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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强考勤管理规定通知(二十篇)(范文推荐)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3-07-08 08:10: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2023年加强考勤管理规定通知(二十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2023年加强考勤管理规定通知(二十篇)(范文推荐)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一

第一条、办事处经理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在本单位的所有资产安全负第一责任,负责对内勤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条、公司派驻各办事处的内勤人员为公司资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员 ,是办事处执行销售公司营销政策及财务规定的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在本单位的库存商品、销售回款、债权等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并有权否定办事处的一切违规行为并有义务向销售公司进行汇报。

第三条、内勤人员需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公司对办事处审计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销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办事处资产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对内勤的日常工作进行常规考核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考核细则);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内勤人员,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建议公司领导调换其工作。

第五条、各内勤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适应和综合能力,公司将逐步要求各内勤人员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对于目前自学报考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取到证书,销售公司将给予报销考试相关费用。从20xx年6月1日起,对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内勤将给予每月100元的专业技能补贴,对于无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内勤将每月降低100元工资。

第六条、各办事处内勤人员需在每月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表;未按时报送的将按内勤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第七条、内勤人员因故请假超过一天的,除办事处经理同意外必需向公司财务部内勤科报备同时做好休假期间的资产管理安排。

第八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内勤管理制度以本规定为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员工考勤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除高级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刷脸或签到、签退,考勤管理人员将依据“人脸考勤系统”或“日常签到表”的统计信息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二、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考勤的,须及时按要求填写《考勤结果调整单》,并经直接管理层级领导签字后生效,如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或签字不全的,考勤结果不予调整,以“人脸考勤系统”或“日常签到表”统计信息为准。

三、加强请销假及外出去向管理,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请销假管理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各部室负责人要及时掌握不在岗人员去向,加强对不在岗人员的管理。

四、各部室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室的考勤工作,考勤情况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考勤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责任心不强的,一经核实,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同时给予处罚。各部室考勤员确定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更换考勤员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五、公司以各部门考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为重点,不定期对各部室考勤及考勤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凡抽查不在岗又没办理相关手续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各部室《考勤结果调整单》及假条必须在每月xx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完全根据“人脸考勤系统”或“日常签到表”以及《考勤结果调整单》的统计信息,按《员工考勤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计发当月工资。

以上规定,自xx月x日起严格执行,请大家相互转告。

此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抄送:公司高管。

xx公司综合部 印发

共印份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三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 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 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 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 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 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 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每月 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10天基本工资益 工;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 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 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 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 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 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 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 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三、上班时间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四

集团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时间(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 考勤执行范围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工程各项目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扣罚工资、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每次处以扣薪10元;迟 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以上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双方当事人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 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

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资源部;

d)《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 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五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 考勤执行范围

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

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8有限公司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有序高效经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特对公司考勤制度做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调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实行双休制。

二、迟到、早退考勤办法

(一)员工每天到岗后在公司门口考勤机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时,上交忘打卡说明(不包含非公事迟到),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写,按迟到处理。员工忘打卡一月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两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到上班时间未到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视为早退,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每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15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一次扣3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的三倍。

(四)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月3次迟到时间累计不超

过60分钟,如超出此标准,公司将依据员工考勤统计给予经济处罚。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

三、病假考勤办法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5天内由总经理签批,5天以上由董事长签批)。病假需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公司扣除员工累计病假天数工资的一半。

员工因个人因素打架、斗欧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实员工健康状况、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决定员工是否康复并适合原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日或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认后,递交行政部存档。1天以内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报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者报董事长签批。员工一年事假超过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终奖。

(二)员工公出办事,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在行政部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三)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调休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离开南京城、郊区展开公务活动所必须的费用(含出国境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出差管理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出差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

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一),详细填写出差目的地、出差日程、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计划和差旅费用预算等报行政组备案,否则以矿工论处。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部门责任人,待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3、同一地点或同一任务由两人以上出差的,由全部出差人员集中填写一份《出差申请单》。

4、出差期间出差人员也必须完成当天工作日志,作为出差人员工作考核和报销的凭据。

5、申请审批流程:员工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分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出差返回一周内凭相关凭证报销。

二、机票/车票预定

1、出差人员交通工具以火车、汽车为主,也可利用公司车辆。

2、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者出差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员工机票订购需填写《员工机票订购登记单》(附件二),连同《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公司行政组定购。

3、飞机票由行政组统一订购并报销,非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购买。火车票、汽车票由出差人员自行订购。

4、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规格详见第三

条),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

第三条 差旅费用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工作餐费及其他费用的限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达状况的不同加以区分;具体分为一类地区与二类地区,一类地区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广州,二类地区为其它地区。

出差住宿标准及交通、工作餐费限额标准表

说明:(1)因特殊商务需要,需超出标准的费用,应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中注明,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2)出国(境)的所有申请、报销均需公司高层审批。

1、出差时间不足8小时的(按车票、飞机票上起始时间和到达时间为准),交通费、餐费定额标准减半。

2、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公司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突破上线需写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按照上线执行,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使用公司车辆出差,可凭有销单据报销城市间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不再报销市内的交通费。特殊情况需写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4、公司各级人员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业务接待费用,随出差申请表一同审批。宴请客户或由客户招待时,不再报销同时段个人餐费。临时发生的业务接待费用,电话请示组长或分管领导后按实报实销处理。宴请客户标准及实施细则由业务组另行规定。

5、出差期间因工作业务发生的打印/复印/传真费、邮递费、公物托运费等,凭有

效票据按实报销。

6、出国人员的住宿费用原则上按实报销,住勤补贴欧美地区无特殊情况下暂定为20美元/天,不再另行报销其他的伙食费用。

7、外出培训,培训费中含食宿费用的,不再予以综合补贴。

第四条 会议、外派的差旅费

1、职工离开南京市城、郊区参加会议(含各类培训),在途间的城市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助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

2、会议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照会议管理规定统一支出,公司内不再予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按照上述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

3、职工在南京市区驻场检测,满8小时以上,补助为每天50元。离开南京市城,郊区进行驻场检测,补助为每天100元。该补助由具体项目经理负责考核统计,纳入项目经费支出,每月工资发放日发放上月驻场检测补助。

第五条 差旅费借款

1、各级员工因公出差有预借差旅费需要的,持分管领导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人借款时需要填写一式三联的《现金借款单》,借款单存根留于财务处做借款凭据,借款人足额归还借款时,出纳人员将现金清点无误与借款单核对相符后,开具收据,将收据和借款存根一并交借款人留存。

3、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单》后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签批。

4、借款人和还款人必须为同一人,不得由他人代为还款。

5、借款人借款后应及时到财务处核销借款。借支原则为:欠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

1、 作为因公出差的唯一合理化凭据,《出差申请表》是报销出差费用的前提条件,出差人必须将《出差申请表》作为《费用报销单》的必备附件一并向相关部门提交。

2、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报销部门、日期、出差人姓名、事由、起止时间地址、住宿费、交通费、住勤补贴、及其他费用。各栏不得少填漏填,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必须一致,后附发票适当折叠并统一粘贴于费用审批单反面左上角,发票大小不得超过差旅费用报销单。

3、两人及以上共同出差的,出差费用由一人按照实际出差情况填写报销单并一次性报销完毕。

4、差旅费用报销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执行。差旅费报销单由报销人填写,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交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员工遗失出差期间原始单据的,需自行承担差旅费用。遗失借支差旅费用的,不得重复借支申领差旅费用。出差之后未返回公司而离职者,公司可从其薪资中扣除。

第七条 附则

1、出差回来三个工作日内,出差人必须填写《员工出差报告》(附件三),汇报出差情况,不按规定提交的,费用自行承担。

2、根据考勤制度,如外出人员未及时与组长、分管领导或公司联系,差旅费用及相应补贴按标准的50%予以报销和发放。

3、国外出差实行单次申请制度,相关人员需在出国前向公司报备本次出国的详细计划、具体行程及各项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4、出差期间,原则上出差人不得延长出差时间或更改出差路线。

如出差途中出现突发性疾病、意外伤害、临时性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出差时间或更改出差路线的,出差人应向部门负责人及原《出差申请表》最终批准人电话请示,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相应调整。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后应根据实际出差情况,第一时间重新办理《出差申请表》审批程序,否则实际出差情况与原《出差申请表》不符之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并对出差延时部分按矿工处理。

5、员工出差期间,无论时间提前、延迟或出差时间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论,不支报加班费。

6、员工出差期间擅作私人旅行、探亲、访友,或借机处理私人事物,由此产生的增支超支部分,不得报销;若从事违法犯罪事情,经查证属实者,除依法究办外,须赔偿公司全部出差费用及一切相关损失。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行政组。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八

为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安全使用原则,更好地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加强办公室用电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制定集团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科学使用 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2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空调等办公电器设备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节假日、双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开启。

二、合理调控 为做到节能降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20℃);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根据温差科学定时。

三、空调运行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实行机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开启无人空调。

四、夏季雷雨天气 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公司将统一切断电源。

五、实行专人负责制 集团行政管理部物业班负责办公室空调管理,空调开启过程中若出现跳闸及异味等情况时,应立即关上空调并通知集团行政部解决,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会议室空调 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关与管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经批准配发 不得私自将电器带入办公室使用(如电风扇、取暖器、电吹风等),如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八、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严禁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

九、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和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将分别交纳100和50元的违规使用费。

3.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单位/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集团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九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维修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本子、拉练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 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1.2 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1.3 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2.1 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

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3 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3.1 物品使用

办公室、展厅、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

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扣除绩效成绩2分。

3.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证照、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1分;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4分。

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

4 采购管理

4.1 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4.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4.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4 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 附则及表单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文具领用表、《后勤用品领用表》、《物品借用表》、《固定资产盘点表》、《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部门有限公司协理(不含)以下员工;

三、责任:

部门各部门主管;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 工作时间:以部门现行工作规定时间;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交《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一级主管批准后至人 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实施。

 打指纹: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纹(共计每日两次)。

注:忘记打指纹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指纹的时间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予以补签。

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部门行政助理处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一级主管及总经理室批准,并至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一级主管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一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50元,以考勤卡为准。(开会迟到两次者,不参加满勤考核)

迟到、早退标准:根据各岗位现行作息时间如延误到岗者则以迟到计,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计;

例:

行政人员上班9: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18:30以前下班或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细则,处理如下:

a:迟到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迟到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迟到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注: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班前一小时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一级主管请假,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早退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早退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早退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2、 旷工

 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旷工一天,扣款个人日工资的300%;

3、考勤统计

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奖罚单应在完成流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 上级主管在批示员工请假单、休假单时,必须保证该部门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若因人员请假或者补休影响部门营运工作,则追究上级主管责任。

 每月调休次数两次,包括自调和被调。

五、该制度自总经理批示之日起执行。

*部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2月18日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一

一、适用范围

公司在册采用公休制上班的员工需加班时,适用本规定。

二、原则

1、尽量限制加班,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2、职工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劳动效率。

三、加班申请及监督

1、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战线或者主要领导指派需要完成的工作,可以申请加班。

2、加班须以部门名义申报,经战线或者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部门领导的加班应由分管战线领导安排。

3、需加班部门,提前报劳资科备案,并填写《加班情况登记表》。

4、工作日加班的由当日值班人员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休息日加班的由当日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

5、加班完毕后,将《加班情况登记表》交于劳资科,

由劳资科统一交主要领导批示给予加班补偿。

6、加班前无备案、加班后未按时提交《加班情况登记表》的将视为自愿加班,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加班补偿。

四、加班补偿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办理。

2、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3、以4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即4小时为0.5个工作日,4小时以上至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五、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颁发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ⅹⅹⅹ站。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二

第一条 职工集体户成员的迁入。由外地调入、分配、海外归国到我院工作,但在本市无产权房的职工,经医院同意,其户口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口的,具体办法如下:

落户者应持有《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材料到后勤保障部出具落户许可证明,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条 职工集体户成员的迁出。职工集体户的成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时须将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出:

㈠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㈡在本地有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

㈢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的。

第三条 职工集体户成员子女的出生登记。对于职工集体户成员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应根据下列情况办理:

㈠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㈡新生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在所属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

㈢新生婴儿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新生儿的《医学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册、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落户许可证明,到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四条 职工集体户成员的死亡登记。职工集体户成员死亡的,应由其亲属或其部门人员持死亡证明、学校介绍信、医院证明等材料及时到驻地派出所申报死亡人员的死亡登记。

第五条 职工集体户成员的“三投靠”(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由于集体户成员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故不能办理“三投靠”。

第六条 职工集体户口由专人专管。

第七条 如果出现政策性变化,以公安部门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第八条 本规定由保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二oxx年六月十三日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三

一、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是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打造“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园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等),报经党委宣传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四、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内各单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需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六、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七、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八、校内各单位若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需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告,以便备案。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四

1、垃圾房必须确保每日按时开放,并有醒目的标示及提示。

2、垃圾房必须确保其周边及投放口卫生干净、清洁、无异味。

3、垃圾房禁止堆放任何杂物及无关物品。

4、垃圾房要日产日清,垃圾运走后要打扫干净并消毒用水洗净。

5、垃圾房管理责任到人,由保洁公司进行专人专管,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6、垃圾房如有损坏经修理后需有维修记录,并在当月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7、垃圾回收人员不得将商场可正常销售商品及有害废弃物混入正常垃圾中带入垃圾房进行处理,如有发现以偷盗论处,引发相关后果的百佳超市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垃圾回收人员每次清运垃圾必须有相关部门确认,并有书面记录。

9、遇天气炎热的季节,垃圾房要做好灭蝇、灭蚊等虫害防治工作。

10、垃圾房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相关部门有权对垃圾房的环境、卫生及异味等进行抽检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五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六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班表担任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

二、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变电所,详细了解变电所运行情况。

四、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时间内,一般不可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或终结手续和一般倒闸操作。

六、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七、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 饮酒后的接班人员。

2、 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倒闸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耗材的管理,满足生产运营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礼品、纪念品等物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耗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第四条 各部室和项目组负责办公耗材的申请、领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办公耗材分为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第六条 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纸张、笔、文件夹、各类文具等。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长期使用或价格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小型仪器设备、工具、高级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对办公耗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采购、按需领用、费用分摊”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计划

(一) 每月10号,由各部室、项目部申报下月办公耗材计划,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项目组可适时提出申请,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三) 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室、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制定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再送达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下达计划。

第九条 采购

(一)综合办公室按照获得批准的办公耗材采购计划,选择产品质量好、服务及时、价格合理的供货商实行采购。

(二)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各部室、项目部对办公耗材的质量、服务和价格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报告更换或保留供货商的建议,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确定下一年度的供应商。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室、项目部申请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与领取,严格控制成本。

(三)各单位或项目组对u盘、移动硬盘、计算器、电话机等使用期较长的办公用品,在领取前必须明确使用和保管人员,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对于办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废弃物品(如硒鼓等),应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

(五)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八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1、各窗口打饭必须按秩序排队,严禁插队。违规者当场记录,事后扣班级常规分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分/人次(中途离开又返回原处排队者亦视为插队。

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

3、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交头接耳,不敲击调羹、餐盘。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2分/人次。

4、饭前、餐后要洗手。用餐时不掉饭粒,不洒汤水,保持餐位清洁。要注意营养均衡,不挑食,不得将菜带出餐厅便走边吃。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在指定的馊水桶里。

5、餐盘放在指定地方,小心轻放,放整齐,不乱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6、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适量添加饭菜,杜绝浪费。

7、注意安全,小心地滑,不奔跑,礼让弱小。

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平时不得到餐厅玩。

8、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不故意挑剔。如遇问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协商解决,举止文明,不做有损自身形象的举动。

9、饭后的残渣,都应放在指定的桶内。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10、师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任何食物有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值日老师举报。每位师生都是饭菜质量监督员。

希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餐厅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学校的工作,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共同为我们北景港中学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餐环境。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十九

1、护士值班室内卫生由每日大夜班负责打扫,标准包括更换垃圾袋、整理床单元、保持地面及卫生间内清洁无水渍、桌面物品摆放有序无残留食品。

2、护士值班室内两张床单元,有被服的为休息区,严禁堆放工作服及其它杂物,禁止穿工作服坐卧。被服、冰箱由每月一号、十五号大夜班负责管理。被服清洗、晾晒、更换;冰箱内残余食品丢弃、擦拭。

3、工作人员所有鞋一律放置在鞋架上,除晾晒、清洗外一律不允许随意放置(包括室内床下)换季后,暂不穿着的鞋子由个人收起,避免占用公共空间。

4、白天值班室内卫生由中班护士负责维护,标准为桌面无残留食物,物品摆放有序。食物残渣丢弃在走廊公共垃圾筒内,避免垃圾过满溢出。

5、值班室卫生由护士长随时督察,发现不合格或不打扫的责令重新清理,直至合格才予下班。

以上规定旨在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工作与休息环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20xx年6月8日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篇二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 交纳比例

第六条 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 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 交纳时间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 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 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 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 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 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 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 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授权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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