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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剩余劳动发展的中国原则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10-12 11:00:03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就是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正是这个中心的“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固有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剩余劳动普遍发展的全新方式,其决定性的主体原则是“党的领导”。这一主体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普遍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在这一原则下,资本被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

关键词:剩余劳动;
普遍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
主体原则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24)03-0042-10

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以全新的视野从整体的高度把握剩余劳动普遍发展的一般规律。尽管并未对现代化问题做过专门的探讨,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批判,蕴含着对现代化内在本质的深刻揭示。根据《资本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广泛展开的现代化进程,其真正内容和关键环节在于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和剩余价值本身。①

一、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和剩余价值本身

劳动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元概念,②剩余劳动是马克思研究一般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历史和理论起点。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就是劳动的内在矛盾借助剩余价值本身这一独立的社会中介,以间接的方式深入展开。根据马克思的研究,剩余价值本身,即劳动者提供的、凝结在商品形式的劳动产品中、以货币形式独立存在的剩余劳动时间,对于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p251)

(一)剩余劳动:劳动内在矛盾的直接反映

剩余劳动或劳动产品出现剩余,表明劳动本身不是单纯的必要劳动——劳动者为自身谋取特殊的生活必需品的活动,意味着劳动本身包含劳动者自身特殊需要的被扬弃。“在任何一种社会生产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个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2](p993-994)剩余劳动是劳动本身矛盾的直接反映。剩余劳动在谋生的必要劳动的尽头出现,超过劳动者自身既定的特殊需要,它对于劳动者本人而言,已经成为多余、无用的了;
①剩余劳动又蕴含必要劳动的本质规定——劳动者特殊需要的满足及界限。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在剩余产品的交换中得到暂时的初步实现,并以此促进了劳动分工的产生和发展。在进一步的交换和分工中,劳动本身的种种矛盾——固有的潜在属性和现存的直接状态、主体性内在规定和对象性外在条件——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对立统一,不断扩大和加深,越来越充分地显露出来,直接表现为剩余劳动。

(二)劳动的初步发展及其成果

以剩余劳动为历史起点,交换和分工是劳动内在矛盾的初步发展。交换是劳动产品的相互分离和补充,分工则是劳动活动的相互分离和补充,产品交换不过是劳动分工初步的对象化表现形式。②“交换是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的剩余和对他人生产的产品的需求为基础的。”[3](p12)“使用物品可能成为交换价值的第一步,就是它作为非使用价值而存在,作为超过它的占有者的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量而存在。”[1](p106)

交换和分工是劳动内在矛盾的简单展开和扬弃。劳动的直接形式是主体的活动过程,“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4](p121)产品不是劳动的直接形式,而是劳动初步的对象化形式——劳动特殊的、静止的、固定的结果形式。“劳动时间(作为对象)实际上始终只是存在于特殊产品中”,[4](p118)“一定的劳动时间对象化在具有特殊属性并与需要发生特殊关系的一定的特殊产品中”。[4](p118)在产品中,“劳动时间不是处于运动形式,而是处于静止形式;
不是处于过程形式,而是处于结果形式”,[4](p92)产品始终是“一定的、自然规定的、在质上和其他劳动不同的劳动的一定结果”。[4](p92)交换本身要求的不是“作为对象的劳动时间”,而是“作为一般对象”的劳动时间。在剩余产品的交换中,劳动潜在的一般性才能得到实现,不过是在别的劳动者那里实现的。劳动的内在矛盾由此得到初步解决:劳动的一般性和劳动的特殊性,经过暂时分离之后又取得统一。“在直接的交换中,单个的直接劳动实现在某个特殊的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中,而它[单个的直接劳动]的共同的、社会的性质——劳动作为一般劳动的对象化和作为满足一般需求的[手段的]性质——只有通过交换才被肯定。”[5](p105)以剩余产品的交换为社会前提,分工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在全然只是谋生的劳动中,劳动的特殊性和共同性直接统一,决定这种统一的,不是劳动,而是自然。剩余劳动一出现,劳动特殊性和共同性的统一,就不再完全由自然直接决定,而要经过交换才能实现,不过,仅限于剩余产品的交换,对劳动本身的影响和作用微不足道,“那时劳动者还直接在自己的产品中取得一部分自己的生存资料;
无论是劳动者的全部活动还是他的全部产品,都不依赖于交换”;
[4](p119)“单纯的物物交换”“支配的只是双方生产的剩余物”“对生产本身的影响以及他们总的来说所起的作用,仍然是完全次要的”。[4](p98)交换越发展,就越超出剩余产品的范围,分工也就越成为劳动的社会规定,它们对劳动的影响和作用就越重要。

劳动初步发展最积极的成果是劳动工具的进步。“积累起来的劳动”[6](p183)是劳动初步发展的必然产物,其中最具历史进步意义的是“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或“由生产本身产生的需要,社会需要”,[4](p524)这意味着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是最有进步意义的相互分离和补充。劳动越是发展,更为先进的劳动工具越是成为必须满足的社会需要,剩余劳动就越是不可避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修筑道路和生产交通工具”等等,“所有这些必须做的事情可归结为”,“个人在维持其生存所必需的直接劳动之外一定要完成的剩余劳动”。[4](p523)

劳动的初步发展,其真正积极的内容在于交换、分工以及通过劳动工具的发明制造所进行的剩余劳动的积累和转化,这是私有制产生的必然前提;
进一步的发展必将导致它与私有制之间的矛盾。“对于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来说,私有制是必要的。在采掘工业中私有制和劳动还是完全一致的;
在小工业以及到目前为止的整个农业中,所有制是现存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
在大工业中,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是大工业的产物,这种矛盾只有在大工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会产生。”[6](p184)

(三)货币作为独立的社会中介环节

剩余价值本身,或货币形态的剩余劳动时间,作为劳动一般性独立的对象化存在,是劳动内在矛盾深入展开的必然结果和过渡性的社会形式。分工和交换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劳动工具的进步,推动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矛盾不断扩大,直到剩余劳动最终以货币形式单独表现和存在;
一旦货币出现,剩余劳动必然衍变为剩余价值本身。

劳动获得其货币形式,即独立的、一般的价值形式,是从剩余产品的交换开始的。起初,社会生产“只把多余产品转化为商品”,[7](p43)只有剩余劳动才转化为价值。这时,剩余劳动是必要劳动的补充,必要劳动有着自身的规定和限制,也规定了剩余劳动的界限;
劳动的价值潜藏在劳动千差万别的特殊属性和形式中,难以觉察。在交换和分工的不断发展中,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矛盾不断扩大和深化,越来越多的产品成为商品,“成为单纯的交换要素”;
[4](p94)其中,“重点在于分工和交换价值引起的对我的劳动和他人劳动的同等看待”。[8](p52)由此,劳动的价值就不再仅仅是不能直观的社会共同性,而必然以货币这个一般的、对象化形式独立表现出来。“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使它转化为货币成为必然的事情。”[1](p129)“产品作为交换价值的规定,必然造成这样的结果:交换价值取得一个和产品相分离即相脱离的存在。同各种商品本身相脱离并且自身作为一种商品又同这些商品并存的交换价值,就是货币。”[4](p94)

在货币中,劳动的价值表现为脱离各种特殊产品和劳动过程而独立出来的、一般的对象性存在,劳动的发展因而获得新的历史起点,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分离和相互补充因而可以被推到极致状态和水平。“货币的本质,……在于人的产品赖以互相补充的中介活动或中介运动。”[3](p18)“为了更新,全部产品必须转化为货币;
这和以前的各个生产阶段不同,那时交换只涉及剩余生产和剩余产品,而决不涉及全部生产和产品。”[4](p385-386)自此,分工、交换、货币对劳动本身的作用变得至关重要,劳动的内在矛盾以对象化方式普遍展开,其中,剩余价值本身成为独立的决定性中介环节。

二、剩余劳动发展的资本主义原则:强制的剩余劳动无限自我运动的表象

《资本论》蕴含马克思对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的上述一般逻辑和资本主义逻辑的本质区分。在资本主义逻辑中,强制的剩余劳动无限自我运动这一“表象”——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表现为由货币形态的价值从外部强加的、无限的、与劳动本身对立的、劳动的终极目的——被确立为原则。虽然在一定限度内,这一“表象”反映并顺应了劳动普遍发展的客观历史要求,但是,在其作为“原则”的支配下,劳动的内在矛盾展开为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断然分裂和全面冲突。一方面,剩余劳动脱离必要劳动并转化为资本而无限地积累和增长,另一方面,剩余劳动被剥夺,劳动只能沦为片面的必要劳动而变得越来越贫乏和萎缩。资本主义逻辑的时代之谜在于,其一,上述“表象”究竟是在怎样的社会前提和基础上成为“原则”的?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断然分裂、货币形态的价值从外部将无限的剩余劳动作为终极目的强加给劳动如何可能?其二,劳动如何才能摆脱被这一“表象”原则所剥夺和支配的历史命运而获得属于自身的普遍发展?前者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需要解答的历史命题,后者则是《资本论》所昭示的实践新命题,预示着未来新的主体原则的创造和确立。

(一)货币成为主体

“货币的充分发展——在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中这是前提。”[4](p44)在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中,货币成为主体——货币形态的价值作为反映劳动本身内部联系(一般共同性)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感性对象,表现为永不消失的主体而贯穿劳动的无限过程,这是确立资本主义“表象”原则的深刻社会前提。

“价值的货币形态是价值的独立的可以捉摸的表现形式。”[7](p67)起初,价值作为劳动凝固的共同性,难以脱离劳动的特殊性而获得独立的一般表现。货币的产生,意味着价值已经在劳动的特殊性之外找到了可以直观的一般表现形式。“商品作为交换价值的一切属性,在货币上表现为和商品不同的对象,表现为和商品的自然存在形式相脱离的社会存在形式。”[4](p94)在起初的简单流通中,价值通过其货币形态而取得的独立表现,还仅限于商品本身的交换过程,交换一结束,它就消失。“商品的价值在简单流通中所采取的独立形式,即货币形式,只是商品交换的中介,运动一结束就消失。”[1](p179)在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中,凝固的价值本身不仅在其货币形态中得到暂时独立的表现,而且成为一个虽然其特殊商品形态不断变化,但其一般货币形态却永不消失的自我扩张的主体。“价值时而采取时而抛弃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同时又在这种变换中一直保存自己和扩大自己”,“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这样就转化为一个自动的主体” 。[1](p179-180)“价值作为这一过程的扩张着的主体,首先需要一个独立的形式,把它自身的同一性确定下来。它只有在货币上才具有这种形式。”“一切商品,不管它们多么难看,多么难闻,在信仰上和事实上都是货币。”[1](p180)

现在,货币不再仅仅是劳动及其产品相互分离补充的、暂时独立的对象性中介,而是表现为一种在无限运动过程中不断扩张的独立自存的主体;
这一情形与交换本身的分离内在相关。由于货币的出现,使得简单交换中直接统一的两个环节转变为可以分开进行的、各自独立的两个行为:卖和买。“因为买和卖取得了一个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彼此分离的、互不相干的存在形式, 所以它们的直接同一性就终止了。”[4](p97)“换出自己的劳动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这二者之间的对立。”[1](p135)以货币为一般中介,交换本身的这种分离,本质上是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矛盾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和现实中介。其实,交换的历史发展就是交换本身的这种分离不断扩大和普遍化的过程,它不断推动劳动的自我分离、相互补充,最终,无论是劳动本身的分离和补充(分工),还是交换本身的分离,都采取“货币”这一共同的对象化形式,在开放的时空条件中无限展开。劳动发展必经的这种间接普遍化阶段,为货币取得独立的主体地位准备了深刻的社会基础:借助货币的中介作用,劳动的内在矛盾展开为一种无限的过程;
这一过程的整体和全貌本身虽然是难以直观的、无法确定的,但其内在联系在货币中以简单的数量关系而成为可被直接感知的实在对象。在劳动的无限展开过程中,货币作为代表劳动整体内在联系的唯一可感对象,既可以脱离交换本身,也可以脱离劳动本身而独立;
这样,货币自然很容易被当作那决定劳动的分离和结合的独立自存的、无所不能的主体。

(二)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对立无限扩大

货币作为仿佛全能的主体,与交换本身的普遍分离相互作用,推动劳动内在矛盾的无休止展开,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对立被无限扩大,这是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断然分裂的直接社会基础。马克思指出,以货币形式的价值为中介而进行的交换,并未终结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矛盾,而只是将这一矛盾普遍展开。“货币所以能够克服物物交换中包含的困难,只是由于它使这种困难一般化,普遍化了。”[4](p99)

劳动的内在矛盾展开为无限的过程。在劳动的初步发展中,产品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对立是被直接扬弃的。劳动的自我分离是直接的、暂时的、次要的,无需以“货币”为中介来进行;
受天然的地域条件等限制,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相互补充和结合很有限;
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这种直接关系中,劳动缓慢发展。但是,当货币作为独立的主体,随着交换本身的分离普遍化,产品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对立统一,劳动的内在矛盾就能够突破时间、空间和个人的自然限制,展开为无限的过程。“商品流通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不同于直接的产品交换。……一方面,我们看到,商品交换怎样打破了直接的产品交换的个人的和地方的限制,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另一方面,又有整整一系列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天然的社会联系发展起来。”[1](p134)

劳动内在的社会联系衍变成一种由货币决定的外在强制的交换。劳动过程的现实进行,要求彼此分离的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必须重新结合起来。“不论生产的社会的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7](p44)由于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无限分离,加上货币的独立,此时,现实的劳动就取得了普遍外在的、强制的历史性质和特征。第一,劳动表现为不可捉摸的无限过程,劳动者处于这一过程之外。第二,如前所述,劳动工具的历史本质是剩余劳动的积累和转化,现在它也处在劳动的无限过程之外。第三,货币,虽然它同样是在劳动的无限过程之外,但由于唯有它才是代表劳动内在联系的对象性存在,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劳动工具,只有换成货币,才能进入劳动的无限过程而实现结合。“随着生产的社会性的增长,货币的权力也按同一程度增长,也就是说,交换关系固定为一种对生产者来说是外在的、不依赖于生产者的权力。”[4](p95)

必要劳动对剩余劳动的规定和限制作用被解除。必要劳动有其内在的规定和限制,即劳动者暂时的、“有死”的、特殊的肉身存在。在无限的过程中,必要劳动尽管可以与剩余劳动分离和对立,但它最终无法脱离其有限的、特殊的肉身形式,“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人的能力而存在”。[1](p198)无限的分离过程极易造成这样一种假象,仿佛必要劳动只是一种孤立、片面的抽象存在。剩余劳动则不同,交换、分工的普遍发展,不仅使它能够与必要劳动分离,而且使它获得了可以脱离劳动者肉身的、“不死”的、“无限”的而又实在的社会形式——货币。以货币形式独立、永久在世的剩余劳动,代表着劳动无限过程的全部内部(社会)联系。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必要劳动对剩余劳动的规定和限制作用可以完全被否定和解除。离开必要劳动的规定和限制,以货币形式单独存在的剩余劳动,就变成没有内在规定的、无所限制的货币额,它可以被任意地分割和配比。这样的剩余劳动,尽管容易满足劳动无限过程的要求,但是,作为失去内在规定和限制的东西,它同样容易被种种外在因素(如贪婪或恶性膨胀的欲望)所裹挟,转变为蚕食和侵吞必要劳动乃至整个劳动全体的怪物。

(三)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规定:“没有得到等价物的劳动”

劳动本身无限的对象化展开,货币成为主体、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无限分离和对立,这是资本主义原则最为深刻而直接的社会前提。但是,强制的剩余劳动无限自我运动这一“表象”的形成乃至上升为整个社会生产的决定性原则,还需要加上另一种新的历史规定,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规定”。这一规定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才能获得全部的实现条件。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至关重要的是“货币形态的价值占有是决定剩余劳动归属的惟一依据”。决定剩余劳动归属的,仅仅是货币形态的价值占有,而不是活劳动。①“如果我们谈的是资本主义生产,那么对象化劳动(表现为货币或商品)所买到的,除了它本身包含的劳动量之外,总还有一个活劳动的‘追加量,‘作为资本的利润,但是,换句话说,这不过意味着,对象化劳动无偿地占有,不付代价地占有一部分活劳动。”[8](p58)“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这种对别人无酬劳动的吸收、占有, 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直接目的。”[9](p430)

“占有货币形态的价值”最终成为决定剩余劳动归属的唯一依据,两方面的社会前提缺一不可。一方面,货币形态的价值,作为劳动社会共同性凝固的存在,只要数量足够,可以直接转化为任何特殊的、有用的物质生产资料,也可以直接转化为任何特殊的活劳动,进而在自身中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社会生产。货币形态的价值作为主体,它“必须采取可进行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规模”,从而“劳动将以社会规模得到使用”。这一前提是劳动内在矛盾对象化普遍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另一方面,活劳动唯有首先直接转化为货币,在证明自己的社会共同性之后,才能进入实际的生产过程。这个前提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特别为自己准备起来的。一般而言,活劳动本身,首先总是特殊的个体劳动(能力)。它要表现其社会共同性,进入社会生产,有两种途径:第一,自己成为商品生产者,“不仅生产自己的商品,而且出卖这些商品”。[8](p47)即,活劳动先与某种特殊性结合,对象化为产品,然后经过产品交换,证明自己的社会共同性。第二,活劳动能力先直接转化为货币,表明自己的社会共同性,而后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展开劳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就是在消灭第一种途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历史上那种以劳动本身的产品特别是剩余产品为前提的交换关系,已经被它摧毁殆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自己建立起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交换关系,其起点不是“包含剩余劳动的劳动”,而是“劳动成为直接谋生的劳动”。[10](p174)唯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导致活劳动别无他途而迫不得已先直接转化为货币,证明自己的一般共同性,而后才被允许参与社会生产过程。“工人不再以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所有者的身份参加交换,相反,他们被迫不是出卖商品,而是把自己的劳动本身(直接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当做商品卖给客观的劳动条件的所有者。”[11](p93)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是以上两方面社会前提的结合,唯有它才使得“货币形态的价值占有是决定剩余劳动归属的惟一依据”成为必然和“天经地义”;
而剩余劳动对劳动的内在所属关系被极其成功地完全隐藏和彻底颠倒。正因为如此,“没有得到等价物的劳动”才能正确地被称为“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规定”。

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最复杂的历史形态。剩余劳动资本主义规定的新发现,使得他对资本主义“表象”原则历史之谜的解答最终成为完整的科学。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与剩余劳动资本主义规定相结合,必然导致“强制的剩余劳动无限自我运动”这一异化“表象”的形成并上升为社会生产整体的决定性原则。“必要劳动是通过剩余劳动并且为了剩余劳动而存在的劳动。”[4](p393)“无产者的劳动已经失去了任何独立的性质,因而对工人也失去了任何吸引力。”[6](p407)一方面,被剥夺了剩余劳动,劳动的内在矛盾被深深隐藏,劳动只能沦为片面的必要劳动,被排除在现实的社会生产之外,仅仅作为先天的劳动能力在劳动者的肉体中存在;
另一方面,现实的社会生产只是在货币及其所有者的推动、控制、监管下才展开,其目的和结果不是劳动的存在和发展,而是与劳动无关的、货币形态的剩余劳动的无限增长。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异化为资本的“表象”,剩余价值本身异化为“剩余价值”,服从资本的“表象”原则,“产品的价值本身对资本主义生产来说是无关紧要的”。[12](p301)但是,在此“表象”内部,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的真实过程和“剩余价值本身”仍在起作用。“资本强制压榨出来的剩余价值,在生产过程本身内部表现为剩余劳动,本身具有活劳动的形式,但是,活劳动不可能从无中创造出任何东西,所以它要找到它的客观条件。现在,这种剩余劳动以对象化的形式表现为剩余产品,而这种剩余产品为了作为资本来增殖价值又分为两种形式:劳动的客观条件——材料和工具;
劳动的主观条件——现在必须开始工作的活劳动的生活资料。”[4](p442)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是这样实现的:一方是以必要劳动为代表的劳动本身,另一方是由资本所代表和集中起来的、并被资本支配的剩余劳动——劳动的社会共同性;
一方原本是一种具有内在联系的潜在主体,却被贬低为片面的、孤立的、被动的从属因素,另一方先前是一种静态的、凝固的派生因素,却上升为绝对普遍的自己运动的主体。立足于劳动本身的存在和发展,《资本论》昭示出这样一个新的实践命题:劳动本身摆脱被“资本”剥夺和支配的历史命运而获得真正属于自身的普遍发展。这一命题在马克思那里合乎逻辑的一般回答是废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问题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的建立和发展以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为社会基础和前提,那么,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是否同时意味着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的终结?特别是,当货币形态的价值占有不再是决定剩余劳动归属的唯一依据,劳动内在矛盾的充分展开是否也不再需要以剩余价值本身,即货币形式的剩余劳动时间为一般社会中介?

面对这一具体的实践之问,接续马克思的科学探索,立足劳动本身稳定有序的普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原创性回答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是劳动本身的普遍发展摆脱“资本”控制的一般条件和前提,劳动要真正实现属于自身的普遍发展仍然要积极推进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劳动内在矛盾的充分展开,仍然需要以对象化的间接方式、以货币形式的价值为共同的社会中介来进行。另一方面,必须将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从资本的“表象”逻辑中剥离出来,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为此,需要确立并始终坚持崭新的主体原则——党的领导。

(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劳动内在联系真正的感性代表

在资本的强制下,劳动本身作为具有深刻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必然以盲目的、破坏的暴力方式来揭示,它才是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的真正主体。“被强制分离的而本质上是同属一体的各要素,绝对必须通过暴力的爆发,来证明自己是一种本质上同属一体的东西的分离。”[4](p99)“认识到产品是劳动能力自己的产品,并断定劳动同自己的实现条件的分离是不公平的、强制的,这是了不起的觉悟,这种觉悟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产物。”[4](p455)资本主义生产不断爆发的危机和冲突,正是劳动本身对于社会化生产过程的真正主体地位无可辩驳的宣示和证明。超越资本的强制,劳动本身作为主体的存在和发展迫切需要一种“可以捉摸”的新的社会形式作为代表,在其中,劳动自身的内在联系以整体的面貌出现,同时,又不脱离劳动对象化的普遍过程;
共产党正由此应运而生。“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6](p4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这样的感性代表,即,她是劳动本身超越资本主体而把自己实现为社会化生产过程的真正主体所必需的感性形式。怀抱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的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面对强势的资本逻辑,广大劳动者只有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在其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劳动的主人。“党的领导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13]

(二)货币作为必要的社会中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乃至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仍然要以对象化的方式进行,以货币形式的价值本身为一般的社会中介。“只要交换价值仍然是产品的社会形式,废除货币本身也是不可能的。”[4](p94)只要劳动本身还是社会财富生产内部的决定性因素,劳动的内在差别最终还要表现为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不同,同时,群众的剩余劳动还是社会财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各个劳动者作为特殊的个体,并不能直接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而是要借助广泛的交换,将剩余产品转化为价值的货币形式,才能间接地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实现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相互补充、将剩余劳动转化为更为先进的劳动工具等等,那么,在整个社会生产内部,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就依然有其必要性和重要作用。

依据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以大工业为代表的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批判考察,马克思曾经设想过“价值关系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终结。在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极大提高为前提,劳动已不再是社会财富生产过程内部的决定性因素,而是在直接的生产过程之外或旁边,作为这一过程的看管者或调节者来发挥作用。①劳动的内在矛盾不再表现为借助货币的中介作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无限分离与补充。“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 [14](p363)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剩余劳动的对象化发展仍是社会财富的重要中介。“这里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14](p363)包含剩余劳动的劳动,要以各种特殊的具体形式进行,其社会共同性需要首先凝结在各不相同的产品中;
劳动需要化身为特殊的静态产品,以价值本身为统一的标准和尺度,普遍进行交换和分工,才能实现和发展其社会共同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证明,并将进一步更充分地证明,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具有超越特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主体原则的强大生命力。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和共产党的领导,使得劳动内在矛盾对象化的普遍展开在总体上能够更加有序、稳定、顺畅地进行。但是,马克思对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及其资本主义形态的深入探索表明,特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主体原则,只能在劳动本身对象化发展的具体社会组织方式基础上发挥其限制作用,而劳动的社会组织方式最终取决于劳动内在矛盾的对象化发展到何种具体程度、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要真正发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共产党领导的积极作用,实现劳动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释放劳动本身的创造活力,就必须根据劳动内在矛盾对象化发展的具体情况以相应的“社会规模”来组织劳动,尊重市场和交换在各生产要素配置中的直接决定性地位,充分发挥货币的中介作用。因此,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非单纯是对中国事实的简单描述,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经济长期稳定存在的、具有规律性导向性意义的世界历史现象”。[15](p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6]

(三)剩余劳动的社会主义规定: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剩余劳动获得全新的社会主义规定,即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一方面,剩余劳动从其强制的无限自我运动这一表象中摆脱出来。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和党的领导,资本的野蛮本性已然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异化为由货币作为独立主体支配和控制劳动的资本逻辑,已不再是必然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结果;
资本被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作为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在促进劳动本身的普遍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固有的本质规定在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货币形式的价值占有已不再是决定剩余劳动归属的唯一依据,决定剩余产品归属的主要依据是劳动本身(活劳动);
剩余劳动普遍发展的根本目标是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马克思由资本的“表象”逻辑深入到资本本身的内容,揭示出资本的野蛮本性:它是两种根本互相冲突、必然分裂的过程的“结合”。“资本本身是处于过程中的矛盾,因为它竭力把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又使劳动时间成为财富的唯一尺度和源泉。”“一方面,资本唤起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样也唤起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力量,以便使财富的创造不取决于(相对地)耗费在这种创造上的劳动时间。另一方面,资本想用劳动时间去衡量这样造出来的巨大的社会力量,并把这些力量限制在为了把已经创造的价值作为价值来保存所需要的限度之内。”[5](p101)资本的这一野蛮本性使得,一方面,活劳动被贬低为孤立的被动因素,且仅仅作为必要劳动,为实现剩余劳动的无限增长,活劳动必须被无限制地缩短。另一方面,活劳动是剩余劳动的源泉,且剩余劳动在根本上是活劳动的一部分,所以,剩余劳动的无限增长仍然取决于活劳动的不断延长。资本就在这样的内部冲突和自我分裂中矛盾运动。一旦失去强有力的约束和限制,为继续榨取剩余劳动,资本首选的、最方便而有效的方案必定是利用乃至“制造”活劳动时间的延长及其对立或混乱,而绝不会是劳动本身有序、持续、公平的普遍发展。

“资本不可遏止地追求的普遍性,在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了限制,这些限制在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4](p390-391)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和不同时期的主要任务出发,逐步深化对资本的理解,对资本的认识越来越全面,对资本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所有制问题上传统观念的束缚被打破,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工具,在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过程中发挥出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资本同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各类资本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同时,强化反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有效防范风险,注重激发包括非公有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活力,发挥其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的积极作用,使之始终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利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这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野蛮本性可以得到有效遏制,并转化为促进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的重要力量,剩余劳动及其货币形态不再是强制的、无限的终极目的,而是表现为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必要的社会前提和中介。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党的百年奋斗成功道路是党领导人民独立自主开辟出来的”,[17](p19)“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17](p22)在中国共产党的团结、组织和带领下,勤劳、善良而又富于智慧、敢于斗争的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迎来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成立,翻身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焕发出用劳动创造自己美好新生活的无穷力量。新中国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改革开放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启的各项宏伟蓝图,无不是辛勤劳动的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精神和姿态,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干出来”的,其根本目标都是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好日子。

总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剩余劳动普遍发展的全新方式。一方面,劳动的普遍发展,要求“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13]另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仍然要以一种迂回曲折的、间接的方式来实现: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对立统一,需要借助对象化以剩余价值本身为一般的社会中介来实现。中国共产党作为劳动内在联系真正的感性代表,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最大程度地实现剩余劳动对劳动的内在所属关系,将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从资本的表象逻辑中解脱出来,切实转变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的普遍发展,“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18](p2)

结语

马克思的研究表明,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不断展开的现代化进程,其深刻内容是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而剩余价值本身则是这种发展必然的、过渡性的社会中介。一方面,以剩余产品(劳动)为起点,根据劳动内在矛盾的不断发展,马克思揭示出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的真实过程是,劳动内部诸多规定的对立统一以剩余价值本身为共同社会中介的对象化方式间接展开。另一方面,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和资本“表象”逻辑的本质区分。以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规定为新起点,马克思揭示出强制的剩余劳动无限自我运动这一“表象”之形成乃至上升为整个社会生产的决定性原则,是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与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规定相结合的必然结果。立足劳动的存在和发展,接续马克思的科学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一方面,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劳动摆脱资本的“表象”逻辑而自主普遍发展的基本社会前提和保障,真正实现劳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普遍发展,仍然要求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剩余价值本身的社会中介作用。另一方面,防止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最终异化为资本的“表象”逻辑,将货币本身和资本切实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实现剩余劳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普遍发展,必须确立和坚持真正感性的主体原则——党的领导。

上述观点的困难在于,关于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和资本“表象”逻辑的本质区分,《资本论》及相关手稿中并没有直接、明确的涉及和专门的论述,马克思着重研究和阐明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规律。更为根本的是,迄今为止,以货币为中介的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仍然主要被束缚在资本的“表象”逻辑中。深入资本的“表象”逻辑,充分揭示剩余劳动对象化的普遍发展,正确处理劳动内部诸多规定的对立统一关系,对于中国式现代化而言,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极其严峻的艰巨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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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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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13]习近平.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J].求是,2023,(11).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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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EB/OL].https://www.gov.cn/zhengce/2020-05/18/content_5512696.htm.

[17]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18]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责任编辑   张   豫

收稿日期:2023-09-06

作者简介:汪帮琼(1970—),女,哲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上海,200237)。

基金项目: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现代性视域下中国道路的多维阐释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2YJA720004);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论述研究”(21JZD003)的阶段性成果。

①剩余价值是《资本论》最深刻的社会本体论洞见之一。在《资本论》中,剩余价值作为真正科学的概念,是最丰富的有机整体,其最完全的规定是“雇佣工人所创造、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就此而言,剩余价值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固有本质和必然结果。与此不同,“剩余价值本身”是意义相对简单的、处在运动中的、尚待规定的社会中介因素,是剩余劳动对象化普遍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剩余劳动发展出“剩余价值本身”,即当剩余劳动(时间)能够以货币形式独立存在,剩余劳动可以从劳动本身中独立出来而摆脱种种有限特殊因素的束缚,剩余劳动就开始以对象化方式普遍发展。在西方式现代化进程中,剩余劳动这种对象化的普遍发展是与资本主义结合在一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正在表明,剩余劳动以剩余价值本身为中介的对象化发展,可以与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

②参见程恩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十大要义》,载于《理论月刊》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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