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恒微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专题范文 > 2024年度有关中共XX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4年度有关中共XX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08-11 13:0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有关中共XX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有关中共XX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关于中共XX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D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组成员代行职责;
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三)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学习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国家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事关古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县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涉及工会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半天,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小结。集中学习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党组成员辅导、深入企业、项目建设一线作观摩学习、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提升学习效果;
中心组成员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由党组负责检查。

(三)深入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第八条学习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二)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原则上必须全体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由党组收集、整理、总结、推广。

(四)按时完成学习笔记。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

第九条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年度学习计划由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党组结合年底县委理论学习考核,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党组分管负责人要对党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检查,量化打分,作为年底理论考核成绩依据。

(三)在MZ生活H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五)党组将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党组成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十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中共XX党组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