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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数字公共领域再生产研究——基于腾讯“为村”平台治理的实践考察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10-17 11:57:01

周孟杰

数字平台承载着人类对新技术的想象,也影响着社会对新媒介技术的形塑。范·迪克认为平台意义最重要的层面是政治经济的(political-economic)和社会计算的(social-computational),它不仅成为非常重要经济集会场所,人们在这里销售商品、收集数据和交流沟通,而且还利用数据提供个性化服务,嵌入整个文化系统中,形成平台社会(platform society)[1]。作为一种技术结构、传播媒介与商业资本交错勾连的平台,其再造了新的传播关系与新的公共领域。

在媒介化社会,数字平台日益嵌入人们的生活之中,并建构诸多符号化、关系化的和交互化的传播实践活动。学界多将视野放在数字劳动、资本垄断、平台治理等范畴下,批判性考察平台的技术逻辑如何嵌入社会诸领域,或从批判政治经济学角度挖掘网络平台在算法优化的商业模式驱动下如何勾连平台经济的资本积累。然而,现有成果较少关注中国本土化的数字平台,特别是涉及乡村数字平台的内容生产。因此,本研究采取文化技术主义路径,聚焦于腾讯“为村”这一数字平台,探究乡村数字平台是如何提供传播实践的可能。在这种场域中,多元主体采取哪些实践传播活动,重点挖掘腾讯“为村”的信息生产、社会交往与意义生成。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呈现出空心化、原子化的趋势,也面临文化衰败、秩序失衡与价值萎缩等一系列社会转型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改革过程中农村社会公共性的缺失[2]。但在腾讯“为村”这样的平台社会中,借助互联网与新媒体力量,村民主体性与内生性力量得以重新被释放,公共意识逐渐崛起,乡村公共性得以释放,重构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3]。因此,笔者试图探究腾讯“为村”平台为基层干部、返乡青年或普通群众提供了哪些作用,进一步挖掘出多元行动主体是如何在乡村数字平台上互动勾连,并对乡村公共领域再造产生了何种社会影响,这种数字平台对乡村社会的秩序重构与乡村共同体重塑意味着什么。

在社会学中,公共性强调历史过程的自由交往和集体参与;在政治学中,公共性则突出共识的达成和结果的公共利益导向。尽管国内外学者对于“公共性”概念存在不同理解,但都认为公共性是公共领域的核心属性,具有公共参与、平等自由、开放包容等特征,体现出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追求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属性[4]。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序言中”强调具有操作力量的传媒褫夺了公共性原则的重力特征。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5]互联网的发展为民众编织了能够自由表达与分享公共意见的平台,数字公共领域的萌芽与兴起成为社会发展与传媒变迁历史中的一种应然。

对于数字公共领域的界定,学界有两种不同看法,即重构论与解构论,而这种争论恰好反映了数字公共领域的双重性,既具有激活功能,又带来某种解构特征[6]。那么,在中国乡村社会,数字公共领域发挥什么作用,或者说何种数字公共领域才具有公共价值?在回应这个大疑问之前,需厘清以下三点:第一,数字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具有何种特征;第二,如何从中国本土社会的情境出发考察数字公共领域的建构,尤其需要注意中国乡土的差序格局与社会关系;第三,如何维系并治理数字公共领域,使其发挥更大的公共价值。以上三点既强调数字公共领域的理论脉络,也凸显数字公共领域的权力运作、社会建制与时空关系。

首先,许鑫认为自2003年以来公共网络进入新的阶段,网络时代的公共领域更加多元化、公开化和复杂化,娱乐与政治议题并存,理性评判与网络情绪并存。公开性、评判性和公益性是数字公共领域的核心内涵。[7]熊光清认为开放的交往场域、自由的交往主体、互动的交往过程以及丰富的交往信息为网络公共领域话语民主提供了有利平台。[8]董天策在此基础上指出公共性并非形而上学的范畴,而是人们在实践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特定性质。网络公共领域是在各种力量之间博弈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9]总之,公共性仍是理解数字公共领域的核心,数字公共领域应从开放性、整体性、社会性及生活化等多个维度加以理解,并将其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语境中加以调适。

其次,在中国本土化的情境中,数字公共领域使得村庄从传统的村民自治迈向了通过互联网公共参与的共治模式。乡村治理的关键在于将自上而下的资源输入与农民自下而上的需求结合起来,通过资源输入来提供农民的组织能力。有学者对长江中游某村落的微信群展开田野考察,认为数字公共领域成为村落社会关系延展与再生产的新公共空间,也激活了村民政治参与积极性,降低了基层社会的非理性摩擦。[10]可以看出,村民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是数字平台得以成为乡村治理关键的可能。牛耀红对西部乡村实地调研发现,村庄借助数字网络平台建构了不同层级的自治组织,形成了“专人负责、集体协商、公共参与”的治理逻辑。将曾经袖手旁观的村民演变为治理主体之一。[11]可以看出,乡村治理模式是一个不断演变动态的过程,数字平台也对乡土团结与乡村秩序建构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最后,如何发挥数字公共领域的公共文化建设作用和社会治理功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之一。因网络技术而生发的诸多变化昭示着乡村政治社会生态的某种趋势性变迁,乡村社区的治理机制需要进行适应性转型,应该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治理,由控制型转向合作型治理。[12]然而,在开放与合作的过程中,也必定会产生不同关系的权力冲突。有学者批判性指出当体制外精英主导的媒介自组织形成时,就与国家权力代理人村两委形成了竞争关系,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嵌入和村庄权力结构的变迁,也存在媒介自组织与村两委权力的博弈关系,暂时形成相对均衡的协同治理模式。[13]因此,数字公共领域也存在着主体独立性消解、交往理性缺失、公共性异化等危机,也需反思网络媒体践行国家公共领域的可能性。[14]综上所述,数字公共领域已成为近年来新兴的公共领域类型,不管公共领域类型如何变换,促进理性沟通与民主发展仍是公共领域一直努力的方向[15],从理性沟通、政民互动到舆论共识、村庄认同再到集体行动,数字技术平台作为一种新媒介,正逐步嵌入乡村治理中。

腾讯“为村”是由腾讯公司在2015年为中国农村社区提供的一个智慧乡村信息服务及公共开放平台。全国村庄都能通过报名申请开通,旨在以连接信息、连接财富、连接情感为宗旨,通过信息化手段脱贫致富,推动中国乡村数字实践。在“为村”应用的界面中设有赶集、村有美景、村里好货、村内旅游、活动报名、村有喜事等栏目,在“赶集”栏目中村民参与度和活跃度最高。其中“智慧村务”包括村务公开、书记信箱、换届选举、精准扶贫、党建之家、办事指南等栏目。“现在我们村里有了腾讯‘为村’平台,无论您是留在家乡发展,还是在外面打工、求学,遇到了难题,都可以用手机上‘为村’向我们村两委干部寻求帮助”,这是湖南湘西A村在2017年3月加入“为村”公共平台后发布的第一条内容。A村已经加入为村4年,在平台一共发布了1000多条信息,内容涉及村庄的日常生活、文化活动及政治选举等,村民们在平台上的评论留言数量数万条。

本文采用线上参与观察与线下实地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共4年的内容样本。其中包括A村管理员在“为村”上发布的信息及相关评论留言。研究者以参与观察的方式在为村中潜水,细致地观察村干部、普通村民、网友的互联网实践。此外,研究者还对A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深度访谈的方式采访12位相关村民和村干部(见表1)。A村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西北某偏远山区,处于湘、鄂、渝的交界地区,这里层峦叠嶂,坡陡谷深,自然景色宜人。在过去30年内,村民以务农耕田为主,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近年来,在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背景下,A村在2020年实现脱贫摘帽。A村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与旅游服务业,加强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媒介使用方面,普通青年村民都拥有智能手机,大多家庭已接入中国电信网络,部分老年人开始尝试使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推进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为A村入驻腾讯“为村”提供了前提条件与物质基础。

表1 湘西A村访谈名单

(一)何以理解公共:乡村数字平台的公共性建构

1.底层发声与资源嫁接的媒介平台

公共性不仅意味着公开性、实在性,也意味着开放性。开放性的范围涉及全体公民,包括了常被忽视的边缘弱势群体。在腾讯“为村”中,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与乡村产业发展培训中心联合在A村举办线上新型农民培训,针对经济收入不高的农民进行思想学习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以摆脱经济赤贫的落后现状。在“为村”APP中增添了“助残服务”专栏,“我们村有残疾人好几位,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还有十几家低保户,所以我们特别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需求。对于证件办理和变更、补贴申请与查询等业务流程,我们都会在网上公布,当然也会确保他们的隐私不被泄露,也要注意信息公开化”(“为村”管理员老谭)。“利用腾讯‘为村’给这些残疾人和低保户找一些工作,今年有一家餐饮集团通过腾讯为村平台给他们解决了就业,提供了生活保障”(‘为村’管理员老向)。残疾人或低保户一直以来是乡村边缘群体,在腾讯“为村”这样的数字平台中并未被忽视,通过数字化的培训与帮扶,为农民增权赋能,摆脱贫困。这体现出底层发声与乡土叙事在数字公共领域的新扩展。

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展开了充分的论述,强调公共领域是一个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之间的中间地带,旨在建构一个公共沟通、舆论和批评的空间,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作工具的场域。随着大众传媒和网络媒介的介入,这种公共性更是具有促进社会整合与发展的作用。不同于村民自发组织的微信群、QQ群或抖音等短视频,在为村平台上,村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已经不再是闲聊家常或插科打诨,讨论的话题还是以精准扶贫、村容村貌、政策法规或卫生教育等公共性事务为主。这些内容显然摆脱了私人领域的人际关系交往,渗透了公共意识和权力关系,体现了某种乡村公共精神。

“刚开始入驻腾讯‘为村’,内容确实比较少,组织活动频次也很低。我们与党支部活动结合之后,村里面把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朗诵视频上传到‘为村’,引起不小轰动。我们村委也邀请语文老师来指导。在平台上还有关于母婴知识、医疗急救、教育科学、农业生产等等,希望老百姓在思想教育上多多进步。”(‘为村’管理员小鹏)由此可以看出,数字公共领域更进一步彰显了它作为社会资源整合的潜质。“为村”将不同社会资源进行整合,追求社会内部各类主体嵌入共生的公共性秩序,这种公共性更符合乡村社会的发展需求。

2.日常生活展演与情感空间的再造

在乡土社会,交往理性的重要场域不是基层政治参与,而是关乎日常生活。公共性的生活层面需要被重视,应从哲学分析层面的公共性逐渐向日常生活层面的公共性进行转型。[16]以往较少有研究聚焦于俗民的日常生活世界,但其实日常生活作为统一的整体,它充满各种异质性、流动性与偶然性。因此,在理性交往与行动的过程中,公共性还指向了乡村主体之间的日常生活与情感交流。

在传统公共空间衰落的困境下,村民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也随之减少,自然不能满足人们的理性沟通与情感互动。A村自加入“为村”公共平台以来,一直就很注重培育村民之间的日常生活的情感交流,只有建立在满足村民情感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够将分散的个体、家庭和组织连接起来,再造乡土团结,从而为乡村振兴发展开辟道路。“春耕种地的忙碌与小桥流水人家的静谧,大学生金榜题名考学,还有庆祝八一复退军人座谈会等等,我们都在‘为村’上公开,老百姓也能看到家乡变化。”(“为村”管理员老向)公共性的内涵除了包括一些宏观结构性的特征之外,还体现在主体间性的生活性上。不管是遭遇重大突发事件,还是发生乡村平凡生活琐事,返乡青年群体都乐于在为村上点赞、评论与转发。由此也逐渐形塑了一批懂“三农”的新乡贤,他们有着强烈的新农人的身份认同,积极参与到乡村文化活动之中,有效利用短视频、微信和微博等不同新媒介针对乡村发展进行意见表达和理性沟通,投入乡村公共生活之中。

这种私人生活大规模出现于网络公共领域的结果并没有挤压公共领域的空间,而是使公共事务的外延扩大了[17],数字平台上的公共议题更多地指向乡村日常生活领域。总之,在“为村”平台,私人生活的公共化现状并没有改变公共性的本质,它附着在私人生活之上并与之勾连,促使乡村数字领域被重塑。从日常生活的媒介展演,到农耕文化的重新勾连,再到乡土情感空间的再造,腾讯“为村”不仅成为一种媒介符号汇聚的意义空间,更强化了乡土社会关系的情感效能。

另外,村民们对于国家政策或者村内事务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在腾讯“为村”上畅所欲言,如村规民约的制定、乡村财政的支出、国家政策的解读等等。腾讯“为村”中所发布的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娱乐、农业生产等内容,涵盖了社会不同系统。其所建构的数字公共领域更侧重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决战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等整体综合性的历史进程。

3.秩序建构与重塑共同体意识

公共性除了强调公共参与的开放性、公民道德的主体性、公共资源的可视性之外,还侧重共同体的实践性。利用共同体理论谈公共性,主要是针对那些有归属感、有凝聚力的自发性群体行动。[18]数字公共空间的嵌入能够强化乡村文化传播活动中本身所具有的广泛参与性、象征性与展演性。“为村”作为一个新媒介,能够更好地扮演组织动员、共同参与的中介性角色。在端午节来临之际,村民们通过“为村”平台筹资,自发组织龙舟表演,这不仅丰富了乡村文化娱乐活动,拉近了村民之间的情感距离,而且促使民间自组织形成,增强了乡村公共性的再生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这个互助会还会维护公共秩序,把守好交通,宣传抗疫新闻和科学知识。平常大家聚在一起交流感情,谈谈心,在生活中大家互帮互助,共同协商,这个互助会也帮助村民处理家族纠纷或给出意见。”(大学生村官小智)现代公共性社会是一个以社会公正为公共价值目标的真实的公民社会,也是一个推崇公共文化,承认“他者”、化育民众合作理性与公共精神的社会。[19]换言之,“为村”平台促进了A村民间自组织的形成,这不同于基层政府力量,而是有着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具有文化教育、社会整合与秩序建构的功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A村自发组织在“为村”平台上发布“缅怀先烈,不忘初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电影展播活动和征集老照片活动,这些活动成为村民构建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实践行动。从詹姆斯·凯瑞的传播仪式观角度出发,媒介信息并非指在空中的扩散,而是在时间上对社会的维系。从尼克·库尔德利的媒介实践范式来说,媒介本身不仅局限于特定的媒体技术或信息编码和解码层次,而是提供了一种参与社会中介化过程的方式。村民们利用“为村”数字平台开展征集老照片等公益活动,不仅仅是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利用数字平台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的文化世界,这种数字媒介实践,激发乡村内生动力,重塑乡村共同体意识。

牛耀红在考察“为村”平台后认为,认同是社区整合及作为共同体的基础,网络空间中村民公共参与书写乡村集体记忆、共同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对建构新型乡村社区认同起到重要作用。[20]在数字公共领域中,村民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变强,主体性和社会功能持续增强,从而达成社会治理的共识。概言之,腾讯“为村”塑造了一个村民公开交流、平等对话与共同合作的数字公共领域,通过线上动员、线下征召,实现了一种更有内生性行动力的实践主体。乡村数字公共领域既包括国家和社会在网络平台中把宏大政治生活化、微观化与操作化的过程,也包括个体或民间自组织在技术赋权中把日常生活议题社会化、媒介化与政治化的过程。

(二)何以成为公共:空间生产、主体实践与技术赋能的勾连

陶东风强调网络所带来的新交往方式在某种意义上重构了公共性。网络传播的发展与其说标志着公共性的死亡,不如说创造了新的公共性类型,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经验公共生活、参与公共领域的条件。[21]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返乡青年、平台管理者与普通村民等多元行动者彼此相互勾连,促使腾讯“为村”不仅成为一个媒介发布的信息平台,更成为再造乡土团结、重建乡村公共性的文化空间。

1.跨越时空界限:新网络公共空间的生产

在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A村在“为村”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其文本可以归纳为五种类型:公共服务型(31.03%)、政务公开型(25.89%)、文化民俗型(7.59%)、便民信息型(17.41%)、党建工作型(18.08%),发布内容数量占比最高的是公共服务类(见表2)。“为村”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网络公共空间,实现乡村治理线上与线下的互动联结,建构乡村社会新秩序。

表2 湘西A村在腾讯“为村”中的内容发布情况

村民们每天都可以在“为村”上通过浏览、发布、评论等手段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提出自己的问题。比如,A村村民小李通过书记信箱咨询农村医保和社保有什么区别,村委会也会根据每种农作物的生长季节在“为村”上发布各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意见及措施。一直以来,利益分配问题都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比如政府补助、低保户的评选等。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缺乏监督管理,对于利益的分配问题,村民们颇有微词,导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出现信任危机。但是在数字平台上,所有的利益分配问题比如低保户名单、健康扶贫名单等等都会公开发布,村干部将名单发在“为村”上接受所有人的监督。“希望精准扶贫的政策在村里能落到实处,这个政策是以什么评定的?要落实到真正需要的人,不能靠关系来给指标。”(村民小赵)从权力关系的角度看,“为村”赋予了这些信息与意见最大的可视性(visibility)。这种可视性不仅连接着乡村政治的民主性,还勾连着数字公共领域的实践性。“为村”作为一个新型数字平台,为乡村公共议题的讨论开辟了一个话语界定权的新空间。利用“为村”展开网络沟通与行动,使得乡村权力处于某种可视性的场域之中。“为村”更作为一种互联网数字平台使得权力得以被监督,也进一步导致这种权力被置于公共监视与数字管控之下。

“为村”平台打破了时空地域的限制,拓展了村民个体与基层组织、不同乡镇政府机构之间信息交流与沟通传播的渠道,增加了村民话语表达与参加公共事务的方式,加强了村委及村干部进行乡村治理的效果。总之,这种农业信息传播与村民日常交流、农村公共服务与行政权力监督都内生于数字平台,村民与村民、村民与基层组织之间互相采取以媒介实践行动为主的手段去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不断形塑一种实践内生型数字公共领域,并为乡村公共性的再造提供了新的重要的空间和环境,从而为塑造一个全新的网络公共领域创造机遇。

2.主体性回归:返乡青年的传播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的公共性、内生性逐渐消解。从微观层面上看表现为公共空间萎缩、公共交往减少、公共服务缺位、公共规则解体、公共精神凋零。[22]农村社会出现了值得警惕的社会原子化与文化失根化趋向。如何重塑乡村公共性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赵月枝一直强调村庄主体的回归与农民的文化自信的重要性,农民自身在乡土文化创造性转型方面的自觉性和主体性需要被引起关注。[23]而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返乡青年的回归成为再造乡土团结,建构数字公共性的关键行动者。

“回到家乡后就注册腾讯‘为村’,把这个平台就当作记录创业故事的电子日记本。”(返乡创业青年小周)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号召、青年社会责任的激发以及青年个人意愿的驱使,大量在城市谋生的青年开始再嵌入回流至农村。[24]他们不仅从事现代农业生产,而且开展各种传播实践活动,包括短视频拍摄、农产品直播带货以及在腾讯“为村”上发表观点参与乡村振兴。“返乡创业真不容易,在为村上视频和照片也是一种纾解压力的手段,更是想要寻找志同道合朋友的方式。”(返乡创业青年小周)这群返乡青年在腾讯“为村”中体现出的实则是一种基于特定的媒介逻辑与社会语境之下的新的文化书写方式。腾讯“为村”作为一种文化中介,起到了某种双重勾连的作用:一方面使得主体实现了在网络空间中的自我呈现与身份展演,勾连了返乡青年的日常生活与精神世界;另一方面,腾讯“为村”也勾连了乡村个体与族群、乡村村民与城市居民、村落内部与国家外部。借助“为村”的媒介可供性,个人创业故事与公共集体叙事被搬上网络前台,返乡青年的各种不同传播实践成为乡村数字平台的公共性参与的关键行动。

返乡青年不仅在“为村”上发表各种意见与观点,而且也可以利用“为村”平台开展扶贫直播助农活动,采购特色农产品,实现村民增收不反贫。因此,返乡青年不仅作为数字乡村新精英,更作为乡村治理者,他们是建构实践内生型数字公共领域的积极行动者。他们在各种传播实践活动中遵循着建构公共性的行动逻辑,重构乡村群体关系网络,实现乡村公共事务的互惠性合作,成为乡村数字公共领域内重要传播节点。

3.中介化技术:新媒介使用与增权赋能

“以前不知道腾讯‘为村’,即使知道我们没有手机也不能上网,在山区没有稳定的网络,之前用的几百块的山寨手机也不能正常运行‘为村’APP,现在手机也便宜了,网络也方便了,我们才有机会有权力在‘为村’上发言点赞。”(返乡创业青年小周)新媒介使用与技术赋权使普罗大众得以接近媒介独立表达观点,实现其在各级网络与圈层中间进行信息传递、交换与汇聚,进而发酵具有现实影响力的媒介变革力量。[25]

“以前没事就集中村口闲话家常,现在还可以玩手机,在‘为村’平台上看村里发生的事,也能点赞留言,对村子里的参与感更强了。”(A村干部老郭)数字公共领域的发展离不开智能手机的普及,也无法忽视智能传播环境的革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促使新媒介赋权激活了一直被视而不见的普通村民日常生活领域的政治参与和民主话语权力。张殿元在对网络新媒体时代公共领域变迁进行考察时发现:技术赋权无疑让更多的人在网络新媒体中进行传播活动,过去被动的受众变成了如今意见表达的参与者、政治对话的贡献者和公共舞台的行动者,颠覆了少数人的话语霸权,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必将随之发生。[26]因此,以手机、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介技术成为数字公共领域发展的物质基础与前提条件。中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智能软件的崛起,逐步打破传统乡村政治权力景观。

在深度媒介化社会中,网络与新媒体带来的文化共享性、政治参与性、技术普世性打破了公共领域限于特定空间和身份的桎梏,超越了精英群体或政治集团文化上的对称性,数字公共领域开始嵌入乡村本土的权力场域中,这种由新媒介赋权所带来的民主化转型改变了村民与公共事务的政治关系,整体提升了村民的政治参与度和权力意识,为数字平台公共性参与带来了技术基础与公共价值。

(三)何以维系公共:共建、共享与共治的数字平台

公共性是数字公共领域的核心概念,也是中国乡村公共领域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与重要保障。但由于农村社会的转型,数字公共领域也陷入公共性缺失与失语的困境。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腾讯“为村”如何推进乡村数字公共领域建设,重塑中国乡村社会的公共性,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共建平台:多元行动者的交织互嵌

平台管理者在“为村”上发布信息:“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发展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县政府与市农行战略合作协议,现向广大村民推荐县农行服务乡村振兴贷款政策。”不仅仅有线上的通知,更有线下的落实,县农行还专门派遣驻A村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为村民们答疑解惑。政府通过线上动员、组织各个主体共同参与村内公共事务,达成共识,从而促进“集体行动”。政府通过动员倡议、整合资源等手段为村民们提供了一个以实践行动为主的公共空间。而企业组织作为参与者也嵌入数字公共领域之中,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起社会责任。广州某公司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惠民活动,满足村民公共需求,在A村开展“情暖基层,清洁家园妇联在行动”活动。同时,村庄新乡贤在为村中看到同村有贫困户学生考取大学时就主动联系捐款,“有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村子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发展。”(乡贤企业家董老)可以看到多元主体将‘为村’作为平台,在互动中从相互认同到达成共识,再展开各种社会实践与集体行动,共同建构数字公共领域。

因此,通过对腾讯“为村”的田野考察,研究发现“为村”作为乡村数字平台,整合村干部、村民、企业、乡贤、返乡青年、社会组织等多元行动者力量,而其本身也是一种非人行动者,从而建构了一个主体协同、合作互动的行动者网络空间。国家政府作为乡村治理的引导者,积极发挥其主导作用,统筹规划与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从而调动起多元治理主体的能动性,进而形成一种“国家引导—基层参与—企业协同”的三元互嵌模式。腾讯“为村”提供了一个开放平等、良性互动的数字平台空间,以政府、企业、乡贤为主的人与非人行动者汇聚合力,彼此交织互动博弈,经过理性沟通、相互认同、达成共识、社会实践等多个阶段之后,共同建构乡村数字公共领域,保障了公共领域的良性发展和现代转型。

2.共治关系: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A村存在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撂荒耕地。由于山区的种植业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的影响,不同程度的撂荒耕地现象不断出现。平台管理员在“为村”线上征询村民建议,为复耕复种出谋划策。有的村民指出要种豆子、芝麻或者地瓜;有的表示应该因地制宜,请相关的专家来进行指导。经过村委会多番讨论后,决定引入企业来种植经济效益高的农产品。不过,这需要村委会组织、企业与村民等多方互相信任,按照一定程序签订合作协议。经过在“为村”上征集意见,村委会沟通协调,事情终于得以推进。“为村”增进了治理主体之间的普遍信任,不仅为村民们积极主动参与村内治理提供了先决条件,而且为村干部的工作赢得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由此,腾讯“为村”建立了一种基于信任和回应性的政府与村民关系。

一般情况下,政府或者村干部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往往是治理者、管理者,而村民是被治理者,是政策法规的被动接受者,其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性往往被忽略。然而乡村治理不仅是政府部门如何推进乡村建设发展的问题,更应是作为乡村主体的村民如何参与村庄的政治生活,对村庄公共事务和未来发展提出政治性辩论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合作共治”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门的优势,使它们形成合力,共同管理社会和社区公共事务。[27]而在基层治理层面上,“为村”作为一个新型数字平台,嵌入现有乡村自治组织和服务组织中,通过项目化运作的形式不断协调各个治理主体的资源和力量,特别是村民的自主性,在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公共利益的达成。

腾讯“为村”平台基于社会关系网络,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治理主体缺失、治理行动碎片化的缺陷,推动了社会协商的良好运行。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思想认识、观念目标已经趋于一致,彼此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认同和信任机制,在此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是各个治理主体的整体共识和共同意志。多元主体的互动,使得社会资本能够有效嵌入乡村治理,不仅提升了村民的自治能力,也为构建乡村治理共治格局提供了新的可能。

3.共享价值:资源整合与情感连接

乡村治理已经迈入现代多元治理格局,这种治理体系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培育以及社会资本的积累,从而推动资源整合。而资源通过内部开发和外部引进又实现了乡村治理价值共享。A村在新的乡村精英的协同下建立起了农耕文化科普基地,在这里村民们传播文化知识,还可以互相分享各自的农耕经验,以科学文化知识带动新时代农业发展。外部引进企业对村庄资源进行调研,吸引企业投入乡村振兴中来,实现技术、资金、管理下乡,推动农村发展。A村设立了“共享农场”这个新型农业主体,组织村民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提升农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其附加价值,来村里旅游的游客可以自由采摘。同时与企业进行合作洽谈,实现长期合作,延长了产业价值链,提高了产品价格,村民们共享外部资源的同时增加了经济收入。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不仅有社会文化资源的共享,也有情感经验的共享。“为村”不仅是各种公共资源的汇聚地,也是人们维系情感的纽带。情感的传递使得村民们产生了强大的社会关联,促进了人们对于乡村公共性的理解与建构。A村新建了一个村史馆,村民们做完农活的闲暇之余便会前往参观,然后大家一起对着馆内的某一件历史古物开始交流讨论。“要把它发在‘为村’平台上进行宣传,在外面打工的人看到了也会一直记着我们的村子。”(返乡创业青年阿满)通过一种媒介化在场的方式,“为村”将线下村庄的公共生活搬到虚拟空间中,使得共同在场的村民们随时随地都能共享情感连接。只有满足村民的情感需求,才能够将分散的个体、家庭和组织连接起来,形成一个联系紧密的乡村共同体,从而为乡村公共性发展开辟道路。因此,共享价值强调的是参与者对治理成果的共同享有,在共建和共治的基础上实现资源、情感与价值的共创。通过资源上的整合实现乡村公共利益和服务优化,通过情感经验打造乡村共同体,从而采取合作互动的治理行动来实现治理成果共享。

研究旨在通过深描乡村数字公共领域再生产过程,尝试摆脱西方理论概念的桎梏,回归探寻数字平台在中国乡村社会何以可能和如何可能的问题。腾讯“为村”实质则是由国家政治民主化、媒介技术数字化、农村服务现代化、基层自组织公共化不断演变转型的媒介治理过程。它推动了国家权力、私人权益与公共精神的协调发展,激发民间组织与文化力量的内生性、互助性,也体现了中国乡村数字公共领域建构的非对抗性与实践性特征。这种“实践内生型”数字公共领域体现了国家主导、平台建构与公民实践的相融共生,也从根本上区别于哈贝马斯的西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

在中国乡村,伴随着城市化、商业化的快速发展,传统公共空间面临着供给短缺、功能弱化、公共性流失、过度市场化等问题。[28]而腾讯“为村”平台是在中国乡村振兴的语境下发展起来的媒介平台,其幕后的腾讯公司也致力于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乡村振兴,解决乡村内生性发展问题。正因为如此,“为村”所建构出的一种实践内生型的数字乡村公共领域能够有效促进乡村公共性的良性发展,激发村民自主性、增强乡村内生性动力与提高村民经济收入,重塑乡村共同体意识。在此空间中,呈现了人、技术与世界的多重关系,包括政府、企业、村民、平台、算法等多元行动者的互动嵌入以及社会生产要素的意义勾连、资源转化与价值共创。多元主体之间的协作互动成为再造乡村数字公共领域转型的基本模式。其中,不仅发挥乡村干部、返乡精英和社会组织的能动性,也充分展示出平台介入、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

实践内生型的数字公共领域是追求公平正义、平等交流、理性沟通与实践行动的网络公共空间,返乡青年借助“为村”平台成为乡村治理者与媒介行动者,促进了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培育了公共精神,再造乡土团结。数字公共领域的权力关系已打破传统社会的话语框架与权力结构,乡村数字平台重塑了乡村社会秩序和媒介治理关系,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文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由于受到文化水平、移动终端、人口老龄化等影响,不是每一个村民都能够在“为村”这个数字公共领域中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因为这些影响而使得活动效果弱化。在算法与大数据背景下,我们还应该警惕“为村”平台上治理效果的“媒介呈现”演变成一种“表演化治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数字公共空间的嵌入对乡村治理的意义与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成为乡村新秩序建构的一股重要力量。

另外,媒体的民主政治功能,最终取决于人们对媒体的使用,核心本质是公众通过媒介参与公共事务的问题。[29]后续可以尝试将研究范式从社会批判向实践转变,改变探寻问题的方式,即从“对公共领域的批判”转向“人们如何利用媒介去实践且建构出何种数字公共领域”的追问。换言之,应主要聚焦作为行动者的公民的日常生活经验或公共行动,探寻他们如何进行媒介实践与社会互动。与其探讨网络或新媒体技术是否带来了哈贝马斯所强调的理性型的公共领域,还不如采取转向实践的研究取径,去分析公民在何种语境下使用哪些媒介参与了公共性讨论,公共舆论与公共决策如何形成,是否展开了理性沟通与平等对话或维护了公共利益等等议题。亦即舍弃以往研究中隔靴搔痒式的争论网络技术对公共领域的好坏问题,需要以实践为脉络,分析何种语境下数字公共领域得以推动民主化进程,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由此,在这些幽微细碎的实践行动过程中,发现公共性特征与权力结构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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