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度民族宗教(民族团结)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今年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体,牢固树立“少数民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宣传教育、基础组织、平安创建、基础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六大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为推动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稳定好转打下夯实的基础。现将202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三、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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