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失智老年人质量计划书
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在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生命健康岛”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核心,完善政策制度,强化基本服务,发展多元供给,繁荣服务市场,努力打造养老服务“升级版”,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服务网络、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手段,真正发挥养老服务在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的作用。到2022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良、城乡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全面深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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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力量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更加合理,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各街道(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综合型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发展,养老服务市场趋于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1000张以上,其中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床位达到800张以上,政府兜底养老床位充分保障,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布局合理、供需平衡,养老业态健康发展。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提升。到2020年底,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有1家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实现社会化运营。到2022年,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养老服务的核心,指导、监督、协调、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强。
2.养老机构护理功能进一步凸显。到2022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不低于55张。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总床位数比例不低于60%;鼓励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设置失智症照护专区。医养结合向康养结合迭代升级,康养建设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000张以上,康复护理成为机构养老的重要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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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得到提升。到2022年,每60张床位养老机构配备1名社会工作师,每500名老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师。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2022年底前,建有养老服务实训基地2个以上。到2025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家庭照护人员培训累计达到1500人次以上。新增养老服务从业岗位300个以上。大中专毕业护理员比例达到20%以上,养老服务队伍更趋年轻化、专业化。
4.养老新业态健康发展。到2025年,养老产业成为生命健康岛建设的重要内容,旅居式养老、抱团式养老等新兴养老业态初步形成,建成1个以上中高端养老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优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丰富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扩大服务惠及面,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要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社会化运营比例要达到100%。提升村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运营水平,对已建的场地要安排经费定期维护。深化居家养老流动服务,完善服务项目,鼓励为困难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提供基本诊疗、病情评估、代配药物等上门服务。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不断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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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支撑的“四社联动”养老服务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倡导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2家以上家院融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党建+养老服务”模式,发挥党组织在为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广“时间银行”做法,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到2022年每个社区至少培育发展1个养老服务示范社会组织和1支志愿者队伍。(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健全在街道建设一院(社区养老院)、在社区建设一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点)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
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全覆盖。(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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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以上为老服务场所和1支以上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探索在自然村设立养老互助点,弥补养老服务资源无法覆盖的短板,对养老互助点根据服务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用于解决本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提质增效机构养老服务
5.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建成区级中心敬老院,完成法人事业登记并实现社会化运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床位有空余情况下可为社会老人提供服务。完成街道(乡镇)敬老院改变提升工作,不符合条件的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改变利用闲置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社会资源,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服务。提升失能失智老人照护能力,鼓励10-5-
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失智症照护专区。培育发展喘息照顾型、病后康复型等微型化、特色化社区护理型养老机构,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引导养老机构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扶持培育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集团。到2025年,建成1家以上中高端的养老机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22年底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由住建部门审批,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向住建部门备案。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资咨询服务,依法尽快办理。民政部门要联合住建、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卫生、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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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发展医养康养工作
8.医养结合健康发展。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社会资本开展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建设,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推进服务对接,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服务网点的形式实现医养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失能失智老年人作为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探索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研究制定家庭病床服务、医务人员上门等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管理制度,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便利服务。全面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80%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探索医养结合向康养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康养联合体,到2022年,实现街道(乡镇)康养联合体建设全覆盖。探索建立康复护理补贴制度,做好失能半失能人员康复护理服务。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完善产品目录,健全服务网络,促进供需对接。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7-
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整合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资源,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医疗保障分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养老服务消费能力
10.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变。在城镇老旧小区改变中,尊重居民意愿,统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变,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变、消防设施改变、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通过产业引导、业主众筹等方式,引导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居住环境等特点,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变,对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变给予补助。(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1.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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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对养老机构采用异地交流方式引入的老年人员通过消费券的形式给予补助。(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养老服务队伍
12.完善政校、政社、政企、企校等协作机制,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中职教育为主体、高职教育为补充、学历提升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并将急需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计划。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鼓励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每年新增公益性岗位数量不低于30%用于养老服务,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到2022年,建成区级以上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2个以上。定期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13.完善养老服务补贴需求评估、对象认定、服务机构选择、质量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力度。明确服务补贴对象评估机构、服务提供机构、服务补贴管理机构的相应职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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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强化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实行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建立养老服务补贴调整机制,满足养老服务扩面和提质需求。推进养老服务补贴改革,建立服务补贴通过服务方式与货币方式双向选择的机制。(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智慧养老服务功能
14.建成智慧老年食堂平台,推广和应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努力提升智慧养老水平。推动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对接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实时监控。推进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慧化管理,探索在北岙街道和东屏街道各建成1个以上智慧养老社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智慧化、适老化改变。探索“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区民政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北岙街道、东屏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15.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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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收费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收费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加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主体依法依规惩治。(区发改局、公安洞头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16.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区—街道(乡镇)—村居(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引导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其从事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积极开展以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社会交往、心理适应和求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区教育局、区老龄委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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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广泛开展老年文化活动
17.整合村居(社区)各类老年活动设施资源,支持开展特色老年文化活动,打造更多老年人品牌文艺团队,支持优秀老年文艺团队、文艺节目参加文化广场等活动。区老年活动中心、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其他各类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作品的创作与生产,鼓励制作适合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传播的老年文化作品。(区文广旅体局、区老龄委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乡镇)要把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养老工作的矛盾和问题,要结合街道(乡镇)实际,制定当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制定落实配套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改革顺利推进。区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街道(乡镇)的工作指导,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形成养老事业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将养老服务管理纳入“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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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完善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自2021年起,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整合统筹使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重点购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等服务。街道(乡镇)应将养老经费列入年度分级财政预算,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需求,设立相应的补助资金,重点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
(三)加强基层力量。各街道(乡镇)要强化养老服务管理职能,按照区域内养老服务对象数量、需求和事项等因素,合理确定开展养老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数量,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和资源,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切实加强基层养老经办服务能力。区发改、人社、卫计、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联合检查、财务审计、社会公示等方式,加强对养老机构和组织日常运行的管理,建立信用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对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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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共同富裕样本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根据**,结合《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把握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打造“无差别”城乡,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高水平实施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到2025年,助力我县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共同富裕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一)呈现精准高效兜底保障的幸福民生场景。到2025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成。救助“一件事”
惠民联办率
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
1500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30000元,推进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困境儿童集中养育,困境儿童关爱探访率100%。建立监护评估制度,确保孤困儿童得到救助和保护。
(二)呈现均等普惠政策完善的美丽民生场景。到2025年,围
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困难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62%,培育12个康养联合体,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人数达到28人,建成示范型儿童之家70个。
(三)呈现崇善行善扶危济困的大爱民生场景。畅通全社会参与公益慈善渠道,推动慈善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公共事业领域流动,全县慈善氛围日益浓厚,慈善组织专业高效、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到2025年,经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不少于15家,注册志愿者人数达
10万人以上,募集资金量超5000万以上,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慈善活动覆盖城乡社区。
(四)呈现四治融合协同治理的和谐民生场景。到2025年,“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的基层民主协商和民主自治机制更加完善。“五社联动”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培育品牌社会组织24个,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42人,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到
30%以上。
(五)呈现整体智治便民高效的暖心民生场景。到2025年,以“数字赋能、高效协同”的智慧民政协同治理和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水库移民后扶“飞地抱团”助推村集体增收的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地名地址库数字化服务体系助力“美丽小区”“美丽街巷”建设更加深入。节地生态安葬点乡镇(街道)全覆盖,实现婚姻登记“长三角通办”。
二、推进“全覆盖高效能”的民生保障,打造精准保障新样板
1.拓展救助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兜底型、支出型、急难型、发展型、关爱型分层分类精准救助与帮扶体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收入认定标准提高到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的2倍。将残疾人、困境儿童、“三留守”等列入关爱型救助,确保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得到更好保障。探索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深化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实施“添翼计划”提升工程,扩大病残儿童覆盖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
100%。
2.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丰富“安心享”民政应用场景,标准发放“幸福清单”100%,实施“幸福码”延伸服务,构建全面覆盖、精准响应、政策集成的智慧大救助模式。建成1家县级救助服务联合体和15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合服务窗口,使救助帮扶资源进一步得到统筹和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为救助对象提供帮扶和人文关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比例。建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乡镇、村三级保护机制更加健全。
3.健全减缓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评估机制,对退出救助的对象开展为期一年的跟踪评估,防止脱贫返贫。完善困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保障一个不漏。健全探访关爱制度,实现困难群众探访关爱率100%。完善孤儿、困境儿童探访关爱、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确保孤困儿童得到及时救助和监护照料。
三、推进“全方位安心养”的民生福祉,打造幸福颐养新样板
4.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年人走”行动计划,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以养老机构为依托,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和居家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健全15分钟养老服务圈。精准实施助餐配送餐服务,老年人有需求的社区做到服务全覆盖。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价格改革和入住保障改革,建立灵活的薪酬和用人机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试行养老服务补贴向身体困难老年人拓展,推动财政补助方式改革,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立老年人康养需求数据库。加强偏远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加快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养老服务覆盖实现方式。提高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完善老年优待制度,推进老年优待证全省通用,探索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
5.提升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推进养老床位结构性调整,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认知障碍症专区建设。实施“公建民营”模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建设智慧养老院和未来社区智慧养老。加快康养联合体建设,推动康复护理资源进社区进家庭。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激励措施,引入养老服务机器人,减轻护理负担,提
高人力服务效能。积极开展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协作。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智慧监管,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6.发展健康养老新业态。创新健康养老新模式,丰富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基于“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安心养”数字化养老服务场景。设立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普遍开展康复辅具租售业务。推进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扩大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促进社区环境、公共交通等设施适老化改造。发展旅居养老和康养产业,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弘扬积极养老理念,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倡导银龄互助,使老人享有高质量的长寿生活,努力创设“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良好环境。
四、推进“崇行善济危困”的社会公益,打造人人慈善新样板
7.健全慈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群众基础。支持并推动县慈善总会转型成为枢纽型、服务型、行业型慈善组织。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时同步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支持更多企业参与设立专项慈善基金。
8.推动慈善模式创新。进一步探索“指尖公益”“链上公益”,发展“互联网+慈善”,推进网络募捐融入市民日常生活,拓宽募集资金渠道方式。探索产权、股权、专利、技术、有价证券捐赠等新型捐赠方式。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冠名基金等,合法有效地推进慈善资
金保值增值。依托省慈善服务“码上办”应用系统,进一步加强慈善监管能力,增强慈善公信力和透明度。
9.推进崇善文化的培育。积极倡导全民慈善,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加快慈善文化实践基地和造血型增收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慈善文化“六进”活动,推进慈善工作深入基层。建立“慈善奖”评选表彰奖励机制,深化“慈善一日捐”活动,培育全民慈善理念,形成“人人慈善”的良好氛围。
10.打造“善行”慈善品牌。募集成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专项基金(基金会),扩充慈善基金池。提升慈善基地服务能力,发挥基地在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人才等方面的作用。以慈善项目为依托,建立健全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助老、济困、助残、爱幼、医疗等领域的慈善帮扶体系。发挥村、镇慈善工作站(基金)在“无差别城乡”创建中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支持慈善组织与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机构协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公益资源惠及均等化、分配精准化。
五、推进“统要素提能力”的基层治理,打造和谐自治新样板
11.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规范化建设。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新模式探索试点,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着力建设基层治理共同体;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专业工作者的持证率;打造体现特色的居民会客厅,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建设。
持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增强数字赋能,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12.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推动三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发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项目接洽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持。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用于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经费逐年递增率原则上不低于20%。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责,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公益活动。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健全评估退出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整体质效。
13.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和场所设施保障,更好发挥社会工作站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资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长效运行和购买服务等机制,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站运行管理。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人力社保等政府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基层服务力量的联动,实现社会工作站设施共享、资金统筹、力量协同、功能集成。
六、推进“全周期优服务”的美丽事务,打造暖心服务新样板
1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监测预防”的部门协同机制,确保每个孤困儿童得到救助和保护。建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70个市级示范型儿童之家,为未成年人提供困境儿童关爱探访、假期活动组织、心理辅导等各类服务。推进儿童服务中监护评估、收养评估、探访关爱等服务标准化制定。加大对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工的培养,提升儿童保护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2025年前成功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
15.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和“长三角通办”。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全面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加强智能化业务办理和自助服务设备配备,推进婚姻登记智能咨询、“云辅导”等便民服务。
16.深化节俭惠民殡葬改革。推进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程,实现6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推进殡葬服务全数字、全覆盖、全流程改革,身后“一件事”联办率
100%;推进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建设,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建设全覆盖。
17.稳妥有序开展区划地名工作。依法规范地名管理,有效净化地名环境。加强地名文化建设,讲好地名故事,传承优秀地名文化。丰富平安边界共建模式,推进共同发展。深化标准地名地址全域空间数据治理试点建设,建成标准统一、动态管理、协同共享的标准地名地址库,数字赋能经济、文化发展;探索推进数字门牌建设,实现数据关联,提高治理水平。
18.加快水库移民融合发展。实施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推进水库移民“飞地抱团”帮扶项目;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推进新时代美丽移民村建设;注重水库移民项目帮扶绩效,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特色产业帮扶;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民政局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常态化、实体化、清单化工作推进机制,梳理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逐年细化任务清单、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改革破题。坚持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推动民政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加快流程再造、制度重塑,不断推动民政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围绕民政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在条件成熟时率先推进、先行先试,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强化系统推进。用好用活系统集成方法,通盘考虑、系统谋划、精准实施,集中资源力量推进工程落地,努力实现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加大民政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资金资源、场所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力量等集成整合力度,提升民政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要素投入。加强民政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实效。强化薄弱区域、服务短板、弱项领域的资金投入,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拓展资金投入渠道,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资金引导、培育孵化、人才支持、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手段,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
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交流发言
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共同探讨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话题。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民政工作者,我们肩负着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职责,必须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提升民政事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首先,我们应该深入理解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以提高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核心目标。我们要强调民政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民政部门是基层、群众性、服务性极强的公共管理机构,必须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我们要注重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多层级合作的工作机制,推动民政工作更加高效、便捷。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新时代是科技创新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
“互联网+民政”模式,让民众通过网上平台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理念,与各国民政部门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共同发展。我们应该深化对国外先进民政制度和管理模式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交流活动,提升我们的国际影响力,为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共同努力,凝心聚力,以更加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民政事业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同事们:
在刚才的发言中,我谈到了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些主要方面。接下来,我将继续就这些方面进行更加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一些实际可行的措施。
首先,在深入理解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注重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民政事业涉及众多领域,涉及许多利益相关方,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协调与平衡,确保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例如,在保障社会救助方面,我们需要把握好权益保护和责任落实的平衡,既要给予弱势群体应有的关爱和帮助,又要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我们需要注重市场与政府的协同合作,激发社会组织的创新活力。总之,只有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才能使民政事业真正能够高质量发展。
其次,为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我们需要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民政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例如,在社会救助方面,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调整相关政策,确保救助社会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我们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防止社会组织的滥用权力和资源浪费。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落地,确保民政工作能够在全社会形成合力。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民政工作的专业性和服务性要求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因此,我们需要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提升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培训培养、设立专项资金、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到民政事业中。同时,我们还要完善激励机制,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使人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另外,信息化建设是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通过建设平台化、数据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我们可以建设全国统一的民政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还可以通过开展互联网+民政服务,提供网上办事、线上咨询等便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此外,我们还要加强数据
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以提升政策制定和决策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最后,我认为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也至关重要。民政事业涉及的问题往往具有普遍性和全球性,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帮助我们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吸纳国际社会的最佳实践,进一步提升我国民政事业的发展水平。我们可以与其他国家间开展民政人员交流互访以及学术研讨活动,通过对比学习,取长补短。同时,我们也可以在国际组织、机构中积极参与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共同应对全球民政事业面临的共同挑战。
总之,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与实践,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推动我国民政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
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如何推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共同探讨如何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同时,要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起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要优化民政服务供给,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三,加强法治建设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加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民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确保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四,优化资源配置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们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优化城乡区域内的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第五,聚焦民生保障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我们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保障,加快构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同时,要积极发展福利事业,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多关爱和保障。
第六,推动基层民主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最后,弘扬慈善文化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慈善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积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推动慈善事业与民政工作的深度融合,鼓励社会各界关注慈善事业、参与慈善活动,为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全面落实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民生保障、推动基层民主和弘扬慈善文化等方面的要求。让我们携手共进,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
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场合与大家交流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话题。
新时代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福祉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一个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业,民政事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加强和改进民政工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首先,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为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制度是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时代,我们要不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框架,使民政事业发展有序、稳定。同时,我们还要创新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其次,我们要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民政事业的活力和能动性。改革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我们要勇于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对照实际情况,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工作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同时,我们还要鼓励和支持广大民政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践中锐意创新,提出新的理念、新的方法,为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我们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执行
能力。民政事业是一项综合性、跨学科的工作,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跨领域的能力。我们要注重培养民政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同时,我们还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民政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执行力和执行效率。
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民政事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首先,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到政治上站稳、思想上站住、行动上坚决,不断增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其次,我们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民政事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民政事业改革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
向,解决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核心性问题,不断加强对民政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服务的创新。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社会组织领域,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打造良好的环境,使社会组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群众的良好互动和合作。
另外,我们还要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共治的共同治理格局。要推行便民利民政策,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质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与群众的紧密联系。
同时,在人才培养方面,我们要注重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要积极探索培养新型民政人才的路径和模式,加强对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人才支持和培训,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能力强的民政人才队伍。
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级领导部门和广大民
政工作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当前民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各领域的合作与创新,着力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问题,推进民政工作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党员和群众深入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服务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服务”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以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加重要的贡献!谢谢大家!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1.03.31?
【字
号】甬民发〔2021〕34号
【施行日期】2021.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甬民发〔2021〕34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宁波市首批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宁波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1日
宁波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20〕16号)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宁波市首批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宁波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社会工作站,是指在本市各乡镇(街道)设置的,配置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综合型平台。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区、单位等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等服务活动。
第五条
本规范所称的社会工作者,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辅助人员。其中,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指具备相应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门从事
社会工作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拥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人员;社会工作辅助人员是指尚未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但已接受社会工作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管理、培训,协助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服务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六条
乡镇(街道)是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服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区县(市)民政局是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服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方。
第七条
区县(市)民政局负责区域内社会工作站的建设推进、工作指导、专业支持、检查评估等工作,通过整合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及社会资金等方式,为社会工作站的建设、运营、服务提供一定资金补助。
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社会工作站的选址建设、功能布局、人员配置、服务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整合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残疾人及妇女儿童等资金,为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第二章
建设运营
第八条
社会工作站场地建设应按照“深入村居、便民便利、专业服务”的要求,依托或整合现有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站等资源建设或设置。
第九条
社会工作站因地制宜设置社工办公室、个案工作室、小组活动室、多动能活动室、档案室等,配备必需的设施设备。
1.社工办公室人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设施。
2.个案工作室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尽量设置在安静、私密的位置,配置茶几、沙发、时钟等必要的设施物品,有条件的可合理运用色彩、灯光和装饰物,体现温馨、整洁、安全和舒适性。
3.小组活动室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可移动或可拼接的桌椅等必要的活动设备,可与多功能室通用。
4.多功能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配置桌椅、多媒体、音响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5.档案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配置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可与办公室通用。
第十条
社会工作站的名称统一为“**区县(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对外悬挂名称标识牌,统一使用宁波社会工作LOGO。
第十一条
社会工作站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增设社会工作岗位聘用社会工作者的方式运营。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站长1名,原则上应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或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管;副站长1名,可由承接机构负责人或主管社工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开展。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一名社会工作站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个人等通过公益创投、捐赠、赞助等方式,资助社会工作站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第十四条
社会工作站应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购买服务资金,拓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项目。
第十五条
社会工作站应与承接第三方机构(聘用的社会工作者)签订合同,明确服务范围、目标任务、服务指标、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经费保障、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
服务开展
第十六条
社会工作站的服务主要包括:
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属地乡镇(街道)有需要的群体,特别是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及流动人口、问题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专业服务的群体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协助属地乡镇(街道)培养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能力提升、督导支持、资源对接等服务。
参与基层社会多元治理。协助属地乡镇(街道)链接专业服务资源,协调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力量提供服务,推进基层各方联动,提升基层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
承接政府转移事项。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担政府转移的服务类事项,满足基层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第十七条
社会工作站应深入属地乡镇(街道)调研,加强入户探访,建立服务对象清单和重点服务人群档案,摸准需求,链接资源,按照“1+X+1”的模式设置服务项目。
“1”个基础项目——弱势群体服务项目,为特困、孤寡、独居、空巢、农村留守、失独、失能等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特困青少年,及残疾人和低收低保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X”个特色项目——区域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结合实际,为辖区内的家庭、儿童青少年群体、老年人群体、妇女群体、外来流动群体及戒毒、矫正群体等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服务;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社区营造及各方联动提供专业支持。
“1”个支持项目——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支持项目,为辖区社会工作者提供理论提升、实务督导、项目管理等方面服务,加强社志联动,培育志愿服务、慈
善、互助等公益服务组织和骨干。
第十八条
社会工作站应按照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流程,开展需求分析,策划并执行服务,并做好服务评估。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内部责任分工制度。明确社会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门主管、项目主管、项目社工、站点联络员等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确保社会工作站有序运转、任务有效落实。
第二十条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解读相关政策,进行案例分析,协商解决问题,通过政策讲解、业务指导、经验分享等方式,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第二十一条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要设立专项科目,实行资金专项管理,依法依规执行资金进出、项目经费收支、财务审核等制度,经费开支凭证及相关财务报表、经费预结算表及审核记录等应形成会计档案并长期保留。
第二十二条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包括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家访电访、服务对象建档、志愿者建档、服务需求调研、历年评估报告、社区地图、社区资源清单、历年项目奖惩情况、宣传资料、重大事件、会议材料、工作总结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档案资料,确保档案保存良好、内容齐全、真实有效。
第二十三条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服务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服务成果等。
第二十四条
社会工作站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必要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督导评估
第二十五条
区县(市)民政局应建立社会工作站督导机制,通过内部选拔或外聘产生督导团队,推动社会工作站建设发展。
第二十六条
督导应根据实际,指导社会工作站制定发展规划、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指导需求调研、项目设计、服务开展与推进等,帮助处理实务服务中的疑难个案和复杂情况,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市民政局制定社会工作站等级评估标准,对社会工作站的基本条件、内部管理、人员保障、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社会影响等内容制定细化标准,并择优予以补助。
第二十八条
区县(市)民政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加强对社会工作站的工作指导,每年对区域内社会工作站进行评估,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社会工作站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并向所在街道(乡镇)和区县(市)民政局提交自评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2021年3月31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
本规范由宁波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加快推进南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3.04.17?
【字
号】南民发〔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南宁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加快推进南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民发〔2023〕1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加快推进南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
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加快推进南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笃行,以大兴调查研究推动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加快推进南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中央《方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方案》(以
下简称自治区《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南宁市《实施方案》),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为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各种风险挑战、困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迫切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悟这一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的必然要求,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应对新时代新征程前进路上的风浪考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回答“六个如何始终”的现实需要,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
二、牢牢把握大兴调查研究的总体要求
大兴调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带头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使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服务,为完成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服务。要组织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旗帜鲜明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首府南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尽收其效,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走深走实,推动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支持下国家出台的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重要文件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落细落地,在南宁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奋力谱写南宁民政事业新篇章。
大兴调查研究,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自觉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获得正确认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党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听真话、察实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必须坚持攻坚克难、平薄治弱,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涉险滩、破难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
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南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紧扣调研内容选好调查研究课题
大兴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调研内容、明确调研方向、选好调研课题,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的过程,成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一)坚持对标对表,把准正确方向。要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照中央《方案》、自治区和南宁市《实施方案》确定的12个方面主要内容,严格对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把准正确的调研选题方向,聚焦民政工作,不跑偏、不散光、不打折。
(二)坚持联系实际,服务中心大局。要在吃透党中央统一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深入实施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支持下国家出台的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重要文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国家赋予南宁的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等新定位新使命,结合我局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立足职能职责确定具体调研课题,使调研选题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既符合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又契合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不走虚、不走空、不走神。
(三)坚持问题导向,解难题办实事。要直奔问题去,聚焦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新征程新实践遇到的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找准堵点淤点难点,精心设计调研课题和提纲,针对不同类型问题开展
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确保调研摸出实情、弄清根源、切中要害、对症下药。
(四)坚持广开言路,主动听取意见。要畅通渠道,真心诚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可采取个别访谈、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媒体留言等方式,引导调研对象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真正把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充分收集起来、反映上来,作为研究确定调研课题的重要依据,确保调研选题既通天线又接地气,回应群众诉求、反映群众期盼、体现群众意愿。
四、成立领导机构和明确调研课题
(一)成立局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唐小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党组成员何家军,副局长、党组成员范文忠,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朱云康,副局长、党组成员陆雪莹,四级调研员、党组成员李汉波等同志任副组长;二级调研员蒋文兵、局管四级调研员、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调研课题(详见附件)。
五、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调查研究
大兴调查研究,分为6个步骤。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课机制”,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调查研究的成功经验、优良传统,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各类学习培训班次的“第一课程”、党支部学习的“第一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做
好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熟悉和掌握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路径,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4月中旬前各级党组织要集中开展1次调查研究专题学习,近期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等培训班次要安排1次调查研究专题课程。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二)制定方案。局系统各调研组要围绕“调研什么”“谁去调研”“去哪里调研”“何时调研”“怎么调研”“调研成果怎样体现”“调研成果如何运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调研课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调研目的、调研方向、调研主题、调研提纲、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调研的时间、地点、人员。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积极运用“理论武装+行动学习”抓手,科学设计调研方式、配置调研人员,做到分工合理、协作有序,避免人浮于事、大哄大嗡。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统筹谋划,亲自主持制定调研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4月中旬前,各调研组要完成制定调研方案。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三)开展调研。坚持党组书记带头领题调研,局党组成员、直属单位市管干部和科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人牵头1个课题,局机关各科室每个科室负责1个课题(有领导牵头课题的科室可不再单独负责课题),同时,针对相关领域或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注重开展督查调研,检查工作是否真正落实、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开展调研时间不少于10天。
一要注重采用科学方法,因地制宜,根据课题特点,综合运用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结构化研讨、随机走访、实地察看、蹲点调查、问卷调查、专家调查、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
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覆盖广、样本足、数据实、问题真、说服力强,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要注重深入基层一线,到县(市、区)、开发区民政事务部门,局直属二层单位、乡镇政府、村(社区),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基层部门,深入全面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掌握实情、把脉问诊,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基层、问计于实践。
三要结合开展“换位沉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通过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制度,下访、约访和包案化解制度,设身处地了解群众“急难愁盼”,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听实话、察实情、获真知。引导党员干部在强基层、解难题过程中强化为民责任,深化爱民情怀。开展一次“换位沉底”活动,换位时间3-5天,领导干部换位担任基层单位负责人、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办事群众,体验基层工作艰辛和群众办事的困难。
四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从近年来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中,分析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改进不足;善于从创造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先进经验中发现规律、提炼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
6月中旬前要初步完成课题调研,后续可根据实际进行补充调研或深入调研。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四)深化研究。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要召集专家学者、行业带头人等有关方面对调研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平等交流,多采用头脑风暴等方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深挖问题、找准原因,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高质量撰写调研报告。特别是对那些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涉
及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以及难题积案和顽瘴痼疾等,要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创造性提出解决建议。要强化调研结果运用,领导班子要深入交流调研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务实管用的破解之策。
6月底前要初步形成课题调研报告,并进行1次调研成果交流;后续根据深入调研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调研报告。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五)解决问题。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对调查研究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梳理,经集体研究后,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做到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明确”。要坚持干中学、学中干,边调查研究情况、边推动解决问题。对短期能够解决的,通过现场办公会、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要制定计划,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要建立发现问题跟踪整改、销号管理机制,形成“调查研究+问题反馈+督促整改+总结提升”的工作闭环,对照“三张清单”的完成时限,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坚决防止虎头蛇尾、久拖不决,防止纸上解决、虚假解决。对解决问题的情况和成效,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
8月底前要集中解决一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后续就未解决
的问题持续开展调研并推动解决;12月底前解决问题要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六)督查回访。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逐一登记课题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取得成效情况、群众反映情况等,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要建立回访、复盘反思制度,领导干部要对本人负责的调研对象和解决问题等事项进行回访,对问题逐一复盘,回顾目标、梳理现状、查摆不足,提出持
续优化改进工作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对转化为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协调职能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细则和配套文件。要建立健全督查问效机制,局党组综合采取查阅资料清单、座谈访谈、实地察看、“两随机”调研等方式,对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调研情况、取得实效、群众意见等进行全面了解,对完成质量不高、实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回炉返工”;对走过场、打折扣、做变通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11月底前要开展1次督查回访,12月进行综合评估,调研评估工作成效。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六、加强大兴调查研究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专门研究,科学精准做好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监督问效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传导压力,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抓好本单位调查研究的推进落实;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调查研究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调查研究各项任务。领导干部既要带队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也要担任调研课题的负责人亲自参与调研成果写作,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以上率下、作出示范。
(二)严明工作纪律。调查研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
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不给基层添负担,不打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违规接受接待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调研,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倾听群众诉求、多做换位思考、共商解难之策,防止嫌贫爱富式调
研。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切实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切实减少基层负担。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搞作秀式、盆
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切忌“走马观花”、避免“浅尝辄止”。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化研究,防止调查多研究少、情况多分析少、问题多方法少,提出的对策建议不解决实际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及时总结宣传。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传播平台等,统筹网上网下、大屏小屏、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和成功经验,凝聚起大兴调查研究的共识和力量,营造浓厚氛围。局办公室要在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牵头负责系统大兴调查研究宣传工作。综合汇编局系统工程调研成果,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进行宣传推广。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发现总结调查研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的激励制度,使调查研究成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常规性、习惯性工作,在全局蔚然成风、产生实效。
附件:南宁市民政局大兴调查研究选题
出版物刊名:中国民政页码:47-50页年卷期:2020年第3期主题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民生保障;民政工作;脱贫攻坚;民政事业;基层社会治理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新期望,认真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把浙江打造成为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交流发言
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我是某地区某县的民政局局长,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分享我们地区在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观念
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政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地区民政局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全过程,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推进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我们设立了党建工作专岗,确保党的工作在民政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
民政事业的首要任务是服务民生,提高服务水平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我们地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和家庭等民政服务体系。我们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社区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我们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服务民生的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三、增强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民政融合
新时代民政事业的发展需要依靠科技进步。我们地区民政局积极推动科技与民政事业的融合发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培育。我们加大投入,积极引入先进科技手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信息化管理运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们通过主动对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积极开展科技项目研究和推广应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们地区民政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对各项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政策措施切实惠及社会各界。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推行全面责任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形成高效运行的局内机制。
五、拓宽合作渠道,加强内外交流互鉴
高质量发展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协作,我们地区民政局积极主动地加强内外交流互鉴,拓宽合作渠道。我们加强与其他地区、行业的合作交流,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适合本地的新方法、新技术,推动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我们还积极加入各类民政组织、协会,开展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更多的政策和项目支持,促进高质量发展。
六、建设良好的政务环境,推进改革创新
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政务环境。我们地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务环境建设。我们推行“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我们还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监督与评估,为民众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的民政服务。
七、增强使命担当,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以全局为大局,以全局谋发展,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我们地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将不断增强使命担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注:以上内容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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