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临的问题及建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首先要正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内涵,聚
焦到我们煤矿企业来说,加强党委组织的领导是首要核心,将“两个责任”全面覆盖到所
有党支部、所有党员干部是基础,关键之处在于严格治理。只有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
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我公司各党支部,落实在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真正做到全覆盖,人
人都在内,没有例外,才能继续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让广大职工群众满意,才能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组织建设薄弱。一是个别党支部工作队伍力量不强。目前有的党支部工作队伍存
在着人员偏少,人员不集中,专业水平偏低等现象;同时,大部分党员干部平日都是接触
的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很少,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都不够高,组织能
力和领导能力相对不够强,甚至对党务工作精力投入不够,形不成核心,无法团结、带领
部门职工群众开展工作,限制了各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支部
党风建设在认识上还存在某些偏差,对党风建设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上级党组织要求,个别党支部甚至存在只需要上传下达、读读文件等,实际工作做不了多少的片面认识。三是有的党支部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组织建设乏力、组织活动僵化,要不就是党员
干部凑不齐,要不就是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个别党员干部群众化,没有存在感;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较为“虚化”,流于形式,不能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些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司党组织、各党支部在职工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了党组织威信
降低。四是日常工作中存在疲于应付业务性工作,重业务轻党建。只要没有上级指示,就
当作没有党务工作,已经习惯了等待、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缺乏主动研究学习、开展党务工作的精神觉悟。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对履行党委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个别支部甚至存在嘴上说起来重要,做得时候无所谓,要
是赶在手头上还有其他业务工作就干脆不管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不够重视,每年只是满足于凑个数、讲个话、照个相、发个文件或签个字,认为只
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还有的党员干部没有认
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的内容、含义不清楚,学习不到位。二是责任担当缺位。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
在存在关键领域的党支部,一些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漠。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
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把纪委推向前沿,导致主体责任缺位。没有
强化主体意识,没有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意识。有的党组织成员忙于抓分管业务工作,对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没有主动意识,有的忘抓忘管,从而导致“两个责任”层
层落空。
3、“四风”问题依然严峻。在我公司每个党支部或多或少都存在“四风”隐形变异
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缺失,认为自己是个基层的普通党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特别是某些部门人员受不正之风影响,认为有权不用,有威不发,就对不起自己手头的权力。淡漠心理和官僚心理日益增加,日常中能占就占、能甩就甩、能避就避、能拖就拖。
有的部门在业务工作中不讲原则,不按程序,而是优先亲近的、关系好的,有些工作明明
一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拖一小时甚至半天时间才能解决;有的基层职工办事,不给
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些组织活动过分形式化,人到齐了不知道什么主题,拍照、签字、接着就是散会;有些场合充斥着恭维之话,马屁之声等等。这些行为在职工群
众中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已成为煤矿企业基层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严重损害了公司党
组织的形象。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党建责任意识,夯实党组织建设工作基础。一是突出各党支部党建工
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党建工作考核
机制。二是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关,实行干部队伍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把有能力的人才培养成党员,将党性高、能力强的党员吸纳到后备干部队伍,把脱离
公司、脱离职工群众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者调离工作岗位,进一步增强各党支部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各党支部工作水平。三是转变支
部党员干部作风。各党支
部领导应该以身作则,率先转变工作作风,带领班子成员树立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干净
干事的良好风气。四是健全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把党建目标考核与干部任用、奖惩结合起来,作为各项工作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使党建工作成为“动力源”,真正让党建工作抓
的好的支部有动力,党建工作相对落后的支部有压力。落实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党员
干部待遇保障,使基层党员干部有盼头、有劲头,一心想着集中精力干事。
(二)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一要守住纪律底线。所有党支部要严格做到把纪律规矩
挺在前面的要求。公司党组织要拿起纪律这把戒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持续纠治
“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拧紧发条,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寸步不让。对高压之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从快
处理,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
的干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抓一批典型,严肃问
责追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监督,增强各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一是关键领域
信息公开。坚持以职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的全、看得懂为目标。以我公司****党支
部为例,供应部要做好设备物资采购环节公开,后勤部做好职工生活保障用品公开等等,各职能部门在所有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着力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开机制。二是抓好相互监管。各党支部之间要形成一种监管默契,职工群众与各党支部有效结合起来,共同监管。三是
加大涉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筑牢职能部门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防线。查办案
件是惩治预防职务腐败的重要手段,公司纪委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
法违规问题。
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作为煤矿企业的基层党
组织,我们更应该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更应该发挥应有作用,筑牢思想根基,真正把“两
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把从严治党的理念深入贯彻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个部室、队组,刻在每一名党员干部心里,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组织建设、制度执行上都切实
严起来。把公司的每一个党支部都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只有这样,才能让发生在职
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只有这样,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得到充分彰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奏出属于我们煤矿企业反腐的最强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司党组织在职工群众心中的公信力。继而企业的根基才会有保障,广大职工群众才会有依靠,才算的上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党支部,公司的每一个角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临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其核心是纪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党面临的问题也逐渐变得复杂、敏感。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面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面临的问题
一方面,基层是党的组织联系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党群关系和党组织和群众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更加紧密。这是党的生命之源,也是党建工作的根本环节。
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较多,任务量大,人员素质、经历等方面差距较大,也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例如:
1.党的领导核心不够强大,对党员从严要求不高,不在基层建立廉洁从政意识,导致少数党员对党纪不重视;
2.党组织权力运行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权力被个人或特殊群体操纵;
3.党员素质差,缺乏党性,党纪党规意识淡薄,甚至存在末日思想等不良倾向;
4.责任压制力不足,监督实效低等。
建议
1.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党组织、惩治违纪违法、选人用人、纪检监察等方面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构建由纪委、组织部门、组织引导、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组织制度等方面组成的制度体系,以解决权力、纪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优化党员队伍。针对党员素质差问题,建立党员创新创业机制和优惠政策,加强党员职业生涯发展和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
3.强化党组织职责。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职责,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防止和惩治腐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基层做起,落实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通过努力实现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真正建立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
【学思践悟】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强化自我革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体现,是党统揽新时代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必要前提,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巩固执政根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重大法宝。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问题,浅谈改进的意见建议。
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推一推就动一动”;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建设等工作才是中心,抓基层党建务虚多务实少,主动思考、积极谋划不多。二是“两个责任”压不实。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能切实将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三是管理存在宽松软。认为没有必要管得这么严、这么紧,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的“小节”、小错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能做到真管真严、常管长严,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执
行不带电;三是监督管理不够细;四是追责问责不够力。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确保责任不悬空,任务不空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既挂帅又出征。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把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能,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二是明确职责定位,细化责任清单。要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做实做细各级党委(党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深化“三单一榜”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格局。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准监督。开展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要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紧盯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精准监督,盯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四是严格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评奖惩,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及时纠正存在的短板弱项,倒逼责任落实落细见效。
机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篇一:
去年以来,我县狠抓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我局认真贯彻县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考勤制度抓得较松。少数同志未能很好落实上班签到制度,随意性较大,来了也不签到。还有个别同志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二)组织纪律抓得较松。少数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存在组织观念不强,以各种借口不执行组织安排的工作,不参加组织活动;对局党组织活动不够重视,有事不请假,随意开小差。
(三)理论学习不够。在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不注重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不少老同志自认为年纪大了连业务学习也放松了。
(四)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不少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存在拖拉现象。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责任追究方面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组织处理。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做到干部随从严管理成长、从严管理伴干部一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精神,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强化思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查岗,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格督促干部按时上下班,严肃会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二是开展干部学风整治。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干部思想觉悟,完善学习考核机制,加强对不愿、不肯学习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免谈话。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
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激励、鼓舞和鞭策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第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二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三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推荐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切实帮助解决党员思想上的困惑、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工作方面存在的实在问题,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五,全面开展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通过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机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
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
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机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
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
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
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
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
“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
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述德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
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基层反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既是当前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市直部门来看,从严治党向中层干部延伸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当前基层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就审计部门来讲,业务性非常强。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对审计越来越重视,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中层干部忙于完成审计项目,忽视了党建工作和廉政教育。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部分中层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有的中层干部就认为从严治党是纪检组和监察室的工作,与业务科室关系不大。
3、“隐形变异”顽疾难除。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很多中层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有的外出审计项目结束了,还不按时到机关上班;吃请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4、“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部分中层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工作热情在减退。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局党组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中层干部甚至对制度内容不清楚。
3、法纪意识不强。少数中层干部心存侥幸,在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和廉洁纪律等方面对自己要求不严。
4、追责问责不力。纪检组监督深度不够,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案件线索难核查,未能形成有效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对策措施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加强中层干部监督管理,作为从严治党工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1、抓学习教育,促队伍建设。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要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差距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全党都应该将其作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分析。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负责地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未能将责任落实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于重大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不够及时,导致问题越积越深,甚至成为不可挽回的事态。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书记、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责任最重的人,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他们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决策,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党的工作落实到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细微问题都漠不关心,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起到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二、不良作风存在
全面从严治党意味着治理党内不良作风,需要各级党组织以身作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问题解决在关键点上。但是实际上,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用权不当、公车私用、懒政怠政等不良作风。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的风气问题,保证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良好,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完全没有以群众为中心的思想,对群众的需求和利益置若罔闻,这不仅对全面从严治党造成了影响,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机制建设存在欠缺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为党员干部提供有利的工作环境和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组织机制还存在很大的欠缺,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首先,有些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程序不够严谨,履职不到位。这种情况下,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更倾向于自我保护和利益来回报,而不是为了党和人民服务。
此外,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正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对于上级给出的任务不太理解和贯彻。他们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要求,行政任务而不是具体的意义,因此不思进取、耍政绩。这种态度严重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
四、制度不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但是,在一些党组织中,因为没有完善的制度,往往出现了形式上的处理,而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例如,在处理“四风”问题期间,一些党委仍在采用传统的管理制度,仅仅要求党员干部在形式上遵守规定,但却不具体指出哪些行为是不恰当的。这样,即使改变了形式,不恰当的行为也会持续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影响会愈来愈大。
另外,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足,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和途径来纪律整顿自己和身边的同事。因此出现了不少自作聪明的行为,例如“拉关系”、“带领扶贫”,并且忽视了身边的群众。
五、思想观念不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不仅是要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更要统一思想、行动起来。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思想观念问题,难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中,一些党员干部对严肃党的制度条款和工作要求不够重视,对中央下达的“八字”之类的任务并不理解,一些干部觉得这些任务是一种“形式主义”,毫无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工作思路、措施以及方法并没有被党员干部落实,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好结果。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是时代赋予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有全面、有严格、有纪律、有法律、有性质、有目标”的落实要求,创造出苦心经营、狠抓监督的优质形象。同时,必须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制
度、加强队伍建设,以严格的工作态度和高标准的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入化和发展。
基层反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的重要方针和政治任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然而,尽管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强调,但在全国范围的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首先,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入、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认识,但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并不理解,认识不够深入。同时,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上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对于整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开展不够积极,对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不够严格,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
其次,一些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方面存在着困难和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从制度和法规上进行保障,但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方面存在困难。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量大、人员结构复杂,缺乏相关制度和规范,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在基层难以顺利实施。另外,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存在问题,缺乏具有专业能力和廉洁意识的干部,导致在全面从严治党中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再次,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面临着一定的反复和阻力。一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整改要求抱有侥幸心理,对查处问题不够积极,甚至出现敷衍应付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组织部门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基层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不够充分,导致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缺乏坚定的支持和积极的推动力度。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理解。可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班等方式,深入解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意义,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和要求。同时,基层党组织还要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增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道德的意识。
其次,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技术支持和组织保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协助,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同时,还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廉洁意识,为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干部保障。
再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可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岗位责任考核力度,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同时,还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建立健全党的纪律和廉政建设的内部监督机制,发现并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临一系列问题,但只要我们加强党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训和监督,相信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党组织中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一是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不强。目前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存在着人员偏少,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偏低等现象。同时,从事基层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很少,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不够高,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不够强,限制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二是部分同志对基层党建在认识上还存在某些偏差,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存在基层党组织只是指手划脚、上传下达、读读文件等,实际工作做不了多少的片面认识。三是有的基层组织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广大党员的需求;有的基层组织疏于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能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基层组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整体素质不够高、能力不够强,甚至对党务工作精力投入不够,形不成核心,无法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个别基层组织甚至存在软弱涣散,不发挥作用的问。四是日常工作中存在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习惯于等待、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研究学的大政方针,开展创新理论研究少;主动谋划发展大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少。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对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发文件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地方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含义不清楚,学习不到位。二是责任担当缺位。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一些党组织“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漠。有的“一把手”领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后转头就全部交给纪委(纪检组),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把纪委(纪检组)推向前沿,导致主体责任缺位。有的党组织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
重和影响力视为是否有权威性。没有强化主体意识,没有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只抓分管业务工作,对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基本没有意识,有的不抓不管。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少数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成了“堡垒中的战斗”。
3.基层腐败形式依然严峻。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基层干部借助手中权力贪污、挪用、侵占公款和集体资产,违纪违规乃至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有的利用手中职权,谋私利,徇私情。有的在执行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不讲原则,不按程序,而优亲厚友;有的乱用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采取各种违法违纪手段侵占贪污集体资产。收入不入账,乱花乱用;或多收少缴;或重报支出;或公款私存;或侵占集体资产利息;或把公物占为己有等等。有的大吃大喝严重。少数基层干部“巧借”各种名目用公款大吃大喝,生活腐化堕落。有的趁机在其中少吃多报;私吃公报;或变通报销,把一些不正当的开支也冲销在招待费用中。有的利用手中职权,暗示服务对象办招待或送钱送物。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有的老子天下第一,一言谈,独断专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官威十足,听不得意见,只听得恭维之话,听得马屁之声,疏远百姓,脱离群众。这些行为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已成为引发农村基层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