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档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9篇,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档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文件档案为:
1、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等文档;
2、公司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报告、通知、纪要等文档;
3、政策类文档及各部门搜集汇总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业务资料等文档。
二、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一)立卷归档
1、各类文档以签署或者下发日期按顺序进行分类、编号、统计、归档和管理。
2、学校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学校首字母-部门首字母-文件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学校下发的原文件,直接根据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归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形成的报告等文档需留存副本至公司类文件进行归档,电子版文档需转化成纸质性文档后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3、公司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首字母-所属类别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所属类别即指规章制度类、人事类、合同类、物资设备类、财务类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根据编号规则同步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4、公司各部门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部门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各部门需要移交的文档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移交备案,移交的文档须保证完整、层次分明,文档移交时,须当面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后方完成交接手续。
5、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质地优良,格式规范,文字清楚,手续完备且具有保存价值。
(二)文档管理
1、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档分类、编号、鉴定、立卷、归档、排架和保存管理,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文档存放清单,以有效开展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文档的安全。
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存档文件对外公开,做好文档安全保密工作。
4、未经公司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涉及公司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规定限制利用的公司档案材料内容。
(三)文档查阅
1、公司职工查阅利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说明查阅目的,办理查阅登记。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2、外单位查阅利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查阅。
3、凡需从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办公室办理。
4、利用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违反查阅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公众制度
(1)《业户手册》。
(2)《业主公约》。
(3)《精神文明公约》。
(4)《楼宇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5)《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6)《二次装修管理协议》。
(7)《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8)《出入物品管理规定》。
(9)《安全管理规定》。
(10)《消防管理规定》。
(11)《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2)《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2。岗位职责
(1)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3)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4)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5)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6)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7)物业清洁员岗位职责。
(8)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9)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0)强电技工岗位职责。
(11)弱电技工岗位职责。
(12)暖通工岗位职责。
(13)维修工岗位职责。
(xx)工程文员、资料员、仓管员岗位职责。
(15)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16)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7)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8)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9)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20)财务收费员岗位职责。
3。运作管理制度
(1)《员工手册》。
(2)《管理人员文明服务准则》。
(3)《员工办公制度》。
(4)《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
(5)《物业管理工作廉洁制度》。
(6)《员工培训制度》。
(7)《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8)《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9)《值班管理制度》。
(10)《公用品申请、购买、领用制度》。
(11)《员工宿舍管理评比制度》。
(12)《接待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13)《维修回访制度》。
(xx)《机电设备管理手册》。
(15)《机电设备的编号方法》。
(16)《机电设备的统计制度》。
(17)《配电房管理制度》。
(18)《物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9)《大厦应急灭火抢救方案》。
(20)《物业管理运作流程》。
(21)《业户投诉处理程序》。
(22)《业户入住工作程序》。
(23)《业户入住装修管理工作程序》。
(24)《物业管理档案建立工作程序》。
(25)《物业管理档案监督工作程序》。
(26)《物业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27)《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程序》。
(28)《机电设备维修工作程序》。
(29)《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30)《消防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31)《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程序》。
(32)《清洁管理工作程序》。
(33)《社区文化开展工作程序》。
4。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1)《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2)《在岗员工循环培训制度》。
(3)《员工工作考核及奖罚制度》。
(4)《员工岗位责任月考核成绩汇总表》。
(5)《经理助理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6)《部门经理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7)《部门员工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8)《业户意见月上访统计表》。
(9)《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意见申报表》。
(10)《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一览表》。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目的
对物业采购各类物资的管理进行控制,对完成企业日常工作所需及采购物资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范围
适用于物业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管理的控制,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物资分类
A类:办公用品(含电脑耗材类)、劳保用品,及各单位日常使用的低值耗材(单价低于500元)等非固定资产
B类:办公设备(含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价高于500元的非固定资产类;
C类:应急类物资
采购管理
先批后买原则
公司采购必须填制《物业物品采购单》(附后,以下简称《采购单》),申请单位、申请人填写《采购单》,注明采购项目类别、说明采购原因,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进行办理; A类物资:控制合理库存前提下,每月25日前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B类物资:合理调配、公司协商后,使用期提前10日,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C类物资:电话请示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办理审批后续;
询价议价原则
固定资产及非固定资产的采购询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性采购不适用);
样品封存原则
针对有一定使用时限的物资(相对低值的、可提供样品的),要做到样品封存,做到采购物品与样品一致;
职责分离原则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所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采购物资由物资管理人员对数量、质量进行核对。物资管理人员对于所接收的物资,在接收时发现问题的,当即提出异议,与采购人员及时沟通,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所采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通知物资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对涉事物资暂时封存,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
一致性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与采购单中所列要求保持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或成本太高的,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反馈信息,经协调后,制定最终采购计划;
合同会审原则
大宗物资采购,除符合上述4条原则外,还应做到合同会审,使用单位、采购人员、物业总经理、地产总经理,调研汇总后,经领导审核许可后,方可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选择
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如由特殊物品采购,供应商还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
选择供应商必须进行询价和综合评估,若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质、业绩等,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参考因素;
为保证供应渠道顺畅,防止突发情况,应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为备用供应商;
合同供应商登记、归类、存档,定期协助财务部门与供应商对账;
定期走访合同外供应商,择优更换或淘汰现有供应商;
合同签订管理
董事长(法人)委托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意向合同必须进过合同会审后,方可签订。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后,即分类汇编、存档,分送有关部门;
签订采购合同,必须比质、比价,择优选订。
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合理借款:针对性采购,借款金额保持在采购预计总金额的±5%左右;
凭票报销:采购完成、入库后,采购经办人凭销货单、入库单、发票至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挂账处理:需要签订合同的、存在挂账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采购人员廉洁管理
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廉洁自律,严禁接受供应商各类回扣、礼品;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并有义务提醒各部门按程序提报申购计划;
工作认真仔细,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废止时亦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档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文件档案为:
1.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等文档;
2.公司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报告、通知、纪要等文档;
3.政策类文档及各部门搜集汇总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业务资料等文档。
二、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一)立卷归档
1.各类文档以签署或者下发日期按顺序进行分类、编号、统计、归档和管理。
2.学校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学校首字母-部门首字母-文件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学校下发的原文件,直接根据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归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形成的报告等文档需留存副本至公司类文件进行归档,电子版文档需转化成纸质性文档后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3.公司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首字母-所属类别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所属类别即指规章制度类、人事类、合同类、物资设备类、财务类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根据编号规则同步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4.公司各部门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部门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各部门需要移交的文档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移交备案,移交的文档须保证完整、层次分明,文档移交时,须当面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后方完成交接手续。
5.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质地优良,格式规范,文字清楚,手续完备且具有保存价值。
(二)文档管理
1.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档分类、编号、鉴定、立卷、归档、排架和保存管理,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文档存放清单,以有效开展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文档的安全。
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存档文件对外公开,做好文档安全保密工作。
4.未经公司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涉及公司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规定限制利用的公司档案材料内容。
(三)文档查阅
1.公司职工查阅利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说明查阅目的,办理查阅登记。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2.外单位查阅利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查阅。
3.凡需从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办公室办理。
4.利用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违反查阅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五、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
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
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
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
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
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
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
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
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
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
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
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
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
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
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
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
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
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
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
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
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
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
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
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
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
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
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
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
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
五、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八、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
九、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
奖惩制度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
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处罚:
一、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二、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
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三、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四、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
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保安队的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小区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小区内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管理好小区内交通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环卫保洁工管理制度
一、保洁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6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广州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情节严重者交给行政部处理。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无故迟到、早退。
6、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7、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
8、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9、8:30上班,8:50准时上岗,11:30下班,13:30准时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准在办公室逗留。
10、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 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 否则不得离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1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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