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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股申购操作说明,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合集)【完整版】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3-04-06 07:0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新股申购操作说明,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合集)【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新股申购操作说明,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合集)【完整版】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新股申购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篇一

网上申购新股的三种方式:

第一种,就是在营业部现场通过自助委托或填单申购;

第二种,通过营业部的电话委托系统进行申购;

第三种,就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

投资者可选以上三种方式之一。建议采取平时熟悉的操作方式进行申购,比如,平时的操作是在营业部交易,那么,最好还是选择在营业部内自助委托来申购,以免出现漏误。网上申购流程:

t-2日前:公司刊登招股书和发行公告

t日(申购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提交申购委托指令。

t+1日(资金冻结):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转入证券交易所指定账户

t+2日(验资及配号):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t+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注意:个别股票发行是按特别流程,从验资配号开始的各个步骤提前一天完成。申购新股常见问题解答

(一)申购

q:请问申购新股是不是和平时买股票的程序一样填单?

a:是的。根据自己的资金量,按“买入”流程,输入新股申购代码和申购股数(500或1000的倍数)即可。

q: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是不是直接下单委托就行呀?下单时,只有“股票代码”栏,那“申购代码”填在哪儿呢?

a:是的。就填在“股票代码”处

q:我申购的新股显示已提交,还没显示交易成功,要不要再申购一次啊?

a:若“委托”“已申报”,说明申购有效,就不要再申购一次,因为重复申购是无效的。q:请问下单后显示“已申报”“未成交”,算不算申购成功了?

a:算委托成功。

q:“委托已成交”是否为申购成功?

a:投资者在用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交易系统或电话委托里查到的“委托已成交”,并不表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中签),已购得到所需之新股。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申购得到新股,还须在t+4日查验配号尾数是否和中签号相符,若相符才说明已中签并可以购得该新股。

q:昨天申购002135东南网架1000股,今天帐户上已经显示有1000股在帐上,是不是已经申购成功了啊?

q:我的资金被划走了,股票也到我的帐户上了,这是中了没有?

a:仅说明申购已确认,要等配号、摇号、公布中签号后,才能知道是否中签(买到)。可在t+4日或之后查询(部分网上交易系统在t+3日晚上可查到),显示有申购的新股在账上,才能确认中签。如全部冻结资金解冻退回,则没中签。申购新股和买彩票有点类似,让我们做一个类比:因为彩票市场严重供不应求,所有彩票都采取预约式销售。有一天(t日)你花钱去买彩票(相当于申购新股),钱已经付出去了(申购下单),但这时你只能拿到买彩票的付款凭证(查账户,上面显示“委托已成交”、“委托已报”、“未成交”),第2天(t+1日),你可以拿到

预约凭证(有交割单,或在当天晚上或次日查账户,上面显示有xxxx股在账上),可是这时彩票还没拿到手,第3天(t+2日)晚上或第4天(t+3日)上午,你才能拿到彩票(配号),第4天((t+3日))上午进行摇奖(摇号),第4天晚上(t+3日)或第5天(t+4日)在媒体上公布彩票的中奖号码(中签号),如果你拿到的彩票号码和摇奖出来的中奖号码相符,才能确定自己中奖(中签)。这里不同的是,如果未中奖(中签),买彩票的钱是不会退还的,而申购新股的资金将全额退还。

q:我朋友的申购代码填780390买了4万股,现在帐户显示却变成790390,他在华泰证券开的户,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这样的问题出现?什么原因造成这种问题出现,该如何解决?a:这是证券代码的变更。沪市新股申购,t日的申购代码是780xxx,申购确认后,t+1日开始投资者在帐户内查到的是申购款790xxx,t+3日查询新股配号时的代码是791xxx,如果中签,t+4日后投资者帐户内会有中签的新股780xxx,该股上市交易的当天,证券代码变更为601xxx。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为0xxxxx,其申购款、配号、中签新股直至上市后代码均不变。

q:网上申购新股,11:30到13:00之间的申购是无效申购吗?

a:中午11:30~13:00,尽管不是正常的交易时间,但现在一般营业部在上午收盘和下午开盘之间的非交易时段仍接受委托,投资者也可以进行股票买卖委托。这时候,投资者的委托单不会立即申报和成交,申报将被储存在营业部电脑主机中,并在下午13时开市后进行申报。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下午不方便买卖股票的投资者(为避免风险,务必洽询开户的证券营业部,以确认中午委托是否有效,否则建议不在中午委托)。

q:新股申购日卖出股票的钱能否用来申购新股吗?当天转入证券资金帐户的钱也已用来申购新股吗?

a:都可以。

q:现在还不知道价格,怎么申购?什么时候可以知道发行价格?

a:新股发行经过询价之后,会在发行前一天(t-1日)以公告形式公布发行价格。q:申购新股时是不是出的价格越高,申购到的几率就大点?

a:目前,新股网上申购采用的是“定价发行”规则,也就是投资者只能按发行价下单,价格不能高填,也不能低填,否则申购无效。

q:新股申购只能申请一次吗?第2次申购不成功不会还划走钱吧?

a:新股申购一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可能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这部分资金当天无法使用,一般要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q: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如何处理?

a: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交易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联系开户的营业部,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申购款“手工解冻”。

q:证券保证金帐户没有持股能申购新股吗?

a:申购新股不需要账户中有股票,现在是以现金申购,只要证券保证金帐户有足以满足申购的资金即可申购新股,和有没有持股没关系。曾经,新股发行有“市值配售”的规定,目前这个规定已经不适用了。

(二)配号

q:合同号是不是配号?

a:不是。合同号只是券商电脑系统配给投资者的委托流水号,并非中签配号。申购新股的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系统统一配给的。

q:为什么只查到一个配号?

a: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显示)一个起始配号,同时打印(显示)配号数,例如:,配号为10003502,配号数为5个,则配号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q:什么时候可以查到配号?

a:交易所系统在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2日)分配配号,当天晚上叫配号传送给券商,因此大部分人可以在t+2日的晚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等途径查到自己的配号。最迟在t+3日上午可以查。

q:怎么知道自己的配号是多少?

a: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t+3日)通过营业部柜台或自助系统、电话委托系统和网上交易系统来查询申购新股的配号。此外,可以通过深交所提供的语音查询电话:0755-82288800进行查询。上交所也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号码是021-16883006。

q:沪市申购新股所得配号为何有时大于配号总数?

a:沪市新股申购中,由于每次申购新股时交易系统并不是从1号开始配号,故投资者是有可能得到大于配号总数的申购配号的。

q:营业部有无可能作手脚把我的中签配号或获配股票弄到他们手里,而我发不现?

a:怀疑券商作手脚是多余的,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券商会在申购中使调包计。这种担心是不切实际的。

一、新股申购中签后,交易所主机直接按中签新股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券商无法更改。

二、如果投资者有疑问,也可在新股上市后,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取得证据。(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快速导航——投资者教育专栏——投资手册——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关于新股申购、配股——上网申购新股须注意什么)

(三)中签和资金解冻

q:什么是中签率?

a:目前,网上发行的新股,一般采用定量定价发行方式。投资者申购新股后如何确认可认购股票的数量?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剩余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交易系统主机按每500股(深交所)或1000股(上交所)确定为一个申报号(即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配号,每一中签配号可认购500股或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q:要怎么样才知道自己中签了?

a:通常有两种方法:

①t+3日查到自己获配的配号,t+4日公布中签号,若配号尾数与中签号相符,即中签②t+4日查看自己的股票/资金帐户,若显示有该股票,说明已中签且获配的股票已入账(未中签的余款应也已退回)

③t+4日到正确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或用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割单

q:请教各位中签后如何认购新股?

a:中签后,交易所系统会自动从冻结资金里扣款,投资者无需再作任何操作,中签的股票自动划入你的帐户。

q:每次的新股发行都要特意去申购才能取得那个什么中签的资格吗?怎么听说如果中签的话

会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的啊?

a:目前的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投资者必须要有“申购”委托,才能取得配号,进而取得中签的资格。中签后有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这是有些证券营业部开展的“增值服务”!不是每家营业部都有这种服务的,即使有也不一定面向所有投资者(很可能只针对资金量大的vip客户),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一下自己开户的证券营业部。

q:新股申购后几天后冻结资金才能解冻?

a:假设申购当天为t日,则t+4日钱解冻(特别流程的除外)。

例如:周一申购,周五资金解冻;
周二申购,第2周周一解冻;
周三申购,第2周周二解冻……

(四)上市

q:我中了新股,什么时间可以卖?在挂牌的当天就可以卖吗?

a:参加网上申购中了新股要想卖,须等上市挂牌那天起才可能卖出。新股通常在发行工作完成后5~10天上市。

q:网下配售获得的新股禁售期一般多长?如何可以知道新股禁售期的长短?

a:通常,机构通过网下配售获得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上市日起计算。可以在新股的《定价发行公告》中查到该新股网下配售股票的禁售期。

q:如果申购新股成功是否就一定可以赚到钱,一般情况新股申购价和上市价的比例是多少?a:如果申购新股成功,就目前的市况,肯定是能赚钱的。一般新股上市的开盘价会比其发行价上涨50%~250%

(五)综合或其他

q:(t+1日)中的“t”什么意思?

a:t日=新股发行日(申购日)

q:请问休息日算不算天数内?

a:不算。按交易日计算天数。

q:什么是网下配售和网上申购?个人能否参加网下配售?

a: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称“网下配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称“网上发行”。个人不可以参加网下配售,只能参加网上申购。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必须是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此外,网下配售获得的新股都有禁售期,要上市一定时间以后方可解禁;
网上申购获得的新股没有禁售期,上市即可交易。

q: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a:目前新股的发行一般都是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来确定发行价格的。询价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q:什么是“询价”?

a:询价制是一种新股发行定价的方式。早先新股发行价的确定,都是由发行人(拟上市公司)和承销商(保荐机构)自行定价,自2004年以后,证监会出台“询价制”,用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据说这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而询价对象是指那些特定的机构,个人不能参加询价。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2、询价对象是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q:打新股资金在冻结期间有没利息?

a:申购新股的资金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将划拨给“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申购若未中

签,只退还本金。

q:什么时段申购有讲究吗?

a:理论上申购下单的时间与中签与否基本无关,这个只要是学过概率、了解目前新股申购规则的人都会清楚。但在实际操作时,有些人可能会自己选一个时段,以讨个“吉利”,就像人们喜欢88888的车牌号一样。我一般习惯下午申购,如13:18,呵呵,迷信,自己骗骗自己而已。q:如果我用40万来申购新股,是放在一个帐户里还是分半放在两个帐户里,中签率哪个会更高一些?

a:提两点个人之浅见:

①从理论上讲,是不是分开帐户来申购新股,中签的概率都是一样的②从操作层面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很难提出更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举例而言,某一新股中签率1%,而你的资金申购这只新股恰好只够获配号100个,那么,用一个账号集中申购,可保证中一个号,但也只能中一个号;
但如果你分成两个帐户来申购,则有可能一个号也中不了,但也可能中两个号……所以只能凭自己的喜好来决定了。

q:有的股民发的帖子一次能中两、三个号,他们是怎么中的、不是规定一个资金帐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无效吗?请介绍一下好吗?

a:

1、每一个资金帐户针对每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无效(第一次申购有效)

2、必须按500股的倍数(以深圳市场为例,下同)进行申购

3、申购获确认后,以每500股为1个单位,系统分配配号,如申购30000股,就给60个配号(也就是说,资金量越大,获得的配号就越多)

4、承销商会根据中签率,组织摇号(类似彩票摇奖),摇出的号码即“中签号”

5、凡配号尾数与中签号相符的,即中签,如60个配号中有2个与中签号相符,即中2个号(很明显,配号越多,中签的号也可能越多)

6、每个中签的配号可获配500股新股,如中2个号,就获配1000股新股。

q:请问在哪个网站买新股?(试着解释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中的“网”指的是什么)

a:提问者也许对“网上申购”有误解。网上申购中的“网”,不是指互联网,也不是指某个网站。这个“网”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网络。网上申购,就是要通过交易系统来申购,跟平时买卖股票一样操作,只能在交易时间内进行申购。

网下申购(网下配售)是不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操作也不一定要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填写书面的《申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资料于指定时间内传真或送达至主承销商处,并在规定时间划出申购资金到主承销商的指定帐户,同时还要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网下配售比网上申购的手续复杂多了。

q:什么叫做股票发行的回拨机制

a:回拨机制是指在同一次发行中采取两种发行方式时,例如市值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市值配售和法人投资者配售或者上网定价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为了保证发行成功和公平对待不同类型投资者,先人为设定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数量,然后根据认购结果,按照预先公布的规则在两者之间适当调整发行数量。目前,大多采取将网下配售的额度中的一部分,回拨给网上,这样就增加了网上发行的额度。现阶段

新股申购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篇二

新股申购操作说明(通达信独立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公司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顺利申购新股,我公司于2014年1月3日进行系统升级,通达信独立交易系统新增了新股申购查询、配号查询和中签查询功能。

一、新股申购交易规则:

在新股申购前,沪、深交易所根据t-2日(t日为申购日)清算后客户所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计算客户在沪、深市场的新股可申购额度(沪、深市场分别计算),有额度的客户可在t日进行新股申购。详细交易规则请见附件1和附件2。

二、通达信独立交易的相关操作说明:

1、新股申购额度查询:
操作菜单:【查询】——【新股申购额度查询】。客户可通过此菜单查询当日在沪、深交易所的新股可申购额度。如下图1所示:

图1

2、新股申购

操作菜单:【买入】。和普通交易一样,输入新股代码、买入价格和数量即可。如下图2:

图2

3、配号查询:

操作菜单:【查询】——【配号查询】。客户可通过此菜单查询相应的配号信息。如下图3所示:

图3

3、中签查询:

操作菜单:【查询】——【中签查询】。客户可通过此菜单查询相应的中签信息。如下图4所示:

图4

华龙证券信息工程中心

2014年1月6日 附件1: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

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行情 专区)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
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
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
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
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2: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

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第四条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 基本规则

第九条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第十条 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 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
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第四章 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二十条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 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 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第二十七条 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第二十八条 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 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新股申购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篇三

关于新股申购的相关操作

一、申购提示

申购只在当日有效,称t日。

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不允许重复,反复申购(投资基金除外)。申购价即上网发行价、每个证券帐户的申购下限为1000股,申购数量须是1000的整数倍,上限一般为发行社会公众股的1‰。

二、申购之后配号及中签的程序

t+1日 领取申购交割单。

t+3日 公布中签率,领取配号交割单。交割单上“成交编号”一栏显示出所得配号的首号:按照所得配号的数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1个号)“成交数量”一栏显示的为配号数量。投资基金有效申购量所得配号:
5万份以下(含5万份)每1000份配一个号,5万份--35万份每1500份配一个,35万份--99.8万份(含99.8万份)每1800份配一个,超过99.8万份时部分每2000份配一个号。t+4日 公布中签结果,领取交割单。

三、中签查询

中签查询的方式有两种,在t+4日客户即可以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委托查询“证券余额”,如果有此申购段标余额提示,则表明中签;
客户也可以通过打交割单来确认自己是否中签,中签的客户t+4日打印的交割单除一张卖单外,同时还存在一 1

张买单,那么买单上显示的“成交数量”即为中签数量,而没有中签的客户则无此买入新股交割单。

配售新股流程

一、基本规则

市值的计算:是按“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上市流通a股、证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市值的总和。其中,上海、深圳分别计算市值。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帐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1‰;
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告缴纳申购款,但中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二、操作流程

t日(一般为星期六)申购,投资者办理入配售代码,配售价格,配售数量(其中沪市配售数量按系统提示输入,深市配售数量可输入申购上限,对于超额申购部分,交易所主机将自动予以剔除)。

t+1日 公布配号,交割单上“成交编号”一栏显示出所得配号的首号,按照实际可申购的数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一个号),“成交数量”一栏显示的数字为实际申购的数量。t+2日 公布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可以打印出有“配售中签”字样的交割单,投资者当日应在帐户内留足申购款。

三、中签查询

中签查询的方式有两种:客户既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委托方式查询“证券余额”,如果证券余额中有“xx配售”的提示,则表明中签;
客户也可以于t+2日通过打交割单来确认自己是否中签,中签的客户可以打印出有“配售中签”字样的交割单,而没有中签的客户则无此交割单。

新股申购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篇四

新股申购怎样操作收益会更高

导读:新股申购怎样操作收益会更高

新股申购怎样操作收益会更高

关于新股申购怎样操作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主要从几个方面去探讨,当然探讨前先来了解下新股申购的最基本知识,首先投资者应知道申购的一般规则,然后就是新股的申购时间段,其次就是要有定位研究,知道这些了,就可以开始新购申购之旅了。

理财网

申购新股当然也分小资金,大资金以及连续发行时的申购技巧等,下面了解详细:

新股申购基本方法

1。申购规则

投资者首先要了解在创业板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购股数;
其次应注意,就一只新股而言,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且,账户不能重复申购,也不可以撤单,申购前要记住申购代码。如果在下单时出现错误或者违反上述规则,则会视为无效申购。

2。申购时段

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下单申购的时候要注意时间段,因为一只股票只能下单一次,需要避开下单的高峰时间段,提高中签的概率。申购时间段选在上午10:30-11:30和下午1:00-2:00时,中签概率相对较大。

3。定位研究

投资者需要对拟发行的新股进行大致定位研究。新股发行上市前,研读招股说明书应该是申购前必做的“功课”。

投资前需要对公司的所属行业、利润来源、未来成长、募集资金投向、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产品竞争力、技术优势、公司治理及其不利因素等进行详细了解,并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特别是具有相类似股本结构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并结合大盘当时状况,估算出大概的二级市场定位。这样当有多只新股同时发行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最适宜的申购对象。

连续发行时申购技巧

新股发行密集时,经常出现几只新股同时发行的情况。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集中资金申购其中一只,保证较高中签率是首要选择。因此,必须在多只新股中选择一只,具体选股原则是:

1。避先就后

在一次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期内连续集中发行时,投资者可以避开先发行的新股,集中资金申购随后发行的新股。

根据统计发现,在一次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期内连续集中发行时,越靠后参与申购中签率越高。

2。避小就大

同次发行数量较多的时候,避开小盘股,选取上网发行量较大、行业市盈率低的新股进行申购,中签率往往较高。

通常来说,大盘股中签率要高于小盘股,而小盘股上市后的涨幅通常高于大盘股。但要注意的是紧随在大盘股后面发行,尤其是夹在两只大盘股发行中间的小盘股,很有可能会爆出冷门。如德棉股份,网上募资规模仅1.8144亿元,中签率却高达0.57%。

3。避热就冷

当同时出现两只以上新股上网发行时,应优先考虑冷门股。此举很可能会有出奇制胜的效果。正是因为冷门,常常会受到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的冷落,所以中签率往往较高,而且上市后的涨幅也许并不亚于同一天上网发行的热门股。

4。避优就劣

这里说的“劣”不是指劣质的企业。一般新股上市初期的基本面都是相对不错的,但是有的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不佳或行业内部竞争过于激烈,如纺织业等。投资者可以优先申购行业一般的、预计上市后涨幅较低的新股,这样可以得到较高的中签机会。

5。避低就高

投资者可以优先申购发行价较高的,因为高价新股的中签率相对较高。而且高价新股也有利于大资金投资者充分利用申购资金。

小资金的申购技巧

对于资金量比较少,远远达不到申购上限的投资者来说,可以采用以下申购技巧:

1。集中资金申购

加大申购新股的资金量:整合账户间资产或是调高短线操作资金比例。有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多个账户的资金集中到一个账户进行申购,可以提高中签机会。一般是将亲人好友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新股申购,中签后按比例分配。采用这种方式申购不仅需要股民之间签订协议,还要与证券部签订委托打新股的协议,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实行。

2。贷款申购新股

由于贷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因此,投资者必须慎重考虑成本问题。其中必须注意的要点是:

理财网

(1)必须估算新股申购的收益率大于贷款利率;

(2)尽量选择低息贷款;

(3)要对新股发行前景进行分析,选择新股发行较为连贯的时期,才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3。选择理财产品

参与申购新股的途径有很多,各家银行有多种申购新股的产品供选择,投资者需要根据个人的资金量决定申购方式。

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可以分账户申购新股,而小资金量的投资者往往很难中签,更适合的方法是把有限的资金放到相应的申购新股的基金或者理财产品上面,这样可以取得稳定的平均收益。

大资金的申购技巧

ipo新规定最重要的有“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这一条款的限制。例如:桂林三金发行时规定申购上限为3万股,每一个账户最多只能使用59.4万元参与网上申购,这对于资金较多的投资者来说就造成申购资金的浪费。因此,这类投资者必须采用分账户进行申购。

具体方法是原来一个家庭仅使用一个账户的,现在须利用配偶的身份证再开一个账户,这样可以将总申购金额的上限提高一倍。如果家中已有适龄子女,还可以再行开设一个证券账户,进一步提高申购上限。但需要注意子女必须年满十八岁,且有身份证才能开设证券账户。此外,还可以使用父母的身份证开账户,使得申购金额的上限进一步提高。如果使用值得信赖的亲友身份证,由于牵涉到资金在账户之间的转移,还需亲友之间商定中签获利的分配方案,并且签署书面协议,以免引起经济纠纷。

使用多账户申购新股需要注意资金的调度问题,由于需要经常将资金在多个账户之间流动分配。投资者在开户证券账户的时候,对于第三方托管的银行账户应做适当安排,尽可能选择同一城市的同一家银行为第三方托管银行。这样只需要将资金从一个证券账户转至对应的第三方托管银行账户,再从这个银行账户转账至另一个银行账户,最后才从这个银行账户转账至另一个证券账户便可完成资金在两个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

在同一城市的同一家银行开设第三方托管账户具有两个好处:首先是一般银行针对同城同行转账不收取手续费,可以降低资金划拨的手续费;
其次是一般银行的同城同行转账都可以即时完成,使得整个转账工序一气呵成,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新股申购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新股申购操作篇五

东吴证券新手炒股入门精选——新股申购

1.申购新股要满足的市值条件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注:一人多户的客户,多个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但只能在一个账户里申购,且只认第一笔申购有效。2.新股网上申购数量

根据市值配售,单个市场市值只能用于本市场新股申购,上海是1000股(一个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单个帐户最多可申购数量见发行公告;
深圳是500股(一个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单个帐户最多可申购数量见发行公告。3.申购新股重复申购怎么办?

重复申购的话只有第一次是有效申购,后面的申购无效。

上海新股多次申购资金会被冻结,直到当日晚上清算后资金才会回到帐上;

深圳新股多次申购为废单,资金会立即返还。4.合同号是不是新股配号?

合同号并非配号,查询里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5.配号为何只显示1个?

实际上,查询到的新股配号是投资者在一个帐户上申购新股所得配号的起始号,其余配号依此顺延。例如:如某一个投资者申购3000股上海新股,看到的配号

是123456,由于该投资者应该有3个配号,那么全部配号是123456、123457和123458。

6.认购新股可以撤单吗?

不允许撤单。

7.申购新股资金要冻结多久?

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在新股认购中,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3日返还其证券资金帐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3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如果其间正好遇上星期六和星期日,要顺延两天才能解冻(偶尔有t+4日资金解冻的,具体看发行公告)。

注:证监会于2015年11月6号,发布消息重启ipo。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由于相关规则修订和技术系统改造工作均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证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同时,证监会将恢复新股发行审核会议,合理安排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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