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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诚信承诺13篇(2023年)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04-03 17:00:03

考试诚信承诺第1篇我是一名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郑重承诺:我报名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等所有信息和相关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参加体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诚信承诺13篇,供大家参考。

考试诚信承诺13篇

考试诚信承诺 第1篇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郑重承诺:

我报名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等所有信息和相关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参加体检时我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在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申报专项计划和报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时,我将提供真实、准确、客观、翔实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我将主动阅读并在考试中遵守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XX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参加艺体类专业考试,还将主动阅读并遵守专业考试《考场规定》。

如有违规违法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的处罚;如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愿接受并服从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的姓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考试诚信承诺 第2篇

期末考试是对一个学期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所学专业知识的测验,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遵守学校的考纪考风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纪律、规定是我们每一位同学的义务,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实的人生。期末考试将至,为保持遵守良好的考风考纪,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罚规定》,在考试中严格遵守李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以诚实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优良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在考试中违背学校考试纪律规定,本人愿服从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人进行处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新时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获得优良的期末考试成绩。

考试诚信承诺 第3篇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
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
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

考试诚信承诺 第4篇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即将到来,我们应该要明白考试只是检查学习效果的措施之一,它能摸清学习中尚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诚信考试,需要公平公正的考场。

为创起诚信校园,树起诚信学风,成为诚信学子,本人愿意在考试中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在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四)开考后,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绝不替考,不抄袭他人答案。

(五)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互借文具

(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监考人员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考试诚信承诺 第5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 20XX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我承诺:

本人填报的全部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 确,如若不实,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不违纪、 不作弊,如若触犯,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在考试期间绝不扰乱考场秩序,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 或存储设备带入考场,如果违规带入,无论使用与否,愿意 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维护正常考试招生秩序,绝不以讹传讹,涉及个人利 益的事情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不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

考试诚信承诺 第6篇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为维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及校内相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规定,现就诚信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下列考试违纪行为:
(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8)用规定以外书写工具、纸张答题,或在试卷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11)在考场内及考场窗外、走廊等距离考场较近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12)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不出现下列考试作弊行为: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倒卖作弊器材或考试答案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考试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且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1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3)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为本人诚信考试承诺,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

考试诚信承诺 第7篇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试中 “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愿意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法律、规定和守则,承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含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等考场管理设施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已认真核对报名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XX年12月

考试诚信承诺 第8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了加强学校的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我校进行诚信考试的主导作用,响应学校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

五、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七、如有不诚信行为,愿接受学校处理 。

承诺人

20XX年1月11日

考试诚信承诺 第9篇

面对考试我们应做到

理性认识,科学备考

不轻视考试重要性,不夸大考试影响力。充分激发动力、理性化解压力。确立切合实际的考试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遵循健康有序的作息安排。复习时忙碌而不盲目,休息时放松而不放纵。

慎思明辨,防微杜渐

不可心存侥幸,务必胸怀坦荡。明辨是非,杜绝一切不良思想;以身作则,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反躬自省,不带一丝杂念;扪心自问,不留一丝遗憾。

拒绝姑息,净化考风

从自身做起,严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老师。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敢于揭发舞弊行为,主动拒绝不良考风。拒绝以任何形式对违纪者进行姑息、纵容和包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建设诚信校园。

养成教育,培良育优

考前认真阅读考试通知,知晓考场安排,熟记具体考试时间,确保所需证件准备齐全,带全证件入场。考试期间,一切服从安排,有问题按既定程序及时咨询老师。考试结束后,保持考场整洁,携带个人所有物品离场。

考试诚信承诺 第10篇

我是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数码媒体系的学生,我已认真阅读《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手册》中《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的要求,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务,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凡在考试期间作弊者,取消该科成绩并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作弊或作弊行为特别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详见学生手册)

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饭卡不能作为身份证明),并且将其放在桌面出示,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如果不带或忘记带的同学,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回宿舍取回,继续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桌面上只准放笔和主考老师同意携带的物品。

考试时不准迟到,迟到超过三十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考试诚信承诺 第11篇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XX年7月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承诺:

填报的全部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若不实,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不违纪、不作弊,如若触犯,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在考试期间绝不扰乱考场秩序,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存储设备带入考场。如果违规带入,无论使用与否,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切实维护正常考试秩序,绝不听信不实之言和未经正式确认公布的信息,以讹传讹。涉及个人正常利益的事情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不在互联网、QQ群、微信群等媒体恶意炒作。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考试诚信承诺 第12篇

考试是作为一种评价与检测的手段,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以及选拔、培养人才的一种重要途径。期末考试是对这一学期知识掌握的检测,有查漏补缺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公平公正”地考试。

期末将至,为了保持良好的考风考纪,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级全体同学已认真阅读《学生手册》及《郑州航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校学字﹝20XX﹞75号),对其内容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规则有关规定,则自愿接受处理,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文明礼貌,不违纪不作弊,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二、本人深知手机作弊危害巨大,绝不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三、本人将牢记我院“仁爱守信 博学进取”之院训,诚实守信,努力备考,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以实际行动共同建设材料学院良好考风;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愿意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并配合学院将处分文件告知家长。

考试诚信承诺 第13篇

不知不觉中,紧张、忙碌、充实的一学期即将结束,期末考试就要来临,这是对我们一个学期以来所学知识的一次盘点和检阅。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考出真实水平, 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自觉遵守考场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一)不听劝阻,迟到15分钟以上强行进入考场;

(二)考试不到30分钟,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本、笔记、纸条等文字材料以及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四)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不服从监考教师调动;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七)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以某种方式示意、校对答案;

(八)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九)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十)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一)翻看或抄袭书本、笔记、资料、纸条;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答卷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

(五)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六)传、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电子设备等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七)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八)由他人代替考试、代替他人考试;

(九)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四、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一)组织团伙作弊;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五、保证认真复习,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承诺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全体学生

20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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