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书有感,看完哈利波特感受(十二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你知道哈利·波特是何方神圣吗?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只要看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或电影的人,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一定会大叫起来:“知道,他是一个巫师!”
说到巫师,你的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个女巫,穿着一个破烂不堪的斗篷,骑着一把扫帚,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整天在煮着一大锅恶心的,乱七八糟的魔药。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心情久久不能平息,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奇妙无穷的魔法世界,只要挥挥魔杖,就能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岁左右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他的姨父姨妈家门前。他太小太小,并不知道,这一来,他将在姨妈家痛苦地度过十年饱受欺凌的时光。他的表哥达力是个肥胖,愚蠢的大块头,他以欺负哈利.波特为乐。哈利·波特的“房间”是一个在楼梯口的一个储物间。里面又黑暗又狭小,并且到处是蜘蛛,蚂蚁。可怜的哈利·波特所穿衣服只能是达力穿过的旧的,或不要的。
直到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封邀请信请他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学习。来到学校里,哈利不仅认识了很多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还学会了种种魔法,甚至还学会了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可是哈利的魔药老师斯内普教授好像也很讨厌他,不喜欢他。有一天,哈利知道了杀死他父母的恶魔头-伏地魔。伏地魔想拿到魔法石,恢复他的体力。但是聪明的哈利勇敢地阻止了他。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啊!死亡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每个人都有一死,为什么总是贪生怕死,想着长生不老呢!这个故事中,最让我佩服的就是哈利长达十年的忍耐。常常有新闻报道说有人自杀,有人想不开等等。我奉劝那些人,应该学习哈利这种在逆境中顽强生活的勇气和精神。周国平曾说过:“人生无非是等与忍的交替,有时是忍中有等,绝望中有期待。到了一无可等的时候,就最后忍一忍,大不了是一死,就此彻底解脱。”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哈利·波特用勇气和胆量,战胜了伏地魔,虽然斗争是辛苦的,残酷的。但是,他始终坚持不懈,他敢于面对现实,对困难不低头,抬起头,挺起胸勇敢地去面对,勇敢地去征服困难。
我从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勇敢、自信、坚强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和失败,战胜困难,战胜失败。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并且敢于面对困难,做一个坚韧不拔的人。
这是一个令人着迷的传奇,梦幻般的红光绿光在夜空下飞舞。这是一个令人心动的故事,一个个交错的悬念令人心潮起伏。这是一个预言引发的巫师之战,但,爱始终贯穿其间,震撼人心。
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姨妈家中渡过了时刻被嘲讽的童年。被锁在黑暗潮湿的碗橱柜时,他不知道,自己将是巫师界的救世主。终于,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在对角巷买齐了必备品,登上9 站台的列车,与好友罗恩、赫敏一起,开始了在霍格沃茨学校的魔法生活。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高潮与抗争。从寻找魔法石的历险,到密室里的奇遇,探究打人柳与尖叫棚的由来与联系。从火焰杯引发的阴谋,到魔法部里的骗局,探索真理,寻找魂器。哈利多次历经生死,头上笼罩着凝结爱的光环,去面对自己的命运
爱,贯穿始终。爱,是伏地魔永远无法理解的东西,所以,他才会最终败在哈利手下。
故事是从母爱开始的。赤胆忠心咒已经破了,伏地魔来到戈德里克山谷,他跨过门榄时,詹姆冲进门厅,甚至没有捡起魔杖莉莉,带着哈利走!是他!快走!跑!我来挡住他接着,绿光充斥了狭窄的门厅。伏地魔爬上楼梯,撞开门,得意洋洋地挥着魔杖。房间里回荡着莉莉声嘶力竭地哭喊:别杀哈利,别杀哈利,求求你,别杀哈利!别杀哈利,求求你,杀我吧,杀我吧别杀哈利!求求你发发慈悲发发慈悲别杀哈利!别杀哈利!求求你我什么都可以做绿光在房间中闪过,她像丈夫一样倒下孩子哭了起来,伏地魔不喜欢这哭声,阿瓦达索命!然后,伏地魔碎裂了:他什么也不是,只有痛苦和恐惧。哈利成了唯一一位中了杀戮咒而幸存的巫师。是最伟大的母爱,成了牺牲护符,这拥有巨大力量的魔咒一直保护着哈利。
有一种爱终生矢志不渝,值得用一生去追求与守候。最后的决斗前,哈利在与伏地魔的对话中说,西弗勒斯斯内普不是你的人,斯内普是邓不利多的人。你一直没有发现,因为那种事情你不能理解。斯内普的守护神是一头牝鹿,和我母亲的一样,因为他几乎爱了她一辈子,从他们孩提时代就开始了。在冥想盆中,哈利看到了斯内普临死前的回忆:从他们十岁开始,斯内普就经常爱慕地望着莉莉,给麻瓜出身的她讲述魔法界的事情;
他俩躺在湖边,让柳叶在空中飞舞,玩弄着魔法。虽然莉莉被分到格兰芬多学院,但斯内普对她的爱慕毫无改变。伏地魔决心杀波特一家的时候,身为食死徒的斯内普为了莉莉给邓不利多报信,请求他们保护莉莉一家。那你给我什么作为回报呢?邓不利多问。作为回报?良久之后,他说:什么都行。而悲剧还是发生了,哈七电影中斯内普抱着莉莉的尸体痛哭,与小哈利的哭声混在一起的那一幕,让多少人潸然泪下。之后的斯内普一直是邓不利多的密探,而所有对哈利帮助的初衷都源自对他母亲的爱。斯内普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看着我因为,哈利继承了他母亲的绿眼眸。这双眼,一定让斯内普想起了什么,这里面,凝结了他一生的爱,从未改变。
《哈利·波特》是一本畅销书,足足有四大本。妈妈为我买了回来。我不解地说:“这只是一部幻想书籍,不就是妖魔鬼怪变来变去,能有多么好看?”妈妈说:“这本书到底好不好,你看完做评论吧!”我不经意的翻着,谁知翻着翻着就被这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起来。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来看一会儿,哪所只有几页、几行……
《哈利·波特》一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的、戴着黑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额头上有一个明显的闪电形疤痕,那是大魔头伏地魔在杀他的时候留下来的。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后,他只得到姨父家,在那里他饱受欺凌,在碗柜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十一岁生日那年,他到了一个可思议的地方——堆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堆格沃茨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伊甸园。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整个世界的黑魔头,他好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叫他的名字,而叫它“神秘人”。要是他想杀你,那你就必死无疑。他视哈利·波特为仇敌,因为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波特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波特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
哈利波特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永不畏惧。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韦思来和被石化的人,哈利·波特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可好景不长,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为了不让更多的学生被石化,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等到把敌人杀死再开学。哈利·波特和罗恩悄悄来到密室,让罗恩等在外面,独自一人进去,决心和伏地魔、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勇敢和忠诚感动了凤凰,凤凰带着“分院帽”来了。伏地魔驱使着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哈利抽出魔仗撑住了蛇怪的大嘴,凤凰飞起来,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从“分院帽”中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银剑把蛇怪刺死了。伏地魔消失了,金妮得救了,被石化的人得救了,霍格沃茨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读罢了这厚厚的四本书,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里,久久不能忘怀。每当回想起与哈利·波特相处的日日夜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感受,我曾为哈利·波特的胜利而高兴过,也曾为哈利·波特忍受的折磨而忿恨过,还被书中惊险恐怖的场面吓得失眠……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哈利·波特,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当同学在qq群里欣喜若狂的谈论着《哈利波特》,而我却对此一无所知的时候,我清楚地认识到,我落伍了,无奈,只得狠狠的追赶潮流——去网上下载了4部《哈利波特》(本人觉得《哈利波特》的书太密密麻麻了,还是电影好!)。
一口气,连看4部,连吃饭也在电脑面前,我也不想这么疯狂啊!可我实在是停不下来了,我只能给你一个理由,太精彩了。
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黑色的巫师长袍,浓密的棕黄头发遮掩了他额头那道雷电形的伤疤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杖,他就是哈利波特,一个充满正义感,有勇有谋的小巫师,小勇士!
我觉得作者j·k·罗琳的写作水平并不比另外的作家高明多少,她凭借《哈利波特》一举成名的秘密是她开辟了一条新的写作思路——让我们在电影那个混乱的年代中,看到了道德的力量,故事在个人对待责任方面表现出的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格进行了探索挖掘,并不失时宜地赞扬了这些优秀品质,一种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思路始终贯穿着整部电影。这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是一种映射,更是一种警戒!
电影中的小哈利曾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并重伤了伏地魔,是他失去了所有法力,因此被人们当作神话人物看待。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哈利那种勇敢、坚强,不畏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许许多多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会畏难却步,遇挫则衰,总习惯父母为自己解决一切烦恼,想方设法逃避一切难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在姨父家,他受尽德思礼夫妇的打骂与冷嘲热讽,被比他强壮几倍的表哥欺负;
在学校,被高傲的马尔福嘲笑,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之折服。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
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正义在闪光……
《哈利波特》虽然是一部极尽魔幻的科幻电影,但又如此的贴近生活,与和谐社会相得相容。
我想,哈利波特将会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的不足之处,让我做到更好!
我更希望,《哈利波特》也能成为每个人的一面镜子,每个人都能拥有一颗善良,正义之心,那建设和谐社会也就不是纸上谈兵了!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
——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明白自我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向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齐,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终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最终,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一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可是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明白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样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齐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欢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
命运在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
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
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
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
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虽这一切实属不公,但在不公之下,才有余音缭绕的战歌!
《哈利·波特》是j·k·罗琳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它展示着一个魔法世界,却在向我们讲述着麻瓜世界中也同样重要的智慧与哲思,那正是最强大的力量——爱。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j·k·罗琳通过“爱与正义”这两个主题串联起其宏大的世界观以及扣人心弦的情节,其中的人物更是因拥有爱而被赋予了灵魂。
作为主人公的哈利·波特就是典型的象征“爱与正义”的角色,他的母亲莉莉·伊万斯对他勇敢的爱保护他能够对抗伏地魔的神奇魔咒,正如邓布利多告诉哈利的那样“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而哈利对身边的人的爱、对亲人的渴望,使他毫不犹豫地担负起自己“大难不死的男孩”的责任,为保护魔法界、麻瓜世界,坚定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伏地魔抗争。
“看着面前踱来中踱去的邓布利多,哈利沉思起来。他想到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和小天狼星,想到了塞德里克,想到了伏地魔的种种罪行。他的胸中腾起一股烈焰,直烧到喉咙口。‘我想除掉他,’哈利轻声说,‘我想去做这件事。’”如原著中,使哈利“胸中腾起一股烈焰”的,正是他对于身边的人的爱,他所爱的人一个个遭受伏地魔的迫害,这一现实促使他产生想要除掉伏地魔的决心。
有正义,自然而然就会有邪恶。事实上,比起《哈利·波特》中象征正义的铁三角,我更为欣赏以斯莱特林为首的“反派”角色。
哈利·波特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在父母溺爱中成长的少爷,他的骄横下掩饰着懦弱,又鄙视混血和麻瓜出身的巫师,但不论他的性格有多么令人不齿,他心中始终怀有一份善良与良知。
邓布利多评价德拉科“不是一个杀人的人”,事实也正是如此,即使邓布利多虚弱不堪,即使心中满是对伏地魔的恐惧,他也无法下手给邓布利多致命一击。在哈利到有求必应屋寻找拉文克劳的冠冕时,原著有两处对德拉科描写——“马尔福用胳膊环着丧失意识的高尔”“‘克——克拉布,’马尔福一能开口说话就咳着说,‘克——克拉布……’”可见德拉科内心深处事实上也是有将他的两个跟班视作为朋友的。而德拉科与哈利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在爱中长大的孩子。他的母亲纳西莎为了他而向黑魔王隐瞒了哈利还活着的事实,他的父亲卢修斯即使被伏地魔惩罚也不忘保护他,并且在进入了霍格沃茨城堡的大厅之后,纳西莎和卢修斯首先做的便是迅速找到德拉科,和他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除此之外,《哈利·波特》中还有斯内普对莉莉深刻而又隐晦的爱,将韦斯莱一家紧紧维系在一起的亲情,小天狼星与詹姆斯之间生死与共的友谊……
j·k·罗琳通过《哈利·波特》向我们传递了爱的力量,爱是最为强大的武器,任何魔法都不能创造出真正的爱,它们的威力,都永不及爱。
这本书是《哈利·波特》这套书的第四本。讲述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活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炼,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怀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一切都预示着伏地魔将再次现身。
而今年也正遇上百年一次的魔法学校“三强争霸赛”,火焰杯作为魔法神器在三个参赛学校中各挑选一名成年的参赛者,而不知谁动过手脚当火焰杯已选出三名选手之际又吐出了第四张选手的名字———哈利波特,于是规则不能违背,哈利参加了危险而又象征着荣誉的“三强争霸赛”,虽然哈利的朋友和亲近的老师们都知道有人想借此机会除掉哈利,但谁也不知道幕后黑手。
而今年的新黑魔法防御术老师独眼的穆奇乃是个相当厉害的魔法师,当年是参与过斗争伏地魔的一员,他性格邋遢,不在乎形象,人也极为直爽,但到学校一直给人奇怪的感觉,有时总是时不时的抽搐。
一方面哈利在参加了一轮有一轮险象环生的比赛,他凭借着出色的天分和实力和朋友老师的帮助都过关了,而且中途他对同学校的竞争者——帅哥兼优秀生塞德里克的女朋友,张秋产生了好感,同时赫敏与来自芬兰学校的参赛者威克多尔—克鲁姆谈起了恋爱,这另罗恩相当不爽。
在最后第二关时,参赛者芙蓉—德拉库尔因受伤只能退出比赛。终于最后一关,魔法大迷宫,在大迷宫的中间是胜利者的标志——火焰杯,谁先拿到谁是冠军,剩下的三人奋力在大迷宫中搜索,终于在一次次寻觅后,哈利与塞德里克两人同时触碰到了火焰杯,可结果原来火焰杯早已被伏地魔的手下所设计,被施了转移咒,一但触碰立即会转移到伏地魔设计好的地点,而在此,他将进行仪式重新复活,而必要的条件就是哈利的血液。
塞德里克刚到地点,就立刻被一名食死徒所杀,这另哈利愤怒不已,但他也无能为力,被食死徒抽了血,在伏地魔进行了仪式后,终于营救的魔法师们赶到,而伏地魔和他手下却早已溜之大吉,结果在经过回忆与调查之后大家发现原来内奸竟然是新的黑魔法防御术老师穆奇,而此人其实不是真正的穆奇,他是一名食死徒,在把穆奇锁到自己的魔法箱子里囚禁了后易容而装成穆奇教授。
就这样,三强争霸赛在阴霾的氛围下结束,哈利和他朋友们却要开始面临伏地魔重回人世的.新挑战的开始。
读完这真本书后,我可以发现jk罗琳的名气不是浪得虚名的。主人公哈利不仅勇敢而且还乐于助人,他的这些高尚品德大无畏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本书教会我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能轻易的放弃,坚持就是胜利,失败乃成功之母,胜败则乃兵家常事。
最近,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读了关于他的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大难不死的孩子——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夫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人为哈利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一个神奇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赢得了魁地奇球的比赛,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利用这件隐形衣,探索到了许多秘密。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只要得到这块魔法石,就可以长生不老,想得到它的人数不胜数。为了不让魔法石落入伏地魔(杀死哈利父母的人)手里,哈利历尽了千辛万苦拿到了魔法石,但在最后,差点落入虎口。阿不思·邓布利多——魔法学院的校长在伏地魔的阴谋就要得逞时救回了哈利,摧毁了魔法石。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而且,这本书在向人们展示写作方法的同时还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什么事情,只靠一个人的力量不够的,它需要几个人甚至是很多人共同来完成。比如,哈利那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不是由他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努力的结果吗?没有伙伴们,哈利孤身一人,绝对不会成功。
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不小心把我帽子上的纽扣给拉掉下来了,我惊慌失措,拼命地寻找那丢失的纽扣。可是,偌大的操场,寻找那既渺小,又透明的纽扣,简直是不肯能的事情。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我有一双能在夜里发光的猫眼,一眼就能把五颗纽扣全部找到。这时候,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不是说团结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吗?那如果我找同学来帮我,会不会,快点找到纽扣呢?说干就干,我找了一大帮同学,动员他们一起帮我找纽扣。不一会儿,纽扣就全找到了。这时候,我才更加深深地体会到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故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论在什么时候,谁要是脱离了集体,谁也就走向了失败。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长长的漆黑的长袍,一头乱乱糟糟的头发,最具有辨识度的就是它那酷似闪电的伤疤。在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前,我一直单方面的认为哈利·波特是一个调皮,勇敢,执着,智慧的人。他虽然一出生就与伏地魔有联系,但在j·k罗琳的主角光环下,他真的是“大难不死的男孩”。
但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在这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多少痛苦和心酸,特别是当知道自己出生就被标上“死”标签自己的存在便是一个错误的时候,也许他心中的最后一道精神防线也被摧毁了吧。
望着哈利波特从在麻瓜家庭中生活了11年的孩子,到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再到坚定自己的信念打败伏地魔的勇士,最后再到与金妮幸福生活的男人,他的一生十分传奇。
这令我动容的是他在伏地魔复活的那一刻,没有退缩的勇气,勇敢接受自己的命运。即使再讨厌阿不思。也没有意气用事,在与复活石中的阿布思对话后,对死亡不再偏激,毅然去死,但作者怎么会让他轻易去死?果然,原本死去的只是他的灵魂碎片,如果哈利不选择牺牲的话,也许霍格沃兹的命运也会被改写。
在作品中j·k罗琳并没有完全的去写一个人的好坏,即使是十恶不赦的伏地魔,也有不可言说的可怜,而斯内普,读到他与莉莉纯真的爱情,我不由得流下了眼泪。哈利·波特一开始也有许多的缺点——胆小,懦弱,调皮。但在他经过岁月的洗礼后,也一一改正,并有了罗恩和赫敏两个至交。
在魔法世界中也有许多现实社会的折射。
伏地魔推崇纯血种,不正是现实社会极端追求民族血统的人吗?在他们心中,麻瓜侵犯了他们的权利,是可恶的,但这样的想法,不是将他们再不曲路上越推越远吗?
食死徒推崇暴力,对伏地魔为马是瞻基,即使伏地魔冷酷逼迫,也不敢说一点“不”,这不是现实中对统治者的暴政,一言不吭,自欺欺人的庸民吗?有人说:有压迫才有反抗。正是陈胜吴广这样追求自由的勇者,实现了第一次的反抗精神,才使中华人民的精神中有了抗争这一可贵精神!
在面对伏地魔暴政时,总有人不甘奴隶,勇敢站出,他们不正是现实中的爱国英雄吗?他们视死如归,不惧死亡,誓要为自由献身,就是这样的精神。所以在当时中国早已病入膏肓之际,早已无力回天之际。再一次站在世界的东方。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之所以深受读者喜爱,销量总创奇迹,也就是因为它贴近现实生活,给人以想象的空间吧。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
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
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
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
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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