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鹤兵,张义丽
(1.苏州市职业大学 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2.帝目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127)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政府政策的支持、基础设施的完善、交易成本的下降及叠加疫情等因素,大量传统中小型内贸企业积极转型从事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很多企业在开展出口跨境电商的过程中,遭受国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面对新型“知识产权壁垒”茫然无措,导致诸如产品下架、资金冻结、库存积压、高额赔偿甚至于被永久封店,从而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于破产。以亚马逊平台为例,2015 年美国法院以涉嫌销售假冒商品为由,临时冻结了我国5 000 多名商家的贝宝账户,涉及金额约5 000万美元;
2021 年,亚马逊平台以滥用评价功能、伪造身份、销售仿冒产品等理由,封了我国3 000 多个卖家的账号,关闭了我国600 多个品牌的销售权限。另外,一些企业未及时对自身的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被其他商家恶意侵犯,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因此,知识产权问题是企业从事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我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上述客体都是人们以一定的投入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能够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回报的知识,知识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信息具有无形性、流动性、易复制性等特征。为了保护创新的驱动力,国家安排一定的法律制度赋予知识创造者对其原创性知识成果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权利,从而形成独特的产权形式。
在跨境电商领域,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大多以文字、图片、声音、视频、软件等数据信息的形式呈现出来,而且知识产权本身也成为了一种可交易的商品。跨境电商交易中,作为互联网一端的国际买家,根据自身的需求,通过识别这些具有一定附加值并能够体现产品属性特征的数据信息,作出购买与否的决策。
首先,我国几十年来的经济发展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大量的中小企业诞生于这样急剧变化的环境中。一些企业习惯于模仿他人的知识产权甚至于直接“拿来主义”,仅仅付出较低的成本甚至于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薄。其次,尽管我国在跨境电商发展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但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研究与保护方面,至今也没形成自己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018 年8 月31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侧重于电商平台“中间人”关键性角色的定位及“避风港”原则的呈现,[1]管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对于不在我国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及入驻这些平台的我国中小出口跨境电商企业难以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制、保护与救济。再次,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全球性、无形性、即时性、无纸性等特征,缺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能给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个产权制度的“公共产品”。
中小出口跨境电商企业在知识产权风险识别与预防、知识产权海外保护与维权、涉嫌侵权被诉时的救济等方面缺乏低价、便利、专业的法律救济与指导。通过调查,涉外产权纠纷的跨境电商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以小型企业为绝大多数,集中于产品流通的贸易公司和有一定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商。大量的中小企业自身实力较弱,难以组建自身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和人才资源,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程度、成本的付出都远远超越国内的产权纠纷。以2020 浙江省涉美新增立案跨境电商知识产权105 件案件为例,其中起诉4 例,被诉101 例。在原告胜诉54 例的案件中有53 例为缺席审判,这些企业面对涉外产权纠纷没有及时应诉,从而导致败诉的后果。[2]缺乏涉外产权专业人才、缺乏国内外的人脉资源、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等是企业未能及时应诉的主要原因。
知识产权的价值高低往往与其投入、风险呈现正向相关性。大多数中小企业往往采用低成本的方式如拷贝、借鉴等进行知识产权的开发,这样做短期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回报,但也必然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跨境电商领域侵权种类主要集中于商标、专利、图片及版权等产权类型,在选品阶段企业没有查到同类或类似商品,或只查了商标而忽略了专利或版权,或直接将他人造型独特的商品拿来跟卖,或直接微改他人的商品造型设计等等;
在备货阶段企业所采购商品的包装或表面印有他人的LOGO,或包装或外观属于他人的专利设计等等;
产品上架阶段企业未经授权直接共用了别人品牌的详情页,或详情页标题里写了别人的品牌名,或详情页图片中包含了别人的品牌图标或文字,或详情页视频里使用了有他人版权的音乐等等。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禁不住诱惑,遭受到“钓鱼式”的侵权诉讼。
也有少数中小企业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诸如商标、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但在开展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时,往往容易忽视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未能及时在主要目标市场国进行注册,而被其他商家抢先注册,企业产品一旦上架则被造成侵权投诉,一些企业迫不得已出高价买回本该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因此,企业缺乏相应知识产权规划能力是导致侵权或被侵权的主要因素之一。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2021 年9 月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以此为标志,我国将逐步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3]这也是我国发展成为发达经济体的内在要求。
一是研究和完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议政府积极引导并协同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专业律所、从事产权研究的高校或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提供必要的项目资金支持,开展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领域的动态研究,学习和借鉴一些国家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性安排和实践成果,立足我国实际建立、修改、完善国内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国际性合作,共同推进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国际的制度性、标准化研究与建设,为跨境电商行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国际性的制度和标准安排,倡导更为公平、公正的国内国际知识产权环境。
二是宣传和强化企业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绝大多数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往往选择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的行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资与积累较少,产权意识较为淡薄,这需要政府倡导企业转变经营的理念,在整个社会塑造并强化重视知识产权的氛围,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业牢牢树立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对企业的意义,对于尊重产权合规经营的企业予以便利化的管理措施,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我国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时期,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的内在要求就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的投资与积累,既是企业也是国家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是提升惩罚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成本。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不确定性、因果复杂性等特征,一方面,侵权企业侵权的成本较为低廉,企业获取一些知识产权信息的成本较低,跟随率先研发并投入推广运营成功企业的运营成本较低,企业被发现侵权以及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往往较为困难;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相对高昂,权利人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成本进行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认定和制止等工作,而且这种投入与其最终的有效维权之间存在不确定性,这样就造成了一些侵权企业侵权的收益远远高于其侵权的成本。因此,建议政府从法律层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升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侵权人的侵权成本,使其承担的经济成本、法律成本、行政成本等综合成本远远高于侵权收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努力营造企业不敢、不愿、不能侵权的法律氛围。
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应主动发挥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突出作用,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产权规划、风险识别与控制、侵权诉讼救济等提供低价、便利、专业的服务。
一是建议跨境电商行业协会组织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自发性组织,针对行业频频发生的知识产权“痛点”问题,需要组织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个体自身不能承担高昂的知识产权风险控制成本,也缺乏相应的产权专业规划能力,需要得到行业协会性价比高的产权服务支持。跨境电商协会会员主要由跨境电商企业、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关联服务商、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其他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单位和个人等组成,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成员可以从中选择具有相当产权服务实力和经验的会员担任,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的组建是服务能力的基础和保障。
二是建议跨境电商行业协会积极跟踪并研究行业产权动态。建议跨境电商协会利用其优势地位,积极开展跨境电商行业产权调研,积极组织企业间的交流,鼓励企业间产权方面的合作,倡导行业产权秩序自律,针对典型的产权案例组织研讨,开展与国际同行间的合作,及时跟踪行业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发布知识产权调研报告,及时汇总并公布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及时制定或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规范或标准,为政府制定有关的产权政策和完善法律提供第一手资料,将企业的建议与诉求反馈至政府部门,做好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
三是建议跨境电商协会向会员单位提供低价、便利和专业的产权服务。首先,可以由会员单位按照一定的规则共同出资成立产权互助专项基金,政府对专项基金也给予一定的资助,专款专用,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中小出口跨境电商企业涉外产权纠纷时资金匮乏的窘境;
其次,跨境电商协会应及时应响应会员单位的诉求,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经营全过程风险识别与防范等提供及时便利的指导;
第三,对企业产权咨询、产权培训、产权保护等个性化的需求可以提供低价格的收费服务。
一是企业需从战略发展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投入和积累、保护和防范。“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要构建自身的持久竞争力,就必须打牢自身发展的基础,知识产权赋予了企业创新、持续发展的基础,能够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企业需要从发展理念及战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投资与保护,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在当前形势下,企业要想行稳致远,就必须紧紧跟随政府所倡导的政策,必须紧紧把握市场需求发展的趋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持续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之前,需要提前了解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提前做好申请知识产权的工作,防范自身的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防范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形成企业持续发展与知识产权投入和积累、保护和防范的相互促进。在自身资源许可的条件下,企业可以设置知识产权规划岗位,建立并健全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
二是企业积极实施业务全过程的知识产权风险控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牢牢树立产权意识毫不放松毫不动摇,针对拟经营的领域或已经营的领域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和动态跟踪分析,尤其是针对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涉及产权方面的法律环境和习惯做法、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产权权利人情况等信息进行搜集、分析。企业可以通过消费者、供应商、有经验的同行卖家、国外政府网站等渠道去搜集信息,可以借助行业协会、产权律所等机构的力量,提升自身知识产权的规划能力,能够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之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前瞻性的主动排查、防范可能的产权风险和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市场调研、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产品上架、销售推广、售后服务等具体业务经营的各环节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和被侵权风险进行识别与预防。
三是企业积极应诉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企业面对境外的诉讼,如果积极应诉,从而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如果选择视而不见则肯定败诉,最终的结果就是资金冻结、巨额赔偿甚至店铺被永久封号;
如果选择和解,最终的结果随着企业介入纠纷的程度和能力而定。因此,面对产权纠纷,企业需要积极面对,通过自身的能力、借助于行业协会的力量、学习同行的处理经验、聘请产权律师的介入等方式,组成案件专职小组,分析案件的争议点,调查产权方的背景,确认产权的有效性,提交必要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或侵权后的及时纠正措施等等。当然,如果企业的确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被起诉,不论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疏忽,都会导致企业非常被动,所以企业充分做好经营过程中产权风险预防很重要。
中小出口跨境电商企业防范侵权和被侵权的风险,需要政府积极倡导塑造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内环境,引导并协同多方力量开展跨境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及时完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提高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成本,同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统一规则的修订和制定;
充分突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中小出口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识别、侵权救济等提供专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和专业的帮助,弥补中小企业资源和能力的不足,满足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个性化需要;
企业从战略高度重视长远利益的发展,牢固树立产权意识,加强产权的投入和保护,塑造自己的品牌,提升产权规划能力,构建知识产权风险识别与防范体系。这样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方面形成合力,有效提升企业防范产权风险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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