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违规违纪保证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第一篇:违纪保证书
违纪保证书
甲方:年级班,班主任:
乙方:年级班,学生:
乙方因被学校给予处分。因学生多次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不再适合在本校继续读书,根据创新中学学生管理规定应该勒令退学。应学生和家长诚恳要求,本着挽救学生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再给该生最后一次在本校学习机会,观察其行为表现。家长须交纳违纪保证金元。
乙方保证在校期间: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再严重违反学校纪律。
(2) 认真学习,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违反学校“十不准”。
如再有严重违纪行为,学生自愿退学,交纳的违纪保证金不退还,其它费用一概不退。
甲方(班主任)签字:乙方(学生)签字
乙方监护人(家长)签字:
学校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关于考试工作违规违纪的处理决定
(请你继续关注www.HaOWoRd.Com)为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使我街道小学考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不出问题,根据《临沭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师德考核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处理规定:
1、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监考或阅卷地点的,监考或阅卷没有结束未经批准私自早退的,迟到(早退)10分钟者罚款10元,扣本人本学期量化考勤积分的5%,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者,罚款20元,扣本人本学期量化考勤积分的10%;迟到30分钟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扣本人本学期量化考勤积分的20%,考试中途溜场一次,对组长、副组长、监考教师按迟到一次处罚;
2、不听从监考或阅卷工作安排,自作主张造成不良后果的;
3、故意将试卷泄密者;
4、监考教师不认真负责导致考场内纪律涣散者;
5、试卷装订时未按考号顺序装订或错订、漏订、倒订者;或者有漏收试卷情况。
6、出现意外情况不及时汇报者;
7、集体作弊者;
8、私自调整分工者;
9、不能严格按照阅卷评分标准阅卷者;
10、阅卷时态度不认真,造成重大失误者;
11、合计试卷成绩时多处出现错误者;
12、合计试卷成绩时故意加减分者。
13、统计成绩时故意读错或写错者;
14、不到拆卷时间,私拆试卷者;
15、其他违反阅卷纪律弄虚作假者。
16、监考时未能做到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者。
17、其他舞弊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者,除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外,本年度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全街道通报批评,并上报县教育局记入本人档案。
中心校
2014年1月
第三篇:违规违纪处罚决定通知书
违规违纪处罚决定通知书
煤安第号:
违规违纪事由:处理决定:安全执法人员:领导批示:
年月日
违规违纪处罚决定通知书
煤安第号:
违规违纪事由:处理决定:安全执法人员:领导批示:
年月日
第四篇:关于教师违纪违规的处理意见
关于教师违纪违规的处理意见
1、教师之间搬弄是非,制造人为矛盾,闹不团结,有违师德,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处罚3分。
2、教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一个月累计4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3、教师因工作失职、渎职对幼儿管理不善,出现安全事故,扣除当月安全奖2分,并勒令教师去家中或医院探望幼儿,妥善处理好家园关系。
4、教师恶意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医药费自付。
5、教师不听从幼儿园的正常工作安排,工作推委或极不认真者,扣除1分。
6、工作时间不得在教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非工作原因不随意离开教室串门或做私事,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电话和发信息,初次口头警告,再犯扣罚1分。
7、午休时老师应认真做好幼儿的午检及保育工作,不得占用幼儿的被褥和床铺,否则扣除1分。
8、教师不维护政府政策,不维护幼儿园利益,进行反面宣传,使政府政策落实有难度、幼儿园工作推动有难度的,园方有权辞退。
9、教师对幼儿园工作有意见,必须有理有据地向园办反映并协商解
决,不得煽动外来人员无理取闹,挟私报复,否则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情节恶劣者,对当事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园方有权辞退。
10、本制度经行政会讨论通过,教师会宣布之日起执行(注:本章制度中每分为10元)。
华三小幼儿园2014-11-1
第五篇: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团结中心学校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讨论稿)为强化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的自律和他律,树立学校正气,消除存在于教师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塑造一支团结、向上、大气、正气、有战斗力的教师队伍,引导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依法执教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不尊重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上课迟到、早退、空堂,并由此造成班级管理混乱,出现学生事故的。
3、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打麻将及上班前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
4、组织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5、私自调课,无教案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的。
6、课堂纪律差,无法控制而发生各类事故的。
7、无故旷工或长期事假,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
8、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职的。
9、参与赌博、酗酒、打架、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
10、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随意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领导或拒不完成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为学生补课收费的。
12、上班期间利用电脑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的。
13、因班级管理不善,出现学生人身安全重大事故的。
14、其他需要处理的违规违纪事件。
二、处理意见:
全体教师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严格约束自己,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违反者,视其情节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学校领导找其谈话,分析原因,作口头警告。
2、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校予以通报。
3、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酌情减分,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本年度不得评优、评职、晋职。
5、对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6、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7、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理机构
成立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学校校委会、学年组长及教师代表组成。
四、处理程序:
1、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2、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经过讨论(或投票表决),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3、执行处理决定。
4、视情节对必要的处理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