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中国成立后,天主教梵蒂冈罗马教廷不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将“圣母军”引入中国并重点扶持,抵制新政权的无神论。其驻华公使黎培里通过控制旧中国天主教会权力的大量外籍天主教神职人员,发布敌视新中国言论,逼迫中国天主教会和一般天主教徒对抗新政权,“圣母军”是实施号令的最重要的机构,严重阻碍了对中国天主教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了赢得新中国外交主权独立、宗教主权独立,新政权以取缔全国范圍的“圣母军”为切入点,驱逐参与间谍活动的外籍传教士,对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外交特权和宗教特权,进行了全面整治和肃清,推动了中国天主教界对新中国的政治认同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政治认同;
外交独立;
天主教社会主义改造;
取缔圣母军
【中图分类号】K27;
D2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3)01-0067-09
新中国初期,开展了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与西方帝国主义有着密切联系的天主教、改变中国天主教会领导权被在华多年的外籍传教士基本掌控的局面、引导中国天主教会适应新社会的发展,涉及中国共产党的统战政策、外交政策、宗教政策、外侨管理等诸多方面,是新中国初期面临的社会治理和政权巩固的巨大挑战。在天主教改造过程中,通过取缔遍布全国的“圣母军”、驱逐不法外籍传教士,彻底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外交特权和宗教特权,树立了新中国天主教发展的领导权,开辟了新中国天主教独立自办的新道路。70多年来,学术界尚无研究论著充分讨论和梳理这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本文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上海)等媒体相关报道为基本史料,呈现中国共产党驾驭这一错综复杂社会局面的非凡政治勇气和社会治理能力。
一、双方应对:天主教革新运动与“圣母军”创立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很多西方国家拒不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生人民政权,尤其是抗美援朝战争的爆发,中国与西方世界的关系空前激化,国内外敌对势力企图继续利用宗教反对新中国,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诸多社会复杂现实加剧了宗教改造的复杂性。针对各个宗教传入时间、传教方式、成员结构的不同特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宗教改造的切入点和重点有所不同,一边坚持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边也要求宗教与帝国主义割断联系。作为从西方传入的外来宗教,天主教、基督教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扩张有着密切联系,对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改造就是从怎样割断其同帝国主义的联系来入手并进一步深入的。《人民日报》1950年11月20日发表的《对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应有的认识》,开篇即道出,天主教和基督教一方面是宗教问题,另一方面还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在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问题,一方面是宗教问题,即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所产生的群众的信仰问题,一方面又是在长时期中被帝国主义利用作为工具来向我国人民进行侵略的问题。我们应当掌握这问题的两方面,认识这两方面的联系和区别,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政策,来正确地处理有关宗教的问题。”
1950年11月30日,四川广元天主教中国籍神父王良佐召集500多名教徒通过了致全国神长教徒的《天主教自立革新宣言》(以下简称《广元宣言》),控诉帝国主义将天主教当作侵略中国的工具,号召中国天主教要“坚决与帝国主义者割断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新教会。宣言发布之后,很快得到全国各方面的重视与支持,1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广元宣言》全文内容和首批签名人名单,以示支持。1951年1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给予高度赞扬,要求从根本上改革中国天主教会完全“受制于帝国主义外国的制度”的现状。全国各地的天主教会纷纷响应,发表自立革新运动宣言,天主教革新运动由此发展为全国性的运动。
1951年1月17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公开与天主教会人士接触,政务院邀请40余名华北地区天主教人士座谈天主教革新问题。周恩来亲自到会明确指出,几百万天主教徒是新中国的基本群众,天主教信仰将在新中国长期存在;
希望天主教人士要“分清政治与信仰的区别”,中国天主教会必须“在政治上”同梵蒂冈推行的反华政策划清界限,“这是严肃的政治问题,而不是信仰问题”。周恩来表示积极支持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鼓励大家“凡依靠人家而不靠自力更生的决不能自强,凡自立者才有前途”。在之后的政府工作会议上,周恩来也多次强调了上述原则。在1月20日中央统战部茶话会、21日政务院负责人研究华北天主教革新宣言会议上,周恩来再次强调天主教徒是人民群众,应该对天主教徒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
明确要求坚持宗教与政治分开,梵蒂冈不能干涉中国的政治。
在天主教会内部,最早响应《广元宣言》的是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天主教会。1950年12月19日,归绥市天主教会600余人发表了《与帝国主义断绝一切联系》的革新宣言。12月,成都教区发表1000余名中国神长教徒签名的革新宣言。1951年1月初,重庆教区695人发表革新宣言。《广元宣言》发表后两个月,截至1951年1月底,中国天主教革新运动已扩展到昆明、桂林、广州、杭州、开封、保定、青岛、济南、太原、天水、海南等53个地区,有10位主教、代主教、副主教,186位神父,40位修士和40万教徒发表宣言。截至1952年底,各地天主教先后成立了“98个革新委员会(其中76.5%成立于1951年),分布于72个教区中(占全部教区约50%)”。
但还有一股很大的力量阻拦着中国天主教会革新改造和适应新社会的行动。早在1946年,中国天主教发生了两件影响深远的大事。一是梵蒂冈教廷宣布在中国实行“圣统制”。1948年,中国有20个总主教区(仅4位中国籍总主教)、139个主教区(中国籍主教14人,仅占十分之一),中国天主教会领导权由在华多年的外籍传教士掌控。二是中梵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1946年9月10日,谢寿康成为中国驻梵蒂冈第一任公使;
12月,梵蒂冈驻华第一任公使黎培里(摩纳哥籍)来华。
面对国民党节节失利的局面,黎培里于1948年将“圣母军”引进中国,特别突出其反无神论的内容,因此中国的“圣母军”从一开始就有浓重的政治色彩和作用,这是“圣母军”在中国的特点。“圣母军”于1921年9月7日创建于爱尔兰首都都柏林,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里,它是天主教传教和社会福利及社会公益活动的慈善性机构,政治色彩并不突出。
1948年9月,黎培里从美国召来莫克勤(爱尔兰籍神父),由他统领中国的“圣母军”组织。在黎培里的亲自安排下,1948年在上海设立“天主教中华全国教务协进委员会”统筹全国教务。随之在委员会内建立了“圣母军”总部,由黎培里直接领导,莫克勤、沈士贤(中国籍神父)为总部负责人,在上海、北京、天津建立三个分会。上海分会管辖华东、中南、西南地区;
北京分会管辖华北、西北地区;
天津分会管辖东北、山东地区。1949年春,天主教教务协进委员会在上海出版了《圣母军手册》,内有前罗马教宗庇护十一世写给“圣母军”的信,这是最高命令和执行手册。在“圣母军”的名义下,他们经常集会、交流情况、讨论工作布置,还出版了反对新中国和共产党的书刊,如《恐怖的共产主义》《天主教怎样对付共产党》以及破坏天主教革新运动的《学习参考》《圣而公教会》《现代问题解答》《传教研究》《我们的感想》等百余种小册子。
由于天主教徒对“圣母”的特殊宗教感情,“圣母军”在不少青年男女教徒中产生了新的吸引力。1949年到1950年的两年间,南到广东、广西,西至四川、贵州,北至内蒙古和东北,西北至宁夏、甘肃,“圣母军”的影响和势力已经渗透和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天主教内。
如同天主教的其他系统一样,“圣母军”也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从上至下分总会、分会、区会、支会。“圣母军”的基层组织称支会,一个支会发展到20名团员时,分成两个支会。若干个支会组成一个区会,若干个区会组成一个分会,分会直属“圣母军”总部。每个区会、支会都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指导神父。在全国各地,发展最快的是天津、上海和北京。当时天津“圣母军”分会有6个区会、58个支会,上海“圣母军”分会有5个区会、57个支会,北京“圣母军”有9个区会、109个支会。1948年至1951年间,在上海、天津、青岛、济南、开封、北京、汉口等地共建立了“圣母军”3个分会、28个区会、400多个支会,发展十分迅速。“圣母军”还高度强调服从性,一旦获准加入“圣母军”,团员必须恪尽职守,准时参加周会,服从“圣母军”的安排,以此来坚定天主教徒的信仰。一直以来,天主教徒的服从性较高,这与天主教教义和历史有关。
二、驱逐黎培里:取缔“圣母军”的前奏
面对新中国的建立,黎培里四处宣讲“有神无神势不两立、爱国爱教有矛盾”,命令天主教会以“不看、不听、不讲、不拥护、不控诉、不揭发”的态度和立场来对待新政权;
要求“中国天主教只能听命于梵蒂岡”和“教会长上”;
命令外籍传教士“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要求“无论有会籍的,无会籍的中国人、外国人”,都要“合作”起来,与共产党、人民解放军和土改运动对抗到底,不允许天主教徒参加青年团、少年队、妇代会,不准教徒参加爱国的游行示威,不准喊“共产党万岁”口号等。对参加天主教革新运动的神职人员和天主教徒,以“摘除神权”“绝罚”、不许“望弥撒”、不给“办神功”、不准“领圣体”等宗教惩罚相威胁。
黎培里当时名义上仍是梵蒂冈驻“中华民国”公使,他也听从梵蒂冈指令“坚守岗位”,未曾南迁台湾,为此引起了台湾当局的不满。但梵蒂冈拒绝承认新中国,基于这一立场,新中国也不承认与它的外交关系。“对于驻在旧中国的各国使节,我们把他们当作普通侨民对待,不当作外交代表对待。”因此,黎培里的在华身份只能是留在中国的摩纳哥籍侨民。
1951年3月31日,天主教南京教区代理主教李维光带领教众发表宣言,表示“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伟大的爱国主义旗帜下,我们天主教徒爱国不甘后人”,并首次提出割断与“罗马教廷”的联系。黎培里当天即致信全国天主教各教区主教,号召天主教进行抵抗。5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天主教南京教区教徒联合宣言》和黎培里致中国天主教各教区主教的信,并发表短评《决不能容忍》,鼓励全国爱国反帝的天主教界行动起来,“把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肃清出去”。5月24日,天津天主教革新运动促进会致函南京教区,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勇敢地与帝国主义者作斗争。
在华外籍传教士是天主教神职人员,也是在华外国侨民。如何处理停留在中国的大量外国侨民,早在1948年,中共中央就已做出指示,欢迎守法侨民留下,对不法侨民则采用驱逐出境的办法。195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指示,“经过教会来保持在我国的帝国主义影响和加紧进行间谍活动”的特务分子,无论外国人或中国人,“均须依照共同纲领第七条坚决惩处”。12月初,刘少奇批示,政府可以在接受群众抗议和告发的基础上获取证据,证据充足则有权力处罚并驱逐具有反动行为的外籍人员。
1951年5月,南京天主教弘光中学校长孙持方等联名上书南京市市长柯庆施,要求将黎培里赶出中国。6月24日,《新华日报》发表南京教区副主教李维光带领750多名神父、教徒要求驱逐黎培里的签名书。在这前后,《人民日报》发表了多篇社论和文章,支持南京天主教徒的举动。6月6日,上海市军管会召见天主教教务协进委员会秘书长华理柱(美国籍)等人,宣布协进会停止一切活动,听候处理。6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查封了此机构。6月14日,上海天主教界170余人要求政府驱逐黎培里,彻查天主教教务协进委员会。6月17日,《人民日报》转发《解放日报》刊登的震旦大学校长胡文耀的文章,在批判黎培里的同时,首次公开指出“圣母军”是黎培里的反共工具。这是《人民日报》第一次公开点名“圣母军”。7月25日,李维光副主教率领南京天主教界3000余人举行游行大会,强烈要求政府驱逐黎培里出境。7月底,北京天主教会发表宣言要求政府驱逐黎培里。《人民日报》刊登了北京天主教会要求驱逐黎培里等人的8000余人名单。9月4日晚10时,南京公安局传讯黎培里,宣读南京市军管会主任粟裕、副主任唐亮签发的命令,指出黎培里的三项严重罪行,其中之一是他组织反革命团体“圣母军”,“以宗教为掩护”,在中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和反对人民政府的非法活动,决定将其永远驱逐出境。9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天主教徒“必须严格分清敌我”,下定决心与潜藏在天主教内的一切帝国主义分子以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分清界限,并把他们清除出去,才是全国天主教徒“唯一正当的出路”。9月6日,南京天主教举行庆祝大会,并通过了给毛泽东主席的致敬信。
早在1949年2月27日,北平市军管会发出通令,禁止所有外国通讯社及外国记者在北平活动,所有外侨一律不得在北平办报纸杂志。1949年10月6日,上海市军管会发出通令,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国家的报纸、刊物、通讯社、电台的中外国籍记者,一律停止以记者身份在中国活动。1950年3月20日,公安部发布第47号布告,禁止外国侨民和团体在中国境内私设电台,外侨不得持有无线电通信机器及设备器材。但一部分外侨却以其惯有的殖民作风,无视中国政府的政策法令。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了一批以天主教为掩护的间谍案件,逮捕了多名外籍天主教主教和神父,这对揭发帝国主义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起到了宣传和警示作用。
这些间谍案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通讯社为掩护,非法在中国搜集情报送往国外,如上海的才尔孟(法国籍)间谍案,田望霖(比利时籍)、林仁(比利时籍)间谍案,翟光华(美国籍)、格寿平(法国籍)间谍案等,他们在各地建立了以社会职业为掩护的情报搜集机构,选定了一旦撤离时的秘密继承人,在传送情报时使用密码和密写药水,并私藏枪支弹药、军事地图、发报机、外汇等。第二类是外籍传教士应本国政府的要求,直接利用传教组织系统为本国政府收集传送情报,如广东的福尔德(美国籍)间谍案,上海的梅占元(法国籍)间谍案,浙江的戴安德(法国籍)、赖儒实(法国籍)、郭居夫(法国籍)间谍案,云南的德为能(法国籍)间谍案,陕西的葛露膏(意大利籍)间谍案,山东的杨恩赉(德国籍)间谍案。第三类是一些传教士与美国或中国台湾地区的间谍机关建立个人联系,利用教会机构收集情报,如天津的卜相贤(法国籍)间谍案、湖南的欧克澜(美国籍)间谍案、温州的司仪芳(法国籍)间谍案等,个别还涉及接受国外指令搞破坏人民政权的活动,如欧克澜在湖南资助湘西土匪武装暴动。
1951年8月17日,北京市军管会破获震惊全国的“炮轰天安门案”。马迪懦(意大利籍,黎培里的“北京代表”、河北易县教区主教)协助国际间谍李安东(意大利籍)、山口隆一(日本籍),在北京乃兹府甲六号前梵蒂冈驻华公使代办处内私收藏迫击炮、枪支等武器,企图于10月1日国庆大典时炮轰天安门。外籍天主教神职人员接连卷入颠覆新中国的大案要案,这使得驱逐和取缔妄图破坏新生政权的教职人员及其反动宗教组织“圣母军”势在必行。
三、统一行动:全面取缔“圣母军”
1951年6月,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在1951年内摧毁全国“圣母军”的组织。6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圣母军”是“帝国主义操纵的反共反苏反人民的国际性的侵略工具之一”。7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文章,对“圣母军”的历史、性质、政治目的、在华破坏活动进行详细论述,称其为“天主教内部的反动法西斯秘密组织”。
取缔“圣母军”行动首先在天津实施。1951年7月8日,中共中央向全国转发天津市委宣传部关于取缔“圣母军”的计划,并要求“其他地方亦予注意”。7月13日,天津市军管会主任黄敬签署并发布第21号布告,宣布取缔“圣母军”;
要求一般支团以上职员须进行登记,坦白其从事的活动,交出反动组织证件;
一般团员到指定地点,限期办理手续,声明退团停止活动,政府不予追究。到7月31日,天津有2000余人前往登记,声明退团。随之,取缔“圣母军”的行动在全国陆续开展起来。
经过事实调查,“圣母军”的反动活动基本有如下几类:“一、大量吸收逃亡地主、恶霸、土匪、特务和其他落后分子,以扩大其反动组织;
同时改用圣母慈爱祈祷会的名义,要求人民政府准予登记,企图争取合法地位。这一阴谋被揭穿以后,立刻又分成小组,企图长期潜伏。二、经常秘密集会,交换情报,讨论和布置进行破坏活动。例如天津‘圣母军某支团在荷籍神父满济世的领导下曾组织‘圣奥斯定要理研究班,收听‘美国之音的广播,大肆造谣。又如当天津市爱国青年热烈报名参加军事干部学校时,‘圣母军曾分别派出团员到爱国青年学生的家中去散播谣言,进行阻挠。三、出版和散布反动书刊,如《现代问题解答》、《恐怖的共产主义》等等。四、污蔑共产党、人民政府和人民领袖,在教会学校中,打击共产党员、青年团和进步学生。五、积极地帮助文贵宾等帝国主义分子破坏天主教三自革新运动,例如散布《学习参考》等破坏三自运动的反动文件,阻止教徒在革新宣言上签名,向进步教徒进行欺骗、威吓等。六、用恐怖手段,如写匿名信、暗杀等反革命行为来破坏社会治安,危害爱国教徒(如最近天津所破获的满济世案件等即是)。”
综观全国各地取缔“圣母军”的行动,采用的方法和路线基本一致,一般将“圣母军”成员分为三类,一是将进行严惩的反革命分子;
二是将予以宽大处理的一般反动分子,须向政府坦白活动,登记交出反动组织证件;
三是一般团员,向政府声明退出犯罪组织。
7月10日,沈阳公安局破获“圣母军东北区会案”,随后逮捕有关外籍传教士6人(均法国籍)和中国籍神父4人。8月,沈阳市军管会下令取缔“圣母军”。7月25日,济南市军管会宣布取缔“圣母军”。8月5日,青岛市军管会宣布取缔“圣母军”。8月14日,太原军管会宣布取缔“圣母军”。11月8日,杭州市军管会明令取缔“圣母军”,驱逐外籍人员9人,逮捕中国籍“圣母军”成员21人,登记支团以上职员骨干分子267人,退团1591人。12月10日,长沙市军管会下令取缔“圣母军”,逮捕了宝仁(意大利籍)、包泽三(德国籍)、屈天锡(中国籍)、白晴岚(中国籍)等“圣母军”指导神父。
12月24日,重庆市军管会宣布取缔“圣母军”。12月28日,兰州市军管会下令取缔“圣母军”,逮捕首要分子24人,驱逐外籍人员85人。湖北、广东、河南等地也相继取缔了“圣母军”。
但上海教區的取缔活动进展并不顺利。在主教龚品梅以及多名外国籍神父的暗中支持下,他们坚持认为“圣母军”是宗教组织,抗拒退团登记。1951年10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逮捕徐文忠、张秋霖、徐应乔、金顺福(均中国籍)等“圣母军”指导神父。10月6日,逮捕莫克勤(爱尔兰籍)、沈士贤(中国籍)、陈哲敏(中国籍)、乐康(比利时籍)、赵玉明(加拿大籍)等人。10月8日,上海市军管会宣布取缔“圣母军”。10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举办“圣母军罪行展览会”,设立登记处负责办理登记和退团手续,先后有400多名团员办理了手续。1953年3月25日,上海公安局以间谍罪逮捕田望霖、林仁(均比利时籍)和从犯8人;
6月15日,再以间谍罪逮捕格寿平(法国籍)、翟光华(美国籍)、梅占元(法国籍)、斐有文(美国籍)、葛怀仁(美国籍)等人。与此同时,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举办“帝国主义利用天主教进行阴谋破坏活动罪证展览会”,用实物、图片进行揭发和教育,参观群众达5万多人。江苏南京、海门的天主教徒也推选代表前来参观;
鼓励天主教徒揭发批判。1955年9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破获龚品梅反革命集团。之后两三个月内,上海地区有近3万名教徒,包括曾参加过“圣母军”或“教理小组”的青年教徒,分别参加了揭发和声讨的集会,过去曾因反对黎培里或龚品梅而被“停领圣体”的天主教徒,都“领到了圣体”。上海天主教神职界还发表了《告神长教友书》,表示拥护政府。
1953年《人民日报》再发社论,要求一定要“肃清潜藏在天主教内的帝国主义分子”,文中提及潜藏在天主教的帝国主义分子,均是“圣母军”主力成员。同时再次强调人民政府对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正当的、公开的宗教活动一向是坚决保护的,并特别指出在《共同纲领》和毛泽东《论联合政府》中“早已明白指出”。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战争取得了伟大胜利。1953年11月27日至12月16日,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中宣部部长陆定一主持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报告指出,天主教外国传教士(新中国成立时计有2229人)现只有300人(其中准备留下的23人,准备驱逐或限令出境的34人,已判刑的17人,在押审讯中的60人,未处理的166人),“圣母军”已遭到严重打击,已知全国“圣母军”团员22322人,在取缔过程中登记和退团者占总数71%。1957年7月15日至8月2日,中国天主教友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26个省市100多个主教区的主教、代主教、副主教、神父、修女和教徒代表241人参加,天主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天主教革新运动宣告成功。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后,许多西方国家拒不承认新生的人民政权,尤其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加重了新中国对国内外敌人合围破坏人民政权的考虑和防范。西方国家的宗教势力,特别是天主教梵蒂冈罗马教廷,敌视新中国,不肯放弃对中国天主教会的控制权和领导权,反对中国天主教革新运动。尤其是部分外籍传教士参與间谍活动,用宗教手段和惩罚措施来逼迫中国天主教和一般天主教徒对抗新政府的事实,引起新政权对天主教非宗教因素及其力量的重视,天主教已经极有可能被帝国主义利用,成为破坏新政权的力量。随着冷战形势的急速变化,对天主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为“反帝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部分”。“圣母军”是中国天主教会中抵抗新政权的最重要组织,虽然中共也认为“大部分是受欺骗的虔信教徒”,但不打击取缔此组织,天主教的社会主义改造则无法进行。为了赢得新中国外交主权独立和宗教主权独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生人民政权以取缔“圣母军”为切入点,驱逐进行非法活动的外籍传教士,对帝国主义遗留在中国的外交特权和宗教特权,进行全面整治和肃清,推动了中国天主教界对新中国的政治认同及其社会主义改造。
[赵晓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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