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爱生活热爱写作作文800(十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毛笔,其自身蕴含着不可名状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无数的书法爱好者。它时而坚挺笔直,在书写者手中屹立着;
时而柔软多姿,在纸上挥洒出浓墨重彩的一笔。毛笔的变幻莫测,让我更加敬佩中国历代的书法家们。小篆有战国时期的李斯;
隶书有晋代名家卫夫人;
小楷有魏晋时期的钟繇;
行书有“入木三分”的书圣王羲之;
楷书有“楷书四大家”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颜真卿;
草书则有怀素……五种风格各异的字体在他们的笔下书写成一幅幅流传千古的佳作,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的长河中,毛笔承担着一个记录者的身份。它在竹笺上、画卷上、宣纸上、奏折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用笔尖描绘了多彩的生活。毛笔更是传统文化的瑰宝,被贯注了中华民族的灵魂精神。毛笔的坚韧像是中华民族的性格,遇到磨难坚挺不屈,却又不轻易折损;
它结构独特,需要书写者不断地练习,和毛笔相互磨合,才能用柔顺的笔毛写出力透纸背的字体。
但是这文化珍品却在信息化的社会中,渐渐地被人们遗忘。身为中国人,越来越少的人会写毛笔字,更有甚者提笔忘字,连汉字都快不会书写了。我儿时学习毛笔字,只是单纯地尊敬、崇拜书法,现在,我想让毛笔文化传承下去的心情更为迫切。毛笔的精神,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灵魂中,它积累了中华民族的智慧,承载着中国辉煌的历史。
毛笔,不仅是我个人的宝藏,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对它有着深入灵魂的热爱,因为它吸引着我,影响了我,带给我文化与精神的财富,这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深下去,并且永不磨灭。
在我小学三年级,刚上作文课时,我就暗暗发誓“我要热爱生活热爱写作”,只因三年级的作文课让我找到了心安之处,找到了不必和同学打成一片的理由。
也许正是因为自己未曾与同学打成一片,我开始喜欢上了阅读,进而在阅读中爱上了写作。在对写作的热爱中,我发现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书写,生活中的一切有着我可以热爱的理由。每当爸爸妈妈担心我一个人窝在书房里,会变成一个不合群的孩子时,我都沉浸在书籍的世界里,他们的担心,不曾是我的担心,而我的担心则因为阅读和写作,变成了千万不要让他们有想要和我打成一片的愿望,不然我就没有阅读与写作的自由了。
当然,我的想法是有一些不怎么合群的,毕竟人是群居动物,而我这样的想法,无非就是在闹革命,要独立,要独立!然而,越长大,我也就越能够原谅自己,只要我还热爱着生活,只要我还热爱着写作,那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和同学打成一片这件事儿,更不用担心会不会没有阅读与写作的自由。
热爱生活,这是我热爱写作的前提。写作是一件归属于艺术的事情,而艺术又是来源于生活,却也高于生活的一件事儿,我只有在热爱生活这个前提下,才能够做到一直那么热爱写作,不然我的写作一定会因为没能和同学打成一片而变成闭门造车的事情,也让我的作文缺乏生活的地气,缺乏打动人的力量。
而热爱写作,则是我热爱生活的结果。没能和同学打成一片的我,一定需要一个出口来盛放我对生活的感悟,而写作这是这样一个可以盛放生活感悟的方式,或者说特殊的"容器,我可以在其中找到心安。
吾生所幸,家有四人,各个天赋异禀,深不可测。
我的老爸平时吊儿郎当的,可一钓起鱼来,气势瞬间强大,虽然近年来总是以失败告终,但他对于钓鱼,仍然爱的不可自拔。
家母对外温柔贤惠,做事大方。人人都夸我爸娶了一个好媳妇,但她对内暴躁,能用武力解决的从不动口。她是一个购物达人,家里的纸箱堆积如山,因此有几小只可爱的朋友在那里扎窝,最后都意外死亡。家母的厨艺堪比米其凌三星厨师,厨艺十八般、颠勺、雕刻样样精通。随手一炒,乃世间绝品,时不时搞点甜品、饮料作为饭后茶话会的畅销品。当然妈妈主外又主内,是个女强人,为我们的学习操心不少,后来又来个弟,更加操心了。
家妹可就厉害了,光滑圆满的额头、吹弹可破的肌肤、甜美的嗓音、一双尽显无辜可爱的大眼……可惜是个“泼猴”,天天闯祸,没少罚她。但她有一张讨人喜欢的嘴巴,能说会道得很!爸妈总是被她逗得哈哈大笑,惩罚力度自然就轻了。她总是跟我斗智斗勇,我总是以失败告终,替她背了锅受了罚,我对她真是又爱又恨的,她也有实力,会唱歌、跳舞、说英语、演戏、画画……唉,数不清。
我就不一样了,虽然小时候长得乖巧,讨人喜。上天不公啊!我长残了,嗓音也不好听。当妹妹把锅推到我身上时,爸妈无条件地相信,不过我也不是个好欺负的人,也会让我妹故意犯错。与我妹相比,我的特长微不足道,唯一可以比过她的,可能就是我有个幸福的童年,可以不用那么忙碌吧!
瞧,这就是我们一家人,虽然平时闹得鸡犬不宁的,但我们心里明白,这就是我们彼此表达的爱。
走过大江大河,我闻过熙熙攘攘各种味道。我知道在那繁华的城市街头一角,有着最平凡的生命,还有最熟悉的味道。
当那个故事在你笔下开始开花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逃不过命中这一劫。
那一次大家相约一起去博物馆的时候,我看到了队伍的最后有一个沉默的小孩子。他一直都跟着我们走,不说话,但是却很听话很乖巧的样子。
因为我在队伍的中间有旁边又有朋友和我交谈,我只是眼光偶尔的往那儿一撇就看到了他,但是只是想着缘分那么浅显,也许下一秒就不见。也没有想着去和他上前去交谈。
我也知道在讲话的时候我总是抓不住重点。那时候就好像是在写文章概括好像什么东西都是沾一点边,但是永远又不能直击要害。学过那么多年的文章,我怎么还是在原地呢?
有时候也会感慨,为什么在这世间太多的事情你都是无能为力的,你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样的,更不知道这个宇宙太空又是何种面目,你只是作为一粒小小的星辰,就如同一粒尘埃一般在这世间生存者。
他们说地位的卑微到了尘埃里。
可是你却不听也不信。你觉得每一朵烟花都会绽放出自己的色彩,就好像在夜空最黑暗的时候,也是他们最能够展现璀璨光辉的时候。
所以当他们眼光再次都聚集到你的身上时,你就会发现那样的舞台的光芒,其实并不是你的热爱。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情感是过多久都不会发生变化的。他们总是说天若有情天亦老,可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你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样子。
就好像在我们喜欢的故事情节里面,总有那些英雄一样的人物存在。就好像在山东三世枕上书里面的东华帝君,他曾经是天地公主,她到最后也有了自己的感情。
就好像在很久以前的时候,我们看到了那些故事情节是并不高的,其中内涵就好像在多年以后我看《沉默的羔羊》也会知道汉尼拔那样的人,其实如果不是有变态和罪恶行径的话,他也是充满了魅力的。
也许你这样听我说会感觉很奇怪,甚至是充满了矛盾的,但实际上这并不矛盾,因为他可以集中统一的出现在某一个人的身上,既矛盾又协调。
因为汉尼拔吃人。但是如果摒弃这一点不谈的话,他不仅是精神医生还是外科医生,他都有着很高的造诣。除此之外,他对于文艺方面也有着很厉害的鉴赏能力。
所以我觉得这才是文艺作品比较让人着迷的地方吧。
当然现在在看三生三世枕上书的话,我感觉有一点点的牵强。或者说在长大之后我就没怎么再去回过头来反复地阅读了,因为首先是没有那个时间,其次是没有那个耐心,因为当初都已经看了熟悉的不行了。
年少时期的热爱不一定真的能够持久。
但是会永远铭记着当时那个热爱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
每个人都有个人所热爱的东西,每个人也有灵魂,只有灵魂热爱,才可以叫作“深入灵魂的热爱”。我也有自己灵魂所热爱的东西——仙人球。
我家有三盆仙人掌,一盆仙人球,都是极耐旱的植物。每一个月才浇一次水,但还是很绿,精神很饱满。既使每天都在烈日下生存,但丝毫不枯黄。
那次,我得了腮腺炎,脸肿的像红气球一样,肿胀痛疼。爸爸将一株倒霉的仙人球切成块状糊在我的脸上,一会儿就好多了。几天后,我快好了,才忽然想起那株可怜的仙人球,我急匆匆赶到它旁边,发现只有一小块根趴在土里,已经半枯黄了,我只好为仙人球浇水送别。
两个月过去了,转眼已到寒假。我想:仙人球不被切死也得被冻死了吧!我又去看仙人球,它还是一样黄,我又浇了浇水,端到屋内,仔细的地看了看仙人掌们。它们健康的很,精神饱满,无一丝病症。
又过了十天左右,我再次来到我的仙人球旁边。天哪,可怜的仙人球竟然重新发芽了!那苗翠绿、新鲜,软软的小刺像春天新发芽的小草,嫩嫩的、软软的。它在死神手里活了将近35天。当人被切去脚,又切成块,是就是有100条命也是不能活了,可仙人球却奇迹般的活下来了。仙人球的坚强、顽强的精神、意志打动了我。不,是打动了我的灵魂。
我要学习它的无私献奉献的精神。这就是我灵魂所热爱的仙人球,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仙人球。
男孩天生爱玩爱闹,再正常不过,有句话“孩子不闹是傻子。”说得很有道理。
玩,是人的本性,我也何尝不是如此。自从家里安装有线电视,电视节目增加了许多,随之而来的内容也很丰富,所以一到假日,家里的电视从不停歇。我呢,非常喜欢运动,所以体育频道是我的最爱,像我的精神支柱一样。尤其是寒假里,是最幸福的,最高级的,最豪华的,最让人目不暇接的nba赛场闪亮登场。
在这里,人们可以领略到魔术师的风采、速度的冲击,眼花缭乱花哨的动作,应接不暇的"扣篮,终场一秒的绝杀,篮场球上的霸主。
在34秒内,你能干什么?有人会说吃一块糖,喝几口水。在篮球场上可以缔造一个神话。麦迪短短的34秒可以创造一个奇迹,34秒狂砍14分,扭转乾坤。这一时刻属于他,属于历史。他创造了麦迪时代。
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但仍然属于他,却不属于我,我已经不是三年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现实驱使我要放弃我珍爱的篮球了。
因为我已经身不由己。初四的我们寄托着家的希望,老师的祝福,自己的追求,使我们弱不禁风的身体有加了一些压力。我们不由的感叹,做学生难,做一名好学生更难。
每天的起早贪黑,每天的不眠不休,要的就是录取通知书,不枉费父母的期望,长大成为有用的人。
我必须放下我的最爱,并不代表我放弃,我会一直痴迷我的篮球,热爱它,像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岁月轮回,不知闪过了多少个春秋。四季也是大地对时间心心相印的情怀,春夏秋冬似乎是自己早已选定了时间,在不同的日子里各展风华。
春有它的娇媚,夏有它热情,秋有它的朴实,冬有它的宁静。每一季都拨动了我的心弦,但唯有春天的生机盎然,让我爱得最深。
春天充满了生气,小草抽出嫩芽,春风一吹,花儿争奇斗艳,山林披上崭新的衣裳,柳树迎风摇曳,映在那清澈透亮的小溪里。那小溪刚从睡梦中醒来,正欢快地奔跑着,它慢慢地欣赏着蓝蓝的天空,那轻纱似的白云似乎有些高傲,也不管小溪对它的痴迷,头也不回地飘走了,小溪跑累了,便静静地欣赏山林、小鸭、春游的人们、欢快的儿童。小溪觉得无聊了,便叫来高飞的大雁,与它嬉戏聊天。
“沙沙沙”春雨淅淅沥沥地来了,给整个山林和村庄笼上一层薄薄的雾,朦朦胧胧,滴在屋檐上。屋内的人准会被它唤到窗边去,轻轻打在初绽的花苞上,花瓣一摇一摆,陶醉着,初生的嫩芽贪婪吮吸着甘露。雨一停,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土地、青草的芬芳,注意细看,小草长高了一大截,花儿开得更鲜艳,太阳出来了,山林里暖暖的。
这时候必然有小孩去山顶放风筝,采野花,摘小蘑菇。男孩子满是一手的泥巴,女孩子们手巧,自然是编花环,头上的花儿就不会少,运气好,还能看到彩虹呢!
哦!春天,你的生机盎然,让我爱得最深!
在人们还沉浸于秋的丰收之时,冬已悄然驻入,这里,不同于老舍先生笔下的“南方的冬天便只能用死寂来形容,看不出一丝生命的动感。”这里的冬天是在人们欢声中,在丝丝寒凉中跃入屋子的。
在天地中,冬化作穿棉袄的人,化作迎寒的梅,化作淡淡的香。她为大地装扮,在寒冷的风中,蕴着一股梅的香,沁人心扉,冬很浪漫。
前人有常说冬寒衬冬“死”,但我以为冬是柔情似水,冬是万物之始,冬也同样是万物之结。“冬”,“春”,一个开始,一个终结。所以常说“春冬”,“春冬”。冬也是生机勃勃,只不过不在表面显露。
当人见到村中的砖瓦房时,他见着那青黑的瓦,墨黑的墙,冷蓝的玻璃,心中便会愁情似泉,感慨这世间的悲伤,但倘若你打开房门,那土黄的墙,燃烧的炉火,红扑扑的脸。你倘若感受一下扑面的热浪,你倘若洗耳聆听一下那欢声笑语,你就会感慨,冬,竟然也可以这么美好。
那北方的冬时,雪花跳跃着,拥挤着,让风儿将它们送往各地。那里的房子上全卧满了水灵的白雪们。孩子们在那里打闹,嬉戏。白雪围在他们身旁,旋转,飞舞,好一幅只用墨色渲染的人景画。这时,用嘴哈一口气,那小水雾便欢快地活跃在你的眼前,让你感觉到,新生的希望与新生的快乐。
树,叶只留了几片,树,它含笑着,看着自己,很满足。树叶儿从树上依依不舍的飞下,与大地又融为了一体。候着来年的新生命们,期盼着地睡去了。
身于此,望那生机勃勃,望那新生的孕育,望那灿丽的冬!
不是坚持,而是喜欢;
不只是喜欢,而是热爱。
躺在窗边,风呼啸着扎进我的双耳,心中浮现出几年前的往事:小学低年级,学校里的作业并不多,但我活得也不轻松。当其他小朋友都在楼下嬉戏打闹时,我却眼巴巴地盼望着早些发完英语、做完练习,好下楼玩一会儿。那时我还常常因不想做作业而和父母闹得不可开交,他们总是说什么:英语什么的越早学越好,等以后没了时间,想学都来不及了。我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学。但是,慢慢地,我开始喜欢起英语来:当别人题目不会时都来问我时,我的心中无比的喜悦。老师上课点名表扬我时,心里洋溢着自豪的感觉。颁奖台上,脖子上的奖牌闪闪发光,那种荣耀的感觉,是多少金山银山都买不来的,因为这是用自己的汗水酿成的。渐渐地我热爱上了英语,发英语已成了每天必修的功课,再多的作业也会挤出时间背单词。虽然常有失败的时候,但那少有的成功时刻却往往比多数失败时刻中的一次更加振奋人心。一次次的失败更加激励了我要学好英语,失败不再能打倒我,反而成了我前进的动力。
7年后的今天,我想说:热爱是强大的,热爱是失败无法攻破的,只要热爱一样东西,不去否定自己的能力,你就能成功!
感谢七年来一直努力的自己,是努力成就了今天的我,也让我领悟到:怀着一颗热爱的心向前走,往往比硬着头皮向前冲要简单的多。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