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供大家参考。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湖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展现“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现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总结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涉及41项工作任务,其中2020年17项任务,2021年13项任务,2022年11项任务,截止9月底,41项任务已全部完成。
(一)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体系
一是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区县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下级政府(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全市3县3区均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街道)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每年度市政府与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与各区县局、市局与特种设备业务处室分别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场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作用,建立“四单一网”,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推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2021年3月,湖州于全省市级层面率先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专委会主任(目前为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登芬),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为副主任成员单位。制定下发工作规则、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以及定期会议、定期检查等工作制度。成立以来,共组织召开4次工作例会,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规范运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聚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遏重大”工作,确保 “三个责任”落实。同时要求6个区县分别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下级政府(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以此推动各相关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三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为基础,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消除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同时,督促使用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水平,全市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署《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16455家,签署率持续保持95%以上。
(二)加强“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省局每年度下发的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等要素,持续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重点+双随机”的原则,每年下发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覆盖商场、医院、学校、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及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并在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发现严重事故隐患193项,已整改193项,整改率100%。督促指导15620家企业开展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20年共排查并完成隐患整改3527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79份,立案查处150起,经济处罚570.3万元。2021年共排查并完成隐患整改2063项,查处各类特种设备执法案件212起,经济处罚到位601万元。2022年截止目前共排查并完成隐患整改1998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01份,立案查处178起,处罚491.5万元。
二是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排查整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八大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在用电站锅炉定期检验全覆盖、主蒸汽管道及母管定期检验全覆盖、历史遗留焊接结构流量计全更换。目前全市电站锅炉62台全部在检验有效期内、全市主蒸汽母管全部在检验有效期内。基本消除主蒸汽母管超期未检、历史遗留流量计风险和锅炉范围内管道材质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全面摸清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1818台,已由各区县局建立台账,落实属地管理,所有涉危化学品压力容器信息已录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全市110台移动式压力容器实现移动式压力容器全国追溯平台100%登记、带罐泵车定点卸液100%覆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现涉危险化学品的压力管道100%办理使用登记,100%开展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在用压力管道3808 km均录入“湖州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压力管道数据库建设;持续保持全市“三无电梯”动态清零,截止目前在用43035台电梯均办理使用登记,已安装电梯物联智控设备9753台;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全市13891台桥、门式起重机械完成双限位装置安装,在用17台大型起重机械全部完成监控系统安装;全市5条在用客运索道已全部完成客运索道脱索保护功能、大风监测及吊篮吊厢门保护功能等专项隐患排查,并定期开展定期开展索道应急救援演练;全市136台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完成物联智控设备安装接入全覆盖,束缚装置隐患检查全覆盖;全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22331辆均由各区县局建立台账,并录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落实属地管理,且所有场车均赋“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码,赋码设备均上线地理位置定位功能,不符合《场车技术规程》观光车基本淘汰(7辆)。
三是强化节假日期间、复工复产前长期停用、极端天气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护航亚运会”、“护航二十大”等专项行动,局党委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判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党委班子定期与不定期带队赴各联系区县督查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情况,保障重要时段特种设备保持平稳。同时,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委会职能,于节假日重要时段前,积极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提升合力监管效能。
(三)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制定下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护企为民”百日铁拳行动方案》、《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工作方案》、《湖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每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充分利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对隐患进行数字化动态监管,全市域所有特种设备隐患均要求7日内闭环整改,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动态消除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高风险隐患1788起。二是强化“超期未检”设备监督管理。全市实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每月“一通报一排名”制度,倒逼各区县局做好“超期未检”设备处置工作,全市基本发现了“超期未检”设备及时核查“清零”。三是强化“高风险信息”互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牵头抓总作用,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市级重大隐患挂牌通报3次,挂牌通报17项重大隐患均闭环解决。同时建立抄送监察机构和通报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通过检验、监督检查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实时推送企业,严重事故隐患实时通报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
(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
一是积极探索电梯智慧化监管。湖州局2020年开发上线应用“五可”电梯智慧监管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赋予电梯唯一识别码,将电梯全生命周期过程拆解为制造、安装、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注销7个环节的一级任务和20个二级任务,形成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公众监督、保险服务六大主体应用模块,打破信息孤岛,重塑监管制度和体系,实现“五可”(数据可看、风险可控、行为可识、救援可联、事故可查)。“五可”电梯智慧监管模式实施以来,取得了“两降、两升、两最佳”的成效。“两降”:即故障率、投诉率下降。全市电梯故障率、投诉率同比均下降8%以上。“两升”:即维保质量、救援速度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检验合格率提升至98%,清退维保单位34家,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电梯应急救援速度由19.8分钟缩短至16分钟,提升了19%。“两最佳”:最佳应用,打造了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0”项目“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最佳应用场景,以“五可”电梯智慧监管模式为样本,惠及全省70万台电梯;最佳案例,获2021年全省党史学习教育“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最佳案例、2021年市委改革突破入围奖。
二是提高特种设备风险隐患防控能力。全面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用分类评价系统和重大风险日志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识别、管控安全风险和排查隐患问题的能力水平。三年行动以来,共计分类评价企业15329家,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在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隐患日志制”、“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举一反三”三项制度,应用三项制度企业共计16723家。
三是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局电梯改革工作部署,全市三县三区全覆盖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截止2022年10月,全市参与投保电梯30561台,投保比例达在用电梯总量的72.1%。全市共检测电梯26671台。
四是推进数字化全周期追溯体系建立。主动揭榜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扫码应用”场景建设任务(全省唯一揭榜地级市)和《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安全码”赋码和应用试点》,扫码应用场景列入全省数字化改革“一本帐”S0目录,重塑涵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的掌上办事流程,探索形成8大应用功能(码上制造、码上办事、码上管理、码上检验、码上作业、码上监察、码上共治、码上救援),实现“人、机、物、环”精细化管控,构建特种设备全周期追溯体系。德清、长兴被列为首批特种设备赋码试点县,南浔区被列为“浙产设备”赋码唯一区(县)级试点。全市106848台在用设备实现赋码全覆盖,完成78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全市3609台电梯、136台大型游乐设施、2条客运索道、62台锅炉、287台叉车、19台大型起重机械等设备加装物联智控装置。
五、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一)全面贯彻落实《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了住建、卫健、教育、应急、区县、乡镇、电梯使用管理、维保等部门单位职能,市人大定期与不定期的组织对《条例》执行情进行监督和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我局为《条例》的专业部门参与监督和督促问题整改,有力度有成效。近3年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多次点题。2020年市政府将电梯列为全市十大民生“愁心事”治理,2021年市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将电梯故障列为全市七项民生痛点破难,2022年市纪委将住宅小区电梯管理使用列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经多轮次治理、破难,打磨了电梯安全监察、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技术评估等环节专业化队伍;制定了《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计分办法》、《电梯联合安全技术评估规则》、《电梯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办法》、《电梯物联智控通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办法》等常效机制。目前湖州电梯安全总体形势全省最优。
(二)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每年对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根据省局明确的生产单位检查重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市场单位和充装单位证后监督抽查,抽查比例每年不低于20%。
(二)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队伍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新进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人员能力提升,每年组织一轮知识业务更新培训。三年行动以来市、区县两级共举办特种设备业务能力培训会议61次,参加人员共5000余人次。通过典型事故分析、工作实例解读等方式,深入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和要领,努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22年全市新晋A证监察人员15人,极大加强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坚力量。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台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七进活动。结合电梯鼓式制动器排查整治、压力管道整治、起重机械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各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再培训,2020年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469人、作业人员培训取证4311人次;2021年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498人、作业人员培训取证8075人次;2022年截止目前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358人、作业人员5645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尽管完成了特种设备领域相关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特种设备本身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大型化、高参数、高危险性特种设备不断增加,老旧设备也越来越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比如,全市热电锅炉62台,具有大型化、高参数、高危险性特点,热电锅炉蒸汽管道爆裂容易造成较大以上事故。
(二)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不断提高。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涉及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社会敏感度高,容易酿成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有些问题已经超出了安全监管本身,比如电梯安全管理,涉及制造、安装、开发商、业主、物业、维保等多个责任主体,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存在明显的“监管部门热企业冷,企业末端乏力”问题,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仍存在短板和漏洞,例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种设备档案不完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着重加强对涉危化品等重点单位;大型游乐设施、锅炉等重点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探索实施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验收制度,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清单式管控和闭环式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间的数据、信息互通,建设多跨协同场景,深化对学校、医院、危化品、住宅小区、景区等行业新问题研究,实现与建设、文旅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检查,破解电梯等特种设备监管难题,促进风险联防联控、隐患群查群治,补齐监管短板,筑牢安全防线。
(三)进一步加强数字赋能。以揭榜挂帅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扫码应用”场景建设任务为契机,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的掌上办事流程,针对特种设备风险隐患问题,实行高、中、低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精细管控“人、机、物、环”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和效率。努力拼抢“全国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改革”示范区建设项目,打造全省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重要窗口”。
(四)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和叉车、锅炉等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能力,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电梯维保技能比武和应急演练,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特种设备安全共治的良好氛围。
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总结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持续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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