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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源头治理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3-03-19 00:45: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源头治理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源头治理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总体部署,2019年3月至12月将全面转入以深挖根源、源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破袭战”阶段,为坚决打赢山东战役“破袭战”,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源头治理、强基护安、固本清源纵深发展,结合部门职能,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文化旅游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行业治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行业乱象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舆论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文化市场经营环境和旅游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使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源头治理切实富有成效,现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   同志兼任。

三、整治重点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七)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八)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九)旅行社带团过程中受到黑恶势力恐吓改变行程路线或强行进店购物的;有无黑恶势力涉嫌非法垄断经营的,有无非法集资融资等情况。

( 十)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为组织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理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19年3月)。根据市扫黑办通知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加大宣传发动,在全系统、全行业内形成浓厚氛围,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线索摸排(2019年4月至5月)。结合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排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按照线索性质,及时进行核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一查到底。

(三)打击处理(2019年6月至10月)。全面清查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全面清查娱乐、演出、上网服务等行业欺行霸市和幕后“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清查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全面清查旅游景区内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景区周边购物店的检查力度。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和旅行社用车大检查,严肃查处涉事旅行社,对旅游行业黑导、黑车、黑店,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

(四)建章立制(2019年11月-12月)。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综合治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文化和旅游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体系。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青岛和莱西市委的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充分认识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配合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涉黑涉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调研走访、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在工作场所和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张贴标语横幅,设置举报信箱,公布“12318”文化市场和“12301”旅游市场举报电话,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文化和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全行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三)深挖细查线索。要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通过部门间协调合作,深挖彻查文化和旅游行业黄赌毒、黑导游、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保护伞”和“关系网”,严厉打击非法利益关系链条。

(四)强化行业治理。要将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与行业监管督查同部署同推进,坚持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认真查找在本行业、本领域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明确行业重点整治方向,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规范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效果,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建立健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涉恶的长效监管体系。。   

(五)严格执纪问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大对线索摸排工作任务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或因为工作不力,对本单位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局党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执纪问责,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因工作人员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提供线索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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