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贤昕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浙江宁波 315300)
元稹的《莺莺传》原题《传奇》①,这种以体裁名称冠名单篇作品的方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唐时期小说文体(包括观念与创作)的发展。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所言,“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②。有意为之的唐传奇,自然更注重文体本身的“叙述”与“文辞”而与传统的史家笔法存在一定的距离。小说观念的变动与传统形式之间的张力反映在创作文本中,就构成了文本的矛盾与裂隙。
倘使以阿尔都塞的术语来表达,“矛盾与裂隙”或可看作文本的“症候”③。作为一个“场外征用”④的术语,症候指向文本中被遮蔽的隐含关系。正如阿尔都塞所言,“历史的真实无法从其公开话语中被读出来”,而是“诸结构的结构效果的听不见、辨不出的标记”⑤。也正是在这种表层话语同潜在声音的悖反中,言语向相反的方向撕裂。撕裂包括两方面内容:内容与形式的撕裂和显在叙述与隐在声音的撕裂。而无论哪种撕裂都表明叙述者无法完全控制意义的诠释⑥,也在更深的层面暗示其间意识形态的间隙。与从文本的撕裂中,我们得以窥见历史更为真实的样貌。
表面上看,《莺莺传》是一个才子佳人“始乱终弃”的悲剧爱情故事。“才子佳人”在古典小说中屡见不鲜,其中自然有伦理教化的考量;
但“叙事婉转,文辞华艳”显然是让传奇成为唐传奇的文体内因。并非讲述的事物,而恰恰是讲述的方式,构成了文本的内在张力。揆诸文本不难发现,除了叙述者的客观描述外,小说情节的发展基本由人物间的对话(信件也是对话的一种方式)推动。因而,解码叙事声音,破解人物对话,就是我们理解《莺莺传》的两把钥匙。
从传统叙事学角度来看,《莺莺传》基本是以第三人称全知视角进行讲述的。在小说开篇,作者通过全知视角叙述了张生的年岁、仪容与品质“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⑦。这样一个看似无懈可击的伦理人格后来却“几难自持”,甚至“恐不能逾旦暮”;
这其间的转向,看似是莺莺带来的,张生最后的自辩显然也以此为根据;
但早在正文的开头作者就已埋下伏笔“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流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
“非忘情者”,既是张生的自认,也是对前文叙事伦理⑧的反拨;
后者与小说的母体——史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章学诚在论述小说的发展脉络时说“小说出于稗官,委巷传闻琐屑”⑨,一则说明中国古典小说在发生期与史传(杂史杂传)之间的血缘联系,同时也说明了“小说”作为一种文体本身所蕴含的民间性;
同时也表明早期历史与小说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陈继儒的《叙列国传》则进一步指出稗官野史是学士大夫的补充“学士大夫不及详者,而稗官野史述之”⑩这种带有等差性质的描述将小说文体规约入史传传统之中,也造成了小说文体的晚熟。可以说,《莺莺传》的题名本身也反映了当时目录家的传统观念:史贵于文(11)。
史贵于文的观念,暗含了“史”的标准;
而史的标准,除了“实录精神”外,也包括“春秋笔法”:前者体现了历史的价值理性(“写真”),后者则因主体的实际操演而留有偏离的可能。但在实际叙述中,这两者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即在实录的基础上臧否是非;
而后者在技术层面势必会影响到前者的表达。倘以“左传五例”(12)作为春秋笔法的标准,其中显然也包含了思想对内容的牵制。故事开篇对于张生的介绍,就是在这种伦理叙事的支配下完成的。
在叙事伦理的笼罩下,作者的叙述不得不服从于外在的形式规范。形式一经规范即成固定,必然会阻碍作家的性灵抒发,而“有意为小说”的作家,也在框架之中寻求着某种“裂隙”;
于是“春秋笔法”便成了个人性灵对道德框架的突围。如果说“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是传统实录精神与春秋笔法的融会,那么“非忘情者”便是主体操演“春秋笔法”时的有意偏离,也是张生与莺莺故事的开始。
“非忘情者”,构成了文本的裂隙,也成为张生与莺莺矛盾的生发点。遇到莺莺之后的张生“惊”乃至“惑”,都是未能忘情的结果。从叙述者对张生“主体失持”的描绘中,我们也不难查见,此时的叙述重点已然从叙述者转移到了张生。叙述中心的偏移也意味着价值认同的取向;
文末叙述者以“善补过”为张生饰非便是一个显例。
但是,叙述的偏移有其限度;
即便张生成了文本的显在声音,看似“始终”(13)把握了二人的情感走向;
但在二人情感经历的主体构成中,张生却长久处于困惑的状态:他既无法理解自己,也无法理解崔莺莺。进言之,他无法为自己与莺莺的关系赋义。在封建框架下,张生被赋予了决定感情生灭的权力;
这种权力既是外在的,也就无法给他以精神支撑;
张生在这段感情经历中的长久困惑也源于此。从这一点出发,张生最终离弃崔莺莺的举动不过是封建伦理规训下的价值回归而已。究其本质,他无法理解封建伦理框架之外的感情。这种感情,来自崔莺莺。
崔莺莺是小说浓墨重彩刻画的人物,也是全篇情感凝聚之处;
在张生一再摇荡的心理之外,交织着崔莺莺的理智与情感:可以说,在她身上集中了封建伦理与自然感情的矛盾与撕裂。与张生相似,她也困居于伦理框架之下,并将此外化为道德品质“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礼犯之”(14);
而与张生不同的是,她在经受了与道德伦理的巨大撕裂之后敢于追求自由爱情,从而在情感上(15)真正地把握了两人的关系走向。从崔莺莺的心理与言行中,我们得以窥见个体身上交织的时代矛盾。
如前所述,小说的叙述重点在张生而非莺莺,这种感知视角的偏离带来的是崔莺莺的“失语”:在崔莺莺与张生在宴上正式相见以前,小说的情节主要是由张生的言行推动的;
崔莺莺则更像是个隐含角色等待着张生营救。张生的救护行动引出了崔莺莺的出场,这也暗含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序列:张生的主动营救让郑氏引出了莺莺,后者“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举动(16)则可看作对两人关系的被动回应。因而莺莺从一出场就在伦理叙事的框架之下,背负着后者的悖谬。按照传统习俗,“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17),崔莺莺“辞之疾”便是避嫌的表现,是传统伦理教育下的合乎情理的举动;
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崔莺莺的不见也是其对张生的自然反应。正如郑氏所言,“尔兄活尔”(18),张生在危急之际致书救下了郑家,因而在未见张生之前,崔莺莺就对张生有了类乎君子的期许。
莺莺的不见,既是传统伦理的束缚,也是其在束缚下对张生情愫的曲折反映。因而,莺莺在正式出场时,“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19)。所谓“睟容”,文中注为“丰润的面孔”,似是纯粹的感官化描述;
但其实是伦理修养的表现。《孟子》中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20),莺莺的“睟容”实是守礼的表现。而“双脸销红”则是其对张生情愫的曲折反映。
需要指出的是,莺莺的形容与举动都是在张生的观照之下的;
换言之,对莺莺的描述是在张生的感知观照之下进行的。这意味着莺莺的出场描述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客观的外貌描写,其间浸润着着张生的主观印象:不仅莺莺对张生有想象,张生对莺莺同样有类乎“闺秀”的想象。这种想象在作者春秋笔法的操演中就成了“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这样糅合了伦理与感官的描述。同时,这也意味着对崔莺莺的描述更多是静态的观照,而少有动态的进行;
其角色塑造更多也介入了伦理叙事。因而在他们于西厢遇合以前,红娘对张生说“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21)。
毋庸讳言,他们的相遇,起始于张生在红娘的帮助下写《春词》以乱莺莺,其中即包含了红娘对莺莺的认识:尽管莺莺“贞慎自保”,但其内心同样有着对于文章艺术的敏锐感知(“沉吟章句”)。红娘建议张生以情诗乱之,正是基于这一点来说的;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崔莺莺沉吟之章句,也许不仅是四书五经,也包括了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正因如此,张生写的《春词》才对莺莺起了效用,后者的回应带来了二人关系的突破。
相遇之前,崔莺莺给张生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22)。这首诗,是崔莺莺对张生的回应,也是对彼此关系的想象。“玉人”系指张生,而“玉”在古典文化中又有着“比德于君子(《礼记·聘义》)”的丰厚内涵;
在崔莺莺对张生的描述中也包含了对后者“君子如玉”的期许;
其中虽有道德规训的成分,但在全诗的情境中浪漫化了。这种浪漫显然也是莺莺对于爱情的想象。当晚,两人便相遇于月色西厢。颇有意味的是,张生是在红娘的帮助下写春词给莺莺的;
但从文本来看,莺莺的回复显然没有经过红娘之手。在张生误解莺莺旨意,援墙而过时,红娘的反应是“因惊之”。红娘是崔莺莺除母亲兄弟外唯一的亲人,但红娘却对莺莺的回诗毫不知情。其间的空白也反映了崔莺莺的复杂心态。
这一“空白”,既是传统小说叙述形式的规定,也是作者对于女性话语的“付之阙如”;
这种“未命名”也在隐隐之中暗示了崔莺莺的命运:她无法为自己发声,甚而“缄报之词”“潜赋一章”(23),都只能由作者“代言”。这种代言势必会扭曲崔莺莺的意志而涂抹上道德劝惩之色。在崔莺莺答予张生的长信中,涂抹的痕迹便一一可见:崔莺莺在对自身“永以遐弃”的命运抒发感慨,对双方的感情进行梳理后,便说出了自己“没身永恨”的原因:“不能自固”。按照解释的说法,“不能自固”是“自己无法坚持,把握不住”(24)。结合前文“不能定情,遂致有自献之羞”,那么此处的“不能自固”并非指不能坚持自己的感情,而是未能坚持道德礼教而委身于情。此处,个人感情以道德忏悔的方式宣发,这也意味着伦理叙事的回眸。在“存没之诚,言尽于此”之后,崔莺莺的个人情感让位于“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一类的临别赠言;
再到信末的“慎言自保,勿以鄙为深念”,更是以道德规训取代了个人情愫,伦理叙事再度张扬。
可以说,崔莺莺和张生二人相聚—别离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与封建框架的离合过程;
经过一番短暂的情欲纠葛,他们最终都回到了封建叙事之中,在那里重新开启自己的人生。
张生所赋的《会真诗》三十韵,既是对崔莺莺的回信,也是对二人情感关系的追忆与遥望:诗中“缱绻意难终”的难平之语可看作张生对这段感情的眷恋,而诗末“行云无处所,箫史在楼中”则借箫使弄玉乘鹤仙去的典故(25),以非现实的相聚填补现实的分离,以精神的永生代替现实的长恨。但全诗弥漫着的忧愁伤感的基调(26)暗示了这种精神的永生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张生依旧要回到他“内秉坚孤”的君子角色。后文中,张生在写完诗之后“张志亦绝矣”便可看作其个人情感的结束,而“征其词”及其后的话语便是叙述者借张生而发的道德教训。从小说叙事层面,不妨说是伦理叙事的逆向回归:纵然他们之前做出了背反礼教的举动,却在之后的反思中否定了先前的意义;
元稹借张生之口说出的这段反思即是例证。
在张生的这段“尤物论”中,既有传统“红颜祸水”的伸张,也有对个人选择的悔悟:“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27)。与崔莺莺相似,张生同样以“不能自固”作为他们爱情悲剧的缘由;
他们不是从情感的过程,而是以结局否定开始。崔莺莺的“不能自固”,张生的“德不足”,让他们短暂迈出了封建的壁垒;
他们将道德品质的缺陷视作情感的起因,这让他们一开始就无法为这段感情赋予独立价值:在传统道德规约下的人生轨道中从来没有情感的位置。他们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社会角色来“履行”感情的。后文中张生和莺莺各自成家,便是回归伦常秩序,履行各自社会职责的表现。由此,先前的情感就不过是个人修养的缺陷导致的一时失足,是偏离了人生常轨的“美丽的错误”。他们回到起初的道德视角来审视和规训自身,进而否定了这段感情。因而,纵然张生意有不平,纵然莺莺“为郎憔悴”,他们都无法再见(“竟不之见”);
崔莺莺“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便是这段感情无可奈何的收场。
在伦理叙事中,无论是作为故事人物的张生和崔莺莺,甚或作为叙述者的元稹,都无法逃脱道德评判的束缚,后者给张生下的“善补过者”的断语便是史家视角的道德评判;
他们以各自的方式完成了这场名为《崔莺莺》的传奇,最终道德叙事取代了故事的意义。
注释:
①鲁迅.唐宋传奇集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p.2.
②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p.49.
③早期阿尔都塞的阅读理论[J].
④张江.强制阐释论[J].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⑤早期阿尔都塞的阅读理论[J].
⑥赵毅衡.苦恼的叙述者[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⑦张友朋.唐宋传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p.145.
⑧江守义.美善相济 古典小说的伦理叙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出版公司,2022.
⑨转引自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p.148.
⑩陈继儒.叙列国传[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1)江守义.美善相济 古典小说的伦理叙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出版公司,2022,p.9.
(12)“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
(13)所谓“始乱终弃”也.
(14)张友朋.唐宋传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p.146.
(15)尽管这场感情开始于张生,其最终结束却是以莺莺的“怜取眼前人”为标志的.
(16)崔莺莺一开始并未出门,在郑氏“怒曰”之下才见.
(17)裴泽仁.礼记注译[M].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p.490.
(18)张友朋.唐宋传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p.145.
(19)同上.
(20)转引自周相录.历史的倒影 元稹传播接受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p.173.
(21)张友朋.唐宋传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p.146.
(22)同上.
(23)同上,p.148,150.
(24)同上,p.154.
(25)同上,p.158.
(26)诗中有“愁”“恨”之句,全诗(包括题目)都笼罩着一种迷离倘恍的氛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暗示着作者主体的哀伤情绪.
(27)同上,p.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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