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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XX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08-01 11:19: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XX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3年XX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XX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社会救助流程再造,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X政字〔20XX〕X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大力推进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详见附件)审批权限下放至各街道。

(二)构建区、街道、村(居)三级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区级明确承担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职能的部门,负责梳理各类社会救助事项以及救助工作的政策衔接、政策培训、业务咨询、监督管理、信访投诉、转办交办等工作;
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纳入各类社会救助事项,开展救助事项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公开公示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统计、帮办代办、调查评议等工作。

(三)增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街道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行政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承接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各街道明确3~5名承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每个村(居)明确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要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优化完善审核审批程序。

1.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前置,申请人提出享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待遇时,应签订授权委托书,如实填报个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由街道提请区级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由街道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按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本人申请社会救助待遇确有困难的,可由其他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街道审核、审批。

2.简化审核审批环节。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街道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申请其他救助的,结合政策规定和实际,酌情简化审核审批环节。

3.压缩审核审批时限。低保、特困、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
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

(二)规范精简社会救助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材料,能够信息共享获取或能够网上填写的,不再要求提供,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业务“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全面应用标准化低保行政文书,规范应用其他各项救助业务文书资料;
严格档案管理,依法依规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
新增救助业务按照一户一档原则由街道存档,街道完成审核审批后,将结果报区级备案。

(三)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推进“互联网+救助”,全面规范应用各项救助业务信息系统,实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公示、变更、退出等环节通过系统操作实施,确保数据全面、真实、精准;
发挥大数据质效,充分利用XX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做到“线上办理、线上核对”;
推动“爱山东APP”和XX核对小程序等手机客户端应用,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指尖办”“掌上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优化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扩大社会救助资金有效供给,优化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结构,社会救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和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自2022年开始,社会救助预算资金由各街道独立编制,确保事权财权相匹配。区民政部门要履行救助资金监管责任,每月通过惠农一本通系统审核各街道当月提报的社会救助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各街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台账,保持与银行机构密切联系,做好定期对账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预防和整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设立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各项社会救助改革任务落实。

各街道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发展局承担社会救助事项监管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全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做好业务培训;
指导各街道开展社会救助事项审核审批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配合区纪工委监工委、区财政局做好监督检查。

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明确承担区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职能的部门。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助事项的资金保障工作。

各街道承担社会救助事项办理全流程主体责任,具体承接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下放,统筹负责社会救助事项受理、审核、审批以及公示监督、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负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在各村(居)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

(三)加大政策宣传。要深入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通过张贴明白纸、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救助政策、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把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四)抓好监督指导。要建立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指导,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运行。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公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保障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公信。要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主动发现、主动告知和快速响应机制,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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