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8.01?
【字
号】市委发〔2020〕10号
【施行日期】2020.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金昌军分区、武警金昌支队,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属在金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20〕4号)要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结合金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2.工作目标。2020年,全市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8万亩左右,优质牧草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完成“粮改饲”3万亩,力争奶绵羊种群规模达到3万只。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定在75%以上。到2035年,全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3.加强标准引领。持续做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快修订特色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采收贮藏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农业地方标准。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4.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普查,推进土地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控机制,对已被污染的耕地进行土壤修复,2020年完成2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持续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建立和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全口径污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排放源清单,实施城市空气污染精细化防控管理。实施金昌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大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种养殖环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测与检查,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严格执行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
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推进畜禽交易和定点屠宰监管,规范畜禽交易和屠宰行为及场所,落实畜禽屠宰前、中、后的检验检疫制度,严禁不合格畜禽肉类产品流入市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企业收购资格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库(厂)和库存粮食检验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出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严禁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放心粮店”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将体系检查逐步扩大到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等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检查范围涵盖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区政府负责)
8.创新食品流通销售监管。加快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引导建立覆盖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配送、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探索“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统一配送新模式,推进全市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仓储发展。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定市场开办者责任制规定,通过整合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资金、人力投入,力争在批发环节做到批批检,实现市场流通的食用农产品批批有检测合格证明,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市市场
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执行食品原料采购、运输、进货查验、贮存和加工制作全过程及供餐、用餐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平台要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对入网餐饮单位的审查登记、经营行为抽查监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责任;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送餐用具、餐具制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区政府负责)
10.强化“三小”监管。严格落实《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综合治理,强化属地管理,实现监督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市食品小作坊登记备案率达到100%,提挡升级率达到70%以上,改造便民市场2个。不断推动小作坊园区化、小经营店规范化发展,引导小摊贩“进场入市”,不断提升“三小”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县区政府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11.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移送、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深入推进“昆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及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
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需一并追究犯罪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责任的,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校园食品、学生用餐、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消费者高度关注领域,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金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12.强化考核评议。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金昌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强化对县区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广大监管干部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市委组织部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区党委和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责任追究。依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市纪委监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县区党委和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严密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4.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监督管控,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强化制度建设和培训考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实施精准投料、关键环节、生产过程、生产检验以及贮存、运输和交付控制,规范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采取整改、停业、召回等措施,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要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的,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电子追溯监管,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全部使用电子追溯监管系统,其他经营者要全部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和索取“电子一票通”台账。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争取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积极推广运用“陇上智慧”监管平台,实施“互联网+透明车间”“互联网+阳光仓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投保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乳制品、肉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主动投保食品安全
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区政府、市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8.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并推广“食安金昌”融媒体公众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绿色食品宣传月”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法律八进”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昌海关、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9.鼓励社会监督。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修订完善《金昌市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和内部员工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举报食品安全行业潜规则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奖励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全面覆盖、信息共享、动态更新、准确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检查信息、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归集到企业名下,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实现部门间信息无障碍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的目的。(市发展改革委牵
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21.优化许可认证工作。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简化许可程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农产品认证力度,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和规模,到2020年底全市新认证绿色食品达到1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产量或规模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规模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衔接机制,实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衔接,严格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确保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食品安全科研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促进食品安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快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病虫害少、祁连山冰雪融水灌溉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节水农业、绿色有机农业、旱作农业、设施农业和戈壁生态农业,提升菜、草、畜等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持续完善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品牌、市场对接、冷链储运、农产品加工、风险担保“五大体系”,不断优化提升循环农业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和名牌产品认证,突出优势和特色,全力打造“金昌高原夏菜”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鼓励大型企业做强做优,扶持中小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重点食品行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连锁经营、统一配送食品经营模式发展,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产销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品牌对接,拓宽销售渠道。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强对重点自主品牌、特色食品品牌的跟踪培育。积极挖掘新的品牌资源,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知名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25.实施风险评估和监测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地产农产品、进出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地方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项目的专项监测,强化部门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到2025年,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延伸至乡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定期开展风险交流,科学引导企业生产和群众消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改善土壤条件。强化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区域水流污染治理与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开展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开发奶绵羊产业链,加快元生农牧万只奶绵羊生态牧场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优质奶源生产基地。在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企业批批全检的检验制
度,健全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确保采购质量,“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鼓励学校食堂实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推行食品销售者承诺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全面推进“清源”“净流”“昆仑”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县(区)政府明确农村集市管理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乡镇(街道)落实食品摊点备案职责。推动建立农村食品配送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实施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提档升级行动和文明餐桌行为。到2020年底,全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养老院、“小饭桌”全部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积极推进金昌市城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建设,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实施保健食品“陇原护老”行动。深化“陇原护老”行动整治成效,充分发挥“银龄护老队”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查处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对特定消费群体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培育重点企业,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积极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加强粮食烘干、存储和检验能力建设,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高粮食收储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放心粮店”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加强风险预警分析,落实“进口前”审核、“进口时”查验、“进口后”监管。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严防输入型风险,打击非法渠道进口和走私行为。(金昌海关负责)
34.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效,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深入推进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县区政府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35.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新招录人员原则上充实到监管一线,落实激励基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关政策。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合理划拨办公用房和执法车辆。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置,全面使用移动执法装备终端、执法记录仪等监管执法装备,及时将监管数据上传监管信息平台。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把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在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队伍、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县区党委和政府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以市、县(区)两级为基础、乡镇快检筛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市食检中心在2019年资质认定的基础上,逐年、逐步提高检测水平。统筹市、县(区)抽检事权,各有侧重、不重不漏,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力争抽检样品覆盖到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确保全市农产品和食品每年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实施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建立智慧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及时跟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发挥“智慧监管”作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金昌海关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金昌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和响应的机制、制度、体系和程序,及时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将预案实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纳入监管人员专业培训的内容。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39.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各级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区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食安委(办)建设。各级食安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分析研究解决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保障机制。(市食安办牵头,县区政府负责)
41.加大投入保障。县区党委、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执法条件。构建地方财政、企业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县区政府负责)
42.强化督导检查。市食安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会商,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将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区党委、政府及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办牵头,县区党委和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庆市粮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粮食局
【公布日期】2022.09.09?
【字
号】粮规范〔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重庆市粮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储备粮公司、重庆粮食集团,有关粮食承储企业和检验机构:
为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监管,市粮食局制定了《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经2022年9月8日市发展改革委第57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粮食局
2022年9月9日
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入库质量安全管理
第三章
储存及出库质量安全管理
第四章
检验机构及人员要求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规范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和国家层面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储存、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及相关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指市级政府储备和区县级政府储备,包括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
地方政府储备的成品粮油(含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其质量安全管理从其成品粮油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条
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级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下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级(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下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区县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内市级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第四条
重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和区域性粮油质检站(以下简称“粮食检验机构”)应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质量标准,指导依法承担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储存任务且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检验监测水平。配合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新增、轮换和库存的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检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检验等任务,提出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水平的合理建议。重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对区域性粮食检验机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规范化质检室粮食检验操作规程和业务技术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第五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运营管理企业对本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按照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要求,对粮食质量安全实施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确保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
承储企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从事政府储备粮食活动。
第二章
入库质量安全管理
第七条
承储企业应具有能够保障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储存安全和质量安全的仓储设施和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拥有与收储任务和《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规定相适应的常规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仪器设备、检验场地和专业检验人员;应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和责任人。
第八条
承储企业采购的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原则上以当年生产的新粮为主,产新前可以购入上年度的粮食,产新后必须收购当年的新粮。收购的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采购的地方储备食用植物油应为近期新加工的产品,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要求,储存品质指标符合
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
第九条
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承储企业采购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应当按照国家粮食常规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每批次入库粮食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不符合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经整理后仍不达标的,不得入库。入库水分应符合安全水分要求。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安全水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实行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验收检验制度。粮食入库平仓后应进行验收检验。按照《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规定,验收检验应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验收检验合格的,方可作为地方政府储备粮食。
验收检验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原则,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承担。
市级政府储备粮食的收购入库质量安全验收工作由市储备粮公司组织,根据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配合。区县级政府储备粮食的收购入库质量安全验收工作由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验收。
市级、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对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验收检验结果进行抽查。
第三章
储存及出库质量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承储企业应对验收合格并确认为地方政府储备的粮食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不得将品种、生产年份、等级和粮权不同的粮食混存。严禁虚报、瞒报政府储备质量、品种。按要求严格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和管理。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不得与可能对其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
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粮库周围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粉末等污染源。
第十二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在储存期间,承储企业应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管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每年开展逐货位检验不少于2次,检验结果于每年6月末、11月末前统一报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县级政府储备粮食库存质量安全检验结果由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程序书面报送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对发现的不宜存粮食,承储企业应及时结合年度轮换计划按粮食权属向市级或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请轮换。对于储存期间发生结露、虫害、发热、霉变等情况,承储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实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出库检验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质量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出库粮食应附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按照有关规定,出库检验项目应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在储存期间施用过储粮化学药剂且未满安全间隔期的,还应增加储粮化学药剂残留检验。检验结果超标的应该暂缓出库。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销售出库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应当与检验结果相一致。检验报告中应当标明粮食品种、等级、代表数量、产地和收获年度等。粮食出库质量安全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的最长储存年限具体为:稻谷3年,小麦5年,玉米2年,大豆2年,食用植物油2年。超过储存年限的储备粮食,视为超期储存粮食。
第十五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后,承储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建立逐货位质量安全档案。按时间顺序如实准确记录入库检验、自检、出库检验结果及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完整保存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的原件或复印件,不得伪造、篡改、损毁、丢失。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应加强信息化管理,承储企业应按照要求线上动态更新有关质量安全信息。
第十六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运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粮食在运输过程中,要严防污染、雨湿、霉烂变质等质量事故。
第十七条
通过粮食交易平台销售的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应公告交易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且与交易粮食实物的质量安全状况相符。
第十八条
鼓励承储企业主动对采购粮源的质量安全状况提前进行了解,根据市场需求选购优质储备粮源;鼓励承储企业根据不同品种和品质,实施精细化收储,应用绿色生态储粮或其他先进适用技术。鼓励承储企业在出库时主动提供加工品质、营养品质、食味品质以及储存情况等信息。
第十九条
市级和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承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适时开展相关政策、技术培训和考核,引导和支持承储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
第四章
检验机构及人员要求
第二十条
承担地方政府储备委托检验的各级粮食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具有粮食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的设备条件,熟悉政府储备粮食质量政策要求。要规范检验行为,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和检验方法,实行粮食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人对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负责。审核签发人承担管理责任,检验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第二十一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委托检验应现场扦样,不得由承储企业送样检验;扦样方法、扦样程序和扦样人员按《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扦样机构和扦样人员对扦样合规性、样品真实性、信息准确性负责。
扦样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粮食发热、霉变、异味、严重虫粮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仓房底部或其他部位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筛下物堆集等行为,是否存在埋样、换样及调换标的物等舞弊行为。对存在以上情况的,扦样人员应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扦样方式,单独扦样、单独评价,如实记录异常粮食数量,告知承储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报告委托方。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二条
承检机构应按委托方要求的报告形式、报送时间和报告渠道,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委托方,并对检验结果承担保密责任。
承检机构应妥善留存抽样单、检验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留存时间应不少于6年。
第二十三条
承储企业对监督检查中的检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自接到检验结果反馈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处理原则按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粮食检验机构和承储企业应定期对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等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政府储备粮食质量政策规定、标准和检验技术。对不履行职责的检验人员应及时调整。
粮食检验机构和承储企业应定期维护、按规定报废和更新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快检仪器设备应当定期校验。
第二十五条
建立并实行粮食检验比对考核制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级或下级粮食检验机构和承储企业储备的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管。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粮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技术比对考核,并督促比对考核不达标的检验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对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管理、质量安全状况、验收检验结果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年度检查情况应报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粮食质量安全状况,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年度检查比例一般不低于辖区内本级政府储备粮食规模的30%,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承储单位数量的30%。年度内已检查过的承储库点或已抽检过的粮食,未发现问题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或抽检。
承储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检查所需的各类文件、材料、记录凭证,安排必要的辅助人员和相应的仪器设备。
第二十七条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发生严重霉变、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等质量安全事故(事件),承储企业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妥善处置。
第二十八条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机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不达标、储存品质不宜存和食品安全超标等粮食质量安全问题,监督检查部门应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运营管理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运营管理企业应及时反馈所属承储企业,督促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并对整改工作跟踪督办。
第二十九条
承储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监督检查部门的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等质量不达标的粮食,及时采取干燥、清杂、整理等措施,加强粮情监测、注意通风,确保储存安全和质量安全。对储存品质不宜存粮食,要结合年度轮换计划及时向市级或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轮换。对检出的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按要求及时结合年度轮换计划报请轮换,根据《重庆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
行)》规定实施定向销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食品生产企业。有关整改情况按时报送监督检查部门。
第三十条
承储企业存在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筛下物堆集,以及埋样、换样、调换标的物等舞弊行为,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处置定向销售政策性粮食和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等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依据核查结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储企业主管部门等各自管理权限,对承储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对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等情况的检验机构,将其纳入诚信记录,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不再委托其承担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检验任务。承检机构和检验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存在不规范扦样、未采用规定的检验方法、未按规范的检验程序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的,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通过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方式,举报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活动中存在的质量安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评价要点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一、基础工作(30分)
(1)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
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
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
1.党政同责
(3分)
(2)对下一级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
方党政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
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
资料审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3)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口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展行食品
安全工作职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
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4)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有效发挥。
2.工作机制
(2分)
(5)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党政领导访谈
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
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
资料审查、3.法规制度
(1分)
(7)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关规章
制度,法规制度健全。
党政领导访谈
4.风险监测
(2分)
(8)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v(9)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
(10)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11)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
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12)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1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
度。
5.源头治理
(3分)
(14)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
(15)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
入市。
(16)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17)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
全关。
(18)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19)按要求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库存数量
的25%,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6.粮食质量
(3分)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向销售、闭坏欠直,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20)粮食烘干服务设施满足需要。
(2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
上,7.过程监管
(5分)
现场检查
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
索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
(22)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23)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
(24)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枪查年度覆盖率达到100%,体系检查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25)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达到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以
上,体系检查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26)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涪餐制。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
(27)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8)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
(29)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
到100%c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8.食叩抽检
(2分)
(30)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
省级)覆盖率达到100%。
(31)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9.执法办案
(3分)
(32)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
100%,尢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拈安全违法案件。
(3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
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
资料审查
(34)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对查
获的走私冻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资料审查
(35)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10.集中整治
(2分)
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36)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
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37)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
作,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
(38)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11.社会共治
(4分)
(39)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持
续开(40)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时间内12315热线接通辽达到90%以上。完成市场
监管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
现场检查、查看全国12315平台
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食品类
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二、能力建设(15分)
12.投入保障
(2分)
(41)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资料审查
13.基层装备
(2分)
(42)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转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诙车辆等满足监管工
作需要。
(43)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
全监14.监管专业化
(3分)
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
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44)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贲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办案保障。
(45)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15.检验检测
(3分)
(46)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
(47)本地区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监督抽检项目中相应的检验能力,(48)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稳定加强。
(49)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
(50)近两年以市政府或市级食品安全办名义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
(51)组织相关部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
构、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
16.应急处置
(2分)
17.风险交流
<1分)
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原
则,就食品安资料审查
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沟通交流。
18.科技支撵
(2分)
(52)德成国内一流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支持食品安
全科资料审查
技创新研究。
(53)将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
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资料审查
查看进口冷链食品追
溯管理平台
(54)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段设,开展追溯演练,实现快速精准追溯。
三、生产经营状况(15分)
(5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
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
现场检查
19.管理责任
(3分)
(5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本地
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
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7)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槌贩依法答记建档或备案.现场检查、查看“食安员抽考“APP
现场检查
(58)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
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c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
告率达到现场检查
20.过程控制
(9分)
10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
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
(59)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
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
现场检查
(6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主要原材料稳定可控,对供应商定期审核或建设自有自控奶
源基地,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自检。
现场检查
(61)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班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
标注规范,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
达到100%。
现场检查
(62)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并定期开展自查。
(63)食品经营者经营规范,无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64)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
等符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鱼
合相关规定,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快餐、团餐等大众餐
饮服务规范,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65)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食
品安全主体责任。
(66)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67)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
贡任。
现场检查
(68)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
全自查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现场检查
(69)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严格落实广告
发布责任和要现场检查
求。
21.产品追溯
(1分)
(70)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
向可追。
现场检查
22.责任保险
(1分)
(71)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主
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资料审查
23.诚信文化
(1分)
(7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
现场检查
四、食品安全状况(20分)
24.群众满意度
(10分)
(73)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根据实际测评结果经行折算。
(74)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进行折算。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测评
25.创建知晓率
(5分)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测评
26.抽检合格率
(5分)
(75)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根据实际抽检结果进行折算。
根据相关部门掌握情
况进行评价
五、示范引领(40分,必选项25分、自选项15分)
27信用监管
(76)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
(必选项,10分)
28.智慧监管
(77)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
管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
织验收组评审
(必选项,10分)
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进口冷钱食品实现快速精准追溯,(78)在健全食品安全评价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等指标体系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
法,(79)在创新制度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29.机制创新
(必选项,任选2项,5分)
(80)在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81)在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制度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82)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
织验收组评审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30.“三小”治理
(5(83)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改进生
产经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分)
营条件。
评审
31.农村食品安全
综合治理
(5分)
(84)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建立规范的农村
食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评审
32.学校食堂“互联
网+明厨亮灶”(5分)
(85)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
织验收组评审
(86)引导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
的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33.科技创新
(5分)
用。
34.高质量发展
(5分)
(87)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通过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
配套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
织验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收组评审
35.社会共治
(5分)
(88)建立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形式,有效治理造谣传谣、欺诈
和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假宣传行为。
评审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
收组评审
36.其他创新举措
(5分)
(89)创建城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监管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六、否决项
资料审查、(90)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91)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92)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
响。
党政领导访谈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
同相关部门评价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
同相关部门评价
(93)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
(94)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未达到98%。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测评
根据相关部门掌握情
况进行评价
备注:
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精简精准费供材料,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信息系统填投。
2.《评价细则》所称食品安全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所称食品安全监管包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抽检和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3.《评价细则》中涉及百分比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规模以上企业和单位: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总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年销售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单位)。
5.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4亿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
6.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专业”统计口径: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和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化学类、材料类、园林类、畜牧类、预防医学、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卫生检脸、法律、药学类、生物工程类等,或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为全面提升县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公众
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创建。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县食安委,完成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二)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培育示范社区、学校、商户企业、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
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四)全民参与,推进共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三、创建目标
加强街道、社区宣传、监督工作,把街道建设成为“管得到位、吃得放心”的示范街道,到2023年11月底前,所有指标达到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考核评价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
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o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考核力度
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各社区、站所各负其责、企业是“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严格落实。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1.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组建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社区食品监管”有制度、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
2.加强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街道社区与食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社区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装备,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无隐瞒、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净化食品市场秩序
1、落实“网格化”监管和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合理科学划分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实现“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的格局。
2、加强隐患排查处置。对辖区内涉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环节登记造册。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大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协调执法部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依法处理,对突出问题、集中区域和重点品种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多部门联合执法。结合辖区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以元旦、春节、“五一”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贷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4、积极推进餐饮业企业专项整治。对辖区区域内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小餐饮业比较集中的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周边地区进行重点宣传、监控。
5、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门店、小餐饮、小制作,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L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和日常检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支持鼓励辖区企业推行先进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加严格的标准,强化过程控制,提高自控自律水平。推动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危害分析与关键制度点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食品产业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发展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大力培育食品品牌,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
建设,推动各类食品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五)促进社会共建共治,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1.营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充分利用电子屏、QQ群、微信群、微博、网络、制作倡议书等新媒体,充分展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成效,使创建工作深入民心,争取社会公众广泛支持。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治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多形式、多角度、多途径深入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推进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准确记录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得到联合惩戒。
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举报
投诉处置、奖金管理等制度要求。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3月一2023年4月)
各社区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指定联络员,按时向街道食安办报告工作进展及创建工作信息。组建由社区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热心居民参与的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鼓励引导他们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举报工作,对不安全食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供街道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5月一2023年9月)
创建工作中,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按照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达标。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回潮和反弹。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社区、站所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0月)
对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核评价标准组织自评;向街道食安委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有关材料。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3年11月)
接受市县食安办组织的明察、暗访,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根据市县复审意见进一步开展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食安委的审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社区、站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要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为组长,街道副主任**同志为副组长,街道各社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定期调度、督查检查、考评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社区、站所要加强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屏、QQ、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街道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
传报道,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严肃创建纪律。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社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街道督查室,要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有力推进创建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在创建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恶劣影响食品安全事件的社区、站所,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社区、站所要充分认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本社区、站所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考核内容,确保街道创建工作的按期完成。
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22年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动,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2022年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今年上半年,我局安全生产在县安委会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地、县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本着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了粮食工作安全无事故,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机制,做到“四个到位”,不断强化目标管理抓安全
1、组织机构到位。今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提升粮食工作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了局长为安全生产的一级管理者,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安全生产的二级管理者,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三级管理者,干部职工为安全生产的四级管理员的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2、安全意识到位。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和他各项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半年来,召开了多次以抓安全稳定工作为主题的办公会,贯彻落实省、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的研究和部署,为全面确保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3、责任分解到位。为了强化落实安全责任,我局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我们在年初与直属企业签订了20xx年安
全责任书,要求各股室和直属企业同干部职工签订20xx年安全责任书,切实形成了层层分解,一级保一级的安全责任网,促使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4、考核兑现到位。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机制,年初,我们针对不同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突出针对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完善了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并将其列入考核与评比中予以兑现。基本形成了月度有检查、有考核,年度有评比、有表彰机制,做到了安全目标考核的系统化。
(二)精心组织,开展“三项活动”,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促安全
1、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向县安委办上报整治工作情况;二是严格落实,齐抓共管。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中高度事故隐患督办制度;三是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总结,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统一部署,按照县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活动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月”正常开展。二是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教
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组织检查,注重隐患整改。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对车辆、办公区、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不断排查安全隐患保安全
1、重点抓好库区安全防范。一是在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将车辆、仓库、宿舍、大院等部位作为检查重点,对查出问题责任到人限期立即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经常性开展检查,严防值班人员脱岗,确保安全稳定无事故。
2、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我们以坚持开展安全检查、自查、整改制度的落实为有效抓手,对查出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
解决的",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规定了整改期限,到时进行复查,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由此形成了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循环模式。上半年以来,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共6次,查出隐患5处,整改安全隐患5处,真正做到了事故隐患不遗留、事故苗头不放过,消除了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保证了我单位生产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以来,我局安全工作保持平稳态势,但目前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通过总结,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培训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安全专业技术
的教育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符合工作实际的安全培训;
(二)基础安防设施存在薄弱环节,仓房年久失修,设备老化,资金困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20xx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单位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安全责任目标。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安防设施,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
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抓好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日日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强化防范。重点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当前要重点抓好消防火灾和汛期防洪及雷电、大风等灾害防范工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情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不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根据xxxx市粮食局xx粮【20xx】79号“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xxxx省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今年的秋季粮油普查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各库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
经检查我县各粮食储存库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本健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经检查,各库点有专人抓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库签订了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心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和库点负责人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储粮安全情况
目前我县储粮粮温正常,粮情稳定,储粮处于安全储存状态,各库点能够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管理办法和要求。
四、仓储设施设备和作业安全情况
我县粮食中心库仓储机械主要为库点的粮食输送机,平时库领导也十分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仓库熏蒸操作人员基本上能持证上岗。
五、储粮化学药剂安全情况
对于化学药剂的管理方面,我县粮食库在库点专门设有药剂室,库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室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药剂出入必须经库有关人员批准。并且做到每月检查库存情况,做好出入库管理。
六、消防和用电安全情况
我县各库点配备有灭火器,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对库区电线前几年已经进行了部分更新,用电相对比较安全。
七、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
对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我中心密切注意日常天气预报情况,经常指导各库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八、今次检查存在问题
(1)个别仓库残旧(如瓦房仓),储存条件有待改善;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提高;
(3)对未完善管理的要进一步提高、整改。
九、整改意见
(1)要求我县各库点在20xx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毕;
(2)储备库负责人常提醒仓管员除必要的日常粮情检查外,还要时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人,仓储设施、熏蒸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的规定。定期对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排查,及时维修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配件,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以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320xx年度,某乡认真对照《粮食安全责任书》和某粮安办[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仔细分析本乡粮食生产现状和粮食安全形势,从粮食生产生产能力、早稻订单、粮食应急能力等四大方面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在耕地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探索,持续开展以“无违章建筑、无计划外生育、无矛盾上交”为主要内容的“三无村”创建活动,为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措施。具体做法为:
一、完善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坚持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事关百姓生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石予以重视,确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建立涵盖监测、预警、稳控、应急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着重把握农田保护、市场监控干预和产能挖潜等重要环节,确保粮食安全。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责任到位。
一是对乡村二级耕地保护制度、应急队伍建设制度、村级巡查制度等一批涉及粮食安全的机制体制予以完善,层层签订责,层层落实把关。
二是高度重视“6·16”“6·19”洪灾灾后恢复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确保粮食稳产增产。截至日前,等处水毁项目均已建成,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同时阳坞堰等项目也已与区水利局等部门完成对接,即将开工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通过乡村两级的联防联控,形成严防严控之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国土规划的关口作用,守好最后一道关卡;发挥好村级巡查员短距离信息快的优势,实现动态式全天候管理。
三、开展创新探索,提供创新保障。在严格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上,我们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其中“三无村”持续创建活动为杜绝违法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虽然,本年度我们在粮食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十分有限”这一基本乡情,我们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仍将做出更大努力。同时十分期望区贸粮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能继续给与大力支持!
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4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地方党委和政府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以来,我县以保障全县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县粮食安全工作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
深入开展黑土耕地保护行动计划,建立黑土耕地管护机制,成立了“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设立县级田长x人,镇级田长x人,网格总长x人,网格分长x人,户田长x人,实现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全覆盖。
(二)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我县通过优化作物结构、优化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实现农作物种植模式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围绕主要作物耕作等重要环节,加快实施了生产全程智能化行动,大力推广水田控灌技术,挖掘优良新品种的增产潜力,推广绿色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我县寒地黑土的生态优势,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培育“天然x农产品”为切入点,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了x、x等一批竞争力强的产品品牌。
(三)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持续稳定。
加大了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持续提高农业技术标准,认真抓好田间作业标准,实现全过程不断档,全面积无死角,保持播种面积稳定。2022年我县计划播种面积x万亩,其中,水稻播种x万亩、玉米播种x万亩、大豆播种x万亩,经济作物播种x万亩,产量目标为x亿斤。
(四)秋粮收购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了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全县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政策性粮收购库点备案及政策性粮收购库点空仓验收工作,满足新粮接收需要。2021年,已收购新粮x万吨。
(五)粮食加工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为促进全县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20xx年—20xx年度,投资x万元,完成了x省x集团有限公司、x有限公司示范企业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20xx年度为x省x有限责任公司申报x省大豆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2021年我县粮油加工原料消耗量共计x万吨。其中:稻谷原料消耗量x万吨(用于成品粮加工的稻谷原料消耗量x万吨,给中粮代加工的政策性稻谷原料消耗量x万吨,定向饲用加工的政策性稻谷原料消耗量x万吨);大豆原料消耗量x万吨;玉米原料消耗量x万吨;粮食加工主营业务收入x亿元。
(六)政策性粮监管稳步推进。
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要求,强化了对政策性粮收储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定期对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进行巡察,确保政策性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大力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全面实现仓储规范化管理,企业科学保粮水平逐步提高。
(七)粮食系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各涉粮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通过设置举报箱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梳理排查近年来涉粮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市委开展专项巡察,累计发现指导粮食购销、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问题x个,对x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回头看”,初核了结问题线索2件。
(八)粮油保供稳市能力不断加强。
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应急网点的布局规划,建立了地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x家,签订米、面、油应急供应合同x份,确保粮油产品供应充足。落实粮食应急预警监测机制,设立粮情监测网点x家,国家级价格监测网点x个,省级价格监测网点x个。
二、存在的问题
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结构发展不均衡。目前在一产中,种植业仍占很大比重,畜牧业、林业产值偏少,农、林、畜、渔还没有形成生态循环。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沟通,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协同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国家出台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省政府实施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分工》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逐项逐条落实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压实落靠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粮食安全
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聚焦关键重点,立足我县实际,强化部门协作,统筹调动部门合力,进一步提高各项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好完善粮食安全制度政策的“组合拳”,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三)突出问题导向。
以粮食系统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分析我县粮食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查找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扎实做好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储粮安全、做强粮食产业、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等各项工作。
村级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今年以来,全县粮食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六稳”“六保”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保粮食安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粮食储备情况
全县现有国有粮食企业x家,储粮站点x个,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省级和县级粮食储备工作。现有政策性粮食x万吨,其中,省级储备x万吨,县级储备x万吨。
二、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做法
1、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小麦收获前后,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分析小麦产量、品质,进行预产预购分析,通过挂网销售等办法,积极腾仓并库参与国家政策性储备粮收购工作。
2、加强粮食监管检查。今年以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领导每月分别带队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巡查督查,并结合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0xx年六安市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交叉复查工作方案》和《六安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国有企业和政策性粮食租仓库点认真查找储粮安全上的重点
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核实问题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成效,促进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县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质量稳定、数量真实。
3、完善应急体系和粮食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县已发布《xx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霍政办秘(2015)216号)。目前,全县共建应急供应网点x个,建设应急加工企业x个,落实粮食应急加工能力x吨。全县共落实x个粮食价格动态监测点,配备价格监测员x名,重点监测面粉、大米、食用油的批发价和零售价,每周采集x次数据,全年监测上报x次,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总,及时反映我县粮食市场的供需动态。
4、加大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在我县最大限度地收购国家政策性粮食,解决农民卖粮难和收储矛盾问题,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加大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徽皖粮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集储备库x万吨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同时,我们正积极向省财政申报x万吨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xx县虽然是全国著名的产粮大县,但仓储网点多而分散,仓容严重紧缺,收储矛盾十分突出,仓储设施条件极其落后,仓房和水泥晒场等陈旧破损,大部分仓库建设年代久远,许多仓库“超期服役”或者“带病工作”,老仓库仓容占总仓容量一半以上,既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不能保护农民利益,基础设施急待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保粮食安全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加大对储存粮食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县储存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安全,质量可靠、数量真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11.10?
【字
号】宛政办〔2022〕77号
【施行日期】2022.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2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0日
南阳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9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现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农业灌溉效率、提升耕地地力、改善农田生态为核心,坚持“省主导、市统筹、县实施”原则,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要求,创新建管机制,拓宽筹融资渠道,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持续打造南阳盆地现代化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工作目标。2023年-2025年,以邓州市、唐河县、方城县、镇平县、社旗县、新野县、宛城区等产粮大县为重点,全市规划建设2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其中2023年50万亩,2024年70万亩,2025年80万亩。
(三)投资标准。结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禀赋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合理确定投资标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亩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4000元。
二、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化。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科学合理设计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气象综合配套。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覆盖面达到100%。每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开挖排涝沟渠12公里以上,衬砌生态透水砖,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硬化机耕路不少于12公里,机耕路路宽一般为6米,硬化路面宽度不少于4米,田间道路通达程度达到100%。每个示范县配套建设1个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每5万—10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1个农田生产科技监测站。农田防护林网做到主干道“一路两行树”,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树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实施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土壤培肥等措施,每公斤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6克,土壤酸碱度值保持在6.0—7.5,土壤耕层达到25厘米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100%。
(二)装备现代化。结合种植面积和地块,配套建设适宜的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装备。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的地块,主要推广使用平移式喷灌机、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卷盘式喷灌机等灌溉设备;种植面积200—1000亩的地块,主要推广使用卷盘式喷灌机、固定式喷灌、移动式喷灌等灌溉设备;种植面积不超过200亩的地块,鼓励使用卷盘式喷灌机、滴灌和微喷带等灌溉设备;农户分散经营的地块,鼓励使用微喷带等灌溉设备。全面推广使用机电一体化泵站、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机电井首部集成化设施等,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的地块一般应配套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不断提高农田生产管理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集成化水平,夯实农田生产设施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基础。
(三)应用智能化。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中应用。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开发建设智慧农业管理平台,涵盖农田综合信息采集、智能灌溉控制、水价综合改革、植保监测、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农事综合管理、农机管理应用和农产品追溯源等应用功能,实现“一个屏幕(或智能终端)管理万亩良田”“一套农事管理系统服务百万亩良田”。
(四)经营规模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农业托管企业、订单企业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发展粮食生产。积极通过发展土地集中型和服务集中型适度规模经
营,带动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成后,逐步推动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90%左右,健全生产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管理规范化。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配套制定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结合统计调查、日常调度等情况,综合运用上图入库、实地评估、遥感监测等方式,强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高效有序的监测监管网络。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根据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模、管护责任等,确定管护机构,明确管护标准、管护经费筹措渠道,建立公共预算、集体经济投入、经营主体自筹等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管护主体等模式,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管护水平。
(六)环境生态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突出节水、节肥、节药能力提升,防止土壤污染,全面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受大风、沙尘等影响严重区域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合理修筑护坡、沟道等设施,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塘堰湿地系统,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达到100%,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衔接“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充分利用我市农业气候资源,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产粮大县为重点,集中连片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将高标准农田示范
区建设与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协同推进,实现水源、输水、用水环节工程同步实施。将高效节水灌溉、耕地地力提升、农田生态、气象灾害防御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二)合理选择区域。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布局建设,优先选择相对集中、土地平整、水土资源禀赋较好、交通便利、无潜在地质灾害的地块,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一般不低于1万亩,同时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要远离化工园区(厂区)等污染源。
(三)统筹组织实施。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由市结合当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统筹下达。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成后,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程序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四)严格质量管控。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项目布局、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监管,采用巡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承担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评估评审等任务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
(五)强化建后管护。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制定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工程设施管护制度或工作方案,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和管护责任,建立管护长效机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和运营管护,夯实工程质量,明晰工程设施产权,做好工程设施移交工作。组建“一长两员”(井长和管护员、维修员)管护队伍,建立责任到人、分工协作、执行高效的日常管护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水费提取、其他补充”的原则,建立管护经费稳定保障机制。结合项目实际和工程设施特点,创新管护模式,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管护效能。组织开展“管护月”等活动,提高群众管护意识。开展管护工作年度考评,推动管护责任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以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做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和农发行、电力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电力和气象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计划,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优先向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资金实行封闭化管理,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统筹相关涉农项目和资金重点向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安排,发挥项目聚合效应。
(三)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行“地方融资、省级贴息”政策,主要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使用政策性贷款进行融资。根据高标准农田示范
区建设任务和专项债券需求情况,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债券额度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农发行南阳分行和国开行河南分行提供长期稳定、利率优惠的政策性贷款,贷款期限不低于25年,年化利率不高于4%,项目建设期不还本、只付息。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主选择融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融资,项目融资的本金由县级负责偿还,利息由省财政在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贴息。鼓励各地通过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高标准农田激励评价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工作绩效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等挂钩。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建设日常调度,对项目进展快、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提醒约谈。
附件
南阳市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划建设任务情况表
“十四五”示范区建设任务(万亩)
序号
项目县
2023年
12345邓州市
唐河县
方城县
社旗县
镇平县
7102.547.52024年
1098.587.52025年
13119853030202020合计
67891011合计
新野县
宛城区
内乡县
淅川县
桐柏县
卧龙区
全
市
634231507763317071010520802020201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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