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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篇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3-04-04 21:35:02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第第1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尤权书记“五抓五看”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篇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第 1 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尤权书记“五抓五看”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发〔2015〕52 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县委《光泽县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光泽县关于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光委发[2016]7 号),为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工作原则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发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内容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

 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住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纪委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和反对“四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4.注重源头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与要

  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

  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

 责任到

  人。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王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探索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有效防范不作为、乱作为和侵权渎职行为发生。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7.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专题学习,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切实保证廉政教育全覆盖。

  (二)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乡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确保责任落实。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党组织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行为。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出差、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既坚决查处领导

  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工作,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

 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程序,防止执纪不统一和处理畸轻畸重。

  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失职失责问题,要实行问责,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严肃追究相关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的责任。

  (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儆到“四个亲自”,当好廉洁表率。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尤其是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4.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主动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住。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责任制检查考核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并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开展述责述廉,将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织作出报告。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同时,结合岗位职责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1.认真抓好省、市、县三级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按照整改工作任务要求,逐步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细化整改方案,每个细化整改方案都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3.整改方案和即知即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乡党委、乡纪委。

  三、责任考核 三、责任考核

  1.认真落实常态化“双报告”制度,年底前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2.乡直单位负责人、各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3.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

  1.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将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光委发〔2014〕4 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光纪〔2014〕45 号),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予以“一票否决”。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结果应用。考评结果纳入全乡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对连续两年考评名次在倒数两名的党组织,由乡主要领导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末位约谈。

  乡党政主要领导:

 责任人:

 第 第 2 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中 xx 全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一)工作责任方面:

  该同志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中 xx 全会精神和省教育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

  2、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重要工作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5、自觉遵守学校财经纪律,自觉遵守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杜绝违反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6、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7、积极推动处务工作公开,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八条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责任检查考核

  1、检查考核年终进行,其结果作为对干部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2、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评议。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有上述所列情形,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给与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确保公司 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根据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签订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协助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严格“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书记和班子成员)三篇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书记和班子成员)1

  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由县委班子成员、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各责任单位签订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应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全年召开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不得少于 2 次。年底撰写本单位本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二)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政治觉悟,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筑牢理想信念。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三

 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支部生活会并亲自讲授党课,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积极主动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各办事制度的公开,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

  (三)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为官不为等作风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公款消费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消费活动。抓好本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纠正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违规问题,主动研究部署遏制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领域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吃拿卡要拖、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责任意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发〔20**〕**号),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每年 6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报送《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表》,部署开展对下属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支持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专项治理、审计监督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维护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维护政治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的行为;维护廉洁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以权谋私、违规购买赠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的问题;维护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下级党组织拒不服从上级党组织决定或落实惠民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维护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乱收费、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或侵害群众知情权,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行为,或出现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六)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县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廉〔20**〕*号)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办发〔20**〕**号),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构成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诫勉。每月*日按时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谈话提醒表》和《谈话提醒统计表》。

  二、责任期与责任人

  (一)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三)本责任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由县委、县纪委决定;责任期内因责任人变动,由继任人和原任人对责任书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

  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职责范围内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且纠正查处不力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出现“庸懒散奢贪”情形的;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

  (五)管辖范围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或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六)对管辖范围内发现重大腐败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未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县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廉〔20**〕*号)要求开展谈话提醒,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发,并引发重大事件的;

  (七)落实党的主体责任不力,未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发〔20**〕**号)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导致所在党组织领导弱化、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生重大事件的;

  (八)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的;

  (十)有其他应当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形;

  (十一)本责任书由**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或县政府班子成员(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书记和班子成员)2

  为进一步加强**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时限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二、责任范围

  1、局主要领导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责任内容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部门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拟定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及当地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主要领导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组和班子履职尽责,切实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

  5、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落实,紧抓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及“隐形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与“不严不实”,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依托国土资源局域网站,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精神,锁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核心,推进完善部门惩防体系布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列出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等制度,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强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智慧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9、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抓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边界、明底线。

  10、从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继续以开展项目攻坚年、项目廉政档案为抓手,从源头上构筑工程领域“防火墙”,着力解决好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纠正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执行好“一案双查双追究”,注重查处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矿山复绿中弄虚作假,贪污贿赂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腐败行为;查办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行为。

  四、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2 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共四篇)

 第一篇

 根据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任务分解的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局党组签订 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党组特与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签订 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健全本单位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年中、年底要提交总结报告。

 二、宣传教育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章和《实施纲要》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活动。主要负责人要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 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要领导干部要给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干部群众身边的勤政廉政典型。

 三、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领导干部坚持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告知反馈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群众接待日制度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四、监督制约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遵守“五不许”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狠刹“四股歪风”。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继续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办事)公开制度。支持加强多种监督形式,注重对下一级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廉洁自律

 1.坚决遏制党员干部收送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不正之风。

 2.认真执行会计集中核算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治理用公款吃喝玩乐和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六、查处案件

 1.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办理上级交办、转办的重

 要信访件;重要信访件主要领导要亲自阅签、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信访案件回复率达到 100,办结率要达到 100。

 2.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利用人权、钱权、物权、审批权搞权钱交易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七、纠风治乱

 1.认真落实在全国全省宣传战线开展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条例》精神,加强行业管理,坚决杜绝“有偿新闻”、“人情报道”、“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2.加强制度建设,有效防范收费收取徇私情、业务拿回扣、设备器材购买拿回扣等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和环节。

 八、源头治腐

 1.制定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方案。

 2.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采购、规范采购编制预算、计划审批和实施工作,督促监管与执行分离。

 第二篇

 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关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的部署和 2022 年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证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签订责任内容如下:

 1、及时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半年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落实好责任、督查、测评和奖惩机制。

 2、按照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从水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制度和新方法。

 3、深入开展党风纪教育,以党纪政纪法规为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股室人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股室人员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认真配合上级组织严肃查处。

 5、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教育和管理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

 6、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我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如有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能落实,所管范围内出现吉发[(2022)12]号文件所提到的问题,愿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则 1、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 2022 年 1 月1 日 至 2022 年 12月 31日 。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XX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2022年 2 月 17日

  2022 年 2月 17日

 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文号),**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及省局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党风政风行风,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

 廉政建设的党组会,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对所辖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每年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纠正损害群众利

 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

 各有关单位请在 2022 年底将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上报**纪检组。

 第四篇

 XX 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总则 一、为了明确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立足教育,强化管理,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确保落实。

 三、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齐布置、落实和考核。责任范围及内容 一、局长的责任 1.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着力抓好

 机关人员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建设。

 2.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亲自部署、亲自落实。

 3.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

 4.对主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进行指导和检查。

 5.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二、副局长的责任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要对所分管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向一把手汇报。

 3.对所分管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三、纪检组长的责任 1.认真落实全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布置。

 2.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3.发现党员有违规现象要及时向局一把手汇报。

 4.对机关党员的廉洁问题负有主要接责任。

 2022 年 2 月 18 日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志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持续、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完成 2022年改革发展任务和生产经营目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发挥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企业党组织履行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业务治理相统一,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思想引领。持之以恒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巩固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

 规范化、信息化。充分利用“红船云”平台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实效性。

 五、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深化人事改革。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加快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六、深化党建品牌。以助力我市打造“××”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示范带动效应,借助有利平台,不断提升自身党建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切实履行国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实施 文化工程。围绕党建文化提升行动,结合总体目标,以党建文化引领,全力打造高品质企业文化。创新学习方式、挖掘先进典型、创建示范基地等,打造特色文化影响力。深化党群带建工作,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八、完成交办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提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落实集团党委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各类集团活动,按时完成交办任务。上级新增和调整部署的党建主题活动、工作任务,一并列入责任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持续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及时任务分解、责任共担,确保本部门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全力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1 1 、突出政治引领。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 2 、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责任层层分解,抓早抓小;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经常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雨绸缪,主动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化解职工群众疑虑,确

 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不缠访、不闹访、不越级上访,维护和谐稳定。

 3 3 、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公司“十四个严禁”,做到“四个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 4 、突出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和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 5 、强化职能监督。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下功夫,将牵头抓,重点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取得监督实效。

 6 6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 7 、加强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纪发生,肃清朋友圈、远离是非圈、净化生活圈,算好“成长、法纪、经济、家庭”四本帐,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不碰高压线,守好情操和品质。

 8 8 、落实效能监察。紧紧围绕 2022 年效能监察项目,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共同分析现状,协助制定措施,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认识。

 9 9 、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0 、营造廉洁氛围。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为主线,带动全年廉洁文化建设,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活动,将廉政文化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大力挖掘宣传先进人物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廉洁氛围。

 三、责任考核 纪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工作要与干部测评、党员评议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四、责任追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目标、“三项工程”、文明和谐、创先争优的考核范围,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奖惩兑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干部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纪委和责任部门各一份。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2 年全面从严治党 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责

 任

 书 (2022 年度)

 中共 XX 公司安全检查站党总支委员会

 中共 XX 公司委员会 2022 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 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集团党委、公司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纵深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年度:二○二二年

  党总支书记:

  分管站领导:

  党支部书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2 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任务

 评价方式

 分值

 一、加强政治建设,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 两个维护 ”

 (5 15 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

 3.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查看学习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3 分。

 5

 验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4.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机场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卓越党建创建行动,将党的领导融入安全检查站治理、机场发展的方方面面。

 2.坚持“稳中求进、党建铸魂、行动引领、创新突破”的总要求,着力在稳控疫情、稳降事故、稳提品质、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安全裕度高、服务品质高、经营效益高、项目质量高、治理水平高、党建标准高的新目标,以实际行动和务实举措全面落实集团和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3.自觉服从和服务于 XX 事业发展这个根本大局,不折不扣完成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安全检查站党总支下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工作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

 根据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有 1项落实有差距的扣 2 分。

 5

 (三)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1.支委会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落实。相关材料报送综合管理室。

 2.每季度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汇报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相关材料报送综合管理室。

 3.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每季度在支委会上要谋划和部署党建工作,把支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安排。

 查看年度(月度)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未制定或未报送的扣 2 分。

 5

  (四)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1.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策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 2.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教育内容; 3.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宣传委员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支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支部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0.9分; 2.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0.6分;

 3.检查会议记录及个人述职材料,无相关内容扣 0.6 分。

 2.1 (五)健全落 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支1.检查查看年度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未落实扣 0.6 分; 1.8

 二、加强 理论武装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 15 分)

 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情况

  部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并抓好落实; 2.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提高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水平;

 3.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加强研究部署和工作推进。

 2.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未落实扣 0.6 分; 3.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未落实扣 0.6 分。

 (六)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落实宣传稿件审核机制。

 2.完成年度宣传报道任务。

 3.在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

 4.自媒体宣传信息的文字、图片,来源必须合法,防止发生侵权行为。

 1.稿件内容失实的,扣 0.3 分。稿件内容表述不准确,造成歧义的,扣 0.3 分。稿件中有 2 个错别字的,扣 0.15 分。有 2 个以上错别字的,扣 0.3 分。未经批准向媒体提供公司相关信息,媒体进行发布的,扣 0.6 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加倍扣分; 2.完成率为 0 的,扣 0.9 分;完成率≤50%的扣 0.45 分;完成率≤80%的,扣 0.3 分;完成率≥20%的,加 0.3 分;完成率≥50%的,加 0.6 分; 3.国家媒体发表 1-5 篇,加 0.3 分;国家媒体发表>5 篇,加 0.75 分;省级媒体发表 1-5 篇,加 0.15 分;省级媒体发表>5篇,加 0.3 分; 4.发生文字、图片侵权,每次扣 0.45 分。增加 1 次,加倍扣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加倍扣分,且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承担。

 3.75

 (七)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情况 1.加强舆情监测、调查、反馈等工作,及时、稳妥、有效处置舆情。

 2.发生有效舆情的次数及舆情应对处置的效果。(转载量>10 次为有效舆情)

 3.发生的舆情是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是否发生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扩散、形成意识形态事件。(业务投诉不纳入意识形态事件范畴)

 1.未及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舆情调查的,扣 0.3 分;未及时反馈上报舆情调查材料的,扣 0.3 分; 2.发生舆情≤2 次,扣 0.45 分。发生舆情3-5 次,扣 0.9 分;发生舆情>5 次,加倍扣分; 3.舆情信息同平台转载量>20 次或媒体转载>20 次的,扣 0.9 分。发生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扩散、形成意识形态事件加倍扣分。

 2.4 (八)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 1.对注册和使用的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向党委办公室进行报备。加强各类宣传平台管理,确保信息内容安全、传输刊播安全。

 2.严禁干部职工以公司或各部(站、公司)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平台,以公司及所在部(站、公司)名义发布信息、评论或回复。严禁擅自传播未经定性事件的任何信息。

 3.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微信工作群的建立和使用要求,加强微信工作群的管理。

 4.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的应用,多形式开展宣传。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教育。

 1.自媒体未进行报备的,扣 0.3 分。自媒体平台发生信息泄密、信息失实等情况,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扣 0.45 分; 2.违规注册账号的,扣 0.3 分。违规发布信息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加倍扣分。擅自传播未经定性事件的任何信息的,加倍扣分; 3.未向党委办公室报备的,扣 0.15 分。未及时对“僵尸群”进行清理的,扣 0.15 分。未及时解散临时微信群的,扣 0.15 分。在微信群中发送涉密文件、信息的,加倍扣分; 4.自媒体平台“只建不用”的,扣 0.15 分。自媒体平台应用率低,一个月未发布信息的,扣 0.15 分。未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教育的,扣 0.15 分。

 2.25

 (九)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情况 1.及时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风险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及时批驳引导,对坚持错误观点的重点人员分类开展教育转化、管控处置等。

 1.查看相关措施,并实际了解情况,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扣 0.6 分; 2.未对员工进行谈心谈话教育的,扣 0.6分。管控处置不力的,加倍扣分。

 1.2 (十)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 公司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对被考核各党支部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追责问责的情况。

 通报批评一次扣 0.75 分;其他扣 1.5 分。

 1.5 三、加强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党建整体质量( 30分)

 (十一)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1.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设置党支部、按规定配备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分工明确,着力创建“五好”班子。

 2.切实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做好党建日常、专项、年终检查考核和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部(站、公司)的重大事宜,必须集体讨论研究;落实《XX 公司检查相关会议记录和工作开展情况;1-6 有1 项未落实的扣 2 分,落实有差距的扣 0.5分;7-8 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3 分,落实有差距的扣 1 分;

 10

 党支部议事规则(修订)》,着力提高党支部班子议事决策水平,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安全检查站党总支述职,并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点评指出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党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5.对照集团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整改。

 6.按照《XX 公司党委开展“创建卓越党建,打造五星支部”活动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7.按照《中共 XX 公司委员会“党员身边无差错,真情服务我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十二)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促全面规范。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 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 1 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查看《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台账和现场。

 1. 未按要求开展相关组织生活,每缺少一次扣 3 分; 2. 未按要求在“XX 党建”上传组织生活和相关材料,每缺少一项扣 2 分; 10

 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年度内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 1 次);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除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正常的组织生活外);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及支委与党员、职工群众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 1 次;党员每月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当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缴纳党费。

 2. 以“四抓两整治”促重点提升, 规范设置、建立、维护党员活动阵地,下大力气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和信教、涉黑涉恶党员进行整治,并健全长效机制。

 3.积极用好“XX 党建”信息化平台和“微党建”平台。

 4.结合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

 3. 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记录不规范、未及时上传,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4. 检查谈心谈话记录,班子间谈话少 1 次扣 0.5 分,未谈话扣 2 分,班子成员与党员、职工群众谈话人数达不到 80%扣 2 分,达不到 90%扣 1 分,达不到 95%扣 0.5 分。

 5. 党员未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扣 2 分;党支部未及时向公司党委缴纳党费,扣 2分。

 6.“四抓两整治”工作未有效开展扣 1 分

 7.检查“微党建”使用情况,未按要求在“微党建”上传学习资料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 0.1 分。

 8.党员活动阵地设置不规范或未按要求设置、维护不到位的,扣 2 分。

 9.未落实联系点制度和包抓责任,扣 2 分,落实不到位的扣 1 分。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1.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原则和程序,确保质量;发展党员材料齐全。

 2.党员信息采集全面,党员信息更新及时;按要求完成支部党内年报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实施“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4.管理人员选拔考察过程中出示的相关材料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

 检查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

 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谨、标准把握不严格,每项扣 1 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不齐全,填写不及时,扣 0.5 分;材料填写不规范、缺少签字等情况扣 0.2 分。

 2.党员信息采集不全面,扣 0.5 分,不及时,扣 0.2 分;未按要求完成党内年报统计工作,扣 2 分。

 3.管理人员选拔考察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的,每项扣 1 分。

 10 四、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0 10 )

 分)

 (十四)不断改进作风,树立良好的作风形象。

 1.认真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党全面从严党工作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党支部工作; 制定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实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 1 次。

 1 项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扣 0.5 分。

 1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对“四风”问题纠治不力,发生问题被上级通报或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责1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整治“四风”,不发生突出“四风”问题。

 令书面检查、警示约谈等)的,每次扣 1分。

 3.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群众冷暖,解决职工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发生推诿扯皮,侵害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上访事件发生。

 因侵害职工利益,发生职工上访事件的,每次扣 1 分。

 1 4.党支部班子成员主动配合公司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积极支持纪检委员...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22 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篇)

 篇一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使工会各项工作以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作风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工会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

 会和十七届县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更加突出压实主体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先,更加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更加突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2.认真落实 2022 年省、市、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优良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健全完善制定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带头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4.严格按照《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抓实抓细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加强廉洁从政从业、防止不当政商交往等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同

 时督促指导分管部室健全落实惩防体系制度,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研判、评估和预警,加强风险防控。

  5.正确履行职责,不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力和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6.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活动,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对分管部室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制的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止利益冲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等各项规定,带头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良好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8.全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会纪检组依纪依法

 履行职责,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执一份。

  党 组 书 记 签字:

  班子成员签字:

  2022 年

 月 日

 2022 年 月 日

 篇二

 为矢志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持续、 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完成 2022 年改革发展任务和生产经营目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确保重大工程、 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发挥核心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及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

 项清单。

 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确保企业党组织履行好教育党员、 管理党员、 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 宣传群众、凝聚群众、 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

 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 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业务治理相统一, 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检查、 同落实、 同考核。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认真组织实施。

 三、

 强化思想引领。

 持之以恒坚持“第一议题” 学习制度。

 持续巩固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四、

 夯实基层基础。

 深化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等, 压紧压实党建责任, 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信息化。

 充分利用“红船云” 平台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 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 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工作的吸引力、 实效性。

 五、

 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持续深化人事改革。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年轻干部队伍, 加快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六、

 深化党建品牌。

 以助力我市打造“××” 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示范带动效应, 借助有利平台, 不断提升自身党建品 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切实履行国企的政治责任、 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

 实施文化工程。

 围绕党建文化提升行动, 结合总体目标, 以党建文化引领, 全力打造高品质企业文化。

 创新学习方式、 挖掘先进典型、 创建示范基地等, 打造特色文化影响力。

 深化党群带建工作, 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 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八、

 完成交办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围绕中心, 提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自觉落实集团党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各类集团活动, 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上级新增和调整部署的党建主题活动、 工作任务, 一并列入责任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 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明确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 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 持续高质量开展,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明确

 班子成员具体责任, 及时任务分解、 责任共担, 确保本部门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全力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

 责任内容

 1 1 、

 突出政治引领。

 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 持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在思想上、 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 2 、

 落实“一岗双责”。

 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 责任层层分解, 抓早抓小; 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 主动监督, 主动作为; 班子成员要经常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 认真梳理责任清单, 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未雨绸缪, 主动发现问题, 瞄准靶心, 化解职工群众疑虑, 确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不缠访、 不闹访、 不越级上访, 维护和谐稳定。

 3 3 、

 严守纪律规矩。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 和公司“十四个严禁”, 做到“四个提高”, 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 4 、

 突出专项整治。

 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不放, 坚决防止“四风” 问题反弹, 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 和懒作为、 乱作为、 不作为, 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 私车公养、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

 5 5 、

 强化职能监督。

 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 向监督要效益, 积极推动“谁主管、 谁负责, 谁主管、 谁监督”, 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 , 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 下功夫, 将牵头抓, 重点抓, 具体抓有机结合, 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 取得监督实效。

 6 6 、

 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支持、 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 修订、 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 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 7 、

 加强廉洁自律。

 廉洁奉公, 忠于职守,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 利益,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 确保无违纪发生, 肃清朋友圈、 远离是非圈、 净化生活圈, 算好“成长、 法纪、 经济、 家庭” 四本帐, 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 不碰高压线, 守好情操和品质。

 8 8、 、

 落实效能监察。

 紧紧围绕 2022 年效能监察项目 , 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共同分析现状, 协助制定措施, 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 认可度, 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的统一认识。

 9 9 、

 强化思想教育。

 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 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 开一次警示教育会, 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与重点岗位、 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 了解其思想状况,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0 、

 营造廉洁氛围。

 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 ” 为主线,带动全年廉洁文化建设, 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活动, 将廉政文化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大力挖掘宣传先进人物教育, 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营造廉洁氛围。

 三、

 责任考核

 纪委负责领导、 组织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考核工作要与干部测评、 党员评议和业务工作目 标考核等结合进行, 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四、

 责任追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目 标、“三

 项工程”、 文明和谐、 创先争优的考核范围, 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 奖惩兑现、 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如果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 不履行, 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干部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纪委和责任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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