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演讲稿3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演讲稿的事情愈发增多。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演讲稿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演讲稿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衅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甚至是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二年级(6)班的,我演讲的题目是“从我做起,遵纪守法”。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更应当遵纪守法。爸爸妈妈经常用身边发生的一些悲惨事件,教育我们要注意安全,放学后早点回家,不要乱闯红灯等等。老师也总叮嘱我们千万不要做坏事,做坏事不仅仅让大家讨厌你,更重要的是做坏事会给别人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让自己的人生路越走越黑。
我认为遵纪守法应该从我们自己做起。因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有责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我们是很小,不完全了解“法律法规”,可我们能做个努力听话的孩子。只要我们讲文明、懂礼貌、遵礼仪、守纪律,我们就是在遵纪守法呀!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讲文明、懂礼貌、遵礼仪、守纪律。做个人人喜爱的孩子,做个合格的小学生。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俗话说法律是人类的“保护神”。
最近,老师发了一本《普法教育读本》给我们,我看了之后,仔细品味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只要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就不会掉进里罪恶深渊再也回不来了。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孩子,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触犯了法律。学会法律,不是为了别人,更多的而是为了自己,今天你学会了法律,明天你就会用法律,世界上没有一个不是法,没有的只是一双明亮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五点:
知法,可辨别是非;
懂法,可保护自我;
守法,可远离犯罪。
学法,可知可为与不可为;
用法,可行应为而勿妄为。
学会了这五点,未来的明天将更美好!
普法先行,关爱明天,更关心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今天你看了吗!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庄严的国旗下,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这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精神,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古人云:“孺子可教,家之希望;少年才俊,邦之栋梁”。大家知道,“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青少年是整个社会中最热情、最富有生气和创造力的群体,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则是祖国的大花园,是青少年的聚集之地,是教书育人培养祖国建设人才的神圣殿堂。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使社会对学校教育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以人为本,培养学生的自尊、自律、自治、自强、自信、自立能力,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既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希望,也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圣地,除了抓好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教育工作之外,还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未来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保证每个人个性、特长和专业技术能朝着更优方向发展的需要。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同学们,我们或许还会看到,我们身边依然有些人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同学知法犯法,发生小偷小摸甚至较大的偷盗行为;一些同学有意或蓄意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一些同学思想浮躁,容易冲动,讲求“哥儿们义气”,为一些小事大打出手;另外一些同学受到网络的影响,思想偏激,行为冲动,干出一些不为人齿的不良行为。这一切,很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深思!
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事关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衰。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觉遵纪守法。近50天来,福建、广西、广东、江苏、山东、陕西连续发生6起校园安全事故,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作为青少年,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家庭和社会负责!逐步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力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为学校的和谐,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和谐添砖加瓦,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对人民有益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学们,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投身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活动之中去!以文明的姿态,高昂的激情,正确的态度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们青少年是整个社会中最热情、最有生气和创造力的群体,是国家和民族的明天、未来与希望。古人说“孺子可教,家之希望;少年才俊,邦之栋梁。”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甚至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就要求我们青少年应该学习法制知识,提高自我的法律素养,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小时候爸妈教育我们:过马路时,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不能欺负小朋友。上学时,老师们教育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应该说这些仅仅是“法”的启蒙,并未达到“懂”的程度。法律约束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规范,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又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有力武器,当我们遭受不法侵害时,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国家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来保障我们青少年的权益。
时代要求我们青少年要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做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为此,我向全体同学提出三点倡议: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只有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2.严格遵守行为规范,抵制不良行为。遵守法律要从小处做起,从点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3.努力提高自护能力,抵御不法侵害。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如何才能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化解危机,保护自己的人身?这需要我们平时加强对自我保护的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每一条应对方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牢记各位领导和老师们的殷切期望,积极行动,一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上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流淌,让我们乘着法律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校争创市级普法先进集体而共同努力!
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收听,谢谢!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但是怎样才能保护我们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我们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你有那些权利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优先救护未成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来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中举行“专长文艺演出”。大家欢乐的跳舞,沉浸在美妙的乐曲,突然浓烟四起,火光冲天,一个官员大喊道:“大家都坐下别动,先让领导走。”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的生命别烈火所吞噬,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其中288名中学生陷入火海中,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的“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儿童犯”。对儿童优先特殊的保护原则是:对儿童的权利、包括生存、受保护参与和发展权利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下都应把儿童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你也享有隐私权:虽然我们年纪小,但也有隐私权,你可以告诉父母:“不可以翻我书包,不可以看我日记,也不可以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人,还不可以拆开我的信,也不可以神神秘秘的跟着我。”我认为现在大多数家长都有这种现象,这样一做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二孩子就会感到大人不信任自己,也没有给孩子一块能自由发挥的天地、三大人没有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交流,营造一种朋友关系。
打骂虐待孩子是违法行为,大人们经常以孩子身上发生的芝麻大的事情非打即骂,甚至虐待孩子有的以感情不好孩子就成了“出气筒”,还有的人们无缘无故的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活动自由、凌辱人格、赶出家门。这样的行为侵犯了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形法》第26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止绑架和拐卖:为了防止遭到拐卖和绑架,小朋友们一定要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不打交道,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亲属和个人爱好、信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外出期间,把自己要去的地方告诉家人,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只有大家都了解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安定和谐。祖国花朵才会开放!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 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记得看到过这么个自述:一位正处在花季的少女,但她已经被毒品摧残的体无完肤了,她每天都在与可怕的毒魔作斗争,而她那双腿也在毒魔的侵袭之下变得千疮百孔。当她每次看见与她同龄的少女们穿着漂亮的裙子,自信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她都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那双被毒魔“亲吻”过的腿已经不可能示人了。而她自己也再也无法像正常的人们一样生活,当她自己走在大街上时,她都觉得自己是异类,而这一切一切的痛苦都是因为她接受了毒魔的邀请。
在她的自述中,我知道了她是多么悔恨自己当初的无知,她希望可以用她的亲身经历来告诫我们,让我们知道毒品的危害,也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亲情之外所有其他的东西都要付出代价。
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管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xx年指出:加强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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