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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与托育服务现状及对策——以福州市为例*

来源:专题范文 时间:2024-02-08 10:00:03

白 慧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系,福州 350108)

婴幼儿托育服务是指为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满足其发展需求而提供的以补充家庭内照顾不足的照顾服务。随着国家全面放开生育限制,托幼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由此也催生了幼儿照护这一新型行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将“幼有所育”的目标提高到社会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近年来,福州市共投入资金300多万元用于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目前,已创建儿童早教基地18个,村(居)“亲子小屋”79个,开展亲子辅导活动和科学育儿讲座945场,服务计生家庭11834户。

为了深入了解福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与托育服务的现状,通过调查法,向福州市0~3岁婴幼儿家长发放网络问卷共2942份,并对其中30名婴幼儿家长进行深度调研;
探访8家托幼机构并开展集体座谈与个别化访谈;
对福州市早期教育工作相关政府主管负责人和早期教育专家共11人进行访谈。数据以及访谈收集的资料显示,福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与早教服务分别在家庭、社区、机构等三个方面存在以下特点及问题:

(一)家庭方面

一是托育服务需求量与市场供给失衡。调查中84.51%是二孩儿家庭;
就婴幼儿主要照顾者方面,0~1岁婴幼儿74.39%是由父母自己照顾(见图1);
而由于回归工作岗位等原因,1~2岁和2~3岁幼儿父母自己照顾的比例下降为62%和63.42%,其中有48.74%家长对幼儿托育有需求。就托育服务方面,超过半数(57.74%)的家长选择带托班的幼儿园。

图1 0~1岁婴幼儿主要照顾者情况

当前福州市托育机构(幼儿园)数量少且入园年龄限制为2周岁,无法满足0~2岁婴幼儿的入托需求。再加上费用过高,就近入托难,优质托育资源稀缺等原因,导致托育服务推广难。总之由于普惠性托育服务稀缺,托育服务供给存在较大缺口。

二是托育服务品质与家长实际需求难以匹配。家长对托育服务品质总体要求较高。调查显示,家长的这种需求由高到低依次为:师资素养与资质(61.87%)、安全和卫生保健(61.6%)、交通距离(54.6%)、收费(52.56%)、环境和硬件设施(50.87%)、教养观念(45%)(见图2)。这与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需求十分相近,但与之相比,在婴儿期间家长对师资素养与资质的需求更为明显。数据显示,在托育服务各要素中家长对师资素养需求最高,3岁以下婴幼儿的教养与3~6岁幼儿的教育不同,因而幼儿照护师资队伍的培养应更专业,更具有针对性。

图2 影响家长选择托育机构的因素

三是有限的托育模式难以满足家长的多样化需求。调查显示,家庭对托育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需求且呈现多元化趋势,如42.65%的家长选择工作日托管,23.87%的家长选择日常临时托管,4.55%的家长选择双休日及节假日托管。临时托育作为一项应急性托育服务和一种补充服务,是指在有突发事件来临时能保证婴幼儿得到良好的照顾或在特定时间内(如周末、节假日等)能为家长提供“喘息性”的托育服务,它们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长有社区托育、工作单位托育点的需求,这也与《上海市普惠性托育点婴幼儿托育服务调研报告》的结果相一致,可见将社区转化为一种看护资源来替代机构化的照顾是家长的心声。

(二)托育服务方面

福州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包括五种类型。第一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的或独立设置以及公办幼儿园下设的早教指导中心和早教指导站,如2020年6月1日揭牌成立的福州市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第二类是各民办幼儿园为了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需求而设立的托班(俗称“小小班”)。第三类是以连锁或加盟形式成立的商业化早教机构。第四类是较为分散的存在于居住区的托儿所和家庭式看护机构。第五类是各类具备培训场地、师资等条件的培训学校所延伸开展的早期教育业务。全面放开生育限制以来,让原本紧缺的托育机构更加供不应求,再加上家长对优质托育资源的渴求,催生了托育机构野蛮增长。

一是托育机构数量不足,供需失衡。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5000万左右,福建省占162万左右。二孩数量的增加,加剧了托育资源供需的矛盾。调查显示,存在托育需求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占比为48.73%,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占比为34.39%,而所在社区、街道附近并没有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和家庭开设托育服务的比例却高达51.54%(见图3)。可见当前托育机构服务总量供给严重不足,有“需”欠“供”的矛盾已经凸显。

图3 街道附近3岁以下托幼机构开设情况

二是托育师资专业性不强,良莠不齐。托育机构对教师专业和学历要求不高,一般为专科(含)以上。机构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力量尚不足,而0~3岁婴幼儿教师更是匮乏,这将严重制约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中明确“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增设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点,鼓励本科高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但是托育服务人才的培养周期至少需要3~4年,可见托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是一个慢功夫,短期内是不能解决的。

三是托育机构收费指标不一,费用昂贵。托育机构收费方式多样,有按工作日托管收费的、按双休日或节假日托管收费的、按日常临时托管收费的,且价格不菲,每小时在40元左右。从需求来看,68.75%的家庭仅能接受不高于3000元/月的托育投入,这与昂贵的托育服务费用相差甚远。目前,相关部门仍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托育机构的收费进行管理,一定程度上导致收费乱象。

四是托育服务“保”“教”失衡,缺乏科学依据。调查显示,家长对托育机构服务中教养内容的关注点依次为(见图4):身体健康(91.18%)、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89.72%)、语言发展(77.6%)、智力开发(74.49%)、情绪情感(71.97%)、运动能力(64.03%)和艺术培养(39.23%)。

图4 家长对托育机构服务中教养内容的关注情况

而目前的托育机构表面上看都有自己的教育理论依据,但并未落实到实践中,甚至有些以“激发潜能、全脑开发”等为噱头,完全忽略了0~3岁托育服务中“保”的第一位性,偏离了正确方向。

(一)加快托育服务立法研究,满足人民托育需求

当前,关于3岁以下托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尚处于空白阶段。面对“幼有所育”的难题,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规,加快立法,推动问题解决。一是探索并完善生育假制度,研究家庭养育相关政策,解决其养育需求,使抚幼回归家庭,如增加男性陪产假时间,增设夫妻双方的育婴假等。二是开展相关立法调研。明晰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在托育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各项政策、法规的支持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普惠性托育发展

面对福州市0~3岁托育服务的紧迫现实,政府应加强政策支持,确立托育公共服务地位,完善统筹管理机制,谋求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托育服务体系,保障“幼有所育”。

一是鼓励幼儿园创办早教班。构建0~6岁托育一体化的学前教育体系,持续、动态地对学前儿童进行科学保育和教育,可见,在幼儿园中开办早教班势在必行。目前幼儿园的师资配比和收支状况难以保障早教班的运营开支,因此建议政府可对开办早教班的幼儿园提供资金投入,也可以将创办早教班的幼儿园列入评优评先的优先条件中。

二是开展早教指导师驻社区志愿服务。早教指导师驻社区志愿服务,旨在构建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多元体系。首先可由幼儿园教师、早教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宝妈等组建早教指导师队伍。其次服务形式可根据社区和家庭需求分层次设置,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优质早教指导服务。如在社区开展“一对一”早教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公益早教亲子活动或讲座,按社区指派为辖区内特殊困境婴幼儿家庭开展专门入户指导服务。

三是推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扩宽托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托育园或亲子工作室,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吸取日本托育服务经验创新构建本土托育服务,如临托、夜托、假托等;
发挥街道社区优势,使其成为一种看护力量,助力托育服务发展。

(三)落实规范标准,优化托育品质

2020年5月18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从政府、家庭、社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但缺乏监督管理评估机制。福州市托育机构管理可借鉴上海市托育管理的模式,从申办、监管、业务品质及家长反馈等各个流程实行一体化信息管理,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保障托育服务的质量。其一,将托育机构的审批纳入教育部门的管理范畴,需先申报取得资质方可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
其二,托育机构的环境、设施、师资、消防、饮食等多方面建设应比照学前教育机构的相关标准并纳入政府的监管范围。

(四)加速专职教师培养,保障托育服务行业发展

建设托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强教师专业化培养。积极开展相关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发托育入户指导师课程体系,构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托育公共服务体系,为辖区婴幼儿照护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另外鼓励高校或高职院校加强0~3岁托育专业的建设,根据地区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强行业对接,合理设置课程,将婴幼儿养育和照护等知识、技能融入教学内容,加速婴幼儿照护专业人员的培养。通过上述措施建设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实操能力的师资队伍,为托育服务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五)以社区为中心,整合托育服务资源

以社区为中心,融合社区、社会工作者、早期教育人员、社会爱心人士,共建社区托育服务平台。具体做法是:依托社区居委会,挖掘社区居民的基础信息,整合社区内幼儿园、托育中心、卫生所、儿童医院等优势资源,联动优质早教机构,吸纳社会爱心人士、早教专家、家庭治疗师、育婴师等人员参与到社区托育服务活动中。如家庭中祖辈是婴幼儿的主要照料者,社区托育服务平台可邀请相关专家为其提供专业养育指导,解决照料中出现的隔代分歧、意见不一等问题。

综上,为了更好地满足家庭托育需求,解决地区托育服务发展问题,本文从政策法规、服务供给和服务模式等方面,探讨了地区婴幼儿照护与托育服务的保障措施,以期逐步构建起可持续性、可推广性的托育服务体系,为地方托育政策的出台提供建设性建议,也为高职院校早教专业“以岗定教”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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