,与基层实战单位的备战备勤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时间短、见效快、质量高的培训途径。
(四)统一公安队伍的纪律要求,建立配套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公安队伍之所以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既与公安工作的性质、特点密切相关,同时也于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密切相关。要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教育。要加强对民警的宗旨观念敃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文化知识教育,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颂,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其次要严格监督,严肃法纪。领导班子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工作,直接下去听取对民警的意见,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解决;最后要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依法治警。要以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民警能力素质标准和录用、奖惩、纪律标准,以及任职、晋升标准等。要严格执行人民警察录用制度,切实严把“进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公安队伍的基本素质。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我是**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我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和我们科室的全科民警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执法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个人在20xx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1、本人在政治学习方面的情况
在20xx年的全年工作中,我本人在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组织下,我完成了局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任务。在全年的工作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活动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20xx年的全部工作,使我在学习中受益匪浅。
全年,我参加了办公自动化的业务培训10天,参加了地区公安机办理刑事案件提高执法质量培训班2天,参加了地区公安局举办的案件评析培训4天,参加金盾工程检查15天,参加**市党校理论研讨班30天。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得到了充实,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在局党委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圆满地完成了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特别是今年又延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我与全局一道,重温了《刑法》《刑诉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些法律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定职责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涉及公安机关方方面面、多个部门、多个警种。因此,**市公安局把学习工具法纳入20xx年度全局公安机关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紧《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的培训工作。
公安局法制科负责全员培训。根据公安厅的安排,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脱产培训不少于2天,每个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3天,治安、法制部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办理治安案件部门的领导和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依据培训计划,由我对执法干警每月进行一次执法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理论测试。今年,全局共组织各类法制培训班、讲座、远程教育授课12次,进行业务理论考试2次,接受培训的民警达1500余人次。
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针对新法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局法制部门加强了面对面的执法指导,我负责行政拘留审批,负责对边防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经我审批的行政拘留案件达80多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上诉案件、撤消案件。在加强执法指导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每季度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在执法工作中,为解决派出所民警和边防干警执法办案中咨询难、审批难的问题,局法制科抽调六名业务骨干,在一线进行执法指导和把关,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确保了执法质量。
2、执法质量平时考评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地区公安机关20xx年执法质量平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法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20xx年,**市公安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及“大接访”为契机,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狠抓执法质量,对推进公安执法建设,促进**市公安局执法水平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执法思想更加端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态度明显改观,基本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收集、调取、固定、保全证据,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二)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执法质量有了明显进步。各科所队紧密结合20xx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局长开门接访为契机,把脉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带案下访”、“登门拜访”、“主动接访”等多种形式,切实使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执法质量也随之有了明显进步。
近年来,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逐年提高。通过练兵和培训,广大民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有了明显提高,在执法中对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得到了加强,在执法中依法办事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均有了很大进步。从检查情况看,在前几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现在大多数都成了个别问题。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以及劳教、复议案件办理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量处适当。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也比前几年规范,办案质量总体上有较大提高。去年的劳教案件为0,今年我局办理了2起。
3、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根据政法委和地区公安局 的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活动延长半年的安排,**市公安局又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为全局民警定购了《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问答》《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行了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从而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真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
由市公安局党委监察室和法制科组成督导组,对各科所队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民警读书笔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中我们采取了查看读书笔记、档案资料,找民警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检查落实。通过检查各科所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很重视,都能够按照局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各基层部门必读篇目都能学到,读书笔记比较全面,档案资料齐全。局中心学习组和各党支部还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园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档案。
通过督促检查,广大民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重要意义,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观念,增强依法治国的理念,规范了自己的执法行为。
我们法制科采取随警指导、以案释法、现场答疑、法制讲座等形式,帮助基层民警提高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据统计,开展法制讲座、辅导答疑等执法服务200多次,解决基层遇到的执法问题100多个,为基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通过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到,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决策非常正确,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基层民警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服务队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三个促进”上:一是促进了法制部门职能转变。目前,**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在研究工作时,服务基层的意识明显增强,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正在逐步确立。二是促进了基层“两个”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工作,形成了公安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双赢”的局面。
一方面,服务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执法要求带到了基层,以自身的行为带动了基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打牢了基层法制建设的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所队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夯实了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三是促进了法制部门作风建设。过去上级法制部门主要是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法制调研等,了解基层的执法状况和执法需求,信息来源大都是间接的,服务队员通过与基层民警同执法,对基层执法的感性认识更加深刻,获取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能够更加切合基层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20xx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总结过去我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工作作风不是很严谨,业务知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没有从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对案件的审查有要求不严的现象,有事后再补的思想,这都会引起程序违法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在同志们的帮助下,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授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掌握并分析研究涉毒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指导派出所禁毒工作;负责深挖毒品原植物种植大户、惯犯和毒品经营者,搜集证据,实施抓捕处理工作;承担博野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技术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和案审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经济秩序的保卫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审验及发证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保障安全。
11、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设大队长1名。
14、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打击各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队长、教导员各1名。
1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设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均为股级职数。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根据我县乡镇的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加上城内,设立8个乡镇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博野镇派出所、小店派出所、程委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南小王派出所、东墟派出所、北杨村派出所
2、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3、行政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第五条 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博野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140名,股级领导职数2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白沙街20号
电话:83299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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