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川县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20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611万元,占年预算23600万元的91.6%,同比少收237万元,下降1.1%;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4075万元,占年预算43011万元的79.2%,同比少收7485万元,下降18%。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8795万元,省级收入完成3661万元,市级收入完成8万元,县级收入完成21611万元,分别占大口径财政收入34075万元的25.8%、10.8%、0%、63.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1)税收收入完成10882万元,占年预算的72.5%,同比少收1704万元,下降13.5%。其中:增值税完成3763万元,占年预算的57.7%,同比少收1993万元,下降34.6%;
企业所得税完成530万元,占年预算的54.1%,同比少收374万元,下降41.4%;
个人所得税完成157万元,占年预算的82.6%,同比少收17万元,下降9.8%;
资源税完成184万元,占年预算的102.2%,同比多收
22万元,增长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59万元,占年预算的59%,同比少收281万元,下降33.5%;
房产税完成477万元,占年预算的106%,同比多收45万元,增长10.4%;
印花税完成198万元,占年预算的55%,同比少收84万元,下降29.8%;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70万元,占年预算的74%,同比少收41万元,下降10%;
土地增值税完成1666万元,占年预算的101%,同比多收31万元,增长1.9%;
车船税完成671万元,占年预算的95.9%,同比多收38万元,增长6%;
耕地占用税完成323万元,占年预算的248.5%,同比多收226万元,增长233%;
契税完成1953万元,占年预算的141.5%,同比多收718万元,增长58.1%;
环境保护税完成33万元,占年预算的91.7%,同比多收8万元,增长32%。
其他税收收入完成-2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10729万元,占年预算的124.8%,同比多收1467万元,增长15.8%。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4988万元,占年预算的729.2%,同比多收3200万元,增长17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18万元,占年预算的42%,同比少收662万元,下降48%;
罚没收入完成2612万元,占年预算的145.1%,同比多收1195万元,增长84.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044万元,占年预算的46.5%,同比少收2051万元,下降50.1%;
捐赠收入完成358万元,同比少收50万元,下降12.3%;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9万元,同比少收125万元,下降93.3%。
分征管部门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税务系统完成11432万元,占年预算15000万元的76.2%,同比少收1956万元,下降14.6%;
财政系统完成10179万元,占年预算8600万元的118.4%,同比多收1719万元,增长20.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14450万元,增长5.7%。其中,县级支出*万元,同比多支21496万元,增长9.4%;专项支出16838万元,同比少支7046万元,下降29.5%。各主要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1931万元,下降10.3%;
(2)国防支出12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69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685万元,下降9%;
(4)教育支出682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9152万元,增长15.5%;
(5)科学技术支出6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221万元,增长52.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7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628万元,下降9.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9670万元,增长37.9%;
(8)卫生健康支出2129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5755万元,下降21.3%;
(9)节能环保支出61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643万元,增长11.7%;
(10)城乡社区支出1949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12273万元,增长1.7倍;
(11)农林水支出6405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4210万元,下降6.2%;
(12)交通运输支出53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487万元,增长10.1%;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957万元,增长72.5%;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2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638万元,下降74.4%;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4万元,占调整预
算的100%,同比少支518万元,下降22.7%;
(16)住房保障支出55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4689万元,下降45.8%;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3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567万元,增长99.5%;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576万元,下降28.3%;
(19)债务付息支出330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少支20万元,下降0.6%;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多支8万元,增长50%。
3、县级支出指标变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由年初预算*万元,追加支出指标60868万元后调整为*万元,其中:县级支出*万元,上级专项支出96170万元。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后,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支出351万元,主要变动项目为:上级专项支出增加361万元,到期债券还本支出列入线下减少支出1393万元,外债转贷列入线上增加支出1383万元。变动后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万元调整为*万元,其中,县级支出*万元,专项支出16838万元。另外,2021年初与省、市财政部门结算后,对县级支出和上级专项支出进行了调整。县级财力净增加79683万元,县级支出相应净增加79683万元,县级支出指标由2020年12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万元调整
为*万元。上级专项支出对应减少79683万元,上级专项支出指标由2019年12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96170万元调整为16838万元。县级财力变化情况是:增加项目共计79683万元。其中: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3358万元,公共安全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22万元,教育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7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0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3245万元,卫生健康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265万元,节能环保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872万元,农林水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435万元,交通运输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38万元,住房保障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554万元万元,自然灾害应急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2万元其他同财政事权移支付2431万元,其他专项性质一般转移支付3989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6684万元,财政专户调入262万元,存量资金调入176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8万元,收入总计*万元;当年支出*万元,上解支出39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193万元,支出总计*万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1662万元,同比多收451万元,增长1%。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1607万
元,同比多支416万元,增长1%,其中:本年基金支出2492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68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77万元;其他支出9034万元(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84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63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39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7140万元。
按照财政部规定由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和当年基金结余超过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6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指标变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标由年初预算审批的30000万元调整为25463万元,减收4537万元;支出指标由年初预算30000万元调整为24923万元,减少支出指标5077万元后。2021年初与省、市财政结算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指标与2020年12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收支指标完全一致,未发生变动。
3、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477万元,本级收入254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99万元,收入总计421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92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684万元,基金支出总计4160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532万元。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37833万元,占年初预算34960万元的108.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42017万元,占年初预算36708万元的114.7%。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9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7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0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余14691万元,本年收入37833万元,收入总计525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01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后结余-4184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0507万元。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万元,对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万元。
二、2021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550万元,占年预算23100万元的50%,同比多收1218万元,增长11.8%;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6821万元,占年预算37770万元的44.5%,同比少收365万元,下降2.1%。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708万元,省级收入完成1555万元,市级收入完成8万元,县级收入完成11550万元,分别占
大口径财政收入16821万元的22%、9.2%、0.1%、68.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1、税收收入完成6492万元,占年预算的50.3%,同比多收931万元,增长16.7%。其中:增值税完成1567万元,占年预算的30.7%,同比少收278万元,下降15.1%;
企业所得税完成117万元,占年预算的20.9%,同比少收283万元,下降70.8%;
个人所得税完成116万元,占年预算的64.4%,同比多收31万元,增长36.5%;
资源税完成120万元,占年预算的53.3%,同比多收28万元,增长30.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62万元,占年预算的33.6%,同比少收9万元,下降3.3%;
房产税完成896万元,占年预算的179.2%,同比多收721万元,增长4.1倍;
印花税完成185万元,占年预算的51.4%,同比多收83万元,增长81.4%;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58万元,占年预算的57.3%,同比多收86万元,增长50%;
土地增值税完成392万元,占年预算的23.1%,同比少收358万元,下降47.7%;
车船税完成366万元,占年预算的45.8%,同比多收13万元,增长3.7%;
耕地占用税完成177万元,占年预算的98.3%,同比少收11万元,下降5.9%;
契税完成2022万元,占年预算的101.1%,同比多收916万元,增长82.8%;
环境保护税完成14万元,占年预算的23.3%,同比少收8万元,下降36.4%。
2、非税收入完成5058万元,占年预算的49.6%,同比多收287万元,增长6%。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356万元,占年预算的27.4%,同比少收1740万元,下降8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08万元,占年预算的46.7%,同比多收176万元,增长1.3倍;
罚没收入完成802万元,占年预算的24.8%,同比少收917万元,下降53.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116万元,占年预算的69.2%,同比多收2507万元,增长4.1倍;
捐赠收入完成30万元,同比少收183万元,下降85.9%;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万元;
其他收入累计完成444万元,占年预算的96.6%,同比多收444万元。
分征管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税务系统完成6843万元,占年预算14200万元的48.2%,同比多收1008万元,增长17.3%;
财政系统完成4707万元,占年预算8900万元的52.9%,同比多收210万元,增长4.7%。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万元,占年预算数*万元的55.2%,同比少支9292万元,下降7.5%。各主要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26万元,占年预算的57.9%,同比多支1079万元,增长13.4%;
公共安全支出3866万元,占年预算的54%,同比多支378万元,增长10.8%;
教育支出31213万元,占年预算的56.8%,同比少支4388万元,下降12.3%;
科学技术支出407万元,占年预算的53.8%,同比多支61万元,增长17.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63万元,占年预算的153.9%,同比多支2490万元,增长104.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1万元,占年预算的47.8%,同比多支3846万元,增长31.2%;
卫生健康支出8137万元,占年预算的39.6%,同比多支225万元,增长2.8%;
节能环保支出859万元,占年预算的19.2%,同比多支52万元,增长6.4%;
城乡社区支出4981万元,占年预算的67.8%,同比少支7529万元,下降60.2%;
农林水支出21713万元,占年预算的57.4%,同比少
支12091万元,下降35.8%;
交通运输支出1637万元,占年预算的149.8%,同比多支308万元,增长23.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162万元,占年预算的8.05倍,同比多支5064万元,增长4.61倍;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35万元,占年预算的2.06倍,同比多支272万元,增长4.31倍;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0万元,占年预算的1.27倍,同比多支1637万元,增长1.4倍;
住房保障支出320万元,占年预算的85.6%,同比多支300万元,增长15倍;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8万元,占年预算的66.8%,同比多支282万元,增长4.27倍;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5万元,占年预算的72.4%,同比多支262万元,增长53.1%;
其他支出66万元,占年预算的0.6%,同比多支66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718万元,占年预算的20%,同比少支1606万元,下降69.1%。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3488万元,占年初预算25000万元的13.95%,同比多收3362万元,增长26倍。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5669万元,占年初预算25000万元的22.7%,同比少支670万元,下降
10.6%。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388万元,占年预算的81.96%,同比多支771万元,增长16.7%;
其他支出281万元,占年预算的1.65%,同比少支1441万元,下降83.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剔除省市统筹基金外,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1467万元,占年初预算31450万元的36.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7793万元,占年初预算31112万元的57.2%。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项目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3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0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累计完成5万元。
山西省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重要指标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内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把握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
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现状
..............................................1第二节
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一、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三、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四、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4五、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4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5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5八、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
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指标分析
........................................一、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现状统计
.........................................7二、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三、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四、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8五、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8六、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七、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9八、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同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
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指标分析
.......................................11一、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现状统计
........................................11二、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11三、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11四、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12五、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12六、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13七、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13八、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同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14第五节
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分析
.....................................15一、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15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15三、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统计
................15四、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9)统计分析
.........................16五、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2019)变动分析
.........................16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9)统计分析
...............................1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2019)变动分析
...............................17八、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1图表目录
表
1:忻州河曲县财政收支情况现状统计表
..........................................1表
2: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表
......................................3表
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表
............................................3表
4: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表
................3表
5: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表
.............................4表
6: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
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表
...................................5表
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
9: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统计表
表
10: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现状统计表
.......................................7表
11: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现状统计表
.............................................7表
12: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比重统计表
...................7表
13: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2017-2019)统计表
..............................8表
14: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2018-2019)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
15: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2017-2019)统计表
....................................9表
16: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2018-2019)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
忻州河曲县国内增值税收入同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统计表(比
上年增长%)
...............................................................10表
18: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现状统计表
......................................11表
19: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
20: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比重统计表
..................11表
21: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2017-2019)统计表
.............................12表
22: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
23: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2017-2019)统计表
...................................13表
24: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
25:忻州河曲县企业所得税收入同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2018-2019)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表
26: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表
....................................15表
2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表
..........................................15表
28: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统计表
..............15表
29: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9)统计表
...........................16表
30: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2019)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6表
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9)统计表
.................................17表
3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2019)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7表
33: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2019)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表
33:忻州河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2019)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
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全县健康教育,加强医疗服务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2)提高门诊工作效率,缩短病人候诊时间,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医生用药要遵守合理、谨慎、避免浪费的原则。
(3)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零售价格标准。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住院“一日收费清单”公开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4)针对本地区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维吾尔医专科防治研究工作,总结适应疏附县预防及医疗保健的工作经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技术和服务质量,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5)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法》,做好对地方传染病预防工作、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并协助县疾控预防部门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5名,领导职数4名,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2020年度,实有人
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6个处室,分别是:门诊部、住院部、药剂科、医技科室、行政科室、公共卫生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1,53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57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比2019年多,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导致整体年度收入比2019年多。本年支出1,53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57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比2019年多,财政拨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整体年度支出比2019年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1,53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7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1,53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0万元,占55.91%;项目支出678.92万元,占44.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57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比2019年多,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导致整体年度收入比2019年多。财政拨款支出1,53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57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比2019年多,财政拨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整体年度支出比2019年多。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94.21万元,决算数1,539.7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福利增加,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增多,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94.21万元,决算数1,539.7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福利增加,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增多,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7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86万元;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1,220.04万元;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1.92万元;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0.00万元;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2.46万元;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7.87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8.5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0.8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0.00万元,包括: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
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
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3辆,价值22.3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对县财政运行和州直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06?
【字
号】南政办〔2021〕86号
【施行日期】2021.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对县财政运行和州直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精神,根据全州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相关要求,州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和州直各预算单位2020年度财政运行、部门预算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绩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总体情况
2020年,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狠抓收支预算执行,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州直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要求,完整编制预算,合理设置、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不断规范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要求和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编制预算,预算代编率逐年下
降,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执行的约束性进一步增强。州直各预算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定额进一步细化,存量资金总量进一步下降,盘活资金取得一定成效,政府云采购实现全覆盖,入库单位数量和采购金额不断增加,绩效目标设定全面完成。各县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应减尽减。同时,不断加大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入,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财政基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州直各预算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管理、资产管理、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执行规范,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县不断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法定债务限额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不断加强资产管理,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四是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有效推进。州直各预算单位积极推进公务卡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使用及管理工作,办卡率、刷卡率较上年均有所提高。县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项目库,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重点财政改革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年度考评结果
按照自评和实地考评相结合、日常监管和年度重点考评相结合原则,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基础管理和财政改革等方面,对五县和82个州直预算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五档。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档,80-90分为二档,70-80分为三档,60-70分为四档,60分以下为五档。
(一)州本级考评结果。进入二档的单位23个,三档的单位44个,四档的单位10个,五档的单位5个(详见附件1)。
(二)各县考评结果。进入二档的为同德县、兴海县、共和县;三档的为贵德县、贵南县。(详见附件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评结果看,虽然各县、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财政部门基础管理和财政改革任务推进方面明显提升,但在考评过程中仍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州直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认识不足,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支出定额标准难以完全符合实际情况,项目支出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同时,普遍存在“保基数、争增量,重申请、轻使用,重支出、轻绩效”现象,预算执行进度慢、结余结转规模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以及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绩效目标不够完整、不够细化等问题。县级财政部门还没有将绩效理念、方法、措施、责任融入预算管理,未涵盖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相关制度建设还在探索阶段。个别县预算编制程序不购规范,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和预算调整规模较大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预算执行的约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州级预算单位预算安排随意性较大,导致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执行不严肃,项目支出无法按序时进度完成。县级财政部门由于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监控重点税源、组织财政收入的难度不断加大,缺乏政策执行评估分析,收入质量下滑,均衡性支出执行进度达不到到要求,导致部分重点支出保障水平较上年有所下降,个别县存在保“三保”的底线风险。
(三)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规范。州直预算单位对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识不足,绩效指标设置较为粗放,指标权重的确定、定性指标的计分等缺乏科学的方法,绩效指标的设定不细,从而导致部分单位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不能全面实现。县级财政部门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尚在起步阶段,边探索边管理难免影响管理成效。
(四)财政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缺乏监督制衡机制,对财政
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及时有效监控。个别县政府债务负担重,专项债务率甚至超过警戒线,资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力量仍需加强。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和执行、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方面有待加强。
(五)财政改革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推进。州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不尽合理,公务卡制度改革进程缓慢、使用率不高,甚至出现“睡眠卡”和高注销率的现象,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的积极性不强,动力不足,不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州直各预算单位要根据此次考评通报,认真梳理失分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不足,努力加强整改,尤其在重视年度考评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的管控,推动全州财政、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县级财政部门要坚决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项目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把各个关口,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压减无效低效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和资产盘活力度,按规定收回或变现的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
(二)确保收支运行平稳有序。各县要加强财政形势研判,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加强税费征管,多渠道挖潜增收,努力实现收入增长预期目标。要加强支出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直达资金全部纳入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强化库款管理与运行监测,科学调度库款,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规范预算调整调剂,做好代编预算细化工作,严格执行预算调整调剂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硬化预算刚性约束。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县、州直各预算单位要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理
念,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推进事前绩效评估,优化绩效目标设定,严格落实项目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评价结果,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四)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州县财政部门要督促各预算单位突出问题导向,加快推进财政一体化改革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积极加大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的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奖惩措施
根据《州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南财字〔2019〕574号)规定,对进入一、二档的州直部门给予适当奖励,进入五档的部门扣减当年人头经费的10-30%,其中:55-60(含55分)的部门扣减10%,50-55(含50分)扣减20%,50分以下扣减30%,同时扣减下一年度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限额控制数(不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10%,年内不得申请专项业务经费。以后年度,州政府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精神,适当加大奖励力度以及惩处范围和力度,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以切实达到激励和鞭策的目的,充分调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附件:1.2020年度州对县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结果
2.2020年度州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
2021年12月6日
国务院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
【公布日期】2021.06.07?
【分
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正文
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021年6月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2020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审查。
一、2020年中央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受疫情严重冲击,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季度大幅下降,为2009年以来首次负增长,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经济逐步恢复,财政运行情况逐季向好。在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70.72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7.3%。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880亿元,收入总量为91650.72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1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8.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7.22亿元,支出总量为119450.7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7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与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0.36亿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少量非税收入退库。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97.37亿元,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地方负担资金等据实结算项目的地方上解数额增加,相应抵减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上减收减支共计97.01亿元,已包含在上述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1137.22亿元中。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79644.23亿元,为预算的99.8%,下降1.7%,主要是受出口退税增加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3126.49亿元,为预算的104.2%,下降62.3%。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28353.14亿元,为预算的98.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工业和服务业增值税减收超出预期,以及下调增值税税率等政策形成翘尾减收;国内消费税12028.1亿元,为预算的96.1%,主要是成品油产销量低于预期;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17099.75亿元,为预算的106.5%,主要是外贸进口恢复较快,进口规模超出预期;企业所得税23257.53亿元,为预算的98.3%,主要是疫情在上半年对工业企业利润造成较大影响;个人所得税6940.99亿元,为预算的109.3%,主要是居民收入随经济稳定恢复增长以及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车辆购置税3530.88亿元,为预算的116.9%,主要是汽车销量回升超出预期;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3628.98亿元,为预算的112.3%,主要是出口好于预期,以及加快办理出口退税进度。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中央本级支出3509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下降0.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83217.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1.9%。中央本级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外交支出514.07亿元,完成预算的94.7%,主要是国际组织股本金等支出减少;国防支出1267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83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教育支出1673.64亿元,完成预算的98.5%;科学技术支出3216.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4.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债务付息支出5538.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主要是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内债付息支出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69459.86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2180.72亿元、完成预算的98.7%;专项转移支付776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特殊转移支付5992.15亿元,完成预算的99%。
2020年,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46.41亿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剩余353.59亿元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1136.5亿元(含中央预备费结余353.59亿元),加上超收0.72亿元,合计1137.2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初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0.46亿元,加上上述补充的1137.22亿元、按规定用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补充的60.64亿元,2020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228.32亿元,2021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50亿元后余额为278.32亿元。
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2703.41亿元,其中,中央本级使用1545.08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使用1158.33亿元。中央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2020年末余额为354.03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2020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86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25.31亿元,主要是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99亿元,减少3.7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95亿元,减少19.84亿元;公务接待费0.92亿元,减少1.68亿元。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5999.8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29.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070亿元。调整优化投资结构,重点保障地方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应对疫情补短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三
农”、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方面。
2020年,中央财政发行国债71782.75亿元,其中内债70907.87亿元、外债874.88亿元,筹措资金除用于到期国债还本外,其余均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国债还本30868.18亿元,其中内债30649.69亿元、外债218.49亿元。年末国债余额为208905.87亿元,包括内债余额206290.31亿元、外债余额2615.5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余额限额213008.35亿元以内。
(二)202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1.62亿元,为预算的98.6%。加上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2019年结转收入181.55亿元,收入总量为13743.17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39.87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714.6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725.2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2.5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调入3000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性基金调入2.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300.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40.16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合计60.64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比执行数增加0.04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内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等收入增加;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相同。
(三)202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5.61亿元,为预算的105.6%。加上2019年结转收入144.09亿元,收入总量为1929.7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39.06亿元,完成预算的74.6%,主要是部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低于
预期,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73.6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5.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7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13.14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支出决算数均与执行数相同。
(四)2020年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8.07亿元,为预算的51.1%,其中,保险费收入360.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32.97亿元。加上地方上缴的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收入7379.55亿元和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调入的专项资金500亿元,收入总量为8587.62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07.13亿元,完成预算的50.2%。加上安排给地方的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支出7370.05亿元和安排下达部分地方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专项资金500亿元,支出总量为8577.1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0.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7.4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根据改革进展情况,中央单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预计于2021年完成。与执行数相比,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3.24亿元,支出决算数减少1.29亿元,主要是中央单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时间较早,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20年中央财政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包括预算已经安排当年应支未支的工资和社保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等。有关具体情况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对上述资金,财政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中央决算草案。草案在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审计署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
二、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加大政策对冲,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支出力度。特殊时期采取特殊举措,赤字规模增加1万亿元,赤字率提高至3.7%,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加大结转结存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弥补财政减收增支缺口。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围绕市场主体急需,出台实施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的支持。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对保住上亿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适当拓宽使用范围,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二)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
投入超过4000亿元,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强化应对疫情的财税支持政策。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加强科研攻关特别是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政策配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给予50%贴息,支持6600多家企业获得优惠贷款。同时,大力支持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
(三)精准聚焦发力,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剩余贫困县和贫困人口,着力保障“粮草军需”,支持年初剩余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个贫困县年内全部摘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第五年增加200亿元,达到1461亿元,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倾斜,同时一次性增加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脱贫攻坚补短板。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全年整合资金2985亿元。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资金监管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引导黄河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带动沿黄各省区共抓大保护大治理。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挂牌运营,支持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开展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完善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实施联合监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得到缓释。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中安排200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督促指导地方在处置过程中全面清产核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四)加强创新引领,巩固实体经济发展根基。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着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支持企业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任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整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2年底。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4000万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扩大至20个省份,支持新创建3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59个农业产业强镇。
(五)突出民生兜底,优先稳就业保民生。着力保居民就业。拓宽就业相关资金保障渠道,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力度,助力稳企业保就业。全年向608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042亿元,惠及职工1.56亿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统一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中西部地区标准提高到与东部地区一致。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合理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支持力度。强化卫生健康投入。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74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5%左右的幅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93元。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进一步提高至4%,22个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净受益1768.45亿元。全国社保基金稳健审慎投资运营,基金规模稳步扩大。支持各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新增受疫情影响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对象600多万人,对因疫情致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超过900万人次。
三、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020年,我们结合全国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署提出的意见建议,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财政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努力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创新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加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仅用20天使90%以上中央直达资金落实到市县基层,与往年相比使用进度明显加快。通过中央备案审核环节,保证资金用于符合中央调控要求和急需支持的领域。建立受益对象实名台账,做到流向明确、有账可查,促进资金精准惠企利民。下达地方的1.7万亿元直达资金中,除按规定可结转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外,形成支出1.56万亿元,涉及项目36万余个。严格监管资金,开发建设联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监控系统,实现对每笔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确保资金和监管“一竿子插到底”,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直达机制运行有序有效,为支持市县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始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切实做到节用为民。中央财政带头,从严编制预算,严把支出关口,除疫情防控、国债付息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
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定期评估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结果运用,推动及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2020年中央本级支出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安排2021年预算时,中央本级支出继续安排负增长,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和政策性补贴也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审核安排。督促地方厉行勤俭节约,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着力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建立标准控制和核查机制,健全定期评估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约束机制,根据预算执行、决算、评审、审计、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适当减少相关部门预算安排。扎实推进中央本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动预算公开,102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指导督促地方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
(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更加突出绩效导向,针对重点环节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印发实施关于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建立健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的工作机制。强化财政评价和绩效结果应用,组织对60多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年度预算金额超3000亿元,将绩效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扩大向全国人大报送绩效信息范围,持续推动绩效信息
向社会公开。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计署沟通协调,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顺利出台,印花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295户中央企业新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加快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设,中央部门编制范围由上年的40个扩大到108个,地方层面实现分级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覆盖。
(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确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完善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避免风险累积。健全以债务率为主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向各地区和相关部门通报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另一方面,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保持监管高压,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指导督促地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七)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更好配合人大审查
监督工作。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全面报告落实情况和后续措施。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成果运用。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及时回应关切,使财政工作更加符合民心民意。
2020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后,及时批复中央部门预算,加快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落实减税降费等举措。1—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08亿元,增长25.5%,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7.4%。其中税收收入67450亿元,增长27.1%,税收中的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环节税收、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24.7%、13.9%、27.6%、25.7%。财政收入呈现恢复性增长,反映我国经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同比增速较快主要是受到去年同期基数低的不可比因素以及当前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上涨等影响。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96亿元,增长3.8%,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强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随着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新增减税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同时受去年下半年同期基数相对较高影响,预计全年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此外,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不确定性依然较高,一些国家经济刺激政策可能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完成全年预算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精准实施宏观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急转弯,把握好时度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2021年将27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到2.8万亿元,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对冲部分阶段性政策“退坡”影响。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导地方加强项目储备,适当放宽专项债券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把握发行节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跟踪做好减税降费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做好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资金保障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四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在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财力支持的基础上,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密切跟踪监测地方财政收支运行、库款保障情况,精细测算并差异化调度资金,加强对困难地区的支持。五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资源统
筹,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到紧要处、关键点。强化监督问责,继续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六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资金绩效等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对违反有关财税法规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允许把财经纪律当“稻草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七是抓紧抓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敢于较真碰硬,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改合力。既抓好问题本身的整改,又从政策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完善体制机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全局观念,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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