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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在“《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上发言提纲汇编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07-24 18:38: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篇)在“《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上发言提纲汇编,供大家参考。

(12篇)在“《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上发言提纲汇编

在“《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 落实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汇编(12篇)目 录

在“《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 落实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汇编

(12篇)

目 录

1.市应急管理局发言提纲1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言材料5

3.XX市财政局发言材料8

4.市金融办交流发言材料11

5.市生态环境局发言材料13

6.市委编办发言提纲15

7.市税务局汇报材料18

8.国防动员办公室发言材料22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言材料25

10.XX市工信局发言材料29

11.市科技局发言材料32

12.市文明办发言材料34

市应急管理局发言提纲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负责的有关“《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信用工作推进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凸显信用价值,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公示。按照权责清单事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机制,实现长效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在“信用XX”共录入25253条法人行政许可信息。二是深化信用信息核查。严格对照涉及应当开展信用核查的目录清单,及时开展事前信用核查工作。通过“信用XX”后台,查询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确保对严重失信主体“应查尽查”,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安全生产信用氛围。三是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定期对安全生产“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常态化核实信用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数据的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确保信用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四是重视企业失信修复工作。积极主动梳理行政处罚信用公示信息,开展企业信用修复行动。在企业满足修复条件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主动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处罚信息公示网站、修复流程、需提供的材料,并协助企业与信用办沟通,及时进行审核。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指导,增强其守信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助企纾困。

二、信用工作成效

我局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在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等工作上下功夫,以推广应用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应急管理领域中的服务支撑作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我局结合实际实施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实行四类6级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局已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监管执法工作中,对不同等级信用主体,采取不同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对纳入“黑名单”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限制行业准入,发挥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威力。

在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方面,我局充分运用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和共享的信用信息,及时录入归集相关行政监管信息,引导企业直接在“信用XX”网站自主打印信用报告,代替政府机关要求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企业在线“一键”申请,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难的问题。

在信用报告使用方面,我局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信任、使用、推广信用报告的查询使用,实现信用数据惠民。同时,认真做好受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宣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相关政策,引导失信主体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要求,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信用工作下步计划

一是加强信用承诺。在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事项时,要求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取证后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二是指导信用修复。及时指导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上公示期已满的被行政处罚企业,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申请信用信息在线修复,以免影响企业信用。三是强化信用宣传。开展信用宣传进村居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村居开展信用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诚信知识教育及法律知识,宣传诚信的重要性以及失信后果,倡导养成守信的良好习惯,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言材料

《XX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制定,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客观要求,是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推动《XX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信用意识和信用监管水平,市发改委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XX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一周年座谈会。下面我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有关信用主营业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发言:

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信用保障体系成员单位,不断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推动信息收集、共享、应用,开展行业社会信用工作,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截至2023年9月底,中心当年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31.17亿元,归集余额156.09亿元,历年累计归集额346.60亿元;
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0.50万户21.20亿元,个贷总额223.21亿元,个贷余额124.45亿元,个贷逾期率0.3‰;
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77亿元,提取总额达到190.51亿元。目前,XX市有0.74万个单位33.75万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按月足额缴纳公积金。

《条例》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性、基础性的法规支撑,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围绕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条例》的出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对于推进我市社会信用建设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条例》宣贯培训,在门户网站全文转载《条例》内容,并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教育活动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习《条例》原文,准确掌握《条例》的立法背景目的、条款原义。把学习宣传《条例》与贯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紧密结合起来,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促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对照《条例》规定,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深化诚信宣传教育等,逐步提升我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发挥效力。进一步夯实信用建设制度保障。

通过本次座谈会议,我充分了解了《条例》在加强社会信用管理、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对《条例》的理解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持续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XX市财政局发言材料

近年来,根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市财政局高度重视《XX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氛围

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以加强诚信建设为切入点,我局结合“八五”普法、“12.4”宪法宣传日等契机,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局法治工作群转发《条例》全文、《条例》十问十答及相关资料,组织党组中心组、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开展全面系统学习,同时将《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推进信用应用,实现简化流程

为促进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不断强化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2016年9月以临财购〔2016〕6号文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并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求市县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二是要求采购人或者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财政部门在评审专家选聘及日常管理中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聘为评审专家;
四是要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应查询其信用记录,优先选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断营造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五是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临财购函〔2022〕6号),要求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供应商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大力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这方面,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省财政厅8月份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各市财政部门、相关省直单位,有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意见建议,目前正在修改完善阶段。待办法正式出台后,将会进一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维护政府采购行业秩序,规范市场主体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

三、提升工作效能,推进信用建设

一是按年度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推动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良性互动,促进相关主体诚信经营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对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维护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将我局“双公示”信息在“信用XX”网站归集,主要涉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不瞒报、漏报、迟报,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意见建议方面:

一是强化信用培训宣传。组织全面学习信用体系建设,把握体系核心内容内涵,打造一支有较强专业素养的队伍,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通过丰富载体、创新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激励、警示教育,让社会公众真实、直接地感受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从而在经济社会交往中自觉规范自身信用行为,珍爱信用记录,积累信用财富。

二是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在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用共享,采用不同模式激励收集共享信用数据,逐步实现对所有信用主体、类别、区域和领域的信用信息全覆盖。推动形成社会性惩戒,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依法向社会发布失信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市金融办交流发言材料

根据工作安排,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条例》宣传贯彻。自《XX省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金融办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和使用,组织相关科室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我们还组织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小额贷款公司、10家融资担保公司、11家典当行业务负责人就如何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运用《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条例》学习贯彻推广到各机构,扩大使用效果。

二是多措并举,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我们积极争取省级地方征信平台首批在我市落地应用,发挥平台“信息聚集+征信支撑+融资撮合”三位一体的融资信用服务功能和作用,助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行性,降低融资成本。此外,通过进一步扩大数据归集范围,推进信息依法共享,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融资提供多元化、集成化的征信服务,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征信新动能。

三是加强监管,有效提升信用信息的使用效果。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我办每年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开展监管分类评级、年审等工作。根据发现违规情况的多少,按照A、B、C、D、E对各机构进行分级,其中A级最好,E级最差。从今年起,我办将陆续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评级结果作为信用信息推送各相关部门,截至目前,已将2022年度全市10家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分类评级信用信息通报给全市各银行机构,方便各银行机构了解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指导开展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继续扩大对监管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为金融机构提供地方类金融机构更为准确和全面的信息,从而减少信用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发言材料

X根据“关于召开《XX社会信用条例》贯穿落实座谈会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今年以来工作情况交流如下:

1.收集、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为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归集、公开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和公开工作,并确保在规定的有效时限内填报和公开。二是行政处罚、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案件等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全文。三是简化公开程序,行政执法文书信息,由承办人填写“XX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分管局领导审阅批示后,由市环境信息中心在收到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市局网站公开。截止目前,共上传信用管理平台行政处罚信息503条。

2.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的管理,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要求,确定了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进行了公示。根据《XX市污染源自动检测数据超标惩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重点排污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决定文书全文,违法信息上传信用管理平台。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公开期限,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一般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
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是指需要经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且生态环境部门认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评级工作,经分局初核、资料审核、违法行为审查、技术专家现场核查,初步确定了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其中,A级15家、B级12家、引领性20家。

4.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为推动信用修复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抽调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根据企业申请,共对5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XX社会信用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模范的履行好相关职能,有效推进信用工作取得实效。

市委编办发言提纲

市委编办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主要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行政执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共享和公开,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规定。《XX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学习,推进贯彻落实,现将执行情况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工作制度

XX市委编办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登记科(登记局)为责任牵头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信息的公示和推送。在XX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设置了职权目录公示、登记公告、年度报告、其他信息4个二级栏目。为保证信用信息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后,每周五在XX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并同步推送至发改委“信用信息”平台。

二、多举措推进社会信用工作

1、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公开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至10月11日,共办理设立登记5家,变更登记69家,注销登记15家。分29次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公示”登记公告专栏公开,同时推送至发改委“信用信息”平台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实地核查信息属于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通知》(临编办发﹝2023﹞1号),今年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事业单位193个,3月31日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专栏进行公示。

印发《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的通知》(临编办发〔2023〕32号)文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了10家单位,对事业单位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形式要件是否齐全有效等21项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敦促限期完成。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公示”其他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方面

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年来对市直一家事业法人下达《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告知函》,该同志及时偿还贷款。督促隰县、曲沃县编办局对涉及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登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错工作

9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接省委编办通知,我市共有22个疑似重错码单位,我们及时将疑似重错码发给各县市区委编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纠正处理,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委编办。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重复代码和错误代码。

4、建立失信档案。

对市直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印发《关于试行建立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失信档案的通知》(临编办发〔2020〕51号)文件,从2020年起试行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失信档案。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的4家事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1家未整改到位,记入失信档案重点监管,其失信记录将作为今后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是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社会信用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环境

二是利用事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时机,鼓励事业单位法人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自觉防范信用风险。

三是探索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市税务局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大家下午好!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XX市税务局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和服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XX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XX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规定,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激励服务和惩戒管理,全面开展纳税信用评价,积极推进“税银合作”,努力实现纳税信用增值。

(一)开展纳税信用评价

XX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8号),每年组织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并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2023年全市共有70619户纳税人参评,共评选出:A级纳税人2509户,占参评户数比率3.55%,B级纳税人32875户,占参评户数比率46.55%,M级纳税人29355户,占参评户数比率41.57%,C级纳税人2179户,占参评户数比率3.09%,D级纳税人3701户,占参评户数比率5.24%。

(二)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税发〔2021〕11号),

一是优化纳税人分类管理。推行动态“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服务方式,依据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对高信用低风险纳税人无风险不打扰,注重提供更便利的纳税服务,加强信用激励;
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在不损减纳税人法定权益的前提下,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税法遵从。二是落实涉税事项分类管理。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涉税事项分为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主要由县级税务机关负责管理;
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由各级税务机关分级负责管理。三是推进税收监管协同共治。依托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XX”网站等平台,开展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利用外部门监管信息精准锁定税收风险疑点企业,提升税收监管效能。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纳税信用和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用的联动管理,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被其他部门认定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税务检查频次或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增加抽查比例。

(三)健全银税合作机制

一是健全银税合作机制。XX市税务局与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成效,跟踪了解工作开展中的难点问题,做好合作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畅通“银税互动”工作沟通渠道。二是税务机关及时主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传递给银保监局及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贷款风险防控的参考,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贷款;
金融部门定期向税务系统反馈企业的信贷相关情况,以便加强企业的纳税信用管理;
三是推动银税合作渠道多样化,与工行、建行建立专线、搭建系统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直连,将银税信息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探索“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平台服务新模式,为诚信纳税的企业提供便利化银税融资服务,四是各金融机构在前期开发的“税易贷”“税融通”“网贷通”“税贷易”等产品外,之后又推出和升级了一系列银税合作产品,如建设银行将“税易贷”产品升级为“云税贷”等更好地为诚信纳税的企业实现信用增值。

2023年1-8月,辖区内25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共为17户纳税人提供20笔贷款支持,金额1524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我局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激励服务和惩戒管理,以促进纳税人自觉提高纳税自觉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第40号)公告,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等。对D级的纳税人会采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等措施。

(五)开展纳税信用复评和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XX市税务局2023年1-9月完成纳税信用复评63户次,纳税信用修复15户次,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意见及建议

XX市税务局将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国防动员办公室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办关于《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办信用工作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信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信用工作是基本的社会规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扎实做好人防领域信用工作,助推全市国动(人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

一、基本情况

XX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市级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防动员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指导城市国防动员建设,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演练和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县(市、区)国动(人防)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

在履行这些职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将信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国防动员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人防工程是城市的“生命线”,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以信用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信用建设,积极推进人防工程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市国动(人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信用工作推进情况

1.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我们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信用知识培训,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全员信用意识。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国动(人防)信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信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和普法教育内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信用道德和信用意识教育。

2.开展信用评级评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对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相关从业单位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通过对从业单位的信用记录、经营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从业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

3.持续做好“双公示”工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我办的监管服务职能主要是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监管服务过程中,及时将从业单位的相关信用情况通过“双公示”“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4.加强内部监管和自律建设。相继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用语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评查办法(试行)》《人民防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们在信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深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信用工作合力;
督促各县(市、区)国动部门加强信用工作建设。

3.深入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方法和标准,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用工作培训,为全市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作出新的贡献。

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言材料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条例》,紧紧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强化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提升市场整体诚信水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面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打基础抓宣传培训,加大信用培育力度

1.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一方面,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加大《XX省社会信用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信用监管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力度,持续普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信用监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干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市市场监管开展教育培训39次,确保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和使用信用监管制度工具,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信用政策红包“精准滴灌”市场主体。带动形成“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信用意识。

2.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部门联动,同向发力,积极指导企业信用建设。

3.积极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开展信用合规建设。指导大中型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合规建设,将遵守信用监管法规政策、守信践诺履约、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内容纳入企业合规建设内容,引导市场主体厚植诚信理念。二是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突出重点抓创新监管,拓展信用服务宽度

1.做好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年报精细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信用惩戒等环节,根据行业区域及监管对象实际,采用电话通知、上门走访等方式,向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发布信用警示提醒和指导,推动信用监管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电话告知户数17007户,短信提示65000条,上门走访3398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年报宣传,并拍摄年报流程小视频,方便市场主体直观了解填报方法和失信产生的后果;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基层所还通过食品安全协管员把年报相关政策宣传到各村,扩大年报工作公众知晓度;
与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积极沟通组织培训宣传活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

2.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对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录入公示,积极推动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互认互用等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社会共治,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公示463504条,其中:行政许可453605条、行政处罚5679条、抽查检查4220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2091条,形成了“一网归集、信息共享”“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重效能抓信用服务,提升信用环境温度

1.开展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在年报和信息公示等环节,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部门联查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4%。

2.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主动向社会公布信用修复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答涉及信用修复条件、途径和程序等问题,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创新信用修复“零跑腿”“异地办”服务,对无法当面提交材料的市场主体推行“网上办”“邮寄办”;
建立互认机制,实现外部门处罚信息修复“网上移”“网上办”。全市帮助8608户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企业2474户,个体户6134户),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3.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激发企业活力。为使市场主体减轻受疫情影响,快速恢复生产,服务市场主体发展,针对无故意未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引导重塑信用,纠正失信行为,有效激发活力。2022年7月1日开始对市场主体逾期年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给予市场主体宽展期并免处罚,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市共有4861户市场主体及时主动纠错免予处罚。

XX市工信局发言材料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局《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做一简要发言: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成效。市工信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各项文件精神,在党组会、业务专题会上多次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召开推进会、深入企业调研座谈等形式,宣传工信领域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行业竞争力。

二是严格把控关口,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在项目备案、省市技改资金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工作中严格审核资料,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座谈调研、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大力开展诚信宣传,使辖区工业企业深入了解信用知识,进一步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账款清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逐月调度各县市区和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有分歧欠款积极推进。

五是开展入企服务,加强政策宣贯。开展“千人入千企”服务活动,通过分级、分类、分业、分企精准服务、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常态化开展“早餐会”活动,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共性问题。组织产供需对接洽谈会,化解企业销售不畅、库存等问题。

二、工作成效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取得阶段性成效

推进“两不一欠”工作中拖欠账款清偿,截至目前,“两不一欠”台账中的欠款已清偿7.46亿元,协议还款0.26亿元,剩余欠款9.74亿元。专项检查发现的新增拖欠账款已清偿5095万元、协议还款1016万元、剩余金额6622万元。

(二)服务企业活动常态化开展

开展“千人入千企”服务活动,市县政府及部门共抽调1426名干部,收集问题555个,解决问题544个,召开政策宣讲会282次,涉及3650人。召开“早餐会”201次,收集问题208个,解决问题197个。组织产供需对接洽谈会,签订9个购销协议,达成需求意向钢铁4.73万吨、水泥1万吨。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截至目前各级政府及部门帮助324户企业与十余家银行等金融部门对接,涉及信贷资金40亿元。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社会信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和辖区工业企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推进清欠工作。加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力度,促进《条例》落地见效。加大剩余账款清偿力度,无分歧欠款积极落实资金来源,尽快清偿到位,有分歧欠款积极推进协商沟通,尽快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进一步深化入企服务。扎实开展“进企业、办实事”入企服务活动,梳理企业困难诉求,推动问题解决;
对停产企业逐一研判,针对性帮扶,确保能复尽复。常态化开展产供需衔接、“早餐会”等活动,助企纾困,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市科技局发言材料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信用工作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落实。全面推进我市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有关科室加强对《XX省社会信用条例》、《XX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若干措施》等信用政策措施学习。加强与市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合力推动科技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出台诚信政策,提高诚信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新闻出版局、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规范科技创新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2020年6月,我局印发了《XX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健全诚信体系,增强诚信意识,优化诚信环境。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等过程中,按照《XX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在XX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会议中,《XX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纳入工作流程。

4.加强信息归集,及时上报信用信息。根据我局工作职责,市科技局不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根据归集上报5类行政管理信息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各科室加强配合,及时在信用XX平台归集行政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科研信息。按照《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在做好相关信息归集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开展科研信息归纳上报,目前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措施精神,执行《XX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发改委及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交流,扎实开展信用信息管理、归集工作,加大诚信宣传,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市文明办发言材料

《XX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后,省市两级文明办于2022年6月份就专题下文要求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市文明办要求,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诚信XX”为目标,以“共建诚信、同筑梦想”为主题,坚持教育为先、重在践行的理念,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在全市营造重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

我们主要做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信用同行”宣教活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价值准则。我们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特别是利用好“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开展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时,将《条例》普法与诚信宣传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商会协会等宣传活动。

二是纳主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社会信用建设本身就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要作为文明城市网申材料进行报告。我们又把诚信建设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创建范围,将社会信用诚信建设学习宣传作为诚信教育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学先做,引导人们厚植诚信理念、强化道德自觉,使人们的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不断提高。

三是开展“诚信文化”培育活动。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阐发蕴含其中的讲诚信、重承诺的宝贵品格和时代价值,引导人们诚意正心。运用讲堂夜校、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积极创作弘扬诚信的文艺作品小段子,做好展演展示,用文艺形式传播和滋养诚信价值理念,着力构建弘扬传统美德、彰显时代精神的诚信文化。

四是开展诚信志愿服务活动。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积极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各类公益性组织、传统文化志愿者和诚信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人力资源,开展“诚信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清除各类非法张贴的小广告和残破老旧公益广告,向过往居民深入宣传讲解诚实守信践诺的相关内容,劝阻乱扔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诚实守信,做好垃圾定点投放,文明养犬等,不断提高居民整体素质,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深入街头社区讲解信用建设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失信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引导居民群众树立诚信为本的观念,共同维护社会信用。

五是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安排部署,开展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深入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诚信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构建诚信社会、诚信XX,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思想舆论氛围,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下一步,围绕学习宣传贯彻《XX省社会信用条例》,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市文明办会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宣传力度,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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