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发言【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里召开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今天。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0年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非法集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刚才,银监分局陈立平局长传达了自治区会议精神。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当前,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信贷投放规模,信贷资金的投向和投量也有较大调整,对局部地区和局部行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受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就有可能会出现经营上的困难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困境,这些企业和个人就会寻求融资渠道,引发新的非法集资风险。目前,非法集资牵涉的领域越来越广,已广泛渗透到农业、房地产、商贸、建筑、金融、食品加工、旅游、医疗卫生和教育等行业,形式越来越多样,隐蔽性、欺骗性越来越强,危害性也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区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打击的非法集资活动就有十多起。2009年,2006年以来。区发生了柳州市友鸿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玉林市吴小林、防城港市李艳华、防城港桂人堂金花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局部案件还引起了受害人到相关部门上访。由于公安机关早介入,打击及时,这些案件基本都得到妥善处置,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但是非法集资活动屡打屡犯也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自治区人民政府于5月31日召开了2010年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上升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布置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临时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切实抓出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
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自治区要求各市、县(区、管理区)也要相应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已于6月10日下文成立,各县(区、管理区)也要依照有关要求在6月底前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形式多样,当前非法集资涉及行业众多。情况复杂,而一线监管贴近基层、贴近市场,要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真正做到打早打小”就必需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优势,加强统一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非法集资的监督管理要实行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一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依照国务院《通知》和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职责;
需行业特殊许可的由许可部门承担监管职责;
无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又无需行业特殊许可的机构,由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对跨县(区、管理区)案件,牵头县(区、管理区)要主动协调,其他涉案的相关县(区、管理区)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案件处置工作。跨地市的案件,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起协调职责。
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和行业技术规范,二是各行业主(监)管、综合管理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发明性和预见性。要建立本系统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认真做好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通过日常监管、风险排查、群众举报、媒体披露、舆情监测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收集信息,并甄别处理,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按属地管理及时处置,重大问题及时演讲市人民政府;要深入研究非法集资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非法集资活动的规律和动态,力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形成合力。各级政府(管委)要充分调动多方力量,三是密切配合。发挥联合执法优势,果断采取措施,积极做好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资产清理、资金清退、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等工作,防止发生大规模和恶性事件。公安机关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公安、司法机关要在案件定性、资产处置、政策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配合,共同推动案件操持,提高打击效率。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煤体广告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并依法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
四、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管委)要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自治区领导小组准备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各市社会经济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一是加强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要求。作为政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实行严格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奖励,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致使外地本部门发生特别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五、营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有助于前移非法集资案件防控关口。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预防性工作。
一是要建立正确的处置非法集资舆论导向。
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各新闻媒体要给予大力支持。
提高宣传效果。三是要通过制作典型案例宣传片、宣传画、风险提示牌、举办新闻会、主题宣传月(周、日)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演讲会、互联网宣传、设立咨询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四是要扩大覆盖面。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公安、司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将打击非法集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坚决封堵非法集资广告宣传或变相广告宣传。五是要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的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
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同志们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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