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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为给社区居民创造整洁卫生、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市“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一部署,现与全街道社区居民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卫生清洁。居民大门和院门外责任区域无纸屑、垃圾、杂物、污水;楼道和房屋外墙立面无小广告、“牛皮癣”、无吊挂杂物;瓷板外墙、防盗门、卷闸洁净无尘土;生活垃圾装袋封口;定时放置到垃圾收集点;门外院外要每日清扫。
二、包绿化管护。居民院内、院外要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树木,并搞好日常保护,保持绿化作物的整洁卫生。
三、包秩序容貌。门外车辆摆放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物品;门前道路无破损,无残垣断壁;阳台上无乱贴乱画、乱摆乱挂;禁止在防盗窗上摆放物品,禁止乱拉乱接电话线、电线。
全体居民要树立“我要健康”、“我要卫生”的生活理念,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不落实责任的,由社区统计上报工作单位或电视媒体曝光。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为推动我区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区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旅游度假区,甲乙双方就城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 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 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癣”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 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为加强县城区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做到全民参与,责任明确,确保我县达到市级卫生县标准,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整脏治乱”工作责任包保方案的通知》(x委【20xx】72号)要求,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随时保持门前责任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必须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责任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保持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己门前责任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责任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责任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责任人。
2、自觉履行管理责任,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耻队、环卫所等创建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年陡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做好自己门店前及前后左右的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绿化管理:负责做好自己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容貌秩序:负责维护好自己门店前后左右的店容店貌。建筑物立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和夜景灯按要求设置;禁止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村级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以上三包责任,要求各企业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盖章)乙方签(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村委会
乙方:
为深入开展我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塑造我村新农村形象,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美好家园,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
负责门前周围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日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积水、积雪、消除蚊蝇孳生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四无二不”,即:无瓜皮、果壳、纸屑、塑料袋,无垃圾废土,无积水污泥,无脏乱杂物;不得存放粪堆、沙堆、土堆、柴堆,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禁止将垃圾随意散扫出户外,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垃圾箱内。家庭污水应倒入下水道内,禁止户外乱倒。地面和院坝的污水、淤泥要及时清除。
2、包绿化
负责门前树木、花草的保护,做到认真管理,及时养护、浇水、修剪,清理绿化带内杂草,使环境绿化、美化。禁止在门前绿化带内栽种植各类庄稼、蔬菜。绿化苗木更换时,所获经济价值,将按7:3的比例分成,70%归责任户,30%镇村用于新绿化苗木的种植和前期绿化管理。
3、包秩序
维护门前周围优美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四不一无”,即: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停车辆;不占道干活和晾晒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无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
二、甲方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根据星级文明信用户管理制度,给予其摘除庭院美化星的惩罚。
四、甲方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建立逐户档案,每年度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美化市场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市场繁荣,根据县创卫办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1.市场经营户有责任做好各自铺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箱内由环卫人员定时收集。
2.经营户有义务保持门前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乱泼脏水,严禁焚烧垃圾,积极配合环卫人员的保洁工作。
3.保持 的整洁、不乱涂乱抹、不随意张贴广告、宣传画、各类告示和悬挂灯箱招牌。
4.经营户门前的货物应摆放整齐、不超过规定区域、高度不超过150cm。
5.保持门前道路的畅通,严禁停放机动车辆, 车上下 ,,不得堵塞道路。
6.爱护门前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7.对经营户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卫生或秩序混乱,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与社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执行下列规定:
1.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门前三包”工作;
2.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
3.配备相应的执勤人员;
4.接受“门前三包”责任制 单位和社区的监督、核查、考核。
管理单位:
责任人: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为切实加强我镇文明卫生整治工作,创建好“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寨”的良好氛围。共同把财神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卫生乡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xx镇各单位、商户、临街住户、临时商贩以及xx镇境内的赫财路、财可路、财安路公路沿线农户。
二、责任区域
xx镇各单位、商户、临街住户以及xx镇境内的赫财路、财可路、财安路公路沿线农户的房前屋后及室内。
三、“三包”内容
1、包门前卫生:责任区内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监督街上临时商贩垃圾清理且倒入指定的垃圾箱内(财神镇周边及境内的村寨农户禁止乱扔乱放白色垃圾、禁止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和乱排乱倒生活污水、集镇上住户及公路沿线农户建筑材料堆放不能进入路肩墙以内)。
2、包门前绿化:负责管护好自身房前屋后的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严禁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
3、包门前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公共秩序。街上临时商贩摆摊设点的不能进入沟盖板以内;街上有门面的住户不能乱搭乱建竹棚等;豆腐商贩不能将工具车任意停放在马路上占道经营;街上住户有车辆的不能临街停放;线路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地;否则将联合工商及交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管理办法
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店主、屋主、临时商贩、线路车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和xx镇整治办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对不遵守相关规定情节较轻者,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吊销营业执照(临街商户、临时商贩摆摊设点与豆腐商贩工具车不按规定摆放的,财神镇整治办将其取消摊位,没收或拖走豆腐商贩工具车),并限期及时整改。
五、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一份、责任对象一份。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乡村容乡貌的美化、亮化、净化和洁化的有序发展,塑造 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用心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 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洁净乡村”,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有关职责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务必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职责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三包”的职责区域为各户(单位)门前两侧的墙根至排水沟。
各户(单位)门前的卫生职责区,要随时持续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实行袋装,不得排放在卫生包干区域内,室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室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箱内,做到地面无纸头、烟头、果壳、废包装袋、积水等,门外无乱丢乱放现象。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持续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管理办法:
1、法人代表、店主、房主为负责人
2、乡人民政府委托乡园林卫生管理处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各户或单位自觉理解乡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卫生面貌;
3、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定期清扫垃圾,8点前进行第一次清扫,并保证全天候清扫;
4、甲方务必在职权范围内用心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职责并对其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的户或单位,处于 至 元不等的罚款。
四、此职责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锦星乡白泥小学
乙方:
为推动我校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白泥小学新形象,营造良好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广大人民积极参与我校环境卫生guǎn lǐ,共同把白泥小学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学校,甲乙双方就校园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设施、包秩序。
(一)包卫生:制止乱丢乱扔、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污水、野广告等,保持地面、门窗、墙面清洁卫生。
(二)包设施:负责管理保护单位整治区域内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及花草树木、垃圾桶或果皮箱等,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三)包秩序:维护好本区域公共秩序,制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拉乱挂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guǎn lǐ。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监督电话: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米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调动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性。根据《达县人民政府第11号令》文件精神,特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清洁
1、自备工具(一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刷子,一瓶清洁剂,一块抹布)清扫保洁,保持门厅,墙面,地面整洁。产生的垃圾袋装封口,每日按时投放到保洁员的垃圾车上,禁止将门内的垃圾扫出门外和焚烧。
2、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必须在每晚20点至凌晨6点钟前自行清理至垃圾处理场。
3、不得在门、墙上乱贴牛皮癣、广告等。严禁乱吐乱扔废弃物,乱倾倒垃圾污水等。
二、包绿化
1、(单位)住户门前有条件的,按社区规划,栽上花草树木,且自行管理好,不得损坏。
三、包街容
不占道堆物作业,撑杆搭蓬,促销宣传,放置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不在门厅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物,摆桌设座,棋牌娱乐,烹煮食物,用餐喝茶,饲养畜禽,搭砌(构)筑物。安装室外空调机座高与地面2.5米以上。不擅自挂布幅广告,不摆“骑门摊”。协助查处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行为。
米城乡社区达县米城乡人民政府责任人:
20xx年3月25日
为了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小白,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城镇,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责任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制止在公用地段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二、责任要求
各农户必须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内容落实责任,并制止他人违规行为,教育违规者。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教育的,住户可申请村委协助处理。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农户,第一次,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第二次,不准参加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评比、享受。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委一份、村民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乡**村委:
责任人:
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甲方:xx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推动我村村容村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xx村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村民(单位)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xx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村,甲乙双方就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散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乙方垃圾一律于当日晚六点后次日早晨七点前倒入指定垃圾收集点(1.村东垃圾池、2.村西垃圾池),违规倾倒垃圾一次罚款50元。
五、村民建筑物料需占用街道的,一律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并交押金500元,所占街道不许超过街道的1/2,并限期三个月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倒入村内垃圾池),否则没收押金并强行清理。
为搞好我村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美丽江背,经村民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如下;
第一条全员参与。全体村民全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共同整治村容环境卫生。
第二条明确责任。由村民会议明确村民门前三包(包卫生保洁责任,包责任区保洁工作,包责任区违约行为监督)责任范围,每天对卫生保洁责任区开展保洁1次以上,做好自家庭院卫生保洁工作,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方。监督其他人员在责任区范围内的不良卫生行为。
第三条带头文明。不乱搭建、不乱堆放、不乱停乱摆、不乱丢乱吐、不乱排乱倒、不乱贴乱画、不占道打谷晒场、堆放杂物。不在村内放养禽畜,禽畜在村内街道排放的粪便及时清理。
第四条带头保洁。不把农田杂草、泥石、建筑垃圾等堆放在环村路;沾带污泥车辆、农用机械不清洗不直接驾驶驶上环村路和内道路;及时清理环村路和村内道路上农产品(蔬菜等)装车残留物、建筑材料(沙、石、水泥等)洒落物。
第五条爱护公物。带头爱护公共设施、公共道路、公共花草树木。
第六条保护环境。带头清洁水源、江河、渠沟,清洁田园,不乱丢有毒有害农用废弃物。
第七条参与公益。积极参与与村级公益活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
第八条宣传教育。带头宣传、维护村规民约,教育亲朋、老人、小孩认真遵守村规民约。文明、生态的现代农村的建设从生活的点滴做起。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乡村容乡貌的美化、亮化、净化和洁化的有序发展,塑造 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 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洁净乡村”,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为各户(单位)门前两侧的墙根至排水沟。
各户(单位)门前的卫生责任区,要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实行袋装,不得排放在卫生包干区域内,室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室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箱内,做到地面无纸头、烟头、果壳、废包装袋、积水等,门外无乱丢乱放现象。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管理办法:
1、法人代表、店主、房主为负责人
2、乡人民政府委托乡园林卫生管理处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各户或单位自觉接受乡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卫生面貌;
3、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定期清扫垃圾,8点前进行第一次清扫,并保证全天候清扫;
4、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的户或单位,处于 至 元不等的罚款。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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