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设备管理制度第1篇一、我矿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取、发放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二、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领用设备申请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三、如遇到应急等特殊情况,机电管理部分管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库房设备管理制度集锦10篇,供大家参考。
一、我矿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取、发放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领用设备申请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
三、如遇到应急等特殊情况,机电管理部分管副部长、部长或机电副矿长不在矿时,要先电话批准同意,由机电管理部值班长临时签字批准。三天内把手续补齐。
四、设备库管理员要对库存设备,分别建立出入台账,保证设备的管理有序。
五、设备库内行车除行车司机外,任何人不允许操作。擅自操作者每次对岗位司机个人罚款500元。
六、所有设备装卸的安全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七、设备库内要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八、拆库存整套设备当配件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同意签字后,才可进行拆卸,领用方必须签字,并且尽快领取配件补齐(谁拆谁补),超过一周的按拆件2倍扣款进行处罚。发放设备的保管员,要跟踪落实,直到将设备恢复完好。
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电焊。对违反规定者每次对库房保管员罚款50元。
十、对有作业任务需进入设备库及院内的车辆要先征得设备库人员的同意,对野蛮进入车辆每车次罚款100元,对进入的车辆不及时组织装卸车的每车次罚款50元。
一、物资材料管理规范
1、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保管、使用后,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现场前,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畴。
2、必须由材料库管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的配置应满足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
3、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在施工平面图中应标明各种料具存放的位置。
4、项目部材料员必须按施工用料计划严格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必须齐全。
5、必须设有两级明细账,现场的库存材料应账物相符,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6、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外欠材料账款的统计、运输单据统计与核实。
7、施工用料发放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和履行入库手续。
(2)在施工用料中,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必须建立台账。
(3)凡超过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材料计划单。
(4)及时登记工地材料使用单,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二、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1、对进场材料的规格、外观、性能、数量要认真验收把关。
2、建立健全物资进场验收制度,把好物资验收关,确保进场物资达到标准要求,满足工程需要。
3、对进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建立合格证登记台账。
4、对验收后的物资进行产品状态标识,应写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5、对合格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其性能,作好防护措施,保证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发生质量问题。
6、对贵重物品、危险品,按规定把好验收关,及时入库,妥善保存。
7、对不符合质量或规格、数量要求的料具,有权拒绝验收并报有关负责人。
三、工具管理制度
1、通用工具的配发由项目部按专业工种一次性配发给综合队,原则上按使用期限包干使用。
2、通用工具管理由物资部门建立综合队领用工具台账,由综合队负责管理和使用,配发数量及使用期限按料具管理规定执行。
3、通用工具的维修,在使用期限内的维修由综合队负责控制,如发现恶意损毁,则维修费用从综合队工资中扣除。
4、配发给综合队或个人的工具、劳保用品,如丢失、损坏等原则上一律不再无偿补发,维修购置或租赁的费用一律自理。
5、随机(车)使用配发的电缆线,焊把线、氧气(乙炔气)软管等均列入综合队管理,坚持谁用谁管,做到工完料清,及时入库。
6、工作调动或变换工种时,要交回原配发的全部工具。
7、因特殊工程需要特种工具时,由综合队长、提报计划,经现场经理确认,主管领导审批,由物资部采购提供,并建立工具帐本,工程完工后及时收回。
四、限额领退制度
1、严格执行队伍限额领料制度,做到领料有手续,发料有依据。
2、健全各队伍领料台账,完善管理制度。
3、领料额度应根据进度计划及实际需要,由工程部、各队伍负责人共同研究提出,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现场材料员应根据材料领用计划在额度范围内发料,按规定办理材料出库和领退料记录等,每月做一次统计结算。
5、对特殊用品,执行交旧领新的原则,遗失或损坏应酌情赔偿。
6、节约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入库手续。
7、材料领出后,由各队伍(综合队)负责使用和保管,材料员必须按保管和使用要求对各队伍(综合队)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8、在领、发(或退)料过程中,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注明用料单位工程和队伍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领用日期、批准人等,双方需签字认证。
9、搞好限额领料考评,节约有奖,超用受罚。
五、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限额领退料手续。
2、存放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通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封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6、贵重物品、易易爆物品的发放有项目部专人审批,并做好记录。
六、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1、每月月底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都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好明细报表,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材料员应定期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亏盈,要及时查明原因。
4、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1)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
(2)查数量:账、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
(3)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遮盖物是否严实,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是否良好。
(4)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七、收发料制度
1、收货时应根据运单及有关资料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注意外观检查,若有短缺损坏情况,应当场要求运输部门检查。凡属他方的责任,应做出详细记录记录内容与事情情况相符合后方可收货。
2、核对证件:入库物资在进行验收前,首先要将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磅码单、发货明细等进行核对,看是否与合同相符。
3、数量验收:数量检验要在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应当采取与供货单位一致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以实际检验的数量为实收数。
4、质量检验:一般只做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检查的物资,可由保管员或验收员自行检查,验后做好记录。凡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应由试验室或检测单位,并作出详细签定记录。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有关业务部门。
6、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台账,以便准确地反映库存物资动态。
7、核对出库凭证:保管员接到出库凭证后,应核对名称、规格、单价等是否准确,印鉴、单据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现象,检查无误后方可发料。
8、备料复核:保管员按出库凭证所列的货物逐项进行备料,备完后要进行复核,以防差错。
八、周转材料使用与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周转材料在使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周转物资,做到不损坏、不丢失、维修及时,保质保量投入周转周期使用。
2、模板使用后,必须及时保养。
3、对零星配件必须即使回收。
4、建立周转材料的租赁台账,认真核对,及时结付。
九、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进发料制度,做到进料按规定验收,按发料单发料,做好明细帐。
2、科学管理,按规格品种分别码放物资。
3、做到账、物相符合。
4、做到发料准确迅速。
5、对特殊物品的保管要做到按其性能分类、分架、分库保管,不得将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与其他物资混放。
6、作好季节性预防措施。
7、做好物资质量状况的标识。
8、保持库房干净、卫生。
9、作好库房的安全防火工作。
十、材料节约制度
1、加强对物资的计量管理工作,对进场物资严格验收。
2、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合理不止物资的存放位置。
3、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用料合理,下料准确。
4、现场设立分拣站,专人负责,将有用物资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5、作好材料限额领料工作,严格控制非工程用料。
6、严格执行领发料登记制度,搞好计划用料。
7、实行材料节约奖励制度。
十一、处罚制度
凡违反以上现场材料管理制度的,按照规定酌情进行自罚和处罚,负责部门主观应负连带责任。
1、违反现场材料管理制度而造成现场材料管理混乱的。
2、未执行限额领料制度的。
3、由于管理不严而造成材料丢失和损坏的.。
4、由公司检查出问题和失误,责任人不进行自罚,由公司做处罚。
5、违反材料出入库手续,私自少开、多开或任意涂改的,要全额赔偿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6、对进场材料不认真验收,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其个人赔偿。
7、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外借、转租料具造成料具损坏和经济损失的。
8、违反制度,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料具的。
9、违反公司制度,以物谋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10、违反公司规定私拿回扣的,一经发现要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电管理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二、井下供用电管理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
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
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
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
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
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三、办公、生活用电管理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写申请(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机电管理部申请批准;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为了井下能够安全生产,电气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10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1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0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上报保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1000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20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20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300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电管理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二、井下供用电管理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
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
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
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
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
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三、办公、生活用电管理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写申请(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机电管理部申请批准;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1、目的
规范仓库管理,保证存储期间产品质量,及时为正常生产和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成品的出入库及存储控制。
3、职责
仓库负责产品的存储控制。品质部负责产品的检验。
4、程序
4.1出入库手续
4.1.1采购物资到厂需由购买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共同验证与购买计划是否相符,如不相符由购买人员与厂家或代理商沟通并上报生产部长,做出接收或退货。并由仓库保管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包装有无损坏。对于购进的A类物资需由仓库保管贴材料标签,填写《进货验证记录》交给检验员检验。B类物资由购买人员和保管员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4.1.2A类物资仓库保管根据品质《进货验证记录》或合格标识,办理入库手续,及时登帐。
4.1.3A类物资与B类物资应分开入帐及存放。
4.1.4生产部生产的`成品应由品质检查合格后,每天固定时间由仓库管理员按品质《成品检验记录》和传递单入库,并将传递单由仓库管理员签字回收后换材料标识卡。标识卡上由品质人员做合格标识。由叉车司机将成品移入仓库管理员指定的区域摆放。并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单。
4.1.5发货时需由营业发出的交货指示书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仓库保管方可发货并办理成品出库单。
4.1.6发货前仓库需先核实待发产品(如从大包装中拆出的小包装)标识清楚后,才能发放,必要时补充产品标识。
4.1.7凡错发错领及因计划变更客户退货均应填写入库单并注明原因由仓库保管员重新入库。
4.1.8原材料出库时需由车间担当填写领料单向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员需及时填写出库单办理原材料出库手续。当因生产计划变更或生产后有剩料时(包括料头)车间担当应填写退料单并注明原因向仓库管理员退料,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料头由仓库保管员上报部长和总经理做出处理决定。
4.1.9B类物资及其它副料需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生产部长签字后方可领用。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办理B类物资出库手续。
4.1.10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库所有出入库物品均应做到每天下班前帐面清理、每周汇总、每月盘点结算并上报。
4.2储存物品的堆放要求
4.2.1仓库负责人负责所有贮存区域的规划,库存物资应按用途、性能、规格,运用立体贮存方法确定摆放位置。全面按5S要求严格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清晰、明了、便于存取。
4.2.2物品分区、分类排放整齐,标识清晰可见,实际存储物品应与平面图一致。
4.2.3易损物品、危险物品,顾客提供的产品设专区摆放,并给予醒目的标识。
4.2.4堆放的位置、高度或使用的容器,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安全情况由做出标定。所有物品堆放高度限制在3M以下。
4.2.5存取物品时应轻拿请放,以免发生碰撞产生不良和返修品。
4.3仓库存放量及存期的控制
4.3.1为保证生产需要而又避免积压流动资金和保存期太长产生不良品,仓库物流应做到“先进先出”避免产品积压。
4.3.2仓库管理员应对应每月生产计划、发货计划和安全库存情况,发现缺品时应及时上报部长,以尽快采取措施。
4.4贮存物品的环境及安全要求
4.4.1仓库门窗防暴晒和风雨袭击,房顶不漏雨、墙面不渗水、地面不冒水,做到防湿、防潮并保持通风。
4.4.2库房区内域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大功率白炽灯等会过分发热的电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持防火通道的畅通。
4.4.3仓库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4.4.4仓库负责配置适当的装卸设备,保持适宜的贮存环境。
4.4.5没有仓库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区域随意存取物品。
4.5仓库管理人员交接手续
仓库负责人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仓库负责人应对经手的帐本签字、新换任的仓库负责人在部门负责人和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接手续。
1.常规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银幕、投影架、幻灯机、无线话筒扩音设备等,主要用于课堂教学第一线。
2.凡上课需借用投影仪、无线话筒等常规电教设备,需有任课教师出面或书面委托学生班长前来电教中心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3.上课借用的电教设备,可有教师或教师指定学生负责管理。若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电教中心联系,电教中心应更换设备或派人及时检修,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4.借用的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将设备归还电教中心,办理归还手续。不得将设备截留或私自转借他人。
5.借出的设备如出现人为的损坏或丢失,应上报主管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核定赔偿,严重者作出通报批评。
6.学院电教中心常规设备通常只供给日常教学使用。凡其它方面如讲座、报告会等需要借用,需事先前来联系,视可能给予解决。
7.教室中的常规电教设备,未经电教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改变放置教室。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罚。
为了规范矿用阻燃胶带的采购和验收,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采购验收
1、必须严格按照矿用阻燃胶带标准进行采购验收,证件必须齐全,包括试验报告、“三证一标志”等。
2、胶带到矿后,入井前应校验胶带长度,执行公式:
L=(D+D0)Nπ/2
其中:D——胶带卷最大直径
D0——胶带轴直径
N——皮带层数
π——圆周率,取3.14
3、采购单位必须对胶带的安全运行负责,由于胶带本身强度不够造成的断带、抽卡等或胶带带芯不直造成的胶带跑偏等,经分析确认后由采购单位负责。
二、地面贮存
入库后的胶带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蚀气体、液体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湿的地点。
三、入井审批
1、胶带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管理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2、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集团公司所指定的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
3、不同批次,不同厂家胶带到矿后必须送检。
四、安装验收
1、新胶带在井下安装时综采工作面所用的胶带每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
2、修复的旧胶带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管理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胶带禁止下井使用(综采工作面所用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25米)。
3、胶带安装时必须保证上层胶带在上面,严禁胶带铺反。
五、使用维护
1、井下所有胶带由机电管理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胶带挪作它用,否则按胶带的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在运转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管理,上带两边禁止跑到上托辊的外侧,下带两边禁止与设备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胶带下层与非滚动物体摩擦,因轴承损坏无法转动的托辊要及时更换,胶带连接卡处斜口不得大于20毫米,胶带连接卡的中间不准缺卡、断串针。
3、皮带清扫器和滚筒集泥器必须保证完好可靠。
4、各转折点、承载部严禁堆煤,以免擦伤皮带。
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投入使用,达到灵敏可靠。
六、井下贮存与回收
1、使用单位对胶带机缩下的以及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淋水、煤泥的地点以及腐蚀物附近,胶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0mm。
2、使用单位缩下的胶带必须及时回收。如因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回收的胶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后,采取保护措施临时存放在井下。
3、回收胶带装车时严禁用叉车或铲斗硬顶硬铲,以免损伤胶带。
4、回收的胶带要及时交指定地点。接收单位要及时对回收胶带进行验收,开据回收验收单;
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蚀物的地点。
5、回收胶带验收必须对胶带长度进行确认,可参照1。1公式。同时还需对胶带外部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地面检修
1、检修单位不得私自截割胶带。
2、检修的规格、长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方可进行。
3、检修胶带必须保证胶带的安全运行。截割胶带必须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胶带跑偏。
4、检修后胶带卡必须打直、打平、打紧,无断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须满足要求。
5、检修成卷的胶带必须由机电管理部确认,并在带卷上标明长度。
八、报废
1、对由于宽度、长度、强度等不能满足皮带机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输的胶带,由机电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报废鉴定。
2、报废胶带在处理前执行地面贮存的`相关规定。
九、考核
1、如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节每处处罚单位责任者100元至300元。
2、对在用的胶带不准随意截断,发现私自把胶带截断每次处罚责任者500元,造成胶带报废的按原值处罚责任单位。
3、对因操作不当、不负责任造成胶带在运转中撕裂或拉坏胶带连接卡而导致胶带断带的责任者要及时追查原因,作出处罚决定,并通报全矿。
4、胶带未做阻燃试验,造成不合格入井,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回收。
5、胶带贮存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6、对安装时造成胶带铺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把胶带重新铺设以外,同时处以100—500元罚款。
7、对回收的胶带构成损伤的,视损伤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300—800元罚款。如果胶带局部构成报废,对责任单位按损坏胶带长度原值的100%给予处罚。
8、检修单位私自检修、截割胶带,造成胶带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
9、检修单位对检修后的胶带质量负责,由于检修质量造成胶带报废,按事故论处,并按检修后规格长度等值赔偿。
10、在用或储备的胶带被私自挪作它用,根据情节处以挪用胶带原值的40—90%进行处罚,由此造成胶带报废的参照第8条执行。
1、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否则视情况严重情节给予处罚。
2、进仓库领取物料时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给予领取(延误生产仓库概不负责)。
3、领取物料时必须由仓库人员带领拿取,如遇仓库人员不在请电话通知,以防错领或误领。
4、凡进入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拿取仓库里的任何东西(包括一颗螺丝),否则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或者交与司法机关。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如有发现必定给予严惩。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7、严禁挪动仓库内的物料卡、否则造成物料错乱后果自负。
8、任何人不得寄存任何东西存放于仓库。
9、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如有发现必定严惩,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10、禁止在仓库内乱摆乱放。
以上规章制度希望各车间及部门给予配合,共同把我公司的仓库改善的更合理化及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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