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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3-04-04 00:15:03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遵循,是高校加强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

篇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遵循,是高校加强自身内涵建设的必然选择。高校要直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困难和挑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路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办好社会主义大学提供了根本的方向保证。

 一、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一)引领高校社会主义大学方向的根本保证

 高校是人才、学术、思想、文化的聚集地。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政治思潮和西方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导致人们的思想价值出现多元性、混淆性、复杂性的特点,高校也成为不同意识形态“抢滩登陆”的“重要战略支点”。毋庸置疑,高校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把准方向,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高校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正面临着新的变化,在世界格局进行调整的关键阶段,高等教育要实现历史性的发展,支撑和服务国家大发展、大战略、大宏图,就需要高校有着坚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大海航行靠舵手,步伐一致听党话。谁具有“主体责任”谁就是“责任主体”。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对自身职能的回归和强化,是全面加强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

 特色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源。

 (三)实现高校“ 双一流” 建设的重要任务

 2015 年 10 月 24 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方案中提出了五项改革任务,第一项就是“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是要在“双一流”建设中“挑大梁”,协调各方、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为“双一流”建设领航出发。

 二、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高校主要的任务是教书育人,科研和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把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对立起来,产生“两张皮”的現象。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多不实,对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宣传工作、人才工作还不到位;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专职党务人员不足、党务干部培训教育也较为缺乏,等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手段单一

 有的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通过开开会、念文件、表表态,签订各种“责任书”“责任状”就算是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执纪监督全盘交给纪委。有些领导干部对于本单位采取“保护”“爱护”甚至是“宠爱”,对于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视而不见”,或者为了本单位的荣誉和利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老好人,爱惜自己的“政治羽毛”,不敢动真格、不愿太较真。

 (三)落实主体责任追究不力

 高校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制度,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多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告处分等方式处理。同时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追究时,对于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区分不是很明晰,很难做出非常准确的判断。同样在考核过程中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指标和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大多是采用民主测评、现场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对于考核结果的运用就更少了。

 三、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践探索 (一)抓政治建设从 严,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校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与省委、省纪委精准对表,认真履行“两

 个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二是严明意识形态领域纪律。在 XX 省高校中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抓学校意识形态九大平台管控;制定实施《净化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总要求和十二项内容,逐一对照落实,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抓思想建设从严,着力增强“ 四个自信”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上带下加强理论学习,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达 25 场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特别是习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洁教育。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校园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先进典型学习、视频警示教育等党风廉政教育;编印《“两个责任”“四种形态”学习材料汇编》《典型案例》等学习材料;主动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理论辅导。

 (三)抓组织建设从严,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一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深入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共完成排查党员近两万人,找到失联党员 X 名;全校共补缴党费 X 多万元。积极选派“党建、学术带头人”党员教师到国外访问进修交流学习,推进“双带头”培育工程。开展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项目,验收了X 个“六有”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开展了 X 个校院级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二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制订或修订了《XX 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意见》等系列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更加科学、完整、严密的基层党建工作规则制度。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约谈,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抓选人用人从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学校党委以“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指导思想,把统筹“育、选、用、管”作为工作主线,提高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一是精心组织学校“两委”班子换届,在省委、省纪委的帮助支持下配齐配优党委和纪委班子。二是选好用好干部。研究修订《XX 大学中层领

 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全面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确保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效能增强,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显著提升。三是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积极选派干部教师到攀枝花市、海口市等省内外各市县、省直机关、省外高校等挂职锻炼,推动校地合作交流,促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

 (五)抓作风建设从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紧盯“四风”、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等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治理,对于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严格干部会议纪律和工作纪律,深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专项活动,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大力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教师管理和师德建设政策规定,严查违反“6 条禁令”“7 条红线”的行为;对师德表现不佳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持之以恒从严整饬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有效地遏制了歪风邪气,大力营造了干净清明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六)抓责任落实从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一是构建逐级负责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出台了《中共 XX 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XX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形成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完整链条。二是加强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学校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与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将述廉述责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同时通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等制度,强化检查考核,有效推动责任落实,特别是对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分靠后的单位进行了组织约谈提醒,强化了二级单位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篇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就我县而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落得不实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及表现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表现: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单位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部门单位述廉评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部门单位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部门单位领导看到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坚持不经常。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二、主体责任不清。表现:有的基层党委和部门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党组织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搞出笑话;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组长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监管单位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警醒作用。

 三是督责不严。表现: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却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解决途径 一、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

 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二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各级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

 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

 建立落实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认真答复纪委委员质询、提问的各类问题,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三、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由党委常委分工包抓,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

 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

 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

 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2020 年 3 月 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载体和抓手。近期,XX 县成立调研小组,结合工作实践对县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任责任进行了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一些有效做法和经验仅供参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拧紧责任“ 链条”。县委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将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拧紧拧牢,出台《XX 县委常委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内容进行层层分解,将“责

 任部门、责任事项、责任领导、监督电话”等内容以图表形式展示出来,用制度织密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县委领导班子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积极组建县委主责办,出台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制发责任清单,推行痕迹化管理。每年分别组织召开 X 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对管党治党中的重大问题,县委书记亲自挂帅督战,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纵深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既是领导者和推动者,又是实践者和示范者。县委书记带头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两谈话两报告”制度。紧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三个夜谈”,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及时发现和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大部署、重要活动、重点工程的推进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全程监控、精准发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以此带动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勇于担当。去年以来,全县 51名省管、市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17 名科级干部操办重大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登记。县委班子成员积极抓好

 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性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纪委撑腰壮胆。结合实际制发《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和《XX 县“一案双查”具体操作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防止两个责任成为“稻草人”。XX 年以来,先后对 X 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全县实行“一案双查”X 件 X;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X 起,处理 X 人;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 X 件,处理 X 人,通报曝光 X 起典型案例;立案审查黑恶势力“保护伞”X 人,采取留置措施 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X 人。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将县委常委所在部门列为“三公”经费、作风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的必检单位。依托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对全程纪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将县委常委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与综合检查评定、述职述廉评议一并纳入年底考核,确保责任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着力发现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等 7 个方面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突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县委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县各地各部门开展党纪法规巡回宣讲,每年宣讲 30余场次,受众对象达 X 余人次;组织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监察法》和新《条例》等党纪法规,近 2 万余人参加在线测试;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诗歌朗诵、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故事会等宣传教育活动,3 万余人受到党纪法规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拍摄说案明纪警示教育片《逃离马家湾》《“能”支书的坠落》,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在全县组织开展“十佳”勤廉典型选树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通过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和学习,县委班子成员和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党风政风和社会民风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有的地方片面认为主体责任就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当由纪委负责抓落实,党委只是起到一个牵头抓总的作用,工作推进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由也应当由纪委来解决。有的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口头表态多、调门高,重形式、轻内容,认为主体责任是软指标,发展经济才是硬杠杠,主体责任意识树的不牢,很少主动系统谋划部署,更多的是在纪委请示汇报后被动的履行主体责任。此外,党委办公室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体责任落实的质效。

 二是责任边界不清晰。《规定》明确提出了 12 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内容,既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决定的要求,有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结合实际解决突出问题的责任,还有在本地区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的要求。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受传统思维和工作方式的影响,在细化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上还存在交叉重合、避实就虚、照抄照搬等问题。

 三是工作落实不平衡。有极少数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上级不推下级不动,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尤其是乡镇村(社区)、县直二级单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

 势认识不深,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不多,主要是开开会、讲讲课、泛泛提要求。XX 年以来,XX 县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行为 X 件,占全县查处违纪案件总数的 42%,查处县直二级单位和镇直单位干部违纪案件 98 件,占全县查处违纪案件总数的 38%,从总体上看,基层员干部违纪案件占比达 8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是追责问责不到底。用好问责利器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纪委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责不到底的问题,比如:问具体责任的多、问领导责任的少;问基层单位责任的多、问领导机关责任的少,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运用“四种形态”不精准,除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外,对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一般不愿意深挖细查,担心影响党委政府形象。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科学部署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从管党治党的政治高度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把落实主体责

 任与本地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巡视巡察反馈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与每年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纪委全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党委牵头抓总,党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委工作部门各履其职、同向发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落实主体责任新格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履职尽责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不仅是纪委的事,更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身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新科技等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精准度。要注重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盯重点部门或单位,全程监督、精准监督、靶向监督、持续监督,确保履职尽责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成效殷实。

 三是加强考核问责,执纪执法到位。没有考核问责,就难以保证主体责任落实。要协助党委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要对地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严格考核,每年年底集中开展一次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由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统一考核,避免

 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频繁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发现责任意识淡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政治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无论涉及到哪一级组织、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坚决予以追责问责,毫不姑息。同时,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处理的干部做好跟踪回访、关怀帮助,为干部卸下包袱,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篇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现状

 及对策建议

  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市县党委和党委书记要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本人参与我县两年多的巡察实践和个人粗浅的认识,简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我县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现状及对策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现状 县委总体上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部署及自治区党委相关要求进行比较及时的学习,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稳步推进,使之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惩治腐败的利剑。

 一是适时作出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制定了《十三届 xx 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一届县委任期须实现巡察全覆盖要求。

 二是建立高位推动机制。县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县委“五人小组”和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

 三是成立了县委巡察办。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并设立了县委 4 个巡察组。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 1275

 个,线索 128 条、150 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 21 人,巡察利剑作用初现显现。

 二、 存在问题 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县委和县委书记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的意识还是不够强,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得不是很实。

 一是县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落实不好。县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不够及时,经常出现给其他工作“让道”现象,没有落实“三个十天”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对巡察机构建设重视不够。虽然是核定了 18 名行政编制,但是一部分工作人员能力与素质与新形势的巡察工作要求不能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巡察机构成立 2 年多以来,巡察机构人员除外交流机会很少,造成巡察人员信息闭塞,思路不宽,目前没有一名巡察干部被真正提拔重用,只有平调或给予待遇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对巡察工作后勤保障不足。在全县各项工作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没有对巡察工作经费进行优先保障,县委每一轮巡察由于经费问题,无法按要求实行“封闭式”巡察,只能实行“走读式”巡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质效,并使巡察工作存在潜在的风险。

 四是对巡察“后半篇”文章统筹推动不力。对巡察成果的运用缺乏统筹。县委没有出台巡察成果运用办法,现在我县巡察成果运用很有限,仅局限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题线索的查处,没有形成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动的格局,没有根据巡察发

 现共性问题形成制度型的文件。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推动不够。目前,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主要依靠巡察机构进行督察,没有形成纪委、组织和职能部门联动格局,巡察机构力量有限,权威性不高,一些党组织不够重视,影响了巡察整改效果。

 五是面临抽人难的窘境。2 年多来,每轮巡察时抽人都是十分头疼的问题,素质高的、能力强的人员很难到位。

 三、 成因分析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认为巡察工作是一个投资多、周期长,见效慢、回报率低的工作。没有将巡察工作放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去谋划、思考,没有看到巡察工作带来的社会效益和赢取的民心政治。缺乏履行主体责任的自信心、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力。对利用巡察机构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巡察一线选拔和使用优秀干部重视不够。

 四、对策建议 坚持常态化研究。把巡察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党建形势分析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做到巡察方案必审、巡察情况必议、巡察整改必听。把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安排巡察办负责人固定列席县委常委会,全面了解掌握全县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牢固树立巡视巡察思维。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时时事事处处以巡视巡察的内容和要求检视工作、查找偏差、及时补缺,自觉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跟进指导纠偏。严格把关监督质量,对了解问题不深入、报告问题不精准、泛泛而谈讲现象的,敢于动真碰硬,在听取汇报时当场叫停,并对巡察组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

 跟进强化保障。优先落实巡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保障,选优配强巡察力量。进一步健全巡察组长人才库,建立新提拔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工作制度,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加大对优秀巡察干部的提拔力度。建立巡察与纪检、组织、审计、政法等机关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力度,实现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无缝对接、有效贯通,构建了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举一反三”抓好“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抓基本面、抓共性、抓规律,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思路、堵塞制度漏洞、推进标本兼治,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被巡察党组织围绕反馈问题,通过“解剖麻雀”,深入剖析存在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深化。督促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级”的问题,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分析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业、治理一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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