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维维安”为你整理了这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9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二组反馈的4个方面13类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为16个具体问题并提出对应的16项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及时向市委第二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截止2020年12月17日,16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1项,取得阶段性成果还需继续推进的5项,主要是需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或者需长期坚持的,局党组将继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期间,新制定或修订相关文件制度44项,提醒教育16人,市纪委函询1人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主任张跃文。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连生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13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16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王连生同志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
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并随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强调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住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重新制定了本部门相关各类规章制度,梳理业务工作程序规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整改工作随时协调督促,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整改期间我们及时通过忻州住建信息网、单位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渠道向干部职工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系统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党组对上轮反馈问题的整改,政治站位不够高,责任压得不够实,整改措施不到位,个别问题整改效果未达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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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巡察组检查忻州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时发现,市住建局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个别安置房建设项目存在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
整改措施:
对巡察组指出的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安置房以及在建和已交付使用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掌握具体情况。职责范围内的全部整改,涉及多家部门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具体情况及办理建议,以便统筹协调解决。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
1、已对在建和交付使用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安排,目前7个已交付使用项目正在进行消防、人防、节能等专项验收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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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巡察组抽查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及个别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时发现,市住建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仍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
整改措施: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指导相关单位新任党组织按规定尽快选举配齐党总支班子,同时指导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
市委已任命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目前房产服务中心新《三定方案》未下发,待机构改革完成后马上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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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巡察组检查市住建局党组会议记录发现,市住建局党组仍存在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
按照“党组工作原则”,修改完善《市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切实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做到党组成员严格遵守,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党组决策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更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党组班子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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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巡察组检查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及个别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时发现,市住建局党组仍存在党员思想教育流于形式,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基层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二是有的基层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不认真,部分学习记录疑似造假;三是个别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不够全面,缺乏争先创优的良性机制和良好举措。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的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优化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规范学习流程;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市住建局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办法》;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由分管领导对巡察组指出问题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四是积极创建争先创优的良好党建工作机制,计划2021年建党100周年的七一之际,表彰一批住建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
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会议和学习记录,住建整体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营造了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助发展的工作氛围。计划待机构改革完成后,2021年建党100周年的七一之际,表彰一批住建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住建系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氛围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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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检查市住建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发现,市住建局党组还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履行主体责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具体表现在:
⑸、局领导班子成员未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向党组签署承诺书。未严格按照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要求,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不严谨。
整改措施:
每年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制定符合市住建局班子成员工作实际的“一岗双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并抓好督促检查。
整改结果及成效
结合机构改革新单位组建,重新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全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⑹、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做到“四同步”,廉政警示教育未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做到“经常”。
整改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全市住建系统工作会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一起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整改结果及成效
全市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与住建工作会同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多样化。2020下半年开展全系统副科以上警示教育两次,党组范围内警示教育两次。2020年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43次。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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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解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不全等遗留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47号)和市领导批示精神要求,市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按文件要求应于2019年12月底完成,但是巡察发现截止2020年7月30日5个保障房项目和10个安置房项目手续不全等遗留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整改措施:
1、对在建和已交付使用项目进行梳理,掌握具体情况。2、对市本级涉及手续问题的保障房小区和安置房小区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加快解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不全等遗留问题涉及罚款等相关问题的请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3、印发《忻州市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忻政办函〔2020〕102号),已经开展前期摸底工作,并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71个项目建立台账。4、以领导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对忻州市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的通知》,将问题清单分派确权登记组和手续办理组。
整改结果及成效
目前已办理384套,其余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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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个别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会议记录惯用职务简称,未体现全名,未分清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干部考察预告未公示考察组组长姓名和职务;干部任前公示日期不规范;个别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考察组成员未签字;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和未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部分《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行政机关任免意见仅盖章,未填写意见及日期;《年度考核登记表》制表不统一规范;个别干部出生年月认定不准确,缺失《人事代理》协议等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1、在局机关党组会议室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会议记录与党办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沟通,从8月起已规范:职务用全称,体现全名,分清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3、公务员统一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使用《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11月18日在局机关开展了《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5.在随后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把程序关,进一步做到每一个环节严谨和规范。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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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2016年山西省跟踪审计《山西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晋审社报〔2017〕24号)指出的违规家庭306户、2017年山西省跟踪审计《山西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晋审社报〔2018〕6号)指出的违规家庭411户由于保障房管理中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在此项工作中,保障房管理中心在如何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方面调查研究少,下的功夫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对多次说服教育仍拒绝配合难以退出的239户中,截止2020年7月,仍有44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还未退出,存在退出难、租金收缴难现象,影响其他需要住房保障的家庭进入。
整改措施:
2020年8月底前对违规领取住房补贴案件调查取证,对及时退还违规领取的住房补贴的人员,不再处罚;对违规领取住房补贴案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对仍拒绝配合退出的家庭提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
2020年8月6日,综合行政执法队向政策法规科移交29件违规领取住房补贴案件调查取证材料,经审核,岳小栋已于6月11日退回违规领取的住房补贴,不再处罚;刘永星经审计应退数额与保障中心核实应退数额不一致,已发回执法队重新调查取证。政策法规科已于8月13日对其余27件违规领取住房补贴案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执法队反馈无法找到当事人,对于无法找到的当事人下一步将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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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科来文“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批阅单(编号20191844)”、“关于乐华小区业主诉求的处理情况”两份文件,乐华小区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截至到现在(2020年6月)还未得到完全解决,自来水的供用刚得到解决,天然气供用问题才开始动工。
整改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问题解决。目前1、自来水供用施工已完成,现已经正式送水。2、天然气工程已经完工,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忻办发电〔2020〕60号)文件明确的管理职责,督促小区开发单位立即与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加快验收进度,争取住户早日用气。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通过协调处理,自来水供应施工已完成,正式进行送水;2020年8月20日,天然气施工全部安装完毕,10月13日开始进行打压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同时开始通气,为小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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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忻州城区共有小区730余个,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156个,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占比较低,主要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监管、协调、指导方面不到位,导致近年来物业服务领域信访问题频发。
整改措施:
通过制作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忻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起草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提请市委、市政府以两办明电发文;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按照《关于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物业企业政策指导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在房屋质量、竣工验收方面,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评价和监督管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领域信访问题处置。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2020年协助街道办、居委会完成忻州城区已交付使用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8家并予以备案,截至目前,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数量19 个。2020年受理信访批件、“随手拍”平台反映问题、现场接待,共计374件,做到了信访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双一百;推进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带头学习条例、落实条例并带动物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业主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配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和市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忻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和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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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党组抓意识形态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
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完善住建党建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及时推送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加大社会主义新风尚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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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工作人员纪律松弛,作风散漫。
整改措施:
1、出台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当天不在岗情况作出说明,党组对巡察组提出问题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严肃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实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根本好转。
⒁、制度建设形式化,制度内容常年不更新,成了“写在纸上,放在柜中”应付检查的摆设和“稻草人”。
整改措施:
结合机构改革后重新制定的三定方案和单位实际以及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重新全面修订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各科室重新修订更新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做到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
⒂、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7月16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忻建函〔2020〕65号文件,该文件只是将晋建安办函〔2020〕28号文件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了转发,未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主送单位缺少主管忻府区范围内物业的市房产服务中心。
整改措施:
全面加强发文审核工作,今后所下发的文件中所涉工作中涉及的全部单位(部门)都要主送,并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文件审批流程办理。忻建函〔2020〕65号文件已由住房科牵头部署并发文至房产服务中心安排所属物业中心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进一步规范机关各牵头科室发文程序和发送对象,做到谁发送谁负责,涉及部门应发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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⒃、巡察组检查市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发现,作为主管单位的市住建局未严格按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管,未发现主管单位对企业出台过在行业监管、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制度、意见和建议。
整改措施:
1、原市住建局所属企业已全部划转;2、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党组会研究决定。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完成。
包括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在内的10家原住建局所属企业已全部划转至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住建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管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住建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住建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住建改革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住建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建设生态宜居新忻州,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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