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施工合同(合集),供大家参考。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351元/米。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按实际施工围墙总长度计算合同总价。
2.支付:
施工要求按土建工程预算书。达到 质量标准。
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无安全事故。如产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及时处理。
十一、现场管理
承包方作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厂区日常经营。
十二、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元。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_____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_____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______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刑法上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的差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总之,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一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由于刑事案件均由检察院侦查起诉,因此,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获得法院较轻的量刑。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1、签合同时.预售合同上的房号楼栋一定要是预售范围内的;
2、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约定维修期限、条件等。
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那么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希望小编整理的有关销售合同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与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希望以上由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订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如还有相关疑问。可免费咨询在线律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叶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及广场地角线制作等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安装;乙方自行测量、设计并提供效果及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1、施工内容:
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
广场室内不锈钢地角线制作。
2、使用材料:(详见报价明细表)
滚梯侧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滚梯底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根据甲方确认颜色镀玫瑰金;地角线使用材料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内部结构使用20mmX40mm方矩管,壁厚为足1.5mm;以上材料乙方需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加以封存,作为竣工验收标准样品。
3、制作工艺:(详见施工图)
4、施工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所用材料必须合同要求所按封存样板质量、规格执行;施工焊接点平整光滑,抛光处理达到平板水平。
5、工期(滚梯):40天,由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本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乙方第一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地脚线部分逐层按期进行。
6、工程造价:
滚梯每部造价人民币¥23000元,9部合计¥207000元,其中包含人工费¥63000元地角线每延米造价人民币¥38元,其中包含人工费每延米¥6元,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人民币:贰拾万零七仟元整,¥207000元;最终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7、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即:¥62100.00元(总造价30%),乙方收到首付款后进场开工;
(2)、滚梯安装基础施工及滚梯样品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款即:¥81900.00元;
(3)、滚梯部分全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即:¥56500.00元;
(4)、甲方留¥6500.00元为质保金,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返还质保金。
8、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施工进度款项,如因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导致的延误施工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其他工种及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甲方必须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样
板封存及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4)、乙方必须按期、保质的完成场外加工及现场安装;与其他交叉施工工种和谐相处,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因乙方原因对现场成品造成破坏的应照价赔偿,造成工期延误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商场施工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施工期间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负责制作成品及所需材料的装车及运输,保证制作成品完好运抵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导致成品损毁及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7)、质保期内非甲方使用及外力损坏,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因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施工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
(3)、如无甲方原因或不可力抗因素,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付甲方,误期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甲方有权废止本合同,并扣除余款。
(4)、乙方必须按约定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的材料规格、要求完成本工程,如出现材料不符及施工工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附件:装饰施工图,报价明细表。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签约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签约人:(签字)
年月日:
( 本)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5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 计价方式与签约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采用计价方式为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7 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
7.1 组成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
(1)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及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
(5)通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
7.2 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部分。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款。
10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生效
10.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时间:年月日
10.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地点:
。
10.3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
1.1.1.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或称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指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
1.1.1.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指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由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和人员
1.1.2.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受发包人委托对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
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 】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指承包人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过程中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号: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