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东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这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最后一段中的几句话。我每一次读《兰亭集序》,对这几句话,特别是对其中的“不能喻之于怀”一句,没有一次不感到困惑,尤其是这一句中的“喻”字,我实在无法理解。
这个“喻”字,字典中列举的含义就那么几种,最常见的是“不言而喻”之“喻”的意思:明白。各种收录《兰亭集序》的版本,如果有注释,对此句中的这个“喻”字的注释也都是“明白”。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课本为例,看一下对“不能喻之于怀”和其中的“喻”字的注释。几十年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课本虽几经变更,但《兰亭集序》一直都收录其中作为课文。这些几经变更的《语文》课本对“不能喻之于怀”和其中的“喻”字的注释却从来都没有变更,一直都是:
不能明白于心。意思是,看到古人对死生发生感慨的文章,就为此悲伤感叹,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喻,明白。
为了便于说明我的困惑,我们不妨依据这种注释和前后语境,把《兰亭集序》中的这几句话翻译成白话文:
我每一次阅读古人写的文章,看到他们对万事万物和对人生产生感慨的理由,与我对万事万物和对人生产生感慨的理由好像契符一样完全吻合,因此读着古人写的这些文章没有不嗟叹感伤的,可是在心中却不能弄明白。本来就知道把生和死看成一样是虚诞的,把长寿和短命看成等同是妄言的。
我们读着这段翻译后的白话文,在逻辑上是不是感觉到有说不通的地方?前面说“我每一次阅读古人写的文章,看到他们对万事万物和对人生产生感慨的理由,与我对万事万物和对人生产生感慨的理由好像契符一样完全吻合,因此读着古人写的这些文章没有不嗟叹感伤的”,说明自己对古人产生感慨的理由是完全理解明白的。否则,怎么会觉得与自己产生感慨的理由“好像契符一样完全吻合”呢?如果不理解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读着古人写的这些文章没有不嗟叹感伤的”呢?接下来如果说自己“在心中却不能弄明白(不能喻之于怀)”,这在逻辑上怎么能说得通呢?何况作者紧接着又说“本来就知道把生和死看成一样是虚诞的,把长寿和短命看成等同是妄言的”,这个“本来就知道(固知)”再一次明确地告诉读者:自己对人生(生和死与长寿和短命)的看法本来就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怎么能说“不能喻之于怀”呢?如果真的如《语文》课本的注释所说是因为“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那真是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了!如此牵强的注释,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既然如此,我们该如何理解“不能喻之于怀”之“喻”呢?我的理解是,这个“喻”字极有可能是“释”字之讹错:“不能喻之于怀”实际应是“不能释之于怀”。
如此纠正,那么《兰亭集序》最后一段中的这几句话,在逻辑上就能完全说得通了。读古人的文章,发现古人产生感慨的理由与自己产生感慨的理由“若合一契”后,之所以会“未尝不临文嗟悼”,正是因为“不能释之于怀”呀!更何况“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呢!可谓一处瘀血被化解,整个血脉全疏通。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讹错呢?
我们不妨先从《兰亭集序》文本的提取和流传上找找原因,看一看可能性有多大。
我们现在见到的《兰亭集序》的文本,一种情况来自流传下来的书法作品临摹本,因为王羲之书写的《兰亭集序》作品真迹,除秘密收藏的人外,后代的人似乎谁都没有见过。传说《兰亭集序》在王羲之写成之后一直处于绝对保密的传递收藏之中,到了隋朝,传到了王羲之的七世孙智永和尚收藏,智永和尚曾下过苦功夫对其临摹。智永之后,《兰亭集序》作品真迹传给了弟子辩才和尚收藏。后来,《兰亭集序》真迹被唐太宗骗走,再后来《兰亭集序》作品真迹与唐太宗一同埋入坟墓中,彻底与世人作了诀别。从流传到现在的各种不一的《兰亭集序》临摹本看,虽然书体不完全一致,但其文本却是相同的。《兰亭集序》的书法作品影响最大的是冯承素摹本,其次是虞世南临本和褚遂良临本。这三种临摹本同为行书,风格虽不相同,书体却几乎一样。可是王羲之七世孙智永和尚的临摹本却是章草,与此三人的临摹本书体完全不一样,风格就更不用说了。在这几种临摹本中,似乎智永的临摹本是最早的,其书体与其他三人临摹本的书体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的存在,一说明了王羲之《兰亭集序》作品真迹到底是用什么样的书体书写的,很难确定,这是一个谜,二说明了这几位临摹《兰亭集序》的书法家到底是谁临摹谁的,也很难确定,这也是一个谜。因为智永、虞世南、褚遂良这三人几乎是同一时代的人,冯承素比他们稍晚一点。
既然王羲之《兰亭集序》的书体真迹是难以确定的,那么也可以说《兰亭集序》的文本也是难以确定的;
既然各种临摹本是谁临摹谁的也是难以确定的,那么最初的临摹本的文本会不会出错,也是难以确定的。如果说智永和尚临摹《兰亭集序》是最早的,也是最可靠的,临摹的书体就是王羲之《兰亭集序》真迹的书体,那么虞世南(假设由他最先)书写的《兰亭集序》就不是在临摹王羲之的真迹,而是依着智永和尚临摹的《兰亭集序》的文本,自己用另外的行书书体书写出了《兰亭集序》,然后其他人再照此临摹并加以完善和优化,如褚遂良和冯承素的临摹本。
既然王羲之书写的《兰亭集序》作品真迹,后代的人似乎谁都没有见过,而最早临摹《兰亭集序》真迹的智永和尚在临摹时也难免不会出现差错,那么从《兰亭集序》的这些临摹本中提取的文本,未必就与王羲之真迹的文本完全一样,未必不会出现讹错。
我们现在见到的《兰亭集序》的文本,另一种情况就是来自流传下来的《兰亭集》。当时哪些人参加了兰亭修禊之事,哪些人作了诗,作了怎样的诗,作了多少诗,又有哪些人未能作诗,罚了多少酒,《兰亭集》都一一作了收录和记载,王羲之为《兰亭集》作的序,也应该收录于《兰亭集》中。如果说这些收录于《兰亭集》并流传至今的诗保持了诗稿文本的原貌,那么收录于《兰亭集》并流传至今的序也应当保持了真迹文本的原貌。如果《兰亭集》收录的序与王羲之书法真迹的文本原貌有出入,出现了不一致的地方,那么当《兰亭集》和书法真迹各自处于不同渠道的流传过程中,那一定会有文本不一致的临摹本出现。既然这种情况没有出现,那么各种临摹本的文本与真迹的文本应该是一致的;
既然是一致的,那么在《兰亭集序》文本的提取和流传上出现讹错的可能性就完全可以排除。
既然如此,出现讹错的最大可能性就是王羲之的序出现了毛病。
文人写作出现毛病的文例,从古到今可以说举不胜举,别人的毛病在此就不举例了,单举《兰亭集序》另外一个明显出现毛病的文例:“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这一句中的“丝竹管弦”就犯了语意重复的毛病,因为“丝竹”就是“管弦”,“管弦”就是“丝竹”。古文中用“丝竹”的有许多,用“管弦”的也有许多,但将“丝竹”与“管弦”并用的,似乎只有王羲之这一处。“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这是曹丕的《与吴质书》中的文句,单用“丝竹”,没有与“管弦”并用。“太师奏乐,陈金石,布丝竹,钟鼓铿鍧,管弦烨煜。”这是班固《东都赋》中的文句。这文句更能说明问题,前陈“金石”,后用词义相近的“钟鼓”呼应;
前布“丝竹”,后用词义相同的“管弦”呼应。“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这是刘禹锡《陋室铭》中的名句,就是单用了“丝竹”一词。如果刘禹锡将“丝竹”改用“管弦”,也是完全可以的,表意毫无区别。同样,杜牧《阿房宫赋》中的“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一句中的“管弦”,完全可以用“丝竹”替换。何况“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这几句话并非整句,而是散句,行文時,用字的多少,音节的长短,完全是自由的,不受前后句用字多少和音节长短的牵制。如果作者“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而非得在此处用四字短语,那么完全可以用“金石丝竹”,即“虽无金石丝竹之盛”。《礼记·乐记》中说:“金、石、丝、竹,乐之器也。”左思在《三都赋》中就是这样用的:“金石丝竹之恒韵,匏土革木之常调。”由此可见,“丝竹”“管弦”二词是不能并用的,如果并用,就犯了重复累赘的毛病。
既然如此,《兰亭集序》出现一句与前后文意不能贯通的句子,也就不足为怪了,何况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时还处于醉酒的状态中呢。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学高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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