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供大家参考。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管理,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下面我组织大家学习5个村监会主任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
1.绵竹市西南镇檀兴村监委会主任付运旭监管失职并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5月至2012年6月,付运旭违规申领城市低保9029.4元;2014年4月,违规参与村主任黄某某(已另案处理)提议组织的公款旅游,付运旭身为监委会主任未予以制止,并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工程方式套取集体资金9500元报销旅游开支。2015年12月,绵竹市纪委给予付运旭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绵竹市剑南镇紫岩社区监委会主任许祥荟监管失职问题。2014年6月,许祥荟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未认真审核虚假的领取单,致使集体资金被套取2000元用于支付餐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4年10月,剑南镇纪委给予许祥荟诫勉谈话处理。
3.绵竹市孝德镇石河社区监委会主任黄安禄违规收受他人现金问题。黄安禄在负责现场管理石河社区1组硬化道路和修建沟渠工程项目过程中,违规收受施工方现金3000元。2016年5月,孝德镇纪委对黄安禄予以党纪立案调查。
4.浙江省衢(qu)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东华村监会原主任郑青明在生猪养殖整治验收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5年生猪养殖专项整治工作中,郑青明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明知村民郑某某违规申报生猪养殖房拆除资金补助,仍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致使郑某某违规获得补助资金。2019年7月,郑青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责令辞职处理。
5.张掖市甘州区满家庙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东民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王东民在对满家庙村委会账户大额开支进行审签时,只是向村文书作了简单问询,碍于情面没有深入了解付款资金来源,草率在各项借支单上审核签字,导致2016年该村农户制种款129万余元被挪用于支付村委会办公楼和住宅小区建设等其他开支,致使群众制种款无法及时足额发放,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原村委会主任、文书等责任人员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纪处理。王东民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向基层延伸压实,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少数村监会主任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有的目无法纪,踩越“红线”;有的监督不力,把关不严;有的不正确履职,工作乱作为。这些腐败和作风问题,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我们务必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基层监督的“前哨”。作为监委会主任,要有效发挥村务监督“近距离”监督优势,让“监督哨”成为基层正风反腐的第一道防线。一是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村务监督工作干头万绪,不学习就适应不了工作要求。要把学习做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克服“学习理论无用”、“不学也能干工作”等错误思想,各监委会主任不仅仅要通过我们举办的培训班学习,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深入学习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等等。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熟悉了监督工作流程,把握了监督要领和技巧,切实提高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起到重要作用。二是要认真履职尽责,发挥“探头”和“触角”作用。我将监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给大家梳理了一下,总共有10个方面: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2.监督村级财务,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情况:3.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4.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工作;5.依法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行终止;6.主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评议工作;7.监督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遵守执行情况;8.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协助督促村民委员会整改;9.对村民委员会的重大违纪问题,直接向村党组织、办事处和纪检部门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10.其他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的工作职责。三是要廉洁自律,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公开公正、公私分明,不徇私枉法,不滥用权力,把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美丽流水。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到这里,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会后或者利用其他时间我们一起共同探讨,相互促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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