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一件事400字作文400字(2合集),供大家参考。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兽棋一共有16个子儿,分红绿两队。每队有8个子儿,有狮、象、鼠、虎、狼、豹、犬、猫。它们的吃法很有意思,如狮吃虎、豹,象吃狮、虎……可小小的老鼠却能治服大象,你说怪不怪?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班同学下“兽棋”,我们在棋盘上摆好棋子儿,然后就开始下棋。我要的是红棋子儿,自然就我先走。我走狮,他上虎,我心里暗暗叫喜:“哈哈,拿虎吃狮,这不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嘛,看我怎么赢你。”可当我的狮走到他的虎旁边时,他轻轻地一挪棋子儿说:“跃河。”“什么?”我吃了一惊。原来虎可以跃河,他可真是“狮”口脱险呀!
我不服气,急忙拿大象堵虎。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的那头大“笨”虎居然杀出一条“血路”,冲进我的兽穴,一阵狂吃,结果,第一盘我以失败而告终。
我自然不会服输,又跟他下了一盘。这回我谨慎地下棋。只见这时,他又走出了他那只大“笨”虎。哼哼,看我的。只见我拿鼠堵河,他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冲,最后,被我杀个全军覆没。耶,我赢了!接着,我又赢了他一盘。
下兽棋,不仅是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还可以使你增加智慧。
这就是我的爱好,你喜欢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喜欢的一件事,就像树上掉下来的枯枝落叶一般,失去了乐趣。当然,我不愿做枯枝落叶,我有我最喜欢的一件事,那就是——踢足球。
踢足球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很难的运动。一场球赛,队员中有专门踢球的,也有专门守球的。踢足球的人很关键,他的任意一球都有可能得分;
守门员的地位更重要,他能够决定是否进球。
记得那次,我在家里看电视。妈妈对我说:“下去玩玩吧,别老看电视了,对眼睛不好。”听到这话,我就赶忙拿上我的足球,狂奔楼下。我们小区里有一个足球场,我和小伙伴们经常在那里踢足球。到了楼下,我看见一群小伙伴们正向我挥手,我迅速跑了过去,加入了他们的球赛。
第一场比赛开始了,我的任务是踢球。敌方刚一发球,就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抢夺过来。接着,我左右闪躲让想抢我球的敌方无计可施。我左一下右一下地踢着、跑着,左右腿一横跳,便来到了球门旁。我斜着一踢,轻松进球!
第二场开始了,敌方接到球,他们配合着来到球门。我穷追不舍,可最终还是没抢来球。这一局,我方失败了。
中场休息,我满头大汗,喝了很多的水,现在的比分是一比一。
下半场开始了,这次,我变成了守门员。我站在球门旁,看着伙伴们在激烈地踢着,一会儿接近敌方的球门,一会儿又接近我方的球门。当球落到敌方手中之时,敌方球员对着球门踢了一球。我见球来了,立马开启防护状态,一把接住球,并传给了队友。队友一踢,球就进了我方球门。一场惊心动魄的足球比赛结束了,我方胜利了,我们为胜利而疯狂地欢呼着。
这真是一场难忘的足球赛啊!通过这次比赛,我更加喜欢踢足球了。
你们知道有多少种动物即将绝种吗?它们是多么珍稀,多么宝贵啊!我想让濒危物种不再有绝种的危险,我想拯救白鳍豚这个稀少的物种。
白鳍豚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和与之连通的洞庭湖,钱塘江等水域中,数量十分稀有,只有30头左右,人们称它为“长江女神”,它是中国最为的濒危动物,从某种程度来说,它比国宝大熊猫更珍贵。
我幻想着我成了名科学家,来到长江中下游,想捉了一条白鳍豚回去养起来。我想象着自己在长江边守株待兔,终于一只白鳍豚被我发现了。它很大,有一百五十多千克,我们用一部货车把它带回实验室。
然后,我发明了动物复印机,只要放一只白鳍豚进去,就会有两只白鳍豚出来,这样白鳍豚的数量就会变多,不会有灭顶之灾了!我笑了一声,心想:发明机器可不简单。
那头白鳍豚是母的,生了一头可爱的小白鳍豚,我准备复制一只小白鳍豚。我和实验人员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复制成功了!一头小白鳍豚变成两头了。我思索着也不能“生产”大批的白鳍豚,否则会破坏生物链的。于是我控制它们的数目,进行研究。
我继续想象下去,我又拯救了许许多多的濒危物种,动物复制机成了一个伟大的发明......
我想拯救濒危物种,让生命之花在地球上永远开放,再也不会有一个物种因人们对环境的污染,破坏而绝种。生命使世界变得多彩,让这世界上充满生命吧!
我最想让所有的动物在这美好的家园里继续快乐地生存吧!
每个人都是一个生命的个体,个性不同,相貌不同,当然喜欢做的事也不同。
我喜欢做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我喜欢浇花,我浇的花都享受着不一样的待遇,但是我最爱浇普通的花草,因为普通的花草一点也不娇,而且生命力很顽强;
我在浇花前先用洗干净的大油桶把水装满,在太阳下放一两天,接着给花盆的每一寸土壤浇上均匀的水,浇完之后我再用喷壶将水喷在叶子上,让每一片叶子和花瓣都充满水分,小草和小花在我的精心照料下都很争气,叶子长得很快,花也开的格外美。
还有,在我闲暇的时间里,就会坐在椅子上想我的“未解之谜”,比如说:“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月亮和太阳为什么不同时出来,为什么鸟可以飞而我不行……想了不到十分钟,我的头都快炸了,但是我觉得很可笑,不管怎样我一定会解开这些“未解之谜”。
接下来要说的可是压轴的好戏——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偷鸡蛋”,听起来有点不道德,但是别误会我是偷我爷爷家鸡下的蛋,我最好的搭档是我妹妹,我妹妹可是一个“偷蛋”高手,但不管我们两个多厉害,也斗不过又凶又猛的老母鸡啊!不知怎么,爷爷家的鸡不分男女老少个个都可以保家卫国,尤其是母鸡比护小仔的母猪还厉害呀!
当它们要下蛋的时候,总是会找一个舒服而隐蔽的地方下蛋,它们真的好聪明啊。
我和妹妹每找一个鸡蛋,都要废两个九牛二虎之力,你们知道为什么要用两个来形容吗?这是因为一方面我们要辛苦的找鸡蛋,另一方面是要自保,当母鸡见到我们在偷蛋的时候,就会跑过来啄我们,所以我们要防止被母鸡啄伤。记得有一次妹妹就被啄伤了,然后她发怒的说要去报仇,但是我告诉妹妹,鸡是爷爷辛辛苦苦养大的,我们每天还要吃它下的蛋,如果你把鸡打伤了,以后不下蛋了咋办,鸡蛋也没得吃了;
妹妹听完后低下了头,自那以后我们每找齐7个鸡蛋都要炒一盘子来庆祝一下,当然也会和全家人分享这些美味。
我觉得生活中到处都充满了乐趣,这是因为我有一颗善良而又快乐的心,我相信以后还会遇到更多我喜欢做的事。
今天妈妈买了一束勿忘我花,放在茶几上。在我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它。
这束勿忘我是淡紫*的,很漂亮。从远处看,一簇簇紫*的小花像一把把小扇子,又像一个个漂亮的发卡。浅紫的花儿躺在我家的茶几上,格外引人注目。走进了,才发现每簇花都是由许多小花组成的小花束,排成两路纵队组成的。再仔细看,发现每一朵花很小,可能只有小拇指*的一半那么大,像个可爱的小铃铛。花瓣的颜*由浅到深,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呢!轻轻地拨开花瓣,花蕊是淡黄的,四周围着几片小小的瓣儿,像铃铛里的金属片儿。鼻子凑过去闻闻,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不过,这香味实在是太淡了,若有若无,要仔细闻才闻得出来。
这束勿忘我花的叶和茎都是深绿*的,叶子细细的、又小又少,长在茎的分叉处。茎硬硬的、直直的,是三棱形的,上面有细小的毛刺。拿着主杆摇一摇,茎纹丝不动。
妈妈告诉我说,如果很久不给勿忘我花浇水,它就会变成一束干花。不论环境怎样变化,它的花总会那样娇艳,永远不变。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得不赞叹它的坚强。
勿忘我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华贵,也不像玫瑰那样芳香四溢,更没有兰花那样脱俗。但它却努力去绽放自己,一点也不害羞,真比我强多了!
勿忘我,我最喜欢的花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群人在打篮球。他们灌篮的动作很帅,他们的球技非常厉害,让我羡慕的不得了。“我也要打篮球,我的球技也要像他们一样很厉害。”之后,我就每天拉着爸爸去小广场,好让他教我打篮球。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打篮球。
刚开始,我手忙脚乱地把篮球拍来拍去,不过每一次拍到球时手都会疼。这是为什么呢?我去问爸爸,爸爸说:“因为如果球还没有上来的时候,你就拍打它的话,就会得到一个球给你的反力,这样也就拍不好球了。”
我记住了爸爸的话,一直都在努力地改掉这个坏习惯。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训练,我终于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了。再拍球时,我的手一点也不感到疼痛了。
等我把球练好以后,就找来了对手,向他们发起了挑战。比赛开始了,我拍着球猛地一下把球扔到我方的球篮中。可能是我太快了,敌方还没反应过来就失去了一分,我方喜得一分。正在我方洋洋得意的时候,敌方一人立刻把球扔了过来,不过,我猛然间把他的球防住了,要不然,那一分我们先丢了去。
最后,我们队获胜了,我既惊奇又开心:惊奇的是我竟然第一次打比赛就赢了,开心的是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从此以后,我更喜欢打篮球了。我一定要多多练习,争取把篮球打得更好!
“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从小,爸爸妈妈就经常带我去远方旅游,希望我增长见识,充实生活。
我的第一次旅行,是去稻城亚丁爬山。那时,我只有三岁,小胳膊小腿的,体力也不够,望着十几千米长的步行路程,心里直发愁。我不想爬山,但是爸爸一定要我爬,在描述了无数山顶的美景后,我只得跟着爸爸爬山。
果不其然,在猛冲了一段山脚的路程后,我就筋疲力尽了。可是,人潮开始拥挤,只得进,不能退,万般无奈,我只好继续往前走。
“呼……呼……呼……”所有人都喘着气,扶着栏杆硬撑着往前走。我同样很辛苦很辛苦,多么想现在就躺下休息,多么想放弃,多么想一开始就不要来旅游……忽然,我耳边响起了一句话:“小姑娘,不错哦,这么小就来爬这么高的山!”“是呀是呀,真不赖!”“加油哦”……有几个大叔来鼓励我,很快,身旁的人们都给我加油,鼓励我不要放弃。我颇为感动,我从来没想过,爬山,还能遇上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我一激灵从地上爬起来,打起精神,立志,一定要爬到山顶!
8千米,4千米,2千米,1千米……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爬上了山顶,望着美丽的景色,体会着旅行的快乐。从此,我就爱上了旅行。
旅行能让我增长见识,体会各地的风土人情;
能让我挑战自我,体验不一样的快乐;
还能让我结交新朋友。这就是我的爱好,旅行。
打从四年级开始,我便与日记结下了不解之缘,并深深地爱上了它。
记得那年年初考试,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经验。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家炜,快过来扫地,要打卡了。”这是打卡第一天,妈妈叫我去扫地的时候,开头的“家炜”是我的小名。
在打卡劳动第一天的时候,我忘记了,因为我的记忆力不是很好。
打卡每天我都得打,这是妈妈说的。总共有二十一天,而且每天都得要不一样的。
在刚开始打卡时,我就拿起扫把,开始打扫。妈妈就让把客厅打扫一遍,这时我就高兴的答应她了。
刚开始,我就用金黄色的扫把在大理石地板上扫来扫去,发现没扫完的地方就继续扫。因为扫不干净的地方还要重扫,还不如一口气扫的干干净净呢!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终于把地扫完了。就高兴对妈妈说:“妈妈,我扫完了。”妈妈一听,连忙就把头低下来,看了看我扫的地,说:“扫的很干净,通过了。”我听了听,谦虚的说:“还有人扫的比我还干净呢。”
可是一件事是不行的,妈妈就又给我布置了一项任务——倒垃圾。
开始,我还不会倒垃圾,妈妈就给我演示了好几次,我仔细看了看,说:“交给我吧!”
妈妈点点头说:“好。”
随着妈妈的同意,我就首先把手放在垃圾桶旁边,拿起垃圾袋,把它们放在大门外,用左手把柜门拉开,再用右手把新的垃圾袋拿出来,又用左手把柜门关闭,关闭了柜门,我又跑到垃圾桶旁,把垃圾袋放进去,第一个任务就完成了。我就跑到鞋柜旁换了双鞋,把门口的垃圾丢尽了大垃圾桶。
这次打卡活动,我学会了扫地、倒垃圾,觉得自己长大了许多,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犹记得小时候,自己最喜欢在妈妈怀抱里,将自己好奇的一切都倾诉与她“妈妈,怎么小鸟总是在蓝天飞翔啊?”“妈妈,为什么知了一直在叫,它不累吗?”“妈妈……”她总是耐心的回答我“因为,这些都是它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啊。”哦!原来最经常做的事情,代表着最喜欢啊。小小的我如此认为。
后来,随着自己逐渐成长,对“最喜欢”的看法也有所改变,但每次的“最喜欢”时间并不长。因此每当同学问我“你最喜欢做什么?”我的回答总是五花八门:“我最喜欢阅读。”“我最喜欢和朋友出去玩。”“我最喜欢做的事是……”渐渐地,自己也开始迷惑,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到底是什么?
迷惑着,彷徨着,追寻着,直到那日。那天是星期六,我吃完晚饭,正准备去玩手机时,妈妈叫住了我“女儿,你好久没陪妈妈散散步了,今晚就陪妈妈去楼下转转,好吗?”正想该用什么借口拒绝时,爸爸不容反对的命令声响起“今晚就陪你妈走走,别总是玩手机。”我只好无奈答应。内心挤满了阴森森的乌云,就连妈妈脸上的笑容都认为是讽刺。妈妈极快的收拾好了桌面,又去换了件睡衣,才拉住我的手说:“走吧,闺女。”她脸上挂着极大的笑容,让我不禁纳闷,真的有那么开心吗?
到了楼下,徐徐清风吹来,慢慢抚平了我的不耐烦,让人感觉丝丝舒适。我和妈妈就这样静静地走着。忽然,妈妈指了指一个方向,跟我说“你瞧,那边那对母女真让人温馨。”顺着她的手指一看,小女孩正乖巧地待在妈妈怀抱里,指着天上和她妈妈说些什么,而她妈妈则充满微笑回应着小女孩。我不禁一愣,想起幼时的自己也曾经是如此和妈妈相处,心里说不来的闷。“你知道吗,小时候的你啊,可多问题了。总是缠着我问着问那的。不告诉你啊,你就哭。一眨眼过的那么快,你都快高过妈妈了……”我的眼眶瞬间就红了,想到自己这几年因为成长的独立想法而离妈妈的怀抱越行越远,内心充满了深深的愧疚。我忍住了流泪,装着用愉悦的语气回答她“真的吗?我小时候那么好奇啊。难怪现在那么聪明……”“你呀,真是不害臊……”灯光下,妈妈乌黑秀发上的银丝竟是如此碍眼,眼角的皱纹竟是如此让人厌恶,手心里的老茧竟是如此让人难受,而这一切,都是我从前从未去认真发现的。夜风还是徐徐拂过,但却更让人感到温暖愉悦。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和妈妈的谈笑声……
从那天起,我最喜欢做的事,便是陪伴妈妈。和妈妈一起散散步,逛逛街,聊聊天。它很平凡,很普通,可却是我内心暖泉的来源。
我能想象着,若干年后,妈妈仍牵着我的手散步,和我诉说生活的种种。她会清楚的知道,她养育的树苗已经能够替她遮风挡雨。
有的人喜好集邮,有的人喜爱画画,还有的人喜欢读书,而我的爱好是玩电脑,关于这个爱好,还发生了一个小故事。
还记得那次,爸爸妈妈刚出门,我想这可是我玩电脑的好机会。我如同一只偷油喝的老鼠一样,既高兴又激动的打开了电脑,开心地玩起了电脑游戏——大战僵尸。
突然,我听到了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难道是爸爸妈妈回来了?我警惕地扒着门缝看了看,原来只是邻居,让我虚惊一场。继续我的游戏,继续我的战斗,继续我的精彩……
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又听到了脚步声,我想,难道还是邻居?可这时,我却听到了熟悉的咳嗽声。不好!是老爸杀回来了。我连忙关电脑,否则我会被老爸打成“僵尸”了。可是,电脑像是故意和我较劲一样,怎么也关不机,我心中焦急万分……
终于关机了,这关机的一分钟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我长出了一口气——搞定了!我清楚地听到钥匙插进匙孔的声音,我赶紧往自己的房间逃跑,那速度几乎可以媲美110米栏刘翔了,可惜我忙中出错,脚下一滑摔倒了,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跌跌撞撞地,硬撑着蹿到了床上,还装模作样地拿起一本书……
后来,妈妈看我走路异样,关切地问我腿怎么了,我只能撒谎说不小心摔倒了,磕破了——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兴趣很广泛,我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刚开始可不是这样了,妈妈天天看书,还引导我看书。
慢慢的,我后来天天都看书,而且越看越入迷,因为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懂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还让我知道许多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狡猾,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动物:狡猾的狐狸、凶恶的狼、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见识了精彩的世界。我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了。
有一次,我看书有一个成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就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老问我,其实,你书房旁边有一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字典,你可以去问它呀!”
听了妈妈的话,我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书房,把这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问了起来。
一天,我看书还闹了一个笑话。这天,妈妈出去买菜,吩咐我等水开了,把热水壶拨掉电源。妈妈走了,我就拿起我最好看的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突然闻见一股焦味,原来水早就烧开了,妈妈正好刚回来,闻到一股焦味,就问我:“是什么东西有一股焦味?”我说:“是水开了,我看书看得都入神了,热水壶的不开了,我都不记得拨,听我这一说,妈妈原谅我,说:“你这个小书迷,看得太入迷了,连开水烧开了都不知道。”
看书给带来了许多无穷的知识,我爱看书。
在我身边有很多优秀的人,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大哥哥李佳亿了。
李佳亿是莲华小学五年级三班的学生,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呢!
他高高瘦瘦的身材,有一张帅气的脸庞。眼睛小小的,特别有神,总是闪烁着睿智的光芒。他的鼻子很灵敏,总是能闻出各种气味,我们经常笑话他是“*”鼻子。他还有一张可爱的嘴巴,总是妙语连珠,很逗人喜欢。
别看李佳亿瘦瘦的,他的胃口可大着呢。他喜欢美食,也愿意研究美食。蹄筋辣炒蛋、*汤猪脚、炸酱面……都是他爱吃的。他还是一个小厨师,逢年过节的时候,总会露一手。
李佳亿活泼、自信,篮球打的非常好,每次打篮球都可以打进10个3分球。进球的时候,总是能引起观众席上一片尖叫和叫好声。李佳亿能动能静,不仅体育好,写作更好。李佳亿的作文总是被老师当成范文展示,每次读李佳亿哥哥的文章,我就总会想起一个词——口齿噙香。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像李佳亿一样,写出美文佳作。
这就是我认识的李佳亿,希望他能一直保持自信的优秀品质
我热爱的事情有很多,如优美动听的钢琴,脑洞大开的魔方,强健体魄的乒乓……要我说呢,我最爱的就是打乒乓了!这件事让我经历了酸甜苦辣,期间还出现过很多摇摆不定的时刻。
我从去年暑假开始学习乒乓,从最基本的动作“颠球”学起,颠不过30个,就不能练习“正手”的动作。我在这方面很有天赋,每次练习要重复1000—2000个同样的动作,老师说我做得非常好,才学了一个月能抵别人三、四个月。但是我慢慢变得浮躁了,不按老师的要求,练习不规范,有时候还偷玩,老师批评我,我就朝他扮个鬼脸,屡教不改。
渐渐的,有些动作走样了,比如拉球,要用前臂,我老用大臂,就只能靠冲击力去打,用前臂的话就能把冲击力和暴发力结合起来打,这样就会变得轻松。反之,则会大大浪费体力,如果是在正式比赛上,会快速消耗能量,以致于输掉。还比如,打比赛时,比我厉害的人我不愿意和他们切磋,怕输。但老师教导我:与高手较量你才会不断进步,与弱者对抗只会退步,而使得别人进步。我听了老师的话,深深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决心要改掉这些坏毛病,把动作练正确,每个球要打得又漂亮又有杀伤力。
我还经常和老师打,提高自己的水平。在打发球抢攻时,我曾经遇到过一个难题,在拉完球后正手发力时,我老是打歪,老师经常接不到,以致错失后面的练习动作。我常常努力把球打到对角,想让老师接球,但是练了好多次还是如此,不禁有点心灰意冷。当时我心里跳出过一个念头,放弃还是坚持?老师说放弃你将会前功尽弃,不管你学什么都将失败,但是你只要坚持,就会成功。而我却选择了放弃。
后来,我看到学生们个个在球桌前挥洒汗水,那帅气的动作,矫健的身姿,让我羡慕不已。那时我心里又跳出了一个选择,坚持还是放弃?这次我选择了坚持。可惜我的很多动作变生疏了,又要从头练起。但我决定不再放弃,做每一个简单的动作,都认真对待,没有半点马虎。
我慢慢的在转变,老师也欣喜的看到了我的进步,我快成为班级里最厉害的乒乓球手了。我还经常教一些刚来的学生做基础动作,怎样做到最好;
带他们打对攻,之后就教他们练一些高难度的技术动作,他们跟着我做,我觉得很快乐。
乒乓陪伴我成长,也有可能陪伴我一生。我将坚持下去,我相信未来我终将到达成功的彼岸,我将以此为傲!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画画也是如此,画的多了你会觉得这是一种享受。心理上的。“其义自见”,技术也会一点一点提高。
看书能让自己安静画画也是画画的地方吧,我喜欢在自己的房间里锁上门,拿起白纸、画纸、橡皮。准备起稿。在上色的时候,我感觉我是位画师。所以特别喜欢上色。闭上眼,沉浸在那种感觉里。
有时我会看书看到深夜,画画也是。画到入迷时,常常是挺着,就算打夜工也要画完的想法到深夜。感觉自己的大脑里有着奇怪不已的想法:貌似在晚上画画更有“味道”谁知道呢,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即使……有时会被妈妈骂。
的确,我喜欢画画,就是单纯的那种喜欢,业余的爱好,不带商业的那种。不以当画家为目标,但我以把他当成我真正业余爱好、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为目标,很多时候我很为自己自豪和开心。不为别的不会成不会付出,只为自己有一颗爱画画的心。自己一个人单独的时候就会想起画画,读书而开心。
虽然有时候会被妈妈骂,说你怎么总是这个样子,你看看别人家孩子哪个不是语文数学考得好,你看看你,整天就知道画画画。虽然曾经伤心过失望过。但是让我拿起画笔,看着自己的画。心也就不那么疼了。
画画,这是我的乐趣,我爱画画,更爱简单的爱着画画。
他终于成了幼儿老师。两年后,幼儿园撤销了。
于是,她办了“买断”,跳槽去一家民办幼儿园,回娘家时,楼爸爸又用吼的方式表示关爱:“好好的国企、保险怎么办、退休怎么办。”但木已成舟,也只能随她去。直至她回家借钱。
她说,要办自己的幼儿园。她还向我打听,在当地报纸发招生广告的价格。她把买断的钱全拿来,争取到父母亲友的支援,再抵押了房子,集合过去一起进修、工作的小伙伴,从8个学生开始,“现在,小一、小二、小三,加上托班,几十个孩子吧。”
前年,她不知用什么能耐,加入了一个国际连锁,去国外培训了几个月,学成归来,常用词已是“自然”“天性”“释放”。
“我们幼儿园崇尚自然,玩具,我们提倡布艺,都是我们的老师自己手工制作的。我们也提倡孩子们和我们一起做,用手工释放压力。”楼婷婷语速很慢,听起来温和、可靠。
楼婷婷带我参观她的幼儿园,在室外活动场所,我看到一位老师正弯着腰和一个小姑娘说着什么。
“我睡觉没有得第一名。”等我们走近,仍听见小姑娘在抽噎。
楼婷婷喊她的名字,摸她的头:“上午玩具收拾得又快又整齐。第一名当然好,但如果不能样样都好,就喜欢什么,把那一样做好,也不错。”
这句话听着耳熟,听得我也想去摸摸那小姑娘的头。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意思特别普遍,我爱踢足球、打乒乓球、赏玩故事书、打羽毛球……在其中我最爱赏玩故事书。
刚开端可不是这样了,妈妈每天鼓舞我赏玩故事书,还启发我赏玩故事书。
慢慢的,我每天都赏玩故事书,并且越读越陶醉,读得夜以继日,由于赏玩故事书可让我得回了很多我不知道的原因,也让我了解了很多的学问,还让我这一个坐井观天形成一个知书达理的“小博士”。以至还让我明白了很多刁滑的动物,如刁滑的狐狸、凶狠的狼、爱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看法了精粹的表面世界。经过我锲而不舍的勤奋,我的学问也扶摇直上了,我的作文也在班上出类拔萃了。老师们都对我击节称赏,我也感觉到喜悦得龙腾虎跃。
有一次,我发现故事书中有一个针言不知道是啥意思,我便跑去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从来问我,本来,你应当到书斋一旁的桌子。何处有一个沉默寡言、不谈话的‘好老师’——字典在桌子上,你可以去问它呀!”
一听到妈妈所说的话,我便三步做两步到达了书斋,并对着这个理屈词穷、不谈话的“好老师”问起话来。妈妈发现了我对着字典谈话的样子,便抱着肚子哄堂大笑了起来。我也从而而感觉到非常难堪。
成天,我赏玩书还闹了第二个笑话。那成天,妈妈到菜商场去购买菜,嘱咐我等水开了,肯定要把开水壶的插头拨掉。妈妈嘱咐我后便走了。事后,我就拿起我最新买的故事书津津乐道地赏玩了起来。无声无息,我闻到一股烧焦的滋味,原来水已烧开了。这时候,妈妈恰好从外回来,闻到这一股烧焦的滋味,便问我:“是啥东西烧焦发出一种烧焦味?”我一面赏玩故事书一面说:“是水开了,我赏玩书读得都心神恍惚了,开水壶都懒得走去拔开了然初中。听我这一说,妈妈便二话不说宽恕了我,还摇着头说:“你这个小书迷,赏玩故事书太陶醉了,连水烧开了都不知道,害我又多了一份工作,唉!”妈妈讲完后,我依然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接续赏玩我的故事书。
赏玩故事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永数不尽的无量学问,还让我感觉到特别快乐。此后,我最爱做的一件事即是赏玩故事书。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那就是踢足球。”因为踢足球可以让我感到身心愉快。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刚一写完作业,就迫不及待地拿着我的足球来到楼下的球场上,开始了我的“足球生活”。
我先颠了一会儿球,又练习了一会儿射门,完成热身的任务后,我跑到楼上喊了一群小伙伴来打球赛。首先,我们先分成了两组,敌方为乙组,我方为甲组,对方有了发球权,我们有了选场地的权利。就这样,一场球战正式开始了。
对手传给他们的中锋,中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前把球传给了在后卫前等待已久的前锋。前锋正要转身来一个华丽的射门,可我们队的守门员也不是好惹的。他长腿一伸,球便弹射了出去,刚好被我们队的中锋截住。接着,中锋像一只灵活的豹子一样,用矫健的身体和厉害的假动作骗过了对手的前锋,将球传给了早已按耐不住的我,我用了一个简单的球技就冲破了对手的中锋,然后找了一个合适的机会踢入球门的死角,球进了!我们高兴地跳了起来,我一蹦三尺高。
我们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哇!”我惊讶地叫起来,时间就像哗啦啦的水流一样迅速流失,转眼间,五个小时过去了,我气喘吁吁地跑回家中,生怕妈妈责怪我。
足球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它使我每天都很开心。所以,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踢足球了。
兴趣是人生进步的起点,一个人只要有了好奇心并为之付出行动,就能够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从中受益,掌握未知的东西,得到从未有过的体验。
大家应该都有一个爱好吧?当然了,我也不例外,我也有属于自己的爱好。
爱好之一:看书。
我只要一有功夫,就会拿起我亲爱的书聚精会神地看起来。一次,家里没有盐了,奶奶让我去买盐。我到了超市,因为着急看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拿了一袋盐去结账。到了家,我才发现我买的是加碘盐,我应该买无碘盐。没办法,我只好回到超市换了一袋无碘盐。然后,回家了,这回可算是能安心地看一会儿书了。
爱好之二:滑冰刀
在冬天,没有什么好玩的了。忽然,我的脑袋里蹦出了一个新奇的想法:滑冰刀。我还从来没有滑过呢!到了滑冰刀的地方,我穿上了滑冰鞋。滑到有冰的地方,哎呦,摔了一跤。之后,我越滑越好,只不过,老摔跤。第二天,就几乎不摔跤了。
爱好之三:玩手机
当然,谁不爱玩手机呢?谁又跟手机有仇呢?但不过,我虽然爱好,都是写完作业才玩的手机,而且每次玩不超过三十分钟,劳逸结合吗!但家长老是不让玩。我知道家长是为我好,怕我眼睛近视,影响学习,我能理解家长的苦心。
我有三个爱好,你有几个呢?
我的爱好很广泛,见啥都想学,这不最近又迷上了下象棋。
记得那天,我刚学会了怎样下象棋,就想和姐姐比试一番,看看自己的棋艺如何,厉不厉害。我就把姐姐喊过来,象棋直接抛在桌子上,“怎样,来一局?”
“行,谁怕谁?但是你不能像上次那样了,在我快占上风的时候,你一下子把整盘棋推到了!”
“好!”我爽快的答应。
刚开始时我走的不错,略占上风,我用兵往前走一步过了“河”,姐姐想都不想直接把“兵”吃掉了,哦,中了我的圈套,太棒了,我内心高兴的差点蹦起来。但我要镇定,不能让姐姐看出破绽,我用炮直接带走了她的象,她担心我把她的象吃完,移了马一步,我不慌不忙,又把她的一个车吃了。我正准备吃马时,她移动老将,不让我吃马。没事,看我怎么收拾她,我就用炮当诱饵,往后挪一步,这时姐姐用车吃了我的炮,太好了,又一次中了我的圈套,我就麻利的吃了她的车。此时的我真是开心的得意忘形,没了戒心,可是姐姐越来越慎重,有时好几分钟都不挪动一步。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让她反败为胜,被吃的就只剩下老将一人。哎,我认输。
下象棋,教会了我做事不能盲目自大,要慎重而行,我相信,经历过大雨的天空,终究会迎来绚烂的彩虹!
那是一次发生在暑假的事情。
一天中午,艳阳高照,日光像顶活伞撑在人们的头上,风像从火炉里扇出来的,热腾腾的,刮在人身上,热辣辣地灼人。连动物也热得受不了。瞧,鸡耷拉着翅膀,狗吐着舌头,知了趴在树干上,无聊地叫着:“知了,知了。”我决定叫爸爸去教我学游泳,爸爸答应了。
在路上,我们被晒得满头大汗,一个个像刚从烤炉里拿出来的烤鸭一样,浑身冒热气。可我却毫不在乎,心里只想游泳。
到了游泳池,我看见有许多大人,小朋友在游泳,他们想快活的鱼儿,自由自在地游着。我见了,心想:哦,原来游泳这么简单啊,肯定不要十分钟我就学会了,真是小菜一碟。于是,我戴上游泳圈,得意洋洋地走去。可谁知刚到游泳池边上,我就心慌了,心怦怦直跳,像揣了只小兔子一样,脚也不听使唤了,到处乱走。我想:这是什么原因啊,真是倒霉透了。我回头看看爸爸,他的眼睛里充满了鼓励的目光,那样子好像在说:“别怕,勇敢点儿,不会有危险地。”我咬紧牙关,鼓足勇气,一点害怕了,脚使劲地瞪着水,手直拍着那令我讨厌的水,不过一会儿,我就成了一只地地道道的“落汤鸡”了。我生气极了,没精打采地上了岸。“哼,还学什么游泳啊,人都成落汤鸡了,干脆不学了!”我小声地嘀咕道。没想到这话被爸爸听见了,他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对我说:“做事要有耐心,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那样是不会成功的。来,我教你游泳。”
我跟着爸爸来到了游泳池里,爸爸先教我双手应该合拢再打开,向两边伸展把水划开,接着他又教我,脚应该用力地蹬水,但不要太使劲了。我明白了这些要领后,准备重新开始第二次的练习。
起初,我还是不怎么会,一不小心呛了几口水,可我并没有灰心,一直坚持游泳。慢慢地,我越来越熟练了,后来速度竟然越来越快了。我欣喜若狂,几乎快跳起来了,我决定永远记住爸爸的话。
这件事真让我难忘,它成了我喜欢的一件事。
有的人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很喜欢跑步,有的人喜欢画画……而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有的人问我:“你年龄这么小,怎么可能这么爱看书呢?”那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当我在一年级时,刚学会识字,我就开始看书了。我看的第一本书令我记忆犹新,名叫《人生的瓶子》,它讲述了一名老师给大家做实验的故事:几块石头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可以放进一个瓶子里,而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却放不进去了,这使我受到了深刻的启发:做事情要分出轻重缓急,先做最重要的事,才能获得成功。
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这让我的同桌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巴!我看的书越来越多:《男生贾里》《女生贾梅》《成长的烦恼》……我对书的兴趣也越来越大!
从前,我只看童话、寓言,慢慢地,我就喜欢看起了科幻、文学……这些书能让人增长见识,《百科全书》告诉了我们一些奇异事件;
《十万个为什么》回答了我们心中的谜题;
《昆虫记》让我们进入了小巧的昆虫世界;
《西游记》让我们的想象力更加丰富……
书给我带来了色彩缤纷的童年,记录了美好的、多彩的一刻……要是没有它,我们的生活色彩也将变得暗然无光。
我爱书,也爱看书。
你们知道有多少种动物即将绝种吗?它们是多么珍稀,多么宝贵啊!我想让濒危物种不再有绝种的危险,我想拯救白鳍豚这个稀少的物种。
白鳍豚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和与之连通的洞庭湖,钱塘江等水域中,数量十分稀有,只有30头左右,人们称它为“长江女神”,它是中国最为的濒危动物,从某种程度来说,它比国宝大熊猫更珍贵。
我幻想着我成了名科学家,来到长江中下游,想捉了一条白鳍豚回去养起来。我想象着自己在长江边守株待兔,终于一只白鳍豚被我发现了。它很大,有一百五十多千克,我们用一部货车把它带回实验室。
然后,我发明了动物复印机,只要放一只白鳍豚进去,就会有两只白鳍豚出来,这样白鳍豚的数量就会变多,不会有灭顶之灾了!我笑了一声,心想:发明机器可不简单。
那头白鳍豚是母的,生了一头可爱的小白鳍豚,我准备复制一只小白鳍豚。我和实验人员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复制成功了!一头小白鳍豚变成两头了。我思索着也不能“生产”大批的白鳍豚,否则会破坏生物链的。于是我控制它们的数目,进行研究。
我继续想象下去,我又拯救了许许多多的濒危物种,动物复制机成了一个伟大的发明……
我想拯救濒危物种,让生命之花在地球上永远开放,再也不会有一个物种因人们对环境的污染,破坏而绝种。生命使世界变得多彩,让这世界上充满生命吧!
我最想让所有的动物在这美好的家园里继续快乐地生存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是玩滑板。滑板只要轻轻地用脚摇来摇去,就能滑得很快。
寒假的时候,我去石家庄玩。我和伯伯的孩子去公园玩,看见有许多人在玩滑板,那个时候我是的一次看见滑板这个东西。我看见那些人很厉害,但我不知道怎么玩,我充满着好奇心,很想玩!不过,我伯伯家就有。开始我不知道怎么玩,开始玩,我老是摔倒,甚至把膝盖都摔出血了,不过我没有放弃,我差不多练了一天终于会了!
新年到了!我叫爸爸买一台给我玩,可是爸爸直到从石家庄回家的前几天才给我买。那时我和哒哒去超市了,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了装滑板的袋子,我急迫的问爸爸,他跟我说:“我买了一台滑板,让你弟弟那去玩了。”我高兴的跑去找弟弟,他在公园里玩,我飞快的跑过去那里,让他给我玩,我玩得很高兴差点忘记吃饭了!
后来我看见有人会翘板,他们遇到比较高一的地方就会翘板!我自己拿着滑板偷偷的去练习,我练了好就才会!
回到家后的一天,同学来找我玩滑板,我已经会翘板了!我可在同学面前炫耀一下我的厉害之处!我跟同学说:“我们去前面玩吧!”呵呵,太好了,前面能翘板了!我要炫耀一下我的厉害!我说:“我们比赛谁先到前面那里,冲啊”!我高兴过头!居然在那里翘不个摔倒了!好痛啊!同学还取笑我!但我会继续练习的!加油努力练习才行,我终于达到了厉害的程度了!每次和别人玩的时候我都是第一名,他们都输给我啦!
啊!滑板真是太好玩了!
从我记事起我的爱好就像青青大草原的青草一样多,其中长得最长的就是阅读。
我从小喜欢就看书,总是求着父母买各种书,什么《马小跳》、《笑猫日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等等都看得我爱不释手。
你知道我是怎么近视的吗?我来讲给你听吧,在我四年级的时候已经是一条资深“书虫”了。连睡前都不放过,有一次我坐在床上看书觉得很累就躺了下来,眼睛都快贴到书上去了。而这个动作几乎每天都在重复,久而久之,我的眼睛就这么近视了。
尽管,妈妈经常叮嘱我,但我还是很爱看书。记得那一天,妈妈出门买菜,叫我看好锅里的肉,我却沉浸在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里把肉什么的全都忘了!
妈妈回来后很生气的对我说:“你看个肉都看不好,今天不让你吃饭!”说完把我拉进了房间自己出去了。等妈妈一走我“嘿嘿”奸笑了两声从衣服里又掏出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忽然进来偷袭我,把我吓了一大跳!东西一下子掉到了地上害得我又被训了一顿。
事后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瑶瑶,看书是好事但要注意,不要伤害你的眼睛,还有任何事情都不要过度,过度了都会造成危害。”“我知道了妈妈。”我答应了妈妈,可是我还是很爱看书。
这些年看书是我唯一消遣的方式,它陪我度过了许多无趣的时光,它使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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