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最新统计工作计划和总结免费(四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为了确保库存存货账面记录与实物相符,提高存货周转率,实现库房现场管理的5s,特安排此次库房整理(盘点)。
二、整理(盘点)范围:仓库所有的产成品,原材料。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组织协调:刘秀娟,负责实际整理(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2、盘点人:第一组:组长:杨春枝(主要负责区域及划分货位指定,盘点表格收发,盘点编制,物料卡的抄录及悬挂)
组员:岳晓彩(清点数目)张丹(清点数目)
男:(负责材料搬运以及清点前后成品的按组长要求归位)
第二组:组长:张金丹(主要负责区域划分及货位指定,盘点表的收发,盘点编制,物料卡的抄录及悬挂)
组员:郭祖俊(清点数目)曹晓玲(清点数目)
男:(负责材料搬运以及清点前后成品的按组长要求归位)
第三组:组长:谢小莲(主要负责区域划分及货位指定,盘点表的收发,盘点编制,物料卡的抄录及悬挂)
组员:郭祖俊(清点数目)曹晓玲(清点数目)
男:(负责材料的搬运以及清点前后成品的按组长要求归位)
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1、库房将进行盘点的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见附件)。
2、存货的堆置,要求按大类划区,区内分色,色内分批并要求按生产批次依次摆放。
3、各项物料卡,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出入库物资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退货单等单据单独记录。而且表示清楚。
6、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成品,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五、盘点时间:暂定于*日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成品的进出及移动。
2、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3、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组长指挥。
4、事先准备好盘点单,要求已经编号并且连号。
5、将盘点清单发放到每一个盘点区域的盘点人员。
6、收取所有的盘点清单,要求所有清单连号,没有遗漏.并进行汇总。
7、对比库存帐,比较差异。
8、对比差异报告,由仓库对差异项进行复盘。
9、再次对复盘结果进行汇总,并与库存帐比较差异,如确实有差异,由仓库做成《盘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为有序开展全区统计督查工作,指导、规范街道统计督查程序,特制定此工作计划,希有关街道按此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本地的自查自纠,做好迎接统计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市、区统计督查工作的开展。
1、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街道5月上旬前完成)
2、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区3月底前,街道5月中旬前完成)
3、按全区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街道5月底前,要形成三个文书:1、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
2、数据评估报告;
3、整改方案,三个文书可以合并。区局形成街道的数据质量情况综合报告)
1、召开全局专业人员会议(布置任务和分工及要注意的情况)(20xx年6月上旬)
2、组织实施(分专业对督查地区的主要指标的计算口径、方法、数据来源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20xx年6月中下旬)
3、将督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先向领导汇报,然后对被督查单位进行通报。(20xx年6月下旬)
1、将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统计法制部门上报。(20xx年9月中旬)
2、将整个督查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归档。(20xx年9月下旬)
计改革,优化统计服务,全力开创我市统计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统计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地方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促使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
2、落实普查经费,强化物资保障。针对普查对象成倍增加、信息化设备投入和“两员”补贴经费提高等新情况新要求,认真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确保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进度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3、精心选调“两员”,搞好业务培训。充分考虑到本次普查需要绘制电子地图、使用信息化设备等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各界,精心选调具备一定业务技术基础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4、细化普查方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科学制定普查方案和普查各阶段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普查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全面建立和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抓好行政登记资料比对,全面开展单位清查,摸清名录库单位现状。在普查的不同阶段适时进行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为完善普查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5、高质量完成年定报工作。全面做好x年统计年报和x年定期报表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
6、全面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加强专业联动,认真做好培训布置、调查登记、审核汇总等各项工作。
7、做好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改革。组织开展文化产业调查单位以及重点文化企业季度监测工作。研究建立科技创新调查制度和企业岗位工资统计制度,扩充月度劳动力及人口调查范围和样本,积极适应扩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范围改革。
8、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高质量地完成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企业景气指数调查、人口劳动力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农村多主题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任务。
9、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一大龙头、六大支柱”产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查研究,收集上报各项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资料,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
10、着力推进各项重点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全面建成小康和“四个襄阳”统计指标体系并实施监测,做好县域经济、科技进步、“三农”考核、妇儿“两纲”、节能降耗等统计调查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监测报告。
11、积极拓展统计调查领域。建成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好群众安全感、党风廉政建设、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五城同创”等满意度委托调查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12、加大统计产品供给力度。切实加强对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挖掘统计信息资源,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提供统计产品,把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统计工作、统计资料等出版物办成精品。
13、进一步加强信息撰写工作。确保信息工作在全省有地位,在市直部门走在前列。加大对市局和县(市)区信息、分析和宣传工作的考核力度。
14、认真做好专题调研分析。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民生幸福等重大课题,搞好专题调研分析。
15、打造统计分析精品。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通过多方面比较、多角度对照、多层次解析,推出一批数据实、分析透、建议好的统计分析精品,提升统计分析研究水平和影响力。
16、扩大统计宣传影响。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积极与地方主流媒体加强合作,加大统计新闻宣传力度。做好统计站整体改版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功能,丰富专栏内容。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20xx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
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
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
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xx年4-7月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
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
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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