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总结8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总结 2022年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要求,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五十条措施,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重点以矿山安全、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认真落实我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 一是要查清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委、政府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党委常委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党委常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
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是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
三是要查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两个清单”,实施重大隐患由省、市、县安委会或中央驻陕及省属企业总部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问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健全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并落实举报奖励。各有关部门是否严守项目审批红线,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擅自降低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安全准入门槛。
四是要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渔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采取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或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对关停的矿山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市、县两级是否存在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不足、未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以及选择性执法和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中央驻陕企业和省属企业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等。
五是要查清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区)是否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从严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公共安全,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2.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xx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及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省住建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生产储备、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企业、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整治提升等行动。[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4.打击非法违规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以采代探、以采代建、隐瞒工作面、变更设计掩盖偷采、关闭矿偷采以及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等行为。突出严查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盯紧大班次、大采深、灾害重等高风险煤矿、长期停产矿和小煤窑,严惩不顾安全超能力生产、采掘接续失调、盗采资源等行为,压实煤矿集团公司、地方监管部门责任,确保不出大事。[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xx局、省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5.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6.秦岭核心重点保护区、黄河流域尾矿库清理整治。重点整治有关市(区)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一库一策”要求,有序开展尾矿库清理整治及闭库销号工作;尾矿库选址、立项、用地、安全等审核不符合规定;尾矿库企业的整改责任、资金、措施、人员、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省应急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xx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7.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发电企业、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牵头,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8.旅游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大型娱乐游乐设施、水上游乐项目、景区道路滑坡、安全提示、安全防护,特别是山洪泥石流、易滑坡山体等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做好景区防疫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9.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矿山、尾矿库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三)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企业“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1.煤矿重点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应淘汰退出矿井违规生产、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采空区、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矿井隐患治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应急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xx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2.非煤矿山重点查处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三大系统”建设;对尾矿库不按设计或规定筑坝、排放尾矿、不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不落实“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应急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xx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3.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废弃处置等安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石油天然气开采防火防爆、防中毒、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等措施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4.冶金工贸重点查处落实钢铁企业“钢8条”、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铝7条”、粉尘涉爆企业“粉6条”,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5.道路和轨道交通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西安铁路监管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6.消防重点查处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7.建设工程重点查处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省住建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西安铁路监管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 8.有限空间及粉尘涉爆按照《xx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查处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共用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落实]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民爆、民航、水上交通、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要根据梳理出的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自主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按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7月20前)...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事前问责、事中督责、事后追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压降一般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省、市重要会议、活动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1.城镇燃气。深入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加快实施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完善燃气安全设施,加
强预警能力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健全,管道老化、违章占压,餐饮场所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失修失管,液化气违法充装、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等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燃气企业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整治污水处理化验室、垃圾场危险化学品、化学药剂管理,燃气管线管理情况。危化品的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安全治理的落实情况,以及危化品防冻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站、污水处理厂、中苑天然气公司 3.城市道路桥梁。重点排查整治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集中治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城指中心 4.消防。重点排查广场、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等隐患问题。加大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查处力度,防止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5.建设工程。重点排查整治施工现场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情况;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
责任单位:局机关 6.有限空间。贯彻落实《XX 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污水处理厂 7.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广场、游园)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局系统 8.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城市运行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气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中苑天然气公司 三、整治步骤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 11 月。分 4 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4 月 15 日前)。各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2.全面排查(4 月 15 日至 5 月底)。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3.集中整治(6 月至 9 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4.巩固提升(10 月至 11 月)。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2.强化统筹推进。要把“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
会”专项整治行动与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3.强化督查检查。局督查办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主动、敷衍了事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问责。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 XX 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专项整治,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保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事前问责、事中督责、事后追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目标,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
1.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安全。
2.危险化学品。加强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
3.消防。严格落实各级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电器线路敷设安全规范。
4.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严格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化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
5.特种设备。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6.城镇燃气。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健全,管道老化、违章占压,餐饮场所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失修失管等问题隐患。
7.有限空间。贯彻落实《XX 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隐患。
8.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室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
三、阶段划分
起止时间:2022 年 4 月上句至 11 月。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 月 6 日前)。各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二)全面排查(4 月 6 日至 5 月底)。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单位排查、卫健局抽查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6 月至 9 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四)巩固提升(10 月至 11 月)。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安全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查检查,严格执法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同一类隐患反复发生等问题要开展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督办,9 月下旬将组织综合督导督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至少要集中曝光 2 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并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四)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专项
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 4 月 10 日前将“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和联络员信息报县卫健局;5 月 10 日、7 月 10 日、9 月 10日、11 月 10 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县卫健局。期间,每月 10 日前报送“专项行动”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联系人:XX 电话(传真):XX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五十条措施,做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织密织牢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住建领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工程领域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履职践诺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落实实名制、劳务用工合同及培训上岗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企业法人(实际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抓责任制等制度。二是强化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施工现场起重吊运、深基坑边坡防护、脚手架搭建、临边防护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扬尘治理、安全度汛、疫情防控、有限空间作业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防控措施、安全排查、隐患整治等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重点检查建筑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情况,是否存在安全许可证过期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
(二)自建房安全领域 在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的基础上,严格落实《XX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道办)、包抓镇责任单位和行业部门对全市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
查出的隐患房屋,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为 C级以上房屋,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清底见效、不留死角。
(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
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全面履行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加大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严肃查处未审先建、未验投用,降低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各类违法行为,对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或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四)矛盾纠纷化解领域 针对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建筑施工等方面,认真开展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反映诉求,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就地接访化解上。对各类矛盾纠纷细化责任,强化措施、限时整改、对账销号。
三、 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XX 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7 日)。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全面迅速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8 月 8 日至 9 月 7 日)。由各分管领导、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专项工作组,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大检查、大起底”行动,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详细具体的问题隐患台帐。
(三)集中整治阶段(9 月 8 月至 10 月 9 日)。要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蹲点指导、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0 日)。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五十条措施落实、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不断提升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系统党委书记、住建局局长 XX 担任组长,由市住建局副局长 XX、XX 和 XX 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市住
建局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及局机关全体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形成干劲不松、力度不减的工作热潮,坚决打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这场硬仗。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小区和关键节点,加大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频次。要找问题、补短板、抓整改、促提升,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挂牌督办、蹲点督战、及时消除隐患苗头,确保住建领域的安全稳定。
(四)严明工作纪律。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凡涉及工程事故、重大险情、敏感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五)加强信息报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各负责人要于每周五上午 12 时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XX 市住建局及市安委办。
为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 实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校制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消除各类涉校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安全,坚决稳住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的态势,营造良好 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压实校园安全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和面临风险,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定
期研判安全形势, 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全过程。
(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对消防安全、在建工程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堂使用的燃料燃气安全、防溺水、防学生欺凌与暴力以及反暴恐、汛期安全、校园周边地质灾害等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研判和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加紧行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制定常态化的安全稳定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积极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各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查找安全教育存
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围 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按照有关要求, 坚持做好学校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视情况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频次。
(四)强化值守,增强突发情况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平稳处置,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全力做好学校信访维稳工作。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问题排查台账,明确包案
领导、化解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问题要做好政策解释,多和信访人沟通,决不能因方法简单、不作为而导致 矛盾激化或将矛盾上交,坚决杜绝去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九年制学校督查和各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4 月底前):要全面贯彻落实天竺山镇科教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广泛宣传、细化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 全面排查(5月1日至5月31日): 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学校自查、上级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的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建立风 险隐患台账,实施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 集中整治(6 月 1 日一 9 月底):要全面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
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 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销号, 九年制学校不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 总结提高(10 月初--11 月底):开展“回头看”,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 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 精心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压茬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网络、短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提升群众知晓率,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关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应急疏散
演练等活动,在校园中形成人人 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安全整改。各校要认真梳理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项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县局督查组和九年制学校将深入学校开展排查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严查学校的组织领导是否有力、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问题排查是否精准、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师生是否满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限时落实整改。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人专项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5 月 15 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和部署情况,5 月 20 日、7 月 20 日、9 月 20 日、11 月 20 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小结,每月 20 日前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目前已进入高温汛期,各类极端天气多发,不安全因素明显 增多,加之庆祝建党 100 周年重大活动临近、“十四运”即将举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进入最关键的时间节点。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典型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局、*安委会要求,*局决定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 6 月 11 日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 6 月 17 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研究采取源头性、基础性和制度性措施,坚决啃下硬骨头,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党 100 周年”“十
四运”、汛期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方式 本次“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9 月底结束,6 月底、9 月 15 日前要组织 2 次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纠、监管单位督促指导。
(一)企业自查自纠。企业要组成检查组,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加强对隐患整改全过程安全防范。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治理,并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通过整治彻底消除影响安全的各种不利因素,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二)监管单位检查。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监管企业、领域进行全覆盖检查。包联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一线,指导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要落实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包联包抓,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成灾之前。
(三)分管领导排查。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突出最不放心、问题隐患较多、事故多发易发、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排查,并在每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 1 次集中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督查。局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情况; 3.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重点任务推动落实情况; 4.全员全岗位责任制工作进展情况; 5.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任务落实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7.学习宣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情况。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客运领域 1. 通村客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情况及客运车辆安全锤、灭火器、逃生通道等设备设施配备情况;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客运车辆运营途中安全告知情况;包车客运运次备案管理情况及“异地经营”处理情况;车站封闭管理、行包安检和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情况及跨市以上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乘车情况;车辆凌晨 0 点到 5 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情况;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保险等情况。
2. 出租客运重点对出租车辆的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气瓶、防护栏等设施及车容车貌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安全运营。对检查出存在问题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二要组织 4 家出租公司对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三要加强动态监控,抽调人员实行24 小时(包括双休日)值班,对出租车超速行驶、开车接电话,不系好安全带、开车聊天、违章上下客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良行为,即时做好提醒、登记、反馈三道工作。四要加强路面监管,频繁上路检查,采用流动与定点、日常与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出租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上岗、车证不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现象的检查,对于监控和现场查获的违规违章车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促使驾驶员养成遵章守法的良好习惯。五要实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通报道路实时路况,提醒司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引导司机选择合理通行路线,并要求恶劣天气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3. 城市公交重点排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落实车辆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制度情况;车辆逃生装置,灭火器械正常使用及配备情况;场站、枢纽站、修理车间、充电站、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警示标志,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安全报警系统运行及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
况;司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和遭受暴恐袭击的先期处置能力情况;落实教育驾驶员不超速、不随意停靠,遵守进出站开关门制度情况。
(二)货运领域 1. 危运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及使用;危货运输车辆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情况;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企业监控平台使用管理情况;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等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情况;随车配备的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车辆应急装置是否有效等;企业安全事故、危险品泄漏等各类应急预案制订、演练以及抢险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情况;驾驶员、押运员应急处置知识再培训、行车途中异常情况警觉及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和驾驶人驾驶时间按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停车场和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范围、超类别经营情况;危险货运专用车辆的技术状况审定、危险货运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情况;危货电子运单是否按要求填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
2. 普货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普通货物运输
企业经营资质情况;车辆技术状况定期检查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企业监控平台使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落实情况;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范围、超类别经营、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措施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
(三)公路养管领域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县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差的情况(路基下沉,路面裂缝、坑槽、车辙、沉陷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以及桥涵等构造物裂缝、下沉、渗水等隐患);公路沿线设施受到破坏的情况(在公路上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非法搭建等隐患);公路沿线、临水、临崖和学校路口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损坏磨损、标识缺失或设置不规范及安全防护设施损毁、设置不规范等情况;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段治理不到位或失控失管导致滑坡、塌方、滚石等灾害;日常养管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作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施工作业现场未进行有效封闭,危险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加大超限超路面抛洒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交通工程 重点检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肢解发包、转包工程和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模板支撑、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三工一线”(工地、工班、工人和一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防护措施等的认知情况是否正确。
(五)其他领域 1. 维修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情况;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超出许可范围承修车辆情况、承修已报废或擅自改装机动车情况;企业消防器材的设置、摆放情况;废油存放区域是否独立封闭、维修车间地面是否整洁;车辆维修制度公示牌按要求悬挂情况;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台账登记等情况。
2. 驾培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企业经营资质情况;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练场地及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域隔离设施、安全通道;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教学车辆档案,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情况及车辆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设施配备情况;不严格按照规定培训、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责任险等情况。
(六)消防安全 突出“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听取情况汇报,精准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研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分管领导要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工作标准,督促细化完善各类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考虑得更充分、把治理措施想得更周全,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防范到位。企业法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本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和制度规定,落实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安全风险研判,制定本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二)强化督查落实。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基础薄弱的领域和企业要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通过督查检查和暗访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集中精力解决一批长期存
在、反复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一批管用的长效制度和机制。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动“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积极推动“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和分级分类执法,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指导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暗查暗访和执法检查。要强化联合执法,健全完善“同部门上下联动、跨部门左右协同”的监管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执法的实效性;要坚持严格执法,用足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重大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宣传警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新修订并即将实施的《安全生产法》,通过安全“五进”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广泛发动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近年来行业内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要加大重大问题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典型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企业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
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 9 月 24 日前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局安全政策法规股。
附:“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交通运输局 2021 年 6 月**日
附件
***交通运输局
“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工作时限
备注
1.制定交通运输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6 月
日
2.对全行业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公路建立路长、车辆设置车队长、站所建立监督长等网格管理模式
7 月底
3.强化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安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工作
持续开展
4.强化行业消防及系统内部消防工作
持续开展
5.强化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
持续开展
6.分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抽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月底
7.分领域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排查清单
7 月底
8.对省市县各级通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持续开展
9.以季度为单位,分领域定期挂牌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持续开展
10.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6 月底前
11.在全系统实施每日“一把手”安全零报告制度
6 月底前
12.分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持续开展
13.建立安全执法工作台账
持续开展
14.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
6 月底前
15.以月为单位,定期向局领导发送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持续开展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陕办字〔20xx〕30 号)和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靖办发〔20xx〕16 号)文件精神,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不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堵塞盲区漏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以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水利工程安全、旅游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彩钢房安全和汛期安全为
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 一是要查清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组)、政府要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乡镇、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
二是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要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
责任制等制度。
三是要查清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完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尤其市上挂牌督办的重大或极高风险隐患涉及的相关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四是要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各类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营运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采取聘请专家参与执法,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厉打击“一查了之”、“一罚了之”等问题。
。
五是要查清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集中整治一批不遵法、不守规、不服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因盲目抢工作业,违规开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行为。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 1.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榆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生产储备、废弃处置、化工园区“三个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油气储
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企业、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整治提升等行动。[县应急局牵头,各重点企业配合落实] . 2. 涉 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加大对广场、“九小”场所、烧烤摊、酒吧、KTV 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巡逻管控。严防公共场所踩踏、建筑物坍塌、设备故障、火灾等安全风险。[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水库、淤地坝、河道、水利在建工程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水库、淤地坝、河道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水利局牵头落实] . 4. 旅游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大型娱乐游乐设施、水上游乐项目、景区道路滑坡、安全提示、安全防护,特别是山洪泥石流、易滑坡山体等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做好景区防疫工作。[县文旅局牵头落实] . 5. 交通安全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交警部门要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行为、重点时段,切实强化事故多发、易发和危险路段安全管控。此外要会同各乡镇开展农用车载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农用车非法载人安全
事故发生。[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配合落实] . 6.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经营环节: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有无取得相关许可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书,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限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和翻新“黑气瓶”;整治燃气输送配送环节:是否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有无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有无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整治燃气使用环节: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 3C 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私接“三通”、软管穿墙体、门窗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场所有无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情况,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等情况;燃气管线施工不安全等问题。[县住建局牵头落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xx 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城乡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及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彩钢房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非法违章搭建屋顶彩钢房、中心城区地面彩钢房住人、中心城区地面泡沫彩钢房经营以及其他类型需要拆除的彩钢房。通过对非法违章搭建彩钢房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扎实开展彩钢房隐患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县城市执法局牵头落实] . 9. 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企业“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
查处。
1.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废弃处置等安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石油天然气开采防火防爆、防中毒、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等措施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局牵头,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工贸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工贸重点查处落实粉尘涉爆企业“粉 6 条”,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局、县工贸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道路交通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xx 汽车站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重点查处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程重点查处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
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有限空间及粉尘涉爆按照《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查处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共用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民爆、水上交通、农林牧渔、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也要梳理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电力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按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8 8 月 月 0 10 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周密
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 8 月 月 0 10 日至 9 9 月 月 0 10 日)。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集中攻坚(9 9 月 月 1 11 日至 0 10 月 月 5 15 。
日)。要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蹲点指导、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0 10 月 月 6 16 日至 0 10 月 月 1 31 日)。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十五条措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突出抓早抓小,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
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我县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市安委办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立即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安全风险和隐患,全面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行动,以源头性、基础性和制度性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红线,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实际中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营造牢靠的安全生产交通环境。
二、阶段工作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 11 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5 日前)。各单位在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尽快部署全面启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4 月 16 日至 5 月底)。各单位要结合市局“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两个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6 月初至 9 月底)。各单位要坚持立行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一风险一措施”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集中力量整改,闭环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10 月初至 11 月底)。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查找不足、健全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三、主要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要分别在 4 月中旬、6 月中旬、11 月中旬组织 3 次隐患集中排查和集中整治,主要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单位重点检查、市局安全领导小组随机抽查、市安委办和市局安委会督查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主要内容 (一)道路客运领域:重点排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情况;企业监控平台使用情况;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情况;车辆技术检测和评定情况;客运车辆安全锤、灭火器、逃生通道等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客运车辆运营途中安全告知情况、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包车客运运次备案管理情况及“异地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站点行驶停靠”处理情况;车站安检及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情况;跨市以上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乘车情况;车辆凌晨 0 点到 5 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其他道路运输业务规范经营情况。
(二)危货运输领域:重点排查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情况;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及使用情况;危货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情况;企业监控平台建立使用情况;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等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情况;随车配备的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车辆应急装置是否有效等情况;企业各类应急预案制订、演练等落实情况;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停车场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车辆非法改装,超范围、超类别运营情况;企业资质证件、
车辆技术状况审定、从业人员资质认定情况。
(三)公路养管领域:重点检查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设立情况;长大下坡、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重点路段的隐患巡查情况;路域环境治理情况;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长期滞留公路治理情况。
(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情况;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落实情况;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密闭空间作业措施情况;较大风险工程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五)城市客运领域: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安全技术情况;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情况;车辆逃生,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场站、充电站、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驾驶员不超速、不随意停靠,进出站开关门制度遵守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确保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形势稳定的关键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负
责组织管辖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听取情况汇报、带队检查落实,对较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较大隐患整治情况要心中有数,扎实推动专项行动。
(二)全面开展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检查重点,紧盯每一个细节,不留一个盲区、不留一处隐患,要继续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检查方式,全面开展自查排查,查明情况、查准风险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参与排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每个岗位、每位从业人员。市局安全领导小组在行动期间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各单位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法监管。相关执法单位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按照本次检查重点内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理直气壮组织执法检查,没有执法权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和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执法单位依法查处。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局属各单位至少 2 篇以上报道,重点要集中曝光 1 批次较大以上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提升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
觉性。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推进。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并于 4 月 15 日前上报一名联络员和工作部署情况;每月 18 日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 1)、一般隐患清单(附件 2)、《较大隐患清单》(附件 3)和《较大安全风险清单》(附件 4),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局运输和安全法规股;5 月 18 日、7 月 18 日、9 月 18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11 月 18 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2.一般隐患清单 3.较大隐患清单
4.较大安全风险清单
**市交通运输局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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