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律师个人简介格式参考陈旭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承办过大量的刑事、民事、商事及涉外案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陈旭律师还在全国律师界最先承担了刘晓庆、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陈旭律师个人简介格式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陈旭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承办过大量的刑事、民事、商事及涉外案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陈旭律师还在全国律师界最先承担了刘晓庆、侯德建、黄阿原等知名人士的私人法律顾问,在全国各界及海外引起了较大反响。近几年,其所代理的著名演员朱明瑛、凌峰物业纠纷案件、宋庄画家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侯耀文遗产纠纷案件等典型案件,为促进社会和谐、法制进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二十多年的律师工作中,陈旭律师为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过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的业务涵盖婚姻家庭、房地产、公司、合同、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认可。
此外,陈旭律师现任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谁在说》、《经济法眼》、《警法目录》等栏目常驻嘉宾、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国财经报道》特约评论员、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栏目常年特约嘉宾,通过电视栏目点评和解读了涉及物权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房地产法规等多方面的许多案例,也协助解决了许多到场当事人的法律问题。不仅获得观众的广泛好评,更通过此种方式,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观念,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份简历基本只有三个部分:基础资料+简历正文+附加内容。
基础资料就是你的名字,职业照,民族,联系方式,籍贯这些必要的基础内容。
对于基础资料,没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像团员这种写不写都不是很重要,党员这种,在互联网以及大部分非事业编制单位也并不是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你的联系方式不要出错。
真正重要的是你的正文内容,正文内容一般就是教育背景+实习经历(工作经验,校园经历)+项目经历(经验)。
我个人觉得正文内容应该是这样三个部分。
教育背景,是显示你受教育的程度以及你获得的证书,奖学金这些情况的说明。
按照我们的人生进程,实习之前是校园经历为主,实习之后就是实习经历,工作之后自然就是工作经历了。
项目经历要做为单独的一块拿出来讲的原因就是:在工作中,能够表现出你能力的地方就是你参与了什么项目,在项目里做了什么,做出来了什么效果,只有数据才能表现出来。
关于最后的附加,一般来说就是自我评价或者有些人会写自己的职业规划。
交代清楚了一份简历的基本内容,就可以放心进入正题了。
1.最首要的是百度或者去一些招聘网站先去了解一下你想去的岗位都有什么要求,请一定要保证自己的简历内容是对着这个岗位去写得。
如果不是这样,你可以想一下,我要找一个来做财务报表的人,你给我一份做销售业务的简历,我还有兴趣让你来面试吗?
请一定要明白自己申请岗位的要求是什么,做到有的放矢。
2.坚持一个原则,数据化,量化表现自己的能力。
我们总是喜欢说书本的内容假大空,没有什么价值,原因是什么?书本从来没有用数据去支撑它内容的正确性。
写简历也是在写文章,最简单也最好用的方法就是列数字去证明自己的能力。
当你看到一个人在简历上写自己项目月流水60w,另一个人写自己项目管理的好,创造了丰厚的利润。你会让哪个人来面试?
很显而易见的答案。
3.附加部分,一般都是自我评价,这一块就是表现自己品格,精神品质的,这里要写的内容就是要贴合你申请的岗位所需要的精神品质。
这里就需要你写事实。
比如说:我曾经一个人坚持做了三个月的微信推文比起你仅仅写到我有毅力要好很多吧?
以上三点就是原则性的问题,后边就是技巧性的问题了,能够用到技巧的就是需要文字描述的正文内容和附加内容(自我评价)了。
1.校园经历,实习经历,工作经历。
这都属于你的经历问题,写作一定要有一个时间线,有顺序去写,要么从较远时间到最近时间,要么就是从最近到较远时间。(建议是由最近开始写,和申请岗位无关的经历就不要写了,写了就是写作文的跑题了。)
经历这一块需要注意的就是有自己的标准化内容,不是写我做了什么,负责什么就凑合了事的。
网上有HR建议写你做出的贡献数据,罗列出1234来(我不喜欢看到“从XX年XX月到XX年XX月期间,在XXX公司担任XXX岗位,期间主要负责XXXXX”这类表述,请写“XX年XX月-XX年XX月 XX公司 XXX岗位 然后一二三四罗列工作内容和成绩”),但是我个人并不觉得这是好的方法,因为不通用,不是每个人都是业务,运营,有那么多项数据可以列举的。
我的通用方法是:
角色定位(你有什么,比如×实习生)+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结果。
当你的经历不单一的时候也是有罗列数据的效果的,而且更清楚的看到你在这份工作的付出和收获。
2.项目经验,总是有人觉得我没有项目经验啊,没东西写啊…我也是醉醉的。
这完全是思维问题,好吧?一个活动就是一个项目,你做的一个专题,一个策划,一个视频,一个网站都是一个项目。(所谓的项目就是一件有始有终的事情)
陈旭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对合同法、民法、公司法、仲裁、公司组建、并购、重组,知识产权、房地产、三资企业等法律法规有深刻了解,先后承办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涉外民事及经济纠纷案件。曾任经济日报社、旅游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润德投资有限公司、日本微笑堂集团公司、新加坡星物语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永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天津晓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优龙房地产集团公司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了著名歌唱演员朱明瑛、凌峰物业纠纷案件。曾在CCTV-2栏目作为特约评论员参加房地产行业热门话题讨论,并参与了起草《期房风险预警报告》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研讨活动。
1983年3月,陈旭律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工作,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专职律师。现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中视协演员工作委员会律师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协委员、首届北京市法制宣传形象大使。
作为一名执业近三十年的律师,陈旭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勤勉的执业理念,更具有心怀天下、济世为民的广阔胸怀。他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也有替选民说话、维护选民利益的强烈愿望。律师工作使他能够贴近基层,深入了解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和困难,如果能够当选人大代表,则能够最直接的反映群众的心声。多年来,他身体力行,在房地产维权、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领域从事了大量公益活动,为广大委托人排忧解难。他还曾参与过《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草案)》、《民事诉讼法》等多部立法的研讨和制订工作,为相关立法的完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陈旭律师,男,1959年8月4日出生,汉族,群众,大学本科学历,北京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客座研究员,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协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北京市建委律师团律师,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特聘专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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