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免费(8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依法燃放,人人有责;
文明燃放,人人受益。
3、月日起,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办婚丧事。
4、做严守禁放好市民,创安全礼貌新社区。
5、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禁放区禁燃烟花爆竹,你我共建礼貌幸福城市。
7、移风易俗,禁燃爆竹
8、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健康平安过新年。
1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2、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13、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14、想他人所想,建礼貌社区,做礼貌燃放人!
15、严禁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
1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7、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18、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19、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20、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21、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礼貌燃放是你的义务!
22、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3、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24、禁放区禁燃烟花爆竹,你我共参与。
25、礼貌燃放烟花爆竹,努力构建和谐巢湖;
26、遵守禁鞭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27、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28、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29、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共建和谐宜昌新家园
30、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1、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2、遵守禁鞭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33、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34、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35、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36、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37、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
38、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市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39、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40、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对单位和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1. 知道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2. 了解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1、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
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
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燃放,若需手持燃放时,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在地面上,燃放中不要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后人必须马上离开;
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平整放置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
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靠近;
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墙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若能旋转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
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在地面上,不得横放。
3、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小孩慎用烟花爆竹。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5、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15分钟后再去处理。
6、千万别在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爆炸。
只要遵循以上方法,就可以避免危险或者减少出现危险的概率。同时,我们建议家庭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尽可能缩短储存时间。
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时写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称之为“纸炮”、“响炮”。如果把许多单个的爆竹联结成串,则叫作“鞭炮”、“响鞭”、“鞭”。最早的爆竹只是将竹子放入火中焚烧,因会发出“噼哩啪啦”的响声,故称爆竹。
每到春节,全国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的人都很多。放烟花,是我们中国几千年的民俗,爆竹声声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心情,人们高高兴兴地燃放爆竹来迎接新一年的开始。在人们高兴放鞭炮的同时,每年应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而受伤的人也很多,虽然比车祸受伤的人少,但发生的火灾数量不计其数。这不仅给国家和个人带来了很多经济上的损失,也给消防人员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每到过年他们都要高度警惕,连团圆年都过不安稳。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也会污染环境。
1:燃放爆竹能让人们感受到节日的喜庆,尤其是小孩,看着那五彩缤纷的礼花,让孩子们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更是让他们忘不了过年放烟花爆竹的快乐。
2:燃放烟花爆竹能给商家带来滚滚利润,虽然销售高峰期很短,但是他们也赚到了足够多的钱。
:燃放过的爆竹纸随风飞扬,人行道、马路上到处都是,给环卫工人加大了工作量,也破坏了城市的形象。
2:燃放礼花爆竹时,喷出的种种烟雾,会刺激人的耳、鼻、喉、肺,还会给人的身体带来很多危害,并且还会使大气受到严重的污染。
3:制造烟花爆竹要浪费大量的火药和纸,才能制造威力大的鞭炮。
4:有些人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没有仔细的阅读使用说明书,因此造成了许多悲剧。
所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弊多利少,最后我想说,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我们应该共同遵守并且安全使用烟花爆竹,不要因为爆竹而失去一个幸福的家。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责任书
烟花爆竹属于特种行业商品,为确保经营者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营(零售)者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一、经营(零售)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零售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2、零售单位申请人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市占到批准书》及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季节性零售业户应当配备两个灭火器和一块苫布。
二、经营(零售)者必须做到:
1、零售场所禁止使用取暖设备,严禁火种火源进入零售场所,零售场所100米以内严禁燃放,禁止以燃放的形式促销。
2、未经允许临时性零售单位不得设存储仓库,临时零售经营场所面积10平方米一下限制存放量为25箱,面积10——20平方米限制存放量为50箱。
3、严格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无证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指定的销售网店以外摆设摊点,不得走街串巷或以流动摊床的形式销售烟花爆竹。
4、严禁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
5、在出售时必须告知烟花爆竹正确的燃放方法,并告知未成年人必须在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指导下燃放。
6、自觉接受乡安监站及安全管理部门的随时检查。
7、按乡安监站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经营(零售)者发现他人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时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检举揭发。
经营(零售)者 xx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x年xx月xx日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xx年02月05日 09:56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火车站、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公共浴场及休疗单位、宾馆酒店的专用浴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九)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山(树)林、草原、苗圃、较大绿化景观带(地)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及购买规定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六、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日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双方就下列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买方向卖方订购烟花爆竹产品_____箱,合计总金额_____万元 (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整)。
产品名称、牌号商标、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箱、个)、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项目详见《甘肃铃铛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订货清单》,订货清单作为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第三条 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章):_________卖方(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供销员: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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