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28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
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
②收货人姓名;
③目的港;
④装船唛头;
⑤重量;
⑥箱号;
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
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
②收货人姓名;
③目的港;
④装船唛头;
⑤重量;
⑥箱号;
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
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lp的作用
(1)alp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lp的责任
(1)alp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lp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lp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
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lp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lp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
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
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
②收货人姓名;
③目的港;
④装船唛头;
⑤重量;
⑥箱号;
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
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
②收货人姓名;
③目的港;
④装船唛头;
⑤重量;
⑥箱号;
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
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
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_________国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三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为在_________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5)投资人向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_________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a.生产线计划。b.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c.设备布局计划。d.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e.设备安装操作计划。f.生产管理计划。.推销计划。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由投资人提供。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a.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元。b.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_________%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费;
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
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1
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a.合同号码;
b.收货人姓名;
c.目的港;
d.装船唛头;
e.重量;
f.箱号;
.收货人标记。(1
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
第二次检验。如果
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_________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7)投资人派行往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3)培训主要用英文进行,也用_________作为辅助语言。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翻译员。
(4)在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采购的材料;
但是,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2)投资人运交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a.合同号;
b.收货人姓名;
c.目的港;
d.装船唛头;
e.重量;
f.箱号;
.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换货;
但是,有关费用应由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_________名,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为此在_________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_________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要求准备一名译员,费用由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
第三方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
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翻译员。
(3)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第三方的责任
(1)
第三方应作为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
第三方应协助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
第三方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4)
第三方应在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
(3)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负责;
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
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_________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满后可以延长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盖章):_________投资人(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
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
②收货人姓名;
③目的港;
④装船唛头;
⑤重量;
⑥箱号;
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
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
②收货人姓名;
③目的港;
④装船唛头;
⑤重量;
⑥箱号;
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
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
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apl):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
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apl):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 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 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 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产品的名称规格;
附件二: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
附件三:生产细目表;
附件四:产品质量检验;
附件五:生产产品所需设备品名、规格清单;
附件六:运交设备的验收;
附件七:技术教务计划项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
(此无正文转签章页)
(签章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书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合同号:_________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六条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第七条 考核和验收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第十条 税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 法定地址
附件
附件一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的内容,数量和交付计划(略)
附件三合同产品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略)
附件四出让方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出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略)
附件七受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略)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让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出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和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本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和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某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字样。
2.8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条的规定返乐部分合同产品。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美元)。其分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_________美元;
b.设计费_________美元;
c.技术资料费_________美元;
d.人员培训费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_________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内受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
(5)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十天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账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门费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5)查账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成的下列单据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
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在三十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四份。
(3)合同总价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由双方签字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由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
4.3根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在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2)受让方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出让方,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将提成费支付给出让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________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__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机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f.箱号或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人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7.3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_________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8.5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a.合同产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__%,赔偿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b.合同产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__%,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c.合同产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__%,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条税费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予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国政府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_________税法和_________税法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_________条和第_________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的纳税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决定对出让方负担的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挤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12.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签字,然后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3.4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条法定地址
14.1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出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出让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的内容,数量和交付计划(略)
附件三合同产品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略)
附件四让与人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让人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让与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范例
受益人: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与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有关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的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金额为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让与人的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让人的书面通知,说明让与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个月内,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履行其交付技术资料的合同义务后十五天内,愿将上述金额连同按年息_______%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人。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即告失效。
附件七受让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范例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有关受让人从让与人引进的_______专有技术金额为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受让人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___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合同总价_______%(百分之_______)已由受让人事先支付给让与人。
在让与人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给让与人的情况下,我行在收到让与人的书面通知___天内,将受让人应付给让与人的有关金额连同按年息___________%(百分之___)的利息支付给让与人。
按合同第_______条和第_______条的规定,如有任何应由让与人付给受让人的罚款或赔偿时,受让人有权按合同第_______条的规定从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受让人支付完最后一笔付款后即告失效。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就红外灯覆膜的技术秘密转让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技术的内容:
1、本次转让给乙方的技术秘密为在红外灯外壳上加涂特殊配方涂料形成覆膜的工艺技术。
2、为实施该项技术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负责保密。甲方不得将配方技术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产品。甲方转让配方技术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甲方发生分立、合并、注销、吊销等情形时,应将配方技术转让给乙方。
二、技术的权属和应用情况:
甲方承诺其为本次转让技术秘密的合法权利人,未将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实施并未将该技术秘密以任何形式公开。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5万元。
2、如20_年以前底乙方实施该项技术使生产成本降至5.5元/只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5万元。
3、如20_年以前乙方实施该项技术使生产成本降低至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0万元。上述转让费合计不超过20万元。
4、在协议签订之后出现同类技术应用,使该项技术的实施不再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乙方可不再支付未付的款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秘密的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
2、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该项技术秘密为乙方独家所有,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实施该项技术秘密,也不得将该项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实施,或将该技术秘密以任何形式公开。
3、实施该项工艺技术使用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负责保密,甲方可以使用该配方及由该配方改进获得的新配方生产涂料,但上述涂料应该并仅限于向乙方提供。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将配方技术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
4、甲方应为乙方安装实施该项技术所需的设备,负责培训乙方的员工,直至乙方可以单独使用该工艺生产合格产品,合格产品以封样为准。
5、甲方应不断改进该项技术及配方,使乙方生产成本在20_年底以前降至5.5元/只以下。
6、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收取技术转让费。
7、甲方在协助乙方能正常实施该项技术后,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厂家定作该项技术产品,定作的数量为每年10万只,期限为3年。有关的定作合同由乙方直接与该厂家签订,甲方应对其指定厂家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8、乙方对外转让该项技术秘密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转让款30%的金额分配给甲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取得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的所有权利,并独家享有该项技术秘密的权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提供实施该项技术所需的特殊配方制作的涂料,并有权按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对甲方配方技术的应用和处分进行限制。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安装实施该项技术所需的设备、培训员工,直至乙方可以单独使用该工艺生产出合格产品,合格产品以封样为准。
4、乙方能正常实施该项技术后,应该向甲方指定的厂家定作该项技术产品,定作量为每年10万只,期限为3年。如乙方定作量无法达到每年10万只,甲方有权就不足数额部分自行组织生产,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项技术及配方。
5、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6、乙方如对外转让该项技术,应将转让款中30%的金额分配给甲方。
六、技术资料的保密及提交: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交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秘密的资料。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配方资料封存,交由双方共同指定的单位保存。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甲、 乙双方转让并实施技术后所生产的红外灯验收标准以封样为准。
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甲方在转让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后可以对技术及配方进行改进。改进所获成果中工艺部分权利归乙方所有,配方部分权利归甲方所有,但该配方技术仍适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规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如曾将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实施,或将该技术以任何形式公开,甲方应将转让费退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将该项技术及实施技术所需的涂料配方转让、许可实施或以其他形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应将乙方的转让费退还给甲方,并赔偿乙方违约金20万元。
3、甲方如不能使乙方形成实施该项技术的生产能力,应将乙方交付的转让费退还给甲方。
4、乙方如未按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或未将转让款的30%金额分配给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协议中其它规定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中实施技术所需涂料的定作或购销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公司(乙方)拥有技术,并有意将其转让给公司(甲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转让内容如下:
1. 技术转让的范围:
项目的临床研究批件(原件)、向sfda申报临床研究的全套申报资料及各种补充资料(纸质及电子版各一套)、该项目成熟的技术工艺。
2. 技术指标和参数:
①申报资料符合sfda技术要求; ②生产工艺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3. 本技术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在甲方工厂连续生产出三批合格的产品(按sfda批准标准检测)。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及物品:
1.项目符合sfda申报要求的书面资料及电子版文件; 2.与研究该合同产品有关的原始图谱、照片等试验数据与记录(部分资料可在乙方保持,乙方应确保保存资料的完整性); 3. 成熟的制备工艺及技术窍诀;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临床研究试验批件 ; 5. 该合同产品的样品及检测必需的对照品等。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与物品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 提交时间:甲方支付第一笔技术转让费后 日内,提交全部资料及物品。
2. 提交地点:
3. 提交方式: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2.负责临床试验并承担相关费用。3.负责提供中试放大和生产的必要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工艺验证及连续三批中试生产放大。4.负责申报生产的现场考核、临床样品制备、中试样品稳定性考察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样品检测及注册申报费用。
5.负责提供该产品申报生产需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申报样品生产及检验记录、原辅料、包材相关证明性文件及购买发票等),并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6. 负责申报生产资料的整理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工作。7.当新药注册标准调整(以本合同签订后,国家有正式文件为准),需增加试验内容时,甲方可以委托乙方补充相关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第三条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全套的真实的资料及技术秘密。
2.负责临床批件审批结论中的药学部分的补充完善工作。
3. 负责指导甲方完成工艺验证,并生产出三批中试规模的合格产品。3.负责修订和整理申报生产时所涉及的药学资料; 4.项目涉及的所有试验的原始实验记录的保存。5.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与乙方有关的申报资料的现场核查。
6.负责保守本项目的所有技术秘密;7.保证项目有稳定可靠的合法的原料来源,并负责协助甲方在三批中试前完成与合法的原料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
第五条 验收的标准及方法
1.取得该产品的生产批件。
2.连续三批中试样品的质量符合注册申报质量标准。
第六条 转让经费及其支付和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 )。
2.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本合同规定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一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后3日内,将该品种临床批件原件一份及申报临床批件的全套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交于甲方。
第二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时间:乙方向甲方交接工艺成功后1周内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及工艺交接邀请函后1周内,即进行三批制剂中试工艺交接)。
第三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 );时间:取得该品种申报生产和新药证书的受理通知单后1周内支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 );时间:获得该品种的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后1周内支付 。
第五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 );时间:
通过省局3批动态核查后(甲方应在获得生产批件后3个月内完成动态验证生产工作)。
第六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 );时间:获得该品种的生产批件后1年内支付。
乙方收到各期款项后,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第七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本项目研究工作终止,或造成甲方不能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双方互不追究。
2.其他风险,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执行
第八条 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保证项目所涉及的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否则承担违约责任;2.项目的新药证书双方共同署名,生产批件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项目技术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政府技术奖励等);乙方除本项目技术转让费外,无权获得其他资金及物质收益。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的技术转让费,每逾期一周,除应支付当期合同款外,需另外支付乙方当期合同款 的滞纳金。在甲方未全部支付完乙方的技术转让费之前,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如果逾期超过3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到期合同款,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可以终止合同,但必须通知甲方,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且乙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品种或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所欠乙方的合同款。甲方对已获得的乙方技术资料有保密义务。
2.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如甲方仍未支付第一期合同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 万元,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有权另行处置该产品。
3.如甲方在申报生产时,未将乙方列入新药证书的共同申请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 万元。
4. 合同签订生效后,若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让第三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5.若乙方无法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三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每逾一周,需向甲方支付0.1%的滞纳金。逾期一月,视乙方违约,除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6.如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原因),导致无法连续生产出三批合格的中试规模产品,或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以及无法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评(审批),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7.若乙方提供的技术侵犯第三方权益,乙方应作为侵权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相关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期间(指法院判决或双方书面和解),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经法院判决不存在侵权或与第三方达成和解,甲方应归还乙方所退回款项,但乙方需赔偿在此期间甲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费用。
8. 甲乙双方均由义务保守本合同及项目技术秘密,不得有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诉讼措施而产生的诉讼费、财保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提前终止和变更
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开发失败,双方确认后,合同提前终止。2.如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企业并购、分拆、股份转让或改制等情况,组成的新公司仍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四、专利申请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的保密要求):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法: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法: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九、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
1.专利申请转让合同的“合同类型”一项,应注明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必须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单位、个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均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2.“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一项应注明,在发生这种情况时转让方是否承担责任。合同未注明,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 、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以______万元整(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
形式支付甲方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制作技术及流程教会乙
方所委派厨师。
2. 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向乙方供应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每斤价格为 元人民币。
3. 甲方不保证乙方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的盈利性
做出任何承诺。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派厨师不得超过两名,学习期间不得更换。
2. 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私下挖甲方厨师,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 乙方的经营权限仅限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内,如乙方违约经查实合同终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4. 乙方所经营店铺不得使用含有” ”字样的字号。
5. 乙方对鹅掌汤锅、干锅鸭翅的制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授他人,否则甲方有追诉的权利。
四 、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手印后生效。
五 、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的 x项目的资料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标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的药学部分的研究工作,并与甲方一同申报该项目的生产批件。
2、乙方提供的申报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并在乙方指导下生产样品,按sfda要求完成药学部分研究工作并须辅助甲方取得生产批件。
3、本项目按乙方拟订的工艺制备,应可投入批量生产,且产品质量稳定,符合sfda批准的标准。
二、履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1、乙方负责 xx项目申报临床 批件有关的全部研究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转让费10个月内,乙方应完成申请生产研究的全部资料。
3、乙方指导甲方进行申报生产用样品的研制,协助甲方完成申报生产资料。工艺交接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出。
三、主要协助事项:
1、乙方在申报生产研究中,如需在甲方进行中试放大,甲方应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及中试原材料。
2、甲方需提供研究用对照品、杂质及市售对照品以供乙方进行质量研究使用。
3、乙方负责药品注册审评过程中与乙方科研有关的答辩、资料补充的工作。
4、如在进行临床研究验证和稳定性考察中出现因工艺和处方等原因导致的问题,乙方负责相关问题的解决,并在三个月内完成。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提供及其保密:
甲、乙双方均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对外泄露和转让。
五、技术成果的分享:
本项目科研、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六、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保证该项目乙方负责的研究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并通过审评。
2、甲方提出工艺交接十五天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物料、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所需设备等。甲方在乙方的指导下制备供中试研究的样品。
七、技术指导的内容:
在乙方技术移交后,甲方小试、中试及投产遇到困难时,乙方负责指导。
八、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整,分二次支付。
a、合同签定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总额50%)。
b、完成临床前研究,上报临床前研究资料,sfda受理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50%)。
2、本项目所发生的审评费用、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涉及到乙方的有关资料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技术转让费均通过银行汇至乙方。
帐户:
开户银行:
4、乙方及时提供甲方正式发票。
九、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因乙方技术或资料缺陷使得项目失败的,乙方需退回甲方的转让费用。
2、由于因为国家政策的影响使得项目失败的,其责任双方共同承担,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转让费用的50%。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十一、 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_________国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_________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5)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_________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a.生产线计划。
b.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c.设备布局计划。
d.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e.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f.生产管理计划。
g.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a.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_________%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码;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g.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_________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3)培训主要用英文进行,也用_________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g.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_________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_________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_________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第三方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第三方的作用
(1)第三方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第三方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第三方的责任
(1)第三方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第三方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第三方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第三方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第三方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_________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_年,期满后可以延长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中方(盖章):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_(甲方)
转让方:_________(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_________(地点),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5.其它方式: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___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_____方。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由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受让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烽火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乙方将其 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恪守。
一、本合同转让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二、为保障甲方有效拥有本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三、为保障甲方有效拥有本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如下:
1.专利的转让价款为:
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价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给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五、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行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发展,归(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行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发展,归(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六、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七、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八、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技术转让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客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传授乙方混凝土外加剂合成技术(包括脂肪族减水剂、氨基减水剂、松香引气剂)。同意乙方在省(市、自治区) 市(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其产品。乙方支付给甲方技术转让费 万元整(元)。签订合同后首付50%,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采购设备,及原料,规划车间和调试设备,待乙方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乙方及时付清剩余50%的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甲方为使乙方在其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应保证乙方采用甲方的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如不符合标准,应积极配合乙方查明原因,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车间设计和培养技术工人。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联系原料厂家及相应事项,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和辅导。作为产品技术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乙方区域提供产品时,先将有关活动通知乙方,以使乙方保证不在甲方活动场所出现。乙方不得在甲方所辖区域经营。甲方的品牌和产品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在乙方区域不得在与其他商家进行类似的技术转让。
第四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向甲方支付费用,则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指导乙方生产出合格产品,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协议签署地为东营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签定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三)专利权人:_________.(四)专利授权日:_________.(五)专利号:_________.(六)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七)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_________第五条(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_________.(二)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第九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十条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4.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5.对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6.对乙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第十四条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3._________.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_________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 2.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4.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甲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7._________.第二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_________.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 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
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 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_________。
2.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
第三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技术资料内容: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_________。
2.实施方式: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_________;
(2)技术资料和信息:_________;
(3)技术成果: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_________。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技术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 、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四技术以______万元整(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 形式支付甲方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将制作技术及流程教会乙方所委派厨师。
2. 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向乙方供应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每斤价格为 元人民币。
3. 甲方不保证乙方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的盈利性做出任何承诺。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派厨师不得超过两名,学习期间不得更换。
2. 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私下挖甲方厨师,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 乙方的经营权限仅限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内,如乙方违约经查实合同终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4. 乙方所经营店铺不得使用含有” ”字样的字号。
5. 乙方对鹅掌汤锅、干锅鸭翅的制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授他人,否则甲方有追诉的权利。
四 、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手印后生效。
五 、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时间:__________ 签时间:_________
签地点:__________签地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_________(公章) 签:________(公章)
签时间:__________ 签时间:_________
签地点:__________ 签地点:_________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转让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_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_______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年零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份,交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
帐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
帐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的技术成果名称 (如果属于专利技术应写明专利号)
主要内容 技术指标
技术水平 (应写明该技术成果属于国际领先还是国内或者行业领先,并附权威机构的认定书或者项目鉴定、验收证书)
第二条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交的技术成果资料清单: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期限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地点和方式:
第三条 转让的技术成果的秘密的范围 密级 保密期限 受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转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使用转让技术的范围:
受让方:
转让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第六条 技术转让费总额及其支付方式:
一、技术转让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 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 元,时间:____________
第三次支付 元,时间:____________
3. 按利润____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4. 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5.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
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 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 (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 (甲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受让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
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 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 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费用
3.1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___元。
3.3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
3.4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 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4.4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5.2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 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 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为验证乙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 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8.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资料。
8.3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5 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 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6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 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 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拥有
的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就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事项, 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1. 属于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
2. 发明人/设计人:
。
3. 专利申请人:
。
4. 专利申请日:
。
5. 专利申请号:
。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转让本项发明创造的状况如下:
1. 乙方实施本发明创造的状况( 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
2. 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发明创造的状况 ( 时间、 地点、 方式和规模):
。
3.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 日内将本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术转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
日内通知并协助原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申请专利,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 提交时间:
;
2. 提交地点:
;
3. 提交方式:
。
第六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申请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
2.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 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八条 双方确定, 本合同生效后, 甲方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的, 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转让费用; 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
双方对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特别约定如下:
。
第九条 双方确定:
1. 本合同生效后, 甲方取得专利权的, 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
。
2. 本合同生效后, 该项专利申请在专利公开前被驳回的, 双方按以下约定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
。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 涉密人员范围:
。
3. 保密期限:
。
4. 泄密责任: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 涉密人员范围:
。
3. 保密期限:
。
4. 泄密责任:
。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 方负责在 日内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登记事宜。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
1.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交付专利申请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2. 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专利申请权后对此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队起诉。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八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
3. 技术评价报告:
;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
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 其他:
;
。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 申请登记人:
2. 登记材料:(1)
(2)
(3)
3. 合同类型:
4. 合同交易额:
5. 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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