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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宇宙虚拟法庭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完善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10-07 18:19:02

厍雨欣,张 迪

(湖南理工学院,湖南 岳阳 414000)

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发展,虚拟财产加速流通、数字替身深入交往,元宇宙的相关产业及商品逐渐拓展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元宇宙内人际交往与经济活动愈发活跃并逐渐形成了虚实交互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引发了物权、合同、知识产权乃至人格权等一系列元宇宙内外纠纷:元宇宙“土地”正在被疯抢竞拍中,虚拟人骚扰案件频发。为确保数字中国战略能够顺利推进,研究元宇宙相关制度和规范十分必要,解决元宇宙产生的法律问题将成为元宇宙治理的重要任务。元宇宙虚拟法庭的出现既可以解决虚拟世界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等来解决现实世界的法律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元宇宙虚拟法庭证据规则尚未系统完善,特别是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尚未明确。

1.1 证据出示差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或类似方式所产生、传收、储存,以电子形式存在,通过电子设备展现,并且能在审理的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数据化记录,电子证据首先通过数据承载来证明案件,其次数据必须以电子形式存在,最后究其本质还是属于证据中的一种[1]。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出示范围,主要是指何种电子证据应当在法庭中出示。从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出发,特定的信息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主要看特定的信息是否与案件事实具有相关性[2]。笔者认为,在虚拟法庭中,虚拟证据是由现实原始证据通过数字化方式呈现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上,因此虚拟证据类同于电子证据。然而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中,证据的出示方式与传统法庭有所不同,元宇宙虚拟法庭是一个数字化的虚拟空间,证据是通过数字化形式展现出来的,因此元宇宙虚拟法庭中出示的证据大多数是通过数字技术以三维立体方式呈现的,这使得证据在最大限度上保存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且法官、律师和当事人也可以更直观地观察和理解证据。

1.2 证据审查差异

目前,我国对证据的审查主要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指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是否是原件、原物,是否经过公证、鉴定等;
实质审查主要指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明力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元宇宙虚拟法庭的证据审查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证据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但因元宇宙虚拟法庭是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构建而来的,在第一个阶段形式审查中,主要针对证据是否合法合规地通过数字技术转化而来等;
在第二个阶段实质审查中,主要通过区块链技鉴真术、元数据追踪技术、NFT加密技术等数字技术,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这些技术的运用,都是不同于线下传统庭审中证据实质审查用到的技术手段。

2.1 场景差异导致标准模糊

在传统的司法体系中,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区分标准通常基于证据的来源和形式,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目击者证言、物证等。而传来证据则是经过复制、转述等间接渠道获取的证据,如通过拷贝复制的物证、证人证言等。由于元宇宙环境的特殊性质,大量的数字资产、虚拟角色、虚拟场景可以在不同用户之间进行交互和传输,证据的来源和形式也因此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在现实世界中,通常参考指纹、DNA等生物特征来确认涉案人员身份和涉案证据的真实性;
但在元宇宙中,这些生物特征并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数字签名、加密算法等数字化标识,这些数字化标识的确认和审查可能需要更加专业和先进的数字化技术手段来处理,而并非直接可以从客观外观上就可以判别某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元宇宙虚拟法庭的数字化特点使得传统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方法无法搬用。因此,对元宇宙虚拟法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区分标准未定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在基于现有对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区分基础上探索具有元宇宙特质的区分标准。

2.2 数字空间增加证据风险

由于区别于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证据,元宇宙虚拟证据的出示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证据的完整性问题,在虚拟法庭中,证据在通过数字孪生技术转化为3D模型时可能会因为技术故障、人为篡改等原因而失去完整性。这可能会导致证据的可信度和价值受到质疑,需要进行额外的鉴证检验。第二,证据的认证问题,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中,证据的来源和形式都可能不同于现实世界。这可能会导致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需要进行额外的认证程序。第三,证据的保密性问题,元宇宙虚拟证据可能存在不稳定性、易损性等弊端,证据可能会因为传输过程不安全、存储设备不保密等原因而泄露。这极易导致证据的保密性和机密性受到威胁,需要进行额外的保密措施。

2.3 虚拟环境加重质证义务

元宇宙虚拟法庭作为全新的审判场所,证据的质证过程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存在被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风险。如果黑客或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干扰或篡改庭审数据,可能会导致证据的失真,对证据的证明力造成影响,那么在质证过程中,传来证据的真实性难以让人信服,最终导致庭审结果的误判。证据的证明力主要取决于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关联性等方面。首先,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明力的基础。如果证据是伪造或篡改的,那么其证明力将大打折扣。其次,证据的可靠性是证明力的关键。在虚拟法庭中,证据的可靠性需要得到充分评估和判断,包括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方式等。最后,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然而,由于虚拟法庭的特殊性质,证据的关联性可能会变得更为复杂和难以判断。综上所述,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中,证据的证明力是关键问题之一。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关联性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评估,以确保虚拟法庭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3.1 数字孪生与分身技术助力元宇宙虚拟证据整合呈现

元宇宙是一个以数字人为主体、具有虚拟实在性的数字虚拟社会,且与现实社会之间高度嵌套、相互构造。在元宇宙中,人们以虚拟化身份进行社会交往,以代码机制作为社会行为规范。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中,证据形式主要包括电子数据、数字图像、视频会议等。其中,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消息等,数字图像包括照片、视频等,视频会议则包括在线视频聊天等。在元宇宙中,首先需要构建一个与现实世界高度相似的虚拟世界,为了使虚拟世界具有高度的仿真性,物理引擎也是必不可少的。元宇宙虚拟庭审适用最佳证据规则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现实生活当中的证据转移到元宇宙虚拟法庭中。

数字孪生技术可以在元宇宙法庭中对存在的虚拟证据进行完美复刻,以三维立体展示的方式呈现所有证据,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元宇宙虚拟法庭可以将现实中的物体、场景等以数字化的方式复制转移到虚拟世界中,使得证据的呈现更加直观、形象,有利于法庭对证据的采信和认定。充分利用数字分身和数字孪生技术,根据现实世界的物理实体创建数字孪生模型,这些模型将利用物联网设备和传感器收集实时数据和环境信息,对现实世界的数据进行数字化,为虚拟世界提供全面的视角和数据支持。数字孪生模型需要整合不同来源的数据,包括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这些数据需要与虚拟世界中的其他元素进行同步,如虚拟人物等。

同时在元宇宙中,当事人和其他可以第一人称视角在场亲历诉讼进程。通过数字分身技术,当事人以及其他陪审员可以在虚拟世界中亲临现场,与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实时交流和沟通。这种呈现形式增强了法庭的沉浸感和真实感,有利于当事人理解和接受判决结果,也有利于他人监督,保障最佳证据规则,保障司法公开透明公正。以数字技术作为支撑,实现元宇宙虚拟证据的完整整合,加强元宇宙虚拟法庭实践,打造三维立体空间沉浸式开展元宇宙庭审。

3.2 NFT数字加密技术保护虚拟证据

从现有研究和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目前电子虚拟证据具有“易损性”和“不稳定性”的弊端。如若电子证据没有及时导入、固定或者操作不当,会面临电子数据的损坏或者灭失,而且灭失信息的恢复需要先进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
此外,电子数据还易被删除、篡改或隐蔽,原始证据难以获取,它的收集和保全难度较大,现实生活中的证据虚拟电子化是当通过扫描、翻拍、转录或者更高级的数字孪生技术等方式传送的,这极易为原数据信息的篡改证据提供机会,造成司法负担。

要在元宇宙虚拟庭审中保护虚拟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重要的一点是引入“NFT数字加密技术”。NFT在虚拟世界中代表的是非同质化数据,通过NFT,可以在元宇宙中给每一项虚拟资产颁发一个独一无二的加密证明,这个证明无法被复制或替代。这就保证了每一个虚拟资产的真实性和独特性,它的所有权被永久记录在区块链上,NFT与虚拟资产的所有权关联,可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归属属性。这意味着,一旦某个人或组织拥有了某项虚拟资产(例如土地、房屋、艺术品等)的NFT,就拥有了该资产的所有权,其他人无法篡改这一事实。由于NFT的所有权确认机制,使得元宇宙中的虚拟证据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当事人或司法机关可以将存在于元宇宙虚拟法庭中的证据转化为数字形式,再通过NFT技术进行加密和认证,确保其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在司法裁判中经过该加密技术保存的证据,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要优于其他未经加密的虚拟证据。这种技术可以增强元宇宙虚拟法庭对虚拟证据的信任度,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3.3 区块链技术助力提高元宇宙证据鉴真能力

元数据追踪是确保元宇宙虚拟法庭传来证据证明力的有效方式之一,元数据是描述数据的数据,比如数据的来源、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信息。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中,元数据可以包括证据的收集、存储、展示、使用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元数据追踪,可以更好地了解证据的流转和使用情况,以及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元数据追踪还可以帮助虚拟法庭更好地管理证据,例如,通过对证据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优化法庭的工作流程和提高效率,也可以更好地保护证据的安全和完整性。通过运用元数据追踪技术,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证据的情况和管理情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充分性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评估。

区块链技术作为元宇宙的“基石”,为元宇宙的构造和运行提供强大支持。区块链的本质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本。去中心化可以实现点对点的交易,避免中心化存储带来的安全问题以及因为中介权力过大而造成的随意添加、删减或修改交易信息的问题。运用区块链技术有助于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完整性。首先对电子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电子证据本身以及附属信息和关联痕迹。在区块链存证中,可以考虑将部分附属信息与关联痕迹一并入链。如果当事人对区块链的电子数据存在质疑,法官可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背景信息、元数据对整个数据的形成过程进行判断。其次进行实质审查,鉴别保障证据的客观存在性,确保证据是真实存在的。例如,审查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载体的存放地点以及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此外,通过“关联性证明”的方法对证据的内容进行鉴定,注重证据的内容是否与待证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通过“证据锁链证明”的形式来审查电子证据获取、保管过程的合法性,即审查证据在搜集、固定和流转的全过程与工作人员行为的详细记录,构成一条严密完整的保管锁链,以此充分保障电子证据的真实性[3]。区块链技术凭借其不可篡改、多方参与、可靠公开等特性应用于电子数据司法领域,是与电子数据法律化需求的天然契合,能够有效辅助最佳证据规则在元宇宙虚拟庭审中的应用。

元宇宙虚拟法庭与传统法庭在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上存在证据出示与审查等方面的不同,需要根据虚拟世界的特性和相关法律规则进行具体的判断和评估。因此,在元宇宙虚拟法庭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规则和程序保障机制,确保证据得到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估和认定。同时,需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权等,确保最佳证据的采信不侵犯其合法权益。本文从元宇宙虚拟法庭的独特性以及构建它的技术支撑出发,探究如何将元宇宙虚拟法庭数字技术和最佳证据规则相结合,探寻数字经济时代下,元宇宙虚拟法庭最佳证据规则的构建路径,为提高司法效率,减少案多人少的情况提供法律支持,为推广普及元宇宙虚拟法庭审判、完善元宇宙虚拟法庭审理流程和实现元宇宙虚拟法庭建设提供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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