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客户姓名: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报价单、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要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1.6若乙方报价单内漏报常规室内装修必须施工项目的,则乙方增加施工,不增加施工费用;若甲方施工过程中增加造型项目或其它额外不常做的施工项目,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计算资金。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施工图纸,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任务书(即设计施工图纸,装饰工程项目内容,设备安装要求,器具规格、型号、式样)。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影响施工的酌情增加施工协调费。
3.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材料进场及与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施工中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事项
6.1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乙方为甲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6.3 主要部分材料项目:
(1)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的主要材料项目:墙地面瓷砖、马赛克、石材及其加工费和上楼运费;漏电开关、灯控开关面板、插座面板、灯具、排气扇、取暖器等同等概念电气材料;蹲便器及冲水箱、坐便器、拖把池、洗手盆套装(含配件)、镜子、角阀、水龙头、淋浴花洒、挂件等同等概念卫浴材料;地漏、锁具、合页、门吸、导轨、滑轮、铰链、拉手等同等概念五金材料。
(2)由甲方提供、材料商施工的主要材料项目:整体橱柜;大门;房间门;卫生间门;木地板;酒柜鞋柜书柜衣柜吊柜地柜等整体柜类;沙发;茶几;床;台;墙纸;厨卫铝扣板天花;水晶吊灯;楼梯扶手;淋浴区玻璃隔断;工艺玻璃;石膏线;窗帘;防盗网;纱窗;铝合金门窗;露台顶棚;晾衣架;空调移位及开孔。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 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因违反建筑规定或违反物业规定导致停工的;(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前期验收:防水工程试水完成 (不作封闭) 。
(2)中期验收:水路、电路铺设完成(不作封闭)。
(3)竣工验收:整体验收。
(4)材料验收:主要材料进场验收。
8.2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3防水、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饰面工程保修期为贰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元) | 金额比例 |
第一次 | 签署施工合同 | 30% | |
第二次 | 水电完工验收合格,泥水工进场前 | 30% | |
第三次 | 木作、泥水完工验收合格,漆工完工前 | 30% | |
第四次 | 工程竣工双方整体验收合格 | 8% | |
第五次 | 工程竣工双方验收合格三个月内 | 2% |
注: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开出的票据或在该合同期限内的银行转账票据为准。
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 。
收款人: ,账号: 。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相应的违约金(按合同价的5%收取);
10.4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条款 :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12.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室内装饰工程预算报价书
附件二: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登记编号 | |||
用户姓名 | 联系电话 | ||
装修房屋地址 | |||
施工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竣工验收日期 | |||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 |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 ||
饰面工程保修期限 |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①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②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
③本保修单在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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