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琳 赵书晗 杨 梅 周 思*
(1.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 550081;2.贵州省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贵阳 550081)
贵州位于长江、珠江上游,是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1],保护好贵州水生态环境对于维持长江、珠江水生态系统平衡、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焦点,坚持挂图作战、挂牌督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狠抓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双十工程”治理,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至2021年,贵州省主要河流247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7.7%,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乌江、清水江断面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水质为近十年最优水平。9个中心城区、74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十四五”以来,持续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的“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思路开始确立[2-5],总结过去,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将有助于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构建和优化。
工业污染防治及生活污染防治是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及难点。随贵州省水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其环境效益日趋凸显。工业污染防治方面:着力推进“三磷”整治,乌江、清水江总磷污染负荷削减95%以上。推进“双十工程”治理,基本实现磷化工、煤矿、氮肥、酿造、屠宰等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乌江、赤水河干流1公里范围内无化工园区。73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达100%。
生活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并初步实现“长治久清”。建成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厂250座,较2015年增加99座,实现县级城市全覆盖。长江流域所有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清运量达394万吨,较2015年增加126万吨。建成1096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基本建成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19.2万吨/日。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完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出台《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开展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山区现代水利高效节水试点。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53.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7.4立方米,较2015分别下降50.4%及47.9%。建立用水大户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管理体系。强化水生态流量管控,完成全省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行政控制断面、重要生态敏感区断面、小(二)型以上水库、农村小水电站等4978个断面生态流量目标核定,制定14条省管河流生态流量控制目标。
出台《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推进湿地保护。建设国家湿地公园61个,建设速度居全国前列。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8个,较2015年增加2个。在长江流域20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赤水河干流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由禁捕前的29种恢复至现在的47种。
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探索开展流域保护机制改革,推进相关地方配套机制建设。推进8大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6];推进河(湖)长制[7],在全国首创五级河(湖)长制、首创四级“双总河长”,独创省级领导人人担任河长,创新跨境河流互派河长试点;推进流域精细化管理机制建设,形成以县为基本责任单位的全流域、全行政区域覆盖的三级水污染控制单元体系;推进水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在全省范围内以河流为主体,建立河流断面水质退化、恶化预警报警、应急监测及迅速恢复水质等响应机制。
表1 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系统性、结构性、区域性、行业性压力仍然存在,成为“十四五”的突出短板,主要表现为: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河湖水资源保障能力亟需提升、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性不足。
(1)磷石膏渣场渗漏污染尚未彻底根治[8- 9]。特别是汛期极端天气,仍有大量含磷废水溢流,造成渣场下游河流水体总磷超标。历史遗留磷石膏存量较大,现有磷石膏资源化、产业化利用水平消纳历史存量速度缓慢。
(2)电解锰污染问题比较突出[10-12]。松桃县涉锰老渣库均未建设防渗、渗滤液处理等设施,部分新建渣库及已铺设防渗膜的渣库,存在不同程度漏点,截洪排水设施不完善。“两井四库”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氨氮超标问题未根本解决。受处理能力限制,汛期存在外溢现象。
(3)废弃煤矿煤锈水治理技术仍需创新,治理难度大。黔东南州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效果不明显,仍有大量矿井废水直排[13- 14]。黔西南州马别河、新寨河,安顺市下院河,遵义市桐梓河、仁江河等废弃矿井水未有效治理,欠账较多。
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雨污、清污分流不彻底,管网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部分城市生活污水溢流,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13.1%。
部分河段特别是部分城市贯城河枯水季节生态补水不足,生态基流保障不充分。部分河流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不完善。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已建成水库人均库容158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不足全国水资源平均开发利用水平的一半。
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有着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基础,但是水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经破坏很难恢复且治理难度大。贵州河湖水库众多,山高坡陡,水流湍急,河湖岸线缺乏生态缓冲带;喀斯特地貌普遍存在,极容易形成地表水与地下水、渣与水的转移转化,造成多要素相互交织的复杂污染问题。
当前,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总体不高,保持了优良的水环境。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涉水环境风险持续升高,主要表现在水环境问题多发频发,存在磷化工、电解锰及白酒行业等重点行业污染问题突出,工业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城镇生活污水溢流等系统性、衍生性污染问题。
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总体思路见图1。
图1 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思维导图
“十四五”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为“一点两线”“三水统筹”。“一点”即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两线”即指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15-16]。“三水统筹”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保护。这一保护思路在过去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推进环境管理由总量控制向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转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水生态系统功能恢复、进而实现良性循环的方向转变。据此,“十四五”及未来贵州省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重点不仅是良好的水质状况,还包含充足的生态流量和健康的水生态,即在长江、珠江流域建立或维持能持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完整的水生态系统。
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入手。水环境质量目标优先做好高功能水体和水质良好水体的保护,水质良好水体的核心是以119个国控水质断面及247个省控水质断面为对象,维持Ⅰ~Ⅲ类优良水体在较高水平。高功能水体以9个中心城区、74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主要对象,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目标以乌江、赤水河、沅江、草海等重点河湖为突破点,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以红枫湖、夜郎湖、万峰湖等重点湖(库)为突破点,逐步降低富营养化指数。水资源目标以32条全国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为重点,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控措施,要求赤水河、乌江、沅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
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落地时应按照“四个在哪里”(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框架性思路分析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根据水生态环境现状与目标的差距识别出症结,从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风险等4个方面开出对策清单,通过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防范水环境风险5方面对症下药,落实工程项目。
具体来讲,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需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农村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管”。二是梯次推进地级城市到农村的黑臭水体整治。三是以赤水河、阳河、南明河等河(湖、库)创建美丽幸福河湖为重点,推进全省美丽幸福河湖保护与建设。
水环境治理与往期任务一脉相承,即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协同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废水污染防治。其中工业着重解决瓮安河、洋水河、息烽河、重安江磷污染问题,赤水河白酒污染问题,松桃河锰污染问题,鱼洞河煤矿污染等问题。
水生态修复保护需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试点,优先对红枫湖、倒天河水库、草海等重要湖库划定生态缓冲带,对红枫湖、倒天河水库、草海等河湖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并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开展乌江、赤水河、清水江等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调查,摸清水生态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云贵水韭、草海云南鳅等土著生物恢复试点等。
河湖生态用水主要以保障32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为目标,进一步恢复河湖生态用水。重点关注环境承载能力低、环境容量小的区域,如草海、六枝河等生态水量不足的问题。优先开展红枫湖、倒天河水库、草海等重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乌江、赤水河、清水江等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调查等。
最后,针对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从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预警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方面防范水环境风险。
“十四五”时期是贵州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水污染防治”为导向,朝“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要素统筹转变的重要阶段。进入新时期,贵州将巩固并拓展“十三五”时期攻坚成果,同时以水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促进水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改善为重要方向,实施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逐步构建两江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新格局,绘制“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蓝图。
猜你喜欢 河湖贵州省环境保护 贵州省种公牛站贵州畜牧兽医(2022年6期)2022-12-29环境保护品牌研究(2022年29期)2022-10-15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打造“三晋”幸福河湖山西水利(2022年5期)2022-09-21淮河流域省级河湖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治淮(2022年8期)2022-09-03加强河湖保护治理 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公民与法治(2020年23期)2021-01-04黑龙江: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明显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2020年3期)2020-06-23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思考——以贵州省为例自然资源情报(2018年8期)2018-12-28基于环境保护的城市污水处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7年4期)2018-01-22贵州省党代会开得最成功领导决策信息(2017年17期)2017-06-21新《环境保护法》解读福建轻纺(2015年3期)2015-11-07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