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9篇迎接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第巡察组《关于对县融媒体中心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县融媒体中心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迎接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省委书记调研指导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六大纪律”作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负责的态度,紧紧聚焦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发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明确政治责任,抓实巡察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整改目标 在县委第巡察组的指导监督下,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整改,按照时限要求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反馈问题一件不落、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出发,逐项推动落实,把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倒逼工作新要求,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强化工作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即知即改、立改立行、边整边改、认真整改,严格整改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服务群众意识,实现单位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班子建设更加坚强、责任传导更加有力、工作落实更加务实、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为全县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三、整改任务 根据县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的个方面种问题表现,我们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全面梳理,进一步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量化为个具体问题,并分别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 1: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短板。
具体表现在:
1 服务功能缺乏便民化设计。产品的即时性、互动性不够,传播内容和传播手段缺乏吸引力,服务群众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2 影响力不强。虽然开通了“两微一端一抖”,但从内容层面来看,仍然搬运传统媒体模式下生产的内容,尤其欠缺优秀原创内容的产出,平台功能使用不充分、影响力未达到预期。
3 资源聚合功能作用发挥不全。“综合服务平合”和“社区信息枢纽”功能和作用未能完全释放,政务、公共服务、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资源聚合能力不强,公用事业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平台未能形成一定规模,促进社会达成共识的平合作用发挥较弱。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我县群众使用新媒体的习惯,努力推动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加强新 APP、微信等现有宣传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信息并增加民生方面的新闻报道,开通评论通道,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性,不断增强群众认同度、信任度、喜爱度。二是继续发挥县融媒体中心贴近基层、更接地气的优势,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和重要节庆活动,策划制作适合各平台发布的更多具有原创性的融媒体产品。三是按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三大定位,加强新 APP 客户端建设,积极探索开设我县特色鲜明、紧贴群众生活的智慧社区,健全充实县融媒体中心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四是持续加强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融合,在新 APP 和微信接入“文明”点单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与广大群众互动“零距离”,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融合”、同频率、相促进。
成效目标:在新 APP 客户端和微信中增加更多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功能,更好满足群众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缴费、在线查询等方面的需求,让群众真正用起来、用得好、离不开,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解决功能不够齐全、影响力不强、聚合功能发挥不全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总编室、新媒体室、播发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优化完善)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 1:对省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整改不深不细。
具体表现在:对省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视反馈帮扶村(村)的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整改不够细致。个别帮扶干部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中年脱贫增收种植业现状为种植玉米亩、小麦亩、洋芋亩,而年度经营性收入为种植小麦亩、玉米亩,户内种植业现状和经营性收入前后矛盾,工作不细致。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对各帮扶干部所包户分配情况再次认领、再次确认、责任到人,深入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完善表册。三是及时建立台账,要求各帮扶干部自己查找所包户的问题并进行解决完善,做到即
查即改。四是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相关责任人,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检讨和通报,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共性问题会议研究后全面整改。
成效目标:进一步增强帮扶干部的责任感,定期不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走访活动,对生活、生产、家庭情况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了解,通过整改,让全体帮扶干部意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解决帮扶干部帮扶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全体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遵守纪律和作风方面 问题 1:学风文风不实。理论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心得体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
具体表现在:名同志关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心得体会雷同,网络下载痕迹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巡察工作中查出的名同志问题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进行提醒谈话、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在一定范围内检讨和通报。二是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分管领导扎实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心得、学习笔记的审核把关和检查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强学风文风的转变,持续推进“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的落实,在学习讨论中更新观念、凝聚共识,逐步实现从“要你学”的被动学习方式到“我要学”的主动学习方式的转变。四是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了检查和监督力度,坚持和完善每日签到制度,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成效目标: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解决问题能力、修身润心、陶冶情操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愿学、懒得学的惰性思想。切实做到学风文风会风有效转变,落实制度不走形式,考核通报震慑有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 2:资产管理不严格。库存抽查盘点情况与登记使用情况不符,新购固定资产闲置或备用。
具体表现在:购入的台平板电脑,其中台由宣传部使用,部照相机宣传部使用,均无固定资产划拨手续,使用情况登记为库存。购入台 K 手持摄录一体机共计元,因格式参数与编辑设备不匹配闲置或备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补齐漏洞,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借入借出资产清查工作,积极与宣传部进行协商沟通,
做好固定资产收回划拨和借用手续办理,及时进行库存更新。三是在现有电视编辑视频系统无法匹配快速更新的电子产品情况下,满足新媒体发展需求,结合人才引进和专业人才招考,将新购置的台 K 手持摄录一体机配备新媒体人员使用,与直播机匹配使用,做到传统媒体系统和新媒体有效补充,为下一步电视编辑视频系统提档升级奠定基础。四是联系电视编辑视频系统厂家进行系统完善,确保各类设备正常对接使用。五是加强新媒体人员培训,组织专人进行新设备的学习使用,确保采编人员完全掌握新设备的使用方法。
成效目标:资产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资产登记更加翔实。结合新闻采编人员的进一步充实,充分利用新购置的设备开展现场直播或新闻信息采集工作,做好旧产品的迭代升级和新产品的有效利用。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室、采编人员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 3: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
具体表现在:年月收市委宣传部融媒体建设经费万元,支付新云服务系统建设费万元,结余资金万元;年月收省级融媒体建设资金万元,支付工程结算款元,挂质保金元,资金结余元。截至年月日,两项结余款合计元未上缴财政。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二是强化与财政对口股室联系与沟通汇报,认真核算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成效目标:坚持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要求,做到结余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发挥资金效益。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 4:财务核算不规范。对项目经费管理重视不够,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计划性。
具体表现在:年月拨付村委会环境整治经费元,在党建经费下列支。年月购买网站安全检查工具元未记入无形资产。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县财政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村卫生环境整治经费在党建经费下列支问题,安排财务人员及时与财政相关股室联系,按照财务规定和程序全面进行调整。三是要求财务人员针对购买网站安全检查工具及时记入无形资产,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
成效目标:切实做到财务核算规范有序。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 5: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管理不严格。
具体表现在:
1 县融媒体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但中标人华盛嘉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为年月日。该工程投标预算编制有清单和定额两种报价,唯独中标的投标单位采用了这种方式,存在事后补办手续的问题。
2 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结算价为元,工程送审价为元,工程审定金额为元,审减金额为元,审减率%,工程签证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办事、依法从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时代、新业务的需求。二是及时联系招标委托代理公司和中标公司,核实相关信息,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就日期错误的情况作出说明,杜绝事后补办手续问题的产生。三是针对工程签证不严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招标委托代理公司和中标公司联系,查找问题根源,分析工程审定率产生的原因,做出详细说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整改工作。
成效目标:找出原因,做出说明,认真落实项目招标施工各环节工作,规范建设,有效运行。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 6:社保资金缴纳不合规。
具体表现在:年名临聘职工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元由单位全额承担。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落实社保资金规章制度和核算标准,做好法律顾问咨询工作,规范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收缴工作。对名临聘职工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列出详细清单,确定专人督促回收。并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做好缴存工作。
成效目标:进一步规范完善单位社保缴纳程序,确保资金全部收回缴存,全面解决社保资金缴纳不合规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个月内整改到位。
问题:内控制度不规范。
具体表现在:没有把内部控制当作一项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来抓,对内部控制工作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内控制度不规范,会计、出纳岗位同一人兼任。
整改措施:一是由财务人员及时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针对会计、出纳一人兼问题,我们将进行岗位调整,确定出纳人员,移交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会计、出纳分开执行。
成效目标:完善现有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全面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内控制度不规范、会计出纳未分离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室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基层党建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具体表现在:
1 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不能充分调动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宣传平台工作开展办法不多、探索不够,对难点问题的处理责任担当、攻克难意识不够。
2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有所欠缺,存在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与新媒体发展不相适应,缺乏整体运规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思考、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思想交流,达成共识,推动工作。二是进一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定位越来越精准,工作越来越深入,作用越来越彰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县委自觉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标中央要求,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全县党建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不断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呈现全面深化、持续推进、整体提高的良好态势。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制定本工作规划。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 XX 县在皖
北振兴中加速崛起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基本原则今后 5 年工作,要着力把握以下基本原则:——坚持向党中央看齐,深化政治巡察。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找准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让巡察真正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之巡、看齐之巡、教育之巡、立规之巡。——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震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理念,坚持挺纪在前,聚焦监督重点,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坚持忠于事实、尊重规律,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方式和权限开展工作,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坚持整改到位,标本兼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巡察的渠道,开门巡察,广泛听取各方
意见,全面客观分析和判断问题,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切实提升巡察的公信力。三、目标任务经过 5 年努力,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政治巡察持续深化。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任务的判断上来,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对所有乡镇、县直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全面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有重点地对部分地方和单位开展“回头看”“点穴式”“机动式”巡察,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质量明显提高。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质量的根本标准,对重要情况了解更加深入,对突出问题查找发现更加准确,深层次原因揭示更加透彻,对策建议更具针对性、操作性。——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抓常抓细抓实,看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
紧盯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推动纠正&ldquo;四风&rdquo;,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mdash;&mdash;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发现的情况及时研判,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巡视巡察移交的事项严肃处置。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清零见底。&mdash;&mdash;监督网络全面建成。县委建立巡察制度,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实现巡察全覆盖。建立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联动机制,积极协助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省&ldquo;一盘棋&rdquo;的巡视巡察网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mdash;&mdash;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作为依规依纪巡察的可靠保障,全面建成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为主体、有关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为支撑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四、工作举措(一)全面加强理论武装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做到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2.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认真学习党章、&ldquo;两准则、四条例&rdquo;(《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牢固树立&ldquo;四个意识&rdquo;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党内监督,切实担负起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3.深入开展巡察业务学习。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深化对政治巡察内涵要义、方式方法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能力。(二)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 1.科学谋划任务。在全面总结 2016 年巡察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十三届县委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2.实施板块轮动。将巡察对象分为乡镇、县直单位、县属企业、县属学校四大板块。按照板块轮动、同类同步的思路,兼顾地域行业等,采取&ldquo;一托 N&rdquo;方式安排任务,分类别分步骤有序有效推进。对乡镇以常规巡察为主,对部门、企事业单位以专项巡察为主。3.创新巡察方式。围绕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开展对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推动监督责任落实,提升巡察监督的综合效应,推动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根据巡察对象和任务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方式,对重点人、重点事开展&ldquo;机动式&rdquo;巡察,快速反应、精准突破;对体量较大的单位,有针对性地选择下属部门开展&ldquo;点穴式&rdquo;巡察,以点带面;对部分届内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巡察&ldquo;回头看&rdquo;,形成再震慑。4.建立数据管理系统。
协助省、市建立三级联网的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涵盖巡前准备、巡中发现问题、巡后成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利用大数据的方式,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筛查、分析、处理,不断提高巡察工作及成果运用督查督办的精准度、针对性。(三)聚焦巡察监督重点 1.突出重点范围。把乡镇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县直重点单位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在工作安排、力量保障、成果运用上适当倾斜,使这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自进入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2.突出重点对象。突出关键少数,紧盯党组(党委)不放,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管好&ldquo;关键少数&rdquo;引领&ldquo;最大多数&rdquo;。3.突出重点内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查找政治偏差,深入了解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ldquo;三十条&rdquo;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1.明确责任主体。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类处置巡察成果。向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涉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等方面的
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涉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报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主体,及时研究、优先办理巡察移交事项,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执纪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中,按规定时限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2.实行清单管理。以巡察发现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为依据明确问题清单,以巡察意见和建议为依据明确任务清单,以巡察反馈和移交内容为依据明确责任清单。实行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巡察建议台账&ldquo;三账&rdquo;管理,按照信息化、数据化、动态化的要求,形成巡察报告报账、巡察反馈交账、巡察移交转账、巡察督办查账、巡察整改销账的完整链条,促进责任落实。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ldquo;五人小组&rdquo;会议点到的突出问题单独建账、重点督办、专题汇报。3.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单独或集中、分批或分片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健全巡察整改情况审核把关机制,通过听取汇报、函询、约谈、开展整改情况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县委巡察办定期分析汇总巡察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结束后,对一些长期整改任务,县纪
委进行跟踪了解、督促落实。4.发挥治本作用。对于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巡察机构要站在政治高度总结、归纳、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形成更高层次的巡察成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视情开展全县性、系统性、行业性专项治理,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发挥巡察治本作用。(五)健全巡察制度体系 1.完善巡察业务制度。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流程、巡察成果运用等系列制度,修订完善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大环节系列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完善决策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任务和权限等,制定完善巡察纪律、作风建设、干部管理、保密工作、党组织建设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六)构建巡视巡察网络格局 1.加大巡察工作推进力度。县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起点推进巡察工作。2017 年,县委全面建立巡察制度。探索县属企事业单位巡察工作。2.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切实把握从政治上看问题的内在要求,结合基层实际,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情况,重点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脱贫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3.实现巡察全覆盖。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加大巡察工作推进力度,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
覆盖,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开展巡察,并延伸到村(居)委会,实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动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主动融入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谋划、部署。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我县巡视巡察时,县委巡察组积极协助省委巡视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责任,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委建立巡察制度,成立专门机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第三条
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巡察监督作用,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构建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工作新格局,切实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四条
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市
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研究决定巡察工作整体部署、阶段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不少于 2 次;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
第六条
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任务安排、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组管理监督等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
第七条
设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履行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业务上接受上级巡察办的指导。
第八条
设立 5 个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可组建临时巡察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工作人员采取专兼结合方式配备。组长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优秀干部中选配,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轮岗交流,并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九条
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编制、信访、审计、财税等工作的干部参
加巡察工作。
第十条
巡察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单独列支,确保工作需要。
第三章
巡察对象和任务
第十一条
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县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街道、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委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二条
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
巡察方式及程序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实行全覆盖,在巡察对象每届任期内至少巡察一遍。巡察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计划和具体安排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对一个单位的常规巡察时间一般掌握在半个月左右,专项巡察时间灵活掌握。在巡察方法上,充分借鉴运用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新措施、新办法。
第十五条
巡察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关键岗位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层次、范围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四)与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干部职工、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五)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账簿等资料; (六)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及其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研; (七)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 (八)采取信箱、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 (九)征求被巡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十)开展专项检查; (十一)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十二)县委授权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县委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七条
县委巡察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县委巡察组可直接向县委书记报告。
第十八条
巡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部署。县委巡察办拟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确定巡察对象、时间安排,报县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人员培训。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巡察前培训,明确巡察的目标任务、基本步骤、方式方法和具体安排,以及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
(三)分析研判。县委巡察办牵头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征询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巡察组通过多种渠道提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开展等情况,掌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制定方案。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巡察工作方案应包括巡察单位、巡察时间、巡察内容、方法步骤、巡察组成员及巡察要求等。
(五)巡察预告。县委巡察办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前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
察单位,协调安排巡察组进驻有关事宜。
(六)开展巡察。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召开动员会议,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被巡察单位实际,按照规定的工作权限,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七)巡察报告。巡察组及时总结巡察情况,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于巡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巡察办,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八)巡察反馈。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九)督促整改。被巡察单位接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抓好整改。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于收到反馈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巡察办,并于 1 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办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十)结果公开。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县委并通过媒体、通报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
巡察成果运用
第十九条
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形成移交材料,报县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后,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属于工作方面问题的,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处理;属于违
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交县纪委处理;属于组织建设、选人用人问题的,移交县委组织部处理;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在 1 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向县委巡察办反馈。
第二十条
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处理。问题处理要坚持挺纪在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第二十一条
巡察结果作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巡察结果运用台账管理,会同县委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和督办,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六)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 县委巡察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拟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 (二)抓好统筹协调和指导调度工作; (三)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察组传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四)按照上级巡察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建立台账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五)组织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
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发现如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可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一、会议时间 2019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 开源贵宾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参会领导 刘义红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巡察领导 小组成员 袁国栋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王
雁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 县委第二巡察组成员:薛原,张明贤,罗昕科,肖睿,曹阳路,杨誉婷 缪树强
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四、参会人员 行政执法局党组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局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等共 157 人。
五、会议议程 第一阶段:
主持:舒
曲
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1.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袁国栋同志讲话; 2.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王雁同志宣读巡察工作纪律; 3.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刘义红同志讲话; 4.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曲同志作表态发言; 5.回收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
第二阶段:
主持:袁国栋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执法局与会人员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
为进一步增强巡察效果,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进驻前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务会和党组织。各组根据人员组成情况,及时健全组务会制度,健全党支部(党小组)。组务会主要对巡察组重要工作部署、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重大事项等进行研究讨论。召开组务会时应指定专人记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努力抓好队伍建设。
(二)组织学习和再动员。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并对组内人员进行再动员;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巡察、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参加培训,深刻领会和掌握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精神和要求,熟练掌握工作流程。
(三)听取有关情况通报。听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部)以及政法、审计、信访等单位和部门通报被巡察部门(单位)的情况;查阅上一轮县委巡察组对该地区的巡察报告和反馈意见,调阅相关巡察档案资料。
(四)收集掌握有关情况。通过巡察办调阅有关县管干部任免审批表;通过媒体、网络,广泛收集被巡察部门(单位)舆情信息。必要时提前向被巡察部门(单位)调取领导
干部名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材料。
(五)制定工作方案。各组结合实际,拟制本组巡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工作要求等,进驻前,通过巡察办报领导小组领导审批。
(六)起草讲话。各组以巡察组组长动员讲话通稿为基础,起草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七)协调进驻事宜。巡察办向被巡察部门发出巡察通知后,各巡察组及时商被巡察部门做好配合巡察相关工作,准备巡察意见箱,制定信访应急预案等。
二、开展巡察 (八)与被巡察部门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进驻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办领导向被巡察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等,并就共同做好巡察工作交换意见。
(九)召开巡察动员会。1.被巡察部门准备会标,会标内容为:县委第 X 巡察组巡察 XX 部门(单位)工作动员会。2.巡察工作动员会由被巡察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巡察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委托巡察办有关同志到会提出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3.参会人员应包括:巡察组全体人员、巡察办有关人员;被巡察部门党委和人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4.列席人员由被巡
察部门商巡察组确定。5.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巡察组组长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讲话。通过电视、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和内部网络、刊物、党内文件等渠道发布动员会信息和巡察组联系方式,新闻稿要经巡察组领导审定。
(十)听取汇报。听取被巡察部门党委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还可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十一)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列席被巡察部门(单位)有关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十二)召开座谈会。巡察组可视情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应紧紧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十三)受理信访。巡察组应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件。
(十四)组织个别谈话。巡察组应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个别谈话对象,谈话要突出针对性。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个别谈话一般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单独约谈的,经组长批准可“一对一”谈话。
(十五)听取意见。根据需要,与曾联系被巡察部门的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负责同志沟通情况,听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方面的反映和举报介绍。
(十六)对重要问题进行了解。在组织个别谈话阶段,安排专人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报的重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了解。对被巡察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司法机构提供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在押、“两规”人员反映的线索要高度重视,按有关程序规定及时进行了解。
(十七)抽查核实。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巡察期间接到被巡察地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所列内容方面涉嫌违纪违法的举报和反映,经报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同意后可将该成员增列为抽查对象。由巡察办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情况。
(十八)调阅或复制资料。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地区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十九)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
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 2 名以上人员进行。
(二十)商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
(二十一)重要情况报告。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
(二十二)边巡边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可向被巡察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其就落实情况向巡察组反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对特别重大、敏感问题的处理意见,需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再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
三、报告巡察情况 (二十三)撰写巡察报告。巡察报告的格式框架按巡察办有关要求办理。巡察报告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对重要问题线索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可形成专题材料作为附件。对重要问题线索的了解情况和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情况,可形成专题报告,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领域性、普遍性情况,以及触及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分析,认真总结规律,向县委提出决策建议。
(二十四)呈报巡察报告。巡察组要召开组务会审议巡察报告,并在巡察办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呈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审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并汇报巡察情况。
四、反馈巡察意见 (二十五)制定反馈方案。向领导小组汇报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反馈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对象、范围、方式、参加人员等,经巡察办核稿后,与反馈意见一并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审批。
(二十六)起草反馈意见。按有关要求起草反馈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二十七)进行反馈。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反馈。
(二十八)公开反馈信息。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反馈意见。
五、巡察材料移交 对需要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其他部门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提出移交的部门和具体处理意见。该项工作要在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后一周内完成。巡察组不留存移交材料。
六、督促整改 (二十九)督促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由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地区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两个月
内,向领导小组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个人落实整改履职情况报告。
(三十)审核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办自收到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情况报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送交相关巡察组审核。巡察组在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巡察办函告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将相关整改情况和审核意见通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股(室)。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由巡察办配合巡察组督促其继续整改。
(三十一)报送向党内外公开整改情况的通报稿。被巡察地区的整改情况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巡察办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对不予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应逐项说明理由并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应在公开后 7 天内,将公开工作情况、向党内通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开新闻稿报县委巡察办备案。
(三十二)检查整改情况。必要时,组织巡察组、巡察办人员赴上一轮被巡察地区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三)督办移交事项。巡察办要加强巡察移交事项的督办,及时向移交的各部门了解办理情况。
七、立卷归档 (三十四)归档材料。巡察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材料
的立卷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被巡察地区党委、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机构的汇报材料;对被巡察地区(单位)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的专题报告(其中包括调阅或复制的重要文件及资料)和阶段性工作汇报材料;个别谈话后形成的谈话记录;向领导小组移交材料的审批签;向被巡察地区移交材料的签收单及材料目录;巡察工作笔记本(不立卷);其他需要归档的有关材料。
(三十五)移交档案。巡察组在反馈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巡察办移交本批次巡察的档案,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密文件和材料。对没有归档的涉密材料要按规定销毁。
县委第*组巡察**镇工作实施方案
类似范文:县委巡察组巡察乡镇党委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 2017 年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方针;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的工作原则;按照“巡视全覆盖、全国一 焕 盘棋”的要求,把发现 伞 问题、形成震慑,推动 唬 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 湃 设,促进各单位党政领 袖 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 绘 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主要 页 任务,为进一步推动全 性 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 稿 强的政治保证。
二、巡 割 察对象 **镇党委、人 催 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 形 成员。
三、巡察时间
订
2017 年 3 月日至 酒 月日,根据实际情况可 茂 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四 疙 、巡察组成员
组长:
副 连 组长:
巡察专员:
巡察 言 工作人员:
五、巡察内 猖 容
巡察组对被巡察 取 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 蔗 章程》和《中国共产党 拿 廉洁自律准则》《中国 芬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诌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 慨 会工作条例》《中国共 焙 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 扑 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 底 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 忻 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 疟
…………
行、软弱 腔 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 氓 题;是否存在违反干部 妨 任用规定,违规用人、 灯 买官卖官、拉票贿选、 午 搞团团伙伙等不正之风 叛 和选人用人腐败问题。
削
六、巡察方法、步骤及 寓 时间 第一阶段:巡察准 伐 备
组织巡察组全体 甩 成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 靴 ,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快 熟悉巡察工作的内容、 苏 程序和方法。
巡察 利 组向县纪检监察机关、 剔 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 谚 、信访、财政等部门和 科 单位了解**镇党委领 技 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 讨 情况。
召开巡察组 瓢 全体成员和**镇党委 饯 领导班子及成员会
议, 壶 宣布巡察任务,商议进 遍 驻相关事宜。
县委 裕 巡察办应提前 10 个工 妈 作日通知**镇,** 虹 镇确定 1名负责人统筹 姚 巡察期间配合工作,1 跟 名联络员负责巡察组与 冠**镇的日常工作联系 磐 ,落实巡察组办公场所 长 等后勤保障。
第二阶段 哀 :发布巡察公告
被 涉 巡察单位在单位张贴巡 址 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 贾 、内容、时间以及巡察 恋 组的办公地点、联系方 储 式等;巡察组设置举报 琶 箱、公开举报电话,便 陷 于干部群众联系。
第三 挂 阶段:巡察实施
巡 拖 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民 蝎 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列 星 席会议、调阅复制有关 谈 资料、抽查核实个人情 樟 况、座谈询问、个别谈 洗 话、受理信访举报、走 凛 访了解等方式开展巡察 娜 工作,重点对被巡察对 俭 象执行“六大纪律”、 婪 “四个着力”等情况进 在 行巡察监督。
召开巡察 符 工作动员会
1、巡 毖 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鲍 通报巡察目的、任务、 怨 计划安排和有关要求, 及 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 棚 安排和部署; 2、** 漂 镇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 砧 。
要求**镇全体 舔 干部职工、基层站所、 粥 村主要负责人、近三年 钟 退休的科级干部和巡察 绷 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际
听取汇报
1、召开 下 **镇党委领导班子成 侦 员及全体在职职工会议 帕 ;
①听取**镇党 箔 委书记介绍近年来本单 刃 位总体情况及党风廉政 挑 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信 汇报;
②听取** 唱 镇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 雇 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 役 报;
③对**镇党 登 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 庶 主测评和调查问卷。
啪
2、根据巡察工作需 奎 要,巡察组可抽查核实 惑 被巡察对象报告个人有 迎 关事项的情况;
3 吻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 鱼 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单 栈 位提供有关文件、档案 起 、会议记录、账目凭证 粮 和信访资料等材料,供 死 巡察组查阅和复制;
坛
4、根据巡察工作需 徐 要,巡察组也可听取其 舔 他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题 郁 汇报,列席**镇领导 巧 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 贵 述廉会等相关会议,了 颊 解会议情况,记录有关 雍 内容。列席会议时,一 望 般不发表意见。
召开座 温 谈会
巡察组根据巡 脆 察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氛 座谈对象和座谈内容, 缨 及时召开座谈会,通过 泄 座谈会听取意见、查找 终 问题。
进行个别谈话
己
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 挥 需要,研究谈话提纲, 敦 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 撮 容,谈话内容围绕巡察 砚 内容,以谈问题和意见 蓄 、建议为主。
受理信访 宙 举报
开展巡察期间 浅 ,巡察组安排专人负责 门 受理来信、来电、来访 膨 工作,对来电、来信、 朱 来访应逐一做好登记; 箩 巡察组受理的属于被巡 诞 察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信 芋 访事项,经组长批准, 卤 及时移交被巡察单位处 渐 理,并限期反馈处理结 婪 果;对反映被巡察单位 喇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 蛋 违规违纪的信访举报件 吊 ,巡察组应将线索情况 霖 、初步了解以及下一步 鬼 工作打算等,及时送县 酒 委巡察办报县委巡察工 底 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邪
走访了解
巡察组在 匝 了解情况、梳理问题的 御 基础上,围绕反映的重 钓 点问题,有选择性地进 瞻 行走访了解和实地考察 拘 、调查,印证和发现问 厕 题;根据巡察工作需要 墟 ,可到被巡察单位下属 揩 单位及被巡察对象曾经 政 工作过的单位延伸了解 枣 情况;参与走访调查的 赞 人员不少于 2 人;根据 医 巡察发现的问题,有针 恿 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深 史 入了解;
巡察期间 噎 ,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 欣 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 嘲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 坷 大问题应及时向巡察工 潍 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渝
经巡察工作领导小 探 组批准,巡察组可以将 十 被巡察党组织管理的干 销 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 不 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 穴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 倚 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 挣 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 攀 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 戏 向**镇党委……
一、1 2021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学习教育,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今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政治导向,在县委巡察机构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着力打造政治忠诚、组织过硬、务实清廉、争先出彩的模范机关,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县委巡察机构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邀请党校讲师专题上党课,不断强化县委巡察干部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提升能力本领。为适应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巡察机构把”四史”学习教育同职能职能紧密结合,通过集中培训、领导领学、干部自学、上挂下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县巡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把握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增强斗争本领,为顺利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提供了坚强保障。三是汲取红色力量。把学习教育同模范机关创建紧密结合,多形式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活动,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学、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好党员集中学习。借助”学习强国”、”云上”等平台,指导党员搞好自学。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
见的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21 年,县委巡察机构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县博物馆重温红色历史记忆,在红九军诞生地县庄追寻红九军革命先烈的红色足迹,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集中观看电影《长津湖》等,赓续红色基因,汲取红色力量,进一步增强巡察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突出政治巡察,实现有形有效全覆盖。2021 年,县委巡察机构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担当,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和市县党委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在有形有效覆盖、提升监督质量上持续发力。届县委第轮巡察对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县检察院、县应急管理局等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项,移交线索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份,情况说明通知书份,受理来信来电件,个别谈话次,问卷调查人次,查阅资料份(册),切实发挥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巡察利剑作用。同时,根据县委部署安排,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改查纠整改工作,2021 年 6 月,在全县政法系统各部门开展了队伍建设专项巡查,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政法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开展”大起底、大清账、大督查”活动,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为进一步督促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落实落地,确保本届县委巡察工作圆满收官,县委巡察办及时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我县巡察反馈整改大督查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三
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清账、大督查”活动。从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抽调人员组成 6 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进行个别谈话、下沉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十三届县委巡察过的个单位及个行政村落实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督查梳理汇总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项,落实整改项,整改率%;移交问题线索件,办结件,办结率%;交办县委书记点人点事事项项,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人,组织处理人,追缴违纪违规资金万元。通过督查,推动问题整改项,办结问题线索件。有力推动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助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民主评议,夯实巡察整改成效。2021 年,县委巡察机构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向人民汇报”民主评议活动,把评议活动同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清账、大督查”有机结合,对届县委巡察过的个县直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民主评议,促进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机构抽调专职巡察干部人,组成个小组,在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场单位内部测评会议、场社会综合测评会议,来自全县的名”两代表一委员”及个县直单位及个乡镇的余名代表及对个县直单位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将评判巡察整改成效的权力交给人民群众,由人民群众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作出评价,做到整改好不好,让人民群众说了算。
(五)狠抓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巡察队伍。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今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把抓好巡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作风过硬、素质一流的巡察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思想根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密结合学习教育,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讲党课、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悟,教育引导广大巡察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二是配强干部队伍。在巡察机构”一办五组”的基础上,继续选优配强巡察队伍。新修订了《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人才库的类别和规模、入库人员基本条件和人才库人员的选拔、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对原有的巡察队伍人才库进行充实调整,吸纳熟悉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启动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提升党性修养。集中巡察期间,根据县直工委的批复,把党支部建到各巡察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巡察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站位。
(六)服务中心大局,为民服务办实事。2021 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履行单位职能职责同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县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在为民服务办实事中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2021 年年初,县委巡察办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带着课题和”办实事”需解决的问题,先后为镇村户困难户协调解决了大病救助、慢性病等问题。选派的名中层干部在帮扶村以”强基层组织、助推乡村振兴、办好惠民实事”为目标,结合村情实际,为帮扶村开展种养殖培训、农机推广宣传活动、义诊志愿活动等各类帮扶行动,惠及群众余人次。二是主动问需,务实为民解难题。”三夏”期间,县委巡察办为个帮扶村提供禁烧帮扶款元及生产生活物资,并组织巡察机构党员干部组成帮扶小分队,帮助困难群众抢收抢种,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面对秋收期间降雨造成的内涝灾情,县委巡察机构积极相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由一把手带队组成排涝抢收突击队,组织开展排涝抢收工作,帮助群众排涝抢收,确保颗粒归仓,最大程度上减少暴雨、内涝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疫情防控,彰显责任担当。在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县委巡察机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个帮扶村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并送去了矿泉水、桶装面、酒精、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派驻驻村干部同村组党员干部一起,坚守防控卡点,严防死守,为情况防控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四是万人助万企,纾解企业难题。县委巡察办组建助企专班,主要负责人带头服务助力企业,坚持每周至少1 次深入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难题。针对帮扶企业用工难的问
题,帮助新招熟练工人名,努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实现帮扶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 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还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巡察方法手段较少。巡察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受理信访举报、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工作,方法手段有限,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不能完全满足深入发现问题的需要。二是县委巡察机构人员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面对新时代背景下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组织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较少,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指导实践不够。三是人员力量薄弱。县委巡察机构缺职副主任 1 名、巡察组组长 3 名和副组长 1 名,面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和全覆盖工作任务重与巡察人员力量不匹配,直接影响了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和全覆盖推进。
三、2 2022 年县委巡察工作要点
2022 年,县委巡察办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守正创新,围绕”三个聚焦”,树牢”两职”观念,紧盯””发展布局和”六大战略”重点任务及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政治巡察监督,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科学谋划新篇,稳步推进巡察任务。科学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多方面征求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推动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稳步开展。根据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的要求,高位组织开展 2022 年县委巡察工作。原则上按照每年开展 3 轮常规集中巡察,完成巡察至个县直单位(乡镇)工作任务;每年安排 5-6 轮村居党组织工作专项巡察,采取”一拖 N”等方式,开展巡乡镇带村和巡部门带村常规巡察,每年度完成个村居党组织巡察工作任务。
(二)完善制度机制,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总结我县实践经验,细化操作指南,建立健全一整套内容协调、程序严谨、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明确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等指标体系,提高巡察整改实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贯通融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同时,规范巡察座谈、问题底稿制作、巡察报告起草等关键环节的重点工作,以巡察工作流程规范化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
(三)压实整改责任,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后直督、巡察整改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等工作制度,强化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能,从巡察反馈开始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监督,进一步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
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促进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向人民汇报”民主评议活动,深化”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不断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四)淬炼党性修养,打造巡察干部铁军。加强巡察机构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淬炼巡察干部党性修养,建立巡察干部准入制度,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锻炼提拔使用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进一步完善规范县委巡察干部”人才库”,吸纳熟悉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县委巡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落实全员集中培训、日常培训要求,提升巡前培训质量,持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斗争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仅供参考
- 3 -(一)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1. 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1)采取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方式,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青年社会组织等一线优秀青年中择优选配充实团县委工作力量,确保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含挂职、兼职副书记)100%配备到位,机关专职团干部的配备率和在岗率达到100%,并常态保持。出现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空缺时,无特殊情况应在3个月内配齐。〔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并长期坚持〕(2)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作力量。从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群体中选拔2 名影响力大的优秀青年任乡镇(街道)团委兼职副书记,实现乡镇(街道)团组织 100%换届。建立跟班学习制度,乡镇(街道)专职团干部每年分批到团县委跟班学习 2 个月。〔 牵头部门 :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团县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31 日前并长期坚持〕(3)强化村(社区)团支部工作力量。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中相对年轻且符合条件的党团员干部兼任。鼓励符合条件的“五个一批”人员兼任村级团组织
- 4 -书记,充实村级团支部队伍,协助推进“党团社一体化”建设。鼓励从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春晖使者等优秀青年中选配 1—2 名兼任村级团组织副书记,特别优秀的可以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
: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31 日前并长期坚持〕2. 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4)出台《印江自治县基层团组织干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定工作职责、定工作目标、定奖惩办法、定考核机制。对不对应行政级别选配的基层团委班子成员和挂(兼)干部聘用工作力量,原则上须设定工作期限和岗位目标,期满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择优向党组织推荐、依程序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履职不力的应及时退出。〔 牵头部门:
: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31 日前并长期坚持〕(5)落实团县委主要负责人任期绩效和履职评价机制,建立印江共青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团县委每年年初组织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召开述职评议大会,根据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意见,年度工作评价结果区分等次,并向被评议乡镇(街道)团(工)委、其
- 5 -同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挂钩。〔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6)完善青年人才储备机制,建立后备年轻干部和青年人才数据库,对在岗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畅通成长渠道,并纳入后备年轻干部和青年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二)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3. 健全团的组织体系(7)按规定召开县级团代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团县委委员、常委数量和结构,注重吸纳教育、金融、非公等领域团组织负责人进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依托县级团代表联络站,深化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团员青年的“两联”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8)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加强党政
- 6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领域的团组织建设,有2名以上团员、1名以上党员(原则上35周岁以下)的,要100%建立团组织。达不到建团条件的,其团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乡镇(街道)“青年之家”报到,“青年之家”由各乡镇(街道)整合资源“建家”,定期组织团员开展团的组织生活。要通过“网上青年社群+线下实体组织”双向发力,有效打通联系服务青年“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 :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责任部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4. 推进资源配置方式社会化(9)加大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将印江自治县春晖行动公益协会作为连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等社会资源的平台和载体,鼓励团属社会组织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和联系,广泛吸引和凝聚更多社会资源、公益项目落地印江。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团属社会组织的发展,在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成果性引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牵头部门:
: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团县委、县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10)围绕“党政所急、群众所需、社会组织所能”,制定项目服务清单,按月开展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抢险救灾、文明创建、城市融入等领域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春晖
- 7 -行动。持续打造“5G5H志愿服务项目”“春晖助贫计划”“春晖追梦计划”等一些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少年具有稳定政治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的项目品牌。〔 牵头部门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11)强化新时代示范春晖社建设力度,按照“示范引领带动一批、规范建设提升一批、查缺补漏整顿一批”的方式,打造“队伍建设好、机构运行好、工作成效好、示范带动好、持续发展好”的“五好”型新时代示范春晖社。〔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12)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在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中,按照县域内户籍中 14 至 35 周岁青年人均 1 元的标准安排团县委工作经费。团县委主导实施的工作项目或服务青少年的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作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由团县委统筹。〔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1 年 12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三)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5. 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
- 8 -(13)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范入团程序和具体标准,建立《印江自治县青年入团标准(试行)》,就入团前学习、参加志愿服务、道德修养等进行明确要求,把思政考评优良、8 小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 20 小时志愿服务时长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牵头部门 :团县委; 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14)严格管控团学比例,制定团员发展计划,按照上级分配团员指标进行团学比例管控,逐步将县域内的初高中毕业班的团学比例分别控制在 20%、40%以内,并确保每班级中有 3 名及以上的团员,以达到成立团支部的标准,基本消除初高中毕业班的团支部覆盖空白。加大对社会领域团员发展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团员发展指标用于社会领域团员发展。〔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各级团组织;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6. 改进团员政治教育和实践育人机制(15)严格团内政治生活,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纳入到团课学习内容,融入到“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当中并推动落实,团县委每半年对下级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各级团组织; 完成时限 :
- 9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16)在全县各初中、高中、职校普遍建立业余团校,由各学校分管团委工作的校领导兼任业余团校校长,各学校团委书记兼任业余团校副校长,负责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团史团情等教育。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托“馨益邛江”建立青年乡村振兴夜校,由团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夜校校长,指导开展乡村青年人才培养、文明乡风培育、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等教学内容。〔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团县委; 责任部门 :峨岭街道党工委、龙津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17)规范团员档案进入学籍档案,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完善团员数据库和电子团员档案。及时主动做好流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联系服务,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学社衔接率”稳定在 90%以上。〔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各级团组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7. 改革团的激励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18)围绕《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制定《印江自治县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意见》,对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实行量化和指标化,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推优入党依据。定期组织开展“两红两优”“三优”等评选活动。
- 10 -〔 牵头部门:
:团县委; 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完成时限:
:2021年 12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19)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制定《印江自治县“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各级争章情况及结果,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牵头部门:
:县教育局; 责任部门:
:团县委; 完成时限:
:2021年 12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四)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8. 推动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实效(20)将团建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和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且所占分值不低于 10%,实行“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共青团工作汇报。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改革督查和巡察监督内容。〔 牵头部门: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县委巡察办、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1)抓实“推优”入党工作,落实推优入党“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要求。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的不低于 65%,党组织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其中学校领域学生入党 100%由团组织推优入党,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28 至 35 周岁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的意见。
- 11 -〔 牵头部门 :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县直属机关工委、团县委、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9. 强化团教协作机制(22)加强团教协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县级教育团工委,由团县委副书记兼任县教育团工委书记,教育局相关内设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县教育团工委副书记,将各中学团组织统一调整为县教育团工委直属管理。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 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内容,占比不低于 10%。〔 牵头部门:
:县教育局; 责任部门:
:团县委; 完成时限:
:2021年 10 月 30 日前并长期坚持〕(23)加强少先队建设,按期召开县级少代会,完善县级少工委,落实县教育局局长、团县委书记担任县少工委“双主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各学校少先队大、中、小队规范化建设,中小学少先队开展相关活动及购置设施设备所需经费,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牵头部门:
:县教育局; 责任部门:
:团县委;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10. 改进团的领导管理机制(24)落实团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团内请示报告制度。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县委和团市委报告县域团干部队伍建设
- 12 -和配备情况,协助党组织从严考察、配备、管理团干部。团县委对县委巡察发现下级团组织的有关问题,要协同整改、指导整改。〔 牵头部门 :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 :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并长期坚持〕三、实施步骤1.筹备部署阶段(2021年7月—8月)。印发《印江自治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改革综合试点工作。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1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改革举措,逐条销号。3.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 12 月)。全面完成改革的各项举措,提炼改革好经验、好做法,迎接终期总结评估。4.深化改革阶段(2022 年 1 月起长期坚持)。对改革各项成果和制度性成效进行深化和拓展,完善相...
十四届县委第 X 轮巡察工作联络组及职责分工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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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号码 办电 邮箱 职责分工 组长
XX 党组(党委)书记
副组长
XX 纪检派驻组长
成员
分管党办领导
成员
分管纪检机构领导
成员
分管组织人事部门领导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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