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巡查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根据《xx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县安全生产第五轮巡查第一组对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巡查,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访谈、调研座谈、受理举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现将本次巡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好的做法
县城管局主要承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农贸市场(政府投资类)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住建局移交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该单位辖区范围内共有农贸市场2处、垃圾中转站5处、垃圾填埋场1处。近三年来,城管局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创新管理方法,监管职责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突出的工作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试点,提高工作成效。探索“城小管为您服务365”示范点,将党建工作下沉一线,融入日常安全工作,促进安全工作开展,被市电视台作为全市“法治城管”试点进行宣传。建立路段长、点位长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位列全市县级第一。
(二)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开展户外广告、建筑领域以及渣土非法运输等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城区12户广告公司(经营业主)履行户外广告安全主体责任,基本拆除画面破损、设施不牢固、不合格、违法违规设置的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杆广告以及店牌店招等各类户外广告,从管理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化履职担当,开展执法行动。开展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自2019年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全面履行城市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职能,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履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权,配合住建局监管中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同时,积极开展住建领域涉及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累计办理住建部门移交的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36件,罚款61.02万元,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手段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巡查组紧紧围绕工作要点开展巡查工作,从巡查情况上看,城管局在责任落实、台账管理、隐患整治、基层工作等方面工作还不到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落实领导责任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理论学习现象,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的经常性、系统性、深入性不够,会议传达的多、专题研究的少,在全面理解、融会贯通上还存在差距。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城管局及下属单位安全总监制度落实不及时,安全生产职能科室不清晰,安全管理队伍力量配备不足。局安全工作由政策法规科代为负责,与《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要求不符,且安全责任分工未出具分工文件;在座谈会中暴露出部分科室干部对安全工作不了解、不上心、不履职,下属单位环卫中心未设置专职安全员岗位,市场中心安全工作未安排班子成员专项负责,安全工作开展不细化、不专业、不系统,存在明显管理真空。
3.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责任状保管不到位,未见到2019、2020年县政府下达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2021年有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二是局内各科室安全分工不明确,责任状内容完全一致,未根据局各科室具体安全职责差异化制定。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不落实,未对安全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方面
4.隐患整改落实不规范。一是隐患排查整治未严格按照闭环要求销号管理,部分隐患仅有检查及整改方案,复查闭环材料以日常检查材料证明,未专门进行闭环复查。二是省市交办隐患问题未及时跟进,2019年省交办老车站周边违建建筑拆迁问题只见初步研究决策,未将后续整改落实材料纳入台账。
5.教育培训开展不全面。没有系统地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中层干部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下属单位中长期规划中安全第一思想体现得不够到位。培训未做到全覆盖,存在以会代训现象,对管理人员培训多,对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少,开展培训方式较为单一。
6.台账管理工作不扎实。一是台账管理机制存在疏漏,台账存在巨大真空,2019至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台账遗失,后通过打印复印方式补回部分2019年台账,2020年台账在工作对接过程中基本遗失。二是开展安全活动台账不尽规范,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只见活动方案、总结报表,未见具体工作开展材料。三是安全投入台账不全面,未见安全投入制度及具体投入使用说明,如执法大队车辆自查发现需要维修,仅简单作为隐患整改记入台账,未将维修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凭证一并录入台账。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
7.现场管理工作不细致。一是检查过程中,**市场多家商户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违规使用液化气、私拉电线充电、商品冰柜遮挡消防设施现象;车辆占用消防通道、限速警示标识不足;冰库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足,操作规程未设置;批发市场部分商户运营中可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二是部分垃圾中转站大型液压设备未见操作规程,渗透液分离室等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足,垃圾车停靠站点限速标志不足。三是垃圾填埋场浓硫酸贮存处未见危化品警示标识,未设置取用安全操作规范流程。
8.安全主体责任不压实。一是垃圾填埋场现系委托第三方企业进行垃圾处理工作,经现场巡查及台账翻阅,未见与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未对该企业进行年终考核,未将该企业使用浓硫酸行为覆盖进危化品专项整治范围。二是城管局2019年至2021年未制定危险源分级管控清单,未制定对应预防机制。三是应急预案修订不规范,城管局未制定行业内综合性应急预案,下属单位应急预案不规范,未向安委办进行备案,演练记录不完整。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安全理论学习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内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抓安全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2.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领导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减。要建立健全安全职能科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厘清科室安全职责,做到安全工作系统开展,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局面。
3.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闭环整改、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并做到风险源分级分类管控,针对性提出预防预案。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水平,提高一线执法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压实被管理群体主体责任。三是规范台账管理机制,安全相关文件应形成目录收入台账,台账编号入柜,防止遗失。
4.细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发现隐患商家的安全教育,相同相似问题不应反复出现。二是规范应急演练管理,应急预案应向安委备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做好演练记录、总结,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