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稳定局面,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职能室
00001——监督检查劳动纪律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行为人进行教育、处罚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00002——综合管理室负责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行为人进行通报批评、兑现处罚和考核。
00003——负责本职能室员工的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和纠正。
3.2 各车间
0000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宣传、教育、培训。
00005——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00006——负责本单位劳动纪律的日常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与行为进行检查、考核和纠正。
3.3 员工
00007——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培养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00008——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能和业务素质。
00009——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协作、勤奋工作。
4 劳动纪律的内容
4.1 不得损害的利益及形象;
4.2 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组织、指挥和调度;
4.3 不准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4.4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5 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6 不酒后上岗;
4.7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8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9 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4.10 不聚众赌博;
4.11 不起哄滋事。
5 违反劳动纪律处罚
5.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其情节表现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予以200-2000元处罚。
5.1.1 因疏忽过失致使浪费或损害公共财物的行为;
5.1.2 品行不端有损企业声誉,或发表和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5.1.3 被对内或对外有服务职能的工作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5.1.4 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的;
5.1.5 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5.1.6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场所参观的;
5.1.7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发生口角、或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5.1.8 办事不力或消极怠工造成工作延误的;
5.1.9 未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或擅离职守的;
5.1.10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超过30分钟的;
5.1.11 其它未达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2 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2.1 盗窃财物、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共财产(物),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2.2 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5.2.3 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职务为兼职工作提供便利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2.4 发表和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严重损害企业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企业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5.2.5 伪造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2.6 故意为自己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恶劣影响的;
5.2.7 对内或外有服务职能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
5.2.8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5.2.9 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5.2.10 严重违抗上级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接受批评改正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5.2.11 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责任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6 劳动纪律管控措施
6.1 加强劳动纪律日常检查
各职能室、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劳动纪律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立即纠正、教育、整改并下发《违章违纪考核单》,于月底在目标卡中兑现考核。
6.2 加强劳动纪律监督检查
将劳动纪律检查纳入职能部室“三项纪律”夜查、月度检查、现场检查、安全大检查,同时开展不定期抽查,灵活运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结合起来,将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开展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行为人进行教育、处罚和考核,填写《违章违纪考核单》并反馈至综合管理室。
6.3 加强领导带班劳动纪律检查
领导值班过程中对各单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对巡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行为人进行处罚和考核,填写《违章违纪考核单》并反馈至综合管理室,综合管理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兑现处罚和考核。
6.4 举报投诉受理
各级员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可以通过举报或投诉受理的方式进行查处,举报电话:0483-8182821。
7 记录
附录A违章违纪考核单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室归口、起草和解释。
8.2 本制度于2021年4月首次发布,2022年7月第一次修订。
8.3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违章违纪考核单
年 月 日 | ZYHG-ZN-综-原记-015 | ||||
日期 | 单位 | 姓名 | |||
考核原因 | |||||
主管: | 考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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