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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员工守则十条(3篇)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3-07-01 14:2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员工守则十条(3篇),供大家参考。

房地产员工守则十条(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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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员工守则十条篇一

2.公司员工对直接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不准推委、拖压,做到令行禁止。

3.按时上下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按时打卡,不准代替他人打卡。

4.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立足本职,明确本职职责,恪尽职守。如对领导指令和工作有不同见解,应婉转相告或进行书面陈述,书面材料交厂办,一经厂办明确,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有抵触情绪。

5.品牌及其款式设计所有权仅限于本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侵害、抄袭、模仿(包括进行非法再生产和销售),否则公司将提起诉讼及追究法律责任。

6.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如确需离开,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凭证,公司批示许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公司办公区域及仓库等地,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

8.员工下班时,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员工应关闭车间电灯、电扇、机器等,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理。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自身操作不当损坏产品的一律照价赔偿,并罚款。车工损坏衣服根据损坏程度扣罚,烫工损坏衣服根据衣服批发价格进行赔偿,裁床损坏裁片,根据损坏数量扣罚。

10.员工要求辞退或公司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离开岗位当天不得结算领取工资,必须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日领取。

11.爱护公司财物,杜绝浪费,不得假公济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生产车间或利用公司物资干私人事务,非因职务需要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公物或支用公款。

12.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在生产场所大声喧哗或做妨碍他人工作的事情,严禁在车间吵架。

13.注意保持办公区、生产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在工作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全神贯注,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如:吃零食、看报刊杂志、打私人电话等。

14.严禁泄漏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5.未经许可,厂里文件、资料、图片、画册等都不能带离公司,员工出入车间不得带包裹,包裹必须存放在公司规定的属于自己的物品存放箱里。

16.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工作上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对不良现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并保密。

17.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不断进取、勤奋工作,才能获得个人待遇的改善,实现自身价值,为公司、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

以上守则若有违反者,按相关制度处理。

这是一个进取的团体,这是一个拼搏的团体,你的梦想在这里飞翔,你的事业在这里成就,在你创造价值的同时,我们将给予你一份理解和关怀,愿共同的努力换取成功的喜悦。

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信誉求发展

房地产员工守则十条篇二

一、办公室工作内容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8、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相关福利; 9、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招聘临时工及对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 4、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 5、负责公司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严格执行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规定; 6、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 7、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8、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对司机、非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公司外围环境卫生的管理; 10、负责公司办公地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员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对外的接待及票务、住宿等工作; 13、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积极组织好公司级的重大会务活动和日常的办公会议; 14、负责公司大事纪工作; 15、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16、负责对派出所、安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联系工作; 17、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统计证、税务证等的换发年检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工作;

(三) 负责公司的财产管理工作;

(四) 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五) 行政费用的计划预算编制及使用情况的审核;

(六) 公司印章、介绍信及文件档案的管理;

(七) 公司的所有后勤保障,即:车辆安排、安保、食堂、接待、票务、 办公用品购置等。

三、经理秘书岗位职责

(一) 完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交办的各项事务。就总经理交待的事务只对总经理负责,保证总经理与各部门之间上传下达的畅通。

(二)负责转交办理各部门与总经理 之间的文件往来。由总经理室发出的各种文件,负责及时反馈各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并了解执行情况。

(三)负责相应的会议记录,并将各部门对每次会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四) 负责起草总经理交办的各种文件,整理总经理室的文件。搜集、整理、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为总经理对公司各项问题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五) 积极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各种关系,为开展总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公司外部需会见总经理的人员,做好接待工作。

四、办公室总务工作职责

(一) 负责填报公司行政管理费预算审批表。

(二) 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公司其它物品的采购及保管和发放工作。做到帐物清楚、管理有序。

(三) 负责管理员工食堂帐物及日常工作。

(四) 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以下工作: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变动、解聘、人事档案、劳动保险等项工作。

2、协调公司对外联络和应急事物,如税务、银行、外管局、地方政府等单位的公关协调。

3、办公设备、车辆、办环境、宿舍的日常管理。

4、公司的保安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5、营业执照的年检,财务年检的联系。

6、与安委会、派出所、居委会的联络。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事务。

五、办公室文秘职责

(一)打印公司文件,并负责办公室电话、传真、复印机等到设备的使用权用与管理;

(二)负责报刊、信件的发放、转送工作;

(三)保证各部门联络畅通,并了解各部门工作内容;

(四)负责考勤登记工作;

(五)登记公司员工外出内容;

(六)布置公司会议的会场,负责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必要的做会议记录;

(七)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信访工作;

(八)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应急事。

六、办公室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各级领导分配的任务。

(二)认真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法规、法纪。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

(四)不酒后开车,不闯红灯,不驾驶机械失灵的车上路。

(五)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

(六)提高驾驶技能,维护首都道路交通的畅通。

房地产员工守则十条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各子公司和被录用的员工,适用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

第五条公司实行聘用制。公司与员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依据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等标准,个人的学识、能力和经验能适合于招聘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的各类人员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

第八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部门或各部门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经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人员招聘事宜。

第九条试用期:

一、新聘员工应试用合格后方可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新聘员工报到时,必须办理报到手续:

1.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

2.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3.学历证明;

4.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手续完备后方可上岗。

四、公司有权根据新聘员工的考核情况和实际具体情况,选择终止试用、调换岗位或正式聘用。

第十条新聘员工经试用合格后,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临时合同。

第十一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刑事处分记录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2.贪污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3.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4.因品行恶劣,被原单位除名者;

5.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6.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者。

第十二条新聘员工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后,户口在本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由原单位办妥调离手续,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待业人员持本人待业证明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和办理手续),户口在外省市的时限二个月。新聘员工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者,一律视为不能来本公司工作,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同意者除外)。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其他危害公司利益,被除名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员工辞职,须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核准,在未被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离职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工作岗位的确定和调动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和业务的发展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撤消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公司的工作岗位一般分为高级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和普通工作岗位。高级管理岗位是指可以享受相当于副总经理待遇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中层管理岗位是指公司直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或者享受相当于同等职务的各级中级管理人员的职位。普通工作岗位是指公司直属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员工的岗位。

第二十条各岗位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中层管理岗位以上的职位由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按程序考核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任免;普通工作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直接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下属主管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填具任免意见表,由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按程序考核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二十一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二十二条被聘任各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员工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下属员工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各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下属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达到人尽其才,同时根据业务需要,有权调动下属员工的岗位。

第二十六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于10日内,普通员工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二十七条奉调到异地的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二十八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二十九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三十条奉调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单位或部门之间调动,在收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内部调动通知单”后,须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作旷工。

第三十一条如果员工个人想调换工作,首先必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在此基础上,员工可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呈总经理同意批示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执行。

第四章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对员工工作的基本保证。

(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员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员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员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工龄津贴:补偿员工对公司过去的劳动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员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

(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根据员工所具有资格给予员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员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

(六)交通津贴:补贴员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的特殊补贴。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报酬。

(九)午餐补贴:对员工上班工作给予的一定伙食补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根据公司效益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一)公积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购买住房给予的补助。

(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离、退休、养老而给予的补助。

(十三)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看病、就医而给予的补助。

第三十三条下列款项由公司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养老保险金;

(三)员工公积金;

(四)医疗保险金;

(五)其它必要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工资的发放:

(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特殊津贴于每月月初发放;

(三)绩效工资年底发放。

第三十五条员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视为弃权。

第三十六条各项工资、津贴的计算、发放和考核

一、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公司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三)物价补贴并入基本工资。

二、岗位等级工资

(一)岗位等级工资标准执行公司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岗位等级工资晋升由员工每年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升岗者,直接进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考核降岗者,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为准。

(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

1.试用期限由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

2.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生执行公司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的人员按签订协议的工资发给;

4.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5.试用期后,根据考核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6.公司招聘、调入人员被聘于2岗(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四)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的岗位等级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的,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

(五)待岗人员的工资管理按如下办法执行。

1.待岗次月起扣除各项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发放。

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被聘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

(六)临时工转合同工者,其岗位等级工资视同外部招聘、调入人员进行管理。

三、工龄津贴

员工工龄的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工龄津贴的计算=基数×工龄工龄按虚年计发。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起薪之日起享受。每年一月份,根据员工工龄的自然增长,职工工龄津贴自然增长。

四、福利津贴

(一)福利津贴的计算按公司有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

(二)福利津贴的调整根据物价调整及公司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福利津贴自职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五、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办法=职工工龄×基数×系数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

六、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七、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

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九、午餐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一)午餐补贴的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

(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

(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

产假;

国外出差;

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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